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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00/2022-04041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历史规划
发文字号: 阿署办发〔2022〕43号 成文时间: 2022-06-30
公文时效: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十四五”节能规划》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盟行署各委、办、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盟有关单位,各重点企业:

现将《阿拉善盟“十四五”节能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阿拉善盟“十四五”节能规划


前 言

能源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要物质基础。“十四五”时期是我国进一步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时期,也是阿拉善盟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时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节能优先方针,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有效破解资源环境约束,推动能源资源配置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依据节能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规划》及《阿拉善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了《阿拉善盟“十四五”节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谋划了“十四五”时期节能工作的主要目标,明确了重点任务,指明了政策导向,是“十四五”时期阿拉善盟节能工作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范围为全盟辖区范围。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202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发展成效

“十三五”时期,阿拉善盟积极落实能耗“双控”战略,将节能降耗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实施能耗源头管控,统筹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建立健全节能管理体系,节能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能源生产结构持续优化。“十三五”期间,阿拉善盟加快能源绿色转型步伐,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供给能力,全盟新能源并网装机容量达186.06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容量105.56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80.5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接近52%。到2020年新能源占一次能源生产比重达12.9%。五年间,全盟60万吨以下落后产能煤矿有序退出,累计淘汰煤炭落后产能255万吨,关闭退出小煤矿8处,能源产业生产集中度不断提高,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

节能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阿拉善盟坚持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双轮驱动”,对全盟20余户重点耗能企业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对全盟30户重点耗能企业开展日常节能监察工作、免费为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及以下的20余户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服务。积极推动实施“能效领跑者”专项行动,焦炭、铁合金、电石、聚氯乙烯、烧碱、纯碱、金属镁、水泥熟料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全部达到国家能耗限额标准。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2家、自治区级绿色工厂4家。入选国家绿色矿山名录企业3家,入选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企业13家。

节能重点工程顺利实施。五年间,全盟累计实施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等重大技术节能或管理节能工程10余项,累计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191台,实现节能量9.8万吨标准煤;完成绿色建筑审查149项,共计78.57万平方米,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100%,全盟共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小区23个,16.95万平方米;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比例不断提高,截至2020年底,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61%。

公共机构节能成效显著。2020年,全盟纳入统计范围的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为5.77万吨标准煤、用水总量183.7万立方米;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36.65%、24.99%和39.92%,顺利完成“十三五”确定的各项节能目标。积极组织开展能效领跑者和节约型示范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五年间,全盟已创建完成6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7家自治区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实现了“县县有示范”。到2020年,全盟组织完成114家节约型机关创建任务,如期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了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节 存在问题

“十三五”以来,全盟节能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未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十三五”期间,受新建高耗能项目集中投产以及存量高耗能行业生产旺盛影响,能源消费总量增长幅度较大,由2016年的649.36万吨标准煤增长到2020年的878.59万吨标准煤;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不降反升,年均增长0.28%,与年均下降3.1%的目标值差距较大;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3.0998吨标准煤/万元,远高于自治区1.538吨标准煤/万元的平均水平,未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产业结构重型化问题突出。长期以来,阿拉善盟形成了以能源、重化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经济发展过度依赖高耗能、资源型产业。2020年,第一、二、三产业和居民生活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分别为0.75%、88.19%、6.54%和4.52%;全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六大高耗能行业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达85.3%。特别是自实施生产用电临时扶持政策以来,全盟PVC、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企业能源消费量激增,经济发展“倚能倚重”问题突出。

能源消费结构仍不合理。阿拉善盟绿色发展水平整体不高,产业体系与煤炭关联度较高。总体来看,全盟煤炭消费占比高、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低。2020年全盟煤炭消费占比82.05%,较全国平均水平高25.25个百分点,接近全区平均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8.5%,较全国平均水平低7.4个百分点,较全区平均水平低2.7个百分点。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可再生能源消费能力不足,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矛盾突出,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任务仍然艰巨。

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偏低。虽然阿拉善盟焦炭、铁合金、烧碱、电石等单位产品能耗总体达到国家限额标准,但距离先进水平仍有一定差距。电石、铁合金等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一体化、集中化程度低,导致电石炉气化工利用、自动化出炉、热回收等先进节能减排技术难以推广,存在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截至2020年底,全盟仍有8座炭化室高度为4.3米的捣固焦炉,部分企业配合煤硫含量较高,腐蚀、老化现象较为严重,干熄焦配置率较低,不仅加重环保负担,水资源浪费也较为突出。


第三节 面临形势

全球性能源紧缺与气候变化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节能降耗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碳达峰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入推进我盟高质量发展建设的关键阶段。一方面,能源需求刚性增长,结构性供需矛盾凸显,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另一方面,绿色发展理念将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将发生深刻变革,节能降耗工作挑战与机遇并存。

(一)发展机遇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节能降耗工作提供新动力。“十四五”时期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和窗口期,节能增效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支撑,提高能效水平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辅相成,在“双碳”目标的倒逼下,市场化节能机制加快形成,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将不断加大,各领域节能降碳动力明显增强,为“十四五”推进节能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国家战略实施为节能降耗工作迎来新契机。随着“双循环”体系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推进,传统高能耗低效益产业将被限制,高能效产业发展得到鼓励,产业结构将不断优化升级;与此同时,国家加快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新产业新业态将不断涌现,新经济增长点为提升产业能效水平带来新契机。

能源科技发展与技术应用为节能降耗工作拓宽新思路。物联网、5G通信、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成熟和推广,为节能管理数字化转型提供了重大机遇,对节能信息获取、能耗监测预警、行政决策和执法反馈都将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

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为节能降耗工作带来新机遇。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持续推进,以及自治区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深入实施,绿色发展理念将全面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成为必然选择,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的利好政策也将不断出台,为我盟节能工作带来了新机遇。

(二)面临挑战

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能耗“双控”与经济协同发展难度加大。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能源格局发生重大调整,外部不确定性增加。我盟处于经济转型升级新阶段,面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多重挑战,需要以更加科学的手段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关系。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我盟工业经济运行面临较大下行压力,部分重点企业经济效益下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面临更多不确定性,而我盟本身属于欠发达地区,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刚性需求依旧旺盛,统筹协调好经济发展与“能耗”双控工作难度加大。

重型化的产业结构给能耗“双控”工作带来严峻挑战。未来一段时期,以煤化工、盐化工为代表的化工产业依然是全盟的支柱型产业,“化工独大”的工业经济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在短期内难以实现根本转变,新兴产业总体规模偏小,高耗能、高碳化发展路径依赖明显,节能降耗工作面临较大结构性压力。

节能降耗空间不断收窄,工作难度持续加大。一方面,阿拉善盟历史能耗总量小,加之受经济下行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能耗基数较低,总体节能空间有限。另一方面,随着节能工作的不断深入,成本低、见效快的传统技术节能方式已普遍应用实施,传统煤化工、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经过多次节能改造后降耗空间持续收窄,继续通过节能技改大幅提高行业整体能效水平难度加大;而精细化工、医药中间体等新兴产业可挖掘的节能空间有限,进一步挖掘节能潜力的难度逐步增大,付出经济代价和边际成本日益趋高,新时期节能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十四五”时期,阿拉善盟将充分认识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谋划、统筹兼顾,将能耗“双控”带来的挑战转化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倒逼落后产能淘汰、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积极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全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奋力开创全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战略,以推动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提升能效水平为核心,以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两高”项目为抓手,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强化能耗强度约束性管理,有效增强能耗总量管理弹性,将节能降耗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消耗,全面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推动“十四五”节能工作迈上新台阶,为阿拉善盟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坚强支撑,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能效提升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既要坚持能效标杆引领的能效创新发展路径,瞄准国内外先进水平,全面开展能效对标工作,着力提升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能效水平,实现节能增效和产业转型;又要发挥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强化源头控制,推动能耗“双控”与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相融合,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节约能源与保障发展相结合。能耗“双控”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既要坚持把能源节约摆在重要位置,通过能耗“双控”倒逼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型;又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正常用能需要,确保能耗增量优先用于保障民生、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保障重大项目合理用能,倒逼转方式、调结构,努力走出一条能耗排放做“减法”、经济发展做“加法”的新路子。

坚持严控增量与优化存量相结合。既要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从源头控制能源消费增长和提升能效;又要盘活存量用能空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传统行业升级改造,进一步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为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发展腾出用能空间,保障经济社会合理用能。

坚持部门联动与全民参与相结合。既要汇集部门合力,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农村农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又要夯实社会节能工作基础,提升全民节能意识和节能能力,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形成上下衔接、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营造全民节能新氛围。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能耗“双控”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有力,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重点用能行业能效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大幅提高,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控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推广,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全盟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8%,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基本目标,力争达到激励目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合理区间,为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章 大力调整能源结构

“十四五”期间,充分利用阿拉善盟风、光、油、气、土地等资源优势,大规模、高比例发展新能源,推进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供给体系,为全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贡献阿拉善力量。


第一节 推进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

坚持集中与分布并举、就地消纳与外送并举,加快推动新能源大规模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生产大基地、区域绿能合作示范区、绿能替代转化应用示范区、清洁能源先进技术和装备制造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到2025年,全盟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千万千瓦级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以上。

加快推进新能源基地建设。“十四五”期间,抢抓国家和自治区“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新契机,努力将阿拉善盟打造成为全国“装机规模最大、生态代价最小、产业水平最高、综合成本最低、服务保障最强”的亿千瓦级新能源大基地。充分利用边境沿线、戈壁荒漠地区丰富的风能资源,集中连片开发打造千万千瓦级大型风电基地。充分考虑建设和接入条件,在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打造光伏治沙示范基地。积极探索矿区生态修复与光伏发电相结合的新发展模式,整合采煤沉陷区和露天矿排土场等闲置土地资源,有序推进集中式光伏矿区治理基地建设。发挥太阳能热发电储能调节能力和系统支撑能力,布局长时储热型太阳能热发电项目,推动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发电基地一体化建设运营。

推动新能源多场景特色利用。在农村牧区因地制宜开展风光农牧互补综合能源项目建设,提升城镇乡村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利用公共建筑屋顶、工商业厂房屋顶、民居屋顶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合生态旅游、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民生改善工程,拓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展应用场景。在阿拉善左旗率先开展全绿色电力供暖示范试点。在边境口岸、偏远小城镇等负荷相对集中且供电可靠性不足的电网末端区域,开展局部高比例新能源微电网建设。在新能源资源优越、土地资源紧缺的工业园区积极推进风电分散式开发和光伏分布式开发利用,促进新能源就地开发、就地消纳利用。以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试点开展分布式新能源就地消纳示范,充分挖掘园区内自备电厂灵活性调节能力和负荷侧响应能力,力争到2025年园区新能源消纳比例达到50%。

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步伐。加快提高电网承载能力,适时升压建设祥泰—阿拉腾、阿拉腾—定远营—腾格里“两横一纵”500千伏主网架电网结构,力争形成盟内500千伏主网架环网结构,进一步加强阿拉善电网与蒙西电网的连接,提高蒙西电网内部西电东送能力,提高网内消纳新能源电力能力。统筹资源开发条件和电源送出通道,科学合理布局,保障新能源电源建设与配套送出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核准、同步建设、同步投运。推动新能源与终端负荷耦合利用,探索区域微电网、新能源电力专线供电、智能配电网等输配电模式。“十四五”期间加快打通乌兰布和、巴丹吉林新能源电力外送通道,促进新能源消纳。全力推进阿拉善盟—江苏(湖北)±800千伏100%绿电直流特高压电力通道建设纳入国家战略规划。

加快新型储能发展。以电力系统实际需求为导向,针对各类应用场景因地制宜布局建设新型储能设施,实现新能源与新型储能的协同发展。大力发展电源侧储能,新建新能源电站原则上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5%(保障性并网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市场化并网储能时长4小时以上)配置储能设施,加快推动存量新能源电站配置一定规模储能设施,建设一批风光储多能互补型电站。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在有条件的区域布局“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积极推动不间断电源、充换电设施等分散式储能设施建设,提高新能源就近消纳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电网侧储能,提高供电可靠性,提升系统消纳能力。

稳步推进氢能发展。培育发展氢能源产业,科学合理安排新能源电力制氢(绿氢)项目建设规模,在新能源发电项目集中地区配套建设一批能适应新能源出力波动性和间歇性的绿电制氢项目,推进“风光氢储”一体化示范。充分利用焦炉煤气、氯碱化工尾气等工业副产氢资源,推进工业副产氢气回收提纯利用(灰氢),拓展氢源渠道。积极推进氢能的推广应用,有序推进加氢站建设布局,促进氢能与交通、化工等行业有机融合。

推动新能源配套产业发展。将新能源产业作为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全盟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深入实施延链补链强链行动。积极谋划建设清洁能源先进技术和装备制造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立先进技术研发中心,培育发展储能、调峰、装备制造、运营维护等配套产业集群,打造清洁能源全产业链条。全力支持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建设。

开展区域绿能合作示范。推进与乌海、鄂尔多斯等周边盟市在清洁能源负荷替代、清洁能源消纳合作、火电打捆调峰、抽水蓄能调峰等方面的合作。推动阿拉善盟与外省区市的合作,形成集清洁能源生产输出、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展览展示为一体的“蒙+合作”新模式,为打造蒙甘宁、蒙苏等清洁能源跨省合作提供重要支撑。


专栏1  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风力发电。重点实施阿拉善—上海庙16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大唐乌力吉40万千瓦风电项目、华润宗别立20万千瓦风电项目、华能诺日公30万千瓦风电项目、中国电建阿左旗风电一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阿右旗风储一体化20万千瓦风电项目、中广核新能源30万千瓦风储一体化项目、华电阿右旗15万千瓦等风力发电项目。

光伏发电。重点实施大唐高新区兰山二期20万千瓦光伏治矿项目、华能腾格里60万千瓦光伏生态治理、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灰渣堆场环境整治60万千瓦风光互补绿电示范项目、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0万千瓦光储氢矿区综合治理光伏项目、阿拉善右旗采煤沉陷区生态综合治理40万千瓦光伏发电+储能项目、阿拉善右旗80万千瓦光储电网友好性治沙等光伏发电项目。

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以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为重点,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配套建设输电通道和扩建调峰火电机组。

氢能。重点实施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氢能源利用示范项目和50亿Nm3制氢项目、锋威光伏发电公司源网荷储氢一体化综合能源示范项目、阿拉善盟20万千瓦光储氢一体化绿色示范项目。

电力通道。加快推进阿左旗浩雅至鄂尔多斯上海庙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向德(乌兰布和)至乌达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



第二节 推进化石能源清洁利用

促进煤炭资源绿色开采。加强煤炭资源开发与全盟“三线三区”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与管控,推进煤炭资源开发与自然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持续推进实施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煤矿要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生产煤矿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改造升级。到2025年,全部煤矿达到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的煤矿企业逐步退出市场。

推动煤电清洁高效利用。统筹电力保供和减污降碳,根据发展需要积极争取合理建设先进煤电。引导煤电由主力电源逐步向“支撑型”“调节型”电源转变,充分发挥现有煤电机组应急调峰能力。加快公用和自备煤电机组实施灵活性改造,推动供热机组“热电解耦”改造升级,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逐步淘汰能耗水平高、污染物排放大、不具备改造条件的30万千瓦以下机组,退役火电机组按照“退而不拆”原则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引导火电机组采用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电机变频等成熟适用的节能改造技术,持续降低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和能耗水平。多措并举推进散煤替代,因地制宜以电力、新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民用散煤。加快现有煤电机组替代供热,积极关停低效的采暖和工业供汽小锅炉。到2025年,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设计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达到305克标准煤/千瓦时。

改造提升传统煤化工产业。加强规范发展煤化工产业,严格控制总量规模,以推动传统煤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为着力点,做强做优支柱产业。推进“煤焦气多联产、甲醇深加工、聚酯纤维一体化、煤焦油深加工”四大煤化工产业集群向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努力提高煤炭转化效率。鼓励企业采取先进技术,以多种方式引进煤炭液化、低阶煤分质分级综合利用、煤油电多联产、煤焦油深度分离及高附加值化利用等现代煤化工技术,持续降低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和能耗水平,促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着力推动化工企业转变用能方式,调整原料结构,采用绿氢、天然气等替代煤炭,减少工艺用煤。

提高油气生产供应水平。抢抓国家优化能源战略布局的历史机遇,提升油气勘探开发水平,加快推动打造高标准石油化工产业链。加快推动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相融合,推进以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为特色的高端化、清洁化产业体系,重点发展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功能性膜材料、清洁高效燃料、高性能润滑油、特种沥青等绿色石化产品。完善天然气管网分布,适时增加天然气输送量,以满足企业用气需求。加快城镇燃气管网建设,提高城镇居民天然气气化率,推动阿左旗主要镇区全部接入管道天然气,阿右旗、额济纳旗主要镇区力争接入管道天然气。

专栏2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

       煤电、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改造工程。加快推动内蒙古哈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空预器柔性密封改造项目;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余汽供热,烟气余热回收,汽轮机、煤热解炉、燃烧器及制氧装置改造,空预器蓄热元件换型;内蒙古宁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退产能项目;阿右旗金鑫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退产能等6个项目(包含自备电厂),项目实施预计实现节能量25.64万吨标准煤。

       洁净煤燃烧。实施低硫低灰洁净煤配送制度,杜绝直接燃用高硫高灰原煤,以六大高耗能行业分布较集中区域为重点,合理布置洁净煤配送站。

       燃煤替代工程。发展清洁低碳能源,降低煤炭消费比重。以高新技术产业园为重点,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业副产天然气制备可燃气,利用可再生能源等优质能源替代煤炭。


第四章 深度优化产业结构

未来五年,阿拉善盟将以更大力度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坚持高质量优化存量、高起点引导增量、高标准主动减量,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发展能耗低、污染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产业结构优化动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第一节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

严格控制新上“两高”项目,坚持从产业准入、审前评估、淘汰改造、电价机制等方面,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规模。以煤电、石化、煤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行业为重点,对在建、拟建、建成的“两高”项目进行严格管控,全面实行“清单式+责任制”管理,推进分类处置,强化动态监控。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审批和建设,加大源头管控力度,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严格控制电石、焦炭(兰炭)、聚氯乙烯(PVC)、水泥(熟料)、烧碱(天然碱除外)、铁合金等行业新增产能,未落实用能指标的,节能审查一律不予批准,确有必要建设的,按照“减量替代”原则(符合条件的可实行产能等量置换),落实压减产能和能耗指标要求。

提高“两高”项目准入标准。建立高耗能项目立项审批与能耗“双控”联动机制。新建、改扩建“两高”项目,在满足本地区能耗“双控”、碳排放强度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工艺技术装备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能源利用效率达到行业先进标准(简称“两个先进”)。铁合金、焦炭、电石、水泥(熟料)等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发改产业〔2021〕1609号)及自治区《关于提高部分行业建设项目准入条件的规定》(内工信原工字〔2019〕4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化工行业项目建设的若干规定》(内工信原工字〔2019〕269号)等有关规定。

严格“两高”项目准入管理。严格项目节能审查,对尚未审批的拟建“两高”项目,在核准、备案前要认真分析评估对环境质量、污染物减排、碳排放控制强度要求的影响,评估结论作为办理核准、备案的重要依据。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在“两高”行业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中的应用,强化涉“两高”行业相关规划环评约束。对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和能耗置换、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


第二节 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全力推进工业园区转型升级。突出区域产业特点,统筹生产力布局,全力推进吉兰泰石材加工园、常山工业集中区、雅布赖精细化工项目区等现有工业集中区优化升级,进一步增强优势产业集聚效应,引导工业集中区特色发展。通过“腾笼换鸟”、精准招商、行业对标、技术升级、政策激励等一系列组合拳,倒逼成熟园区转型升级,增强园区产业承载能力。积极推动建设“低碳园区”“零碳园区”,加快推动重点园区节能降碳工程,实施能源综合利用升级改造,打造统一供应、多能协同、梯级利用的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园区,实现能源资源高效配置利用。

专栏3  工业园区节能降碳工程

       工业园区绿能替代。以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试点,充分挖掘园区内自备电厂灵活性调节能力和负荷侧响应能力,结合增量配电网业务改革试点工作,通过自建分布式电源、新能源供电专线、绿色电力交易等多种方式开展园区绿能替代示范。

       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大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力度,建设和引进关键项目,合理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废水循环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实现物质流、能源流、信息流的有效流动和高效配置。

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升级改造。瞄准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引导电力、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有序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积极推动传统产业向智能化、高端化、数字化转变,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传统产业发展中的赋能引领作用,加快大数据、工业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煤炭、化工、水泥等行业节能降耗的应用,优化管理流程,实现节能降耗。

延伸传统产业链加速提质增效。立足存量优势产业,加快补足增强和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上下游衔接、左右线耦合,形成具有阿拉善比较优势的产业链群,着力降低单位产品能耗。鼓励煤焦化加快延伸烯烃、焦油深加工等产业链条;引导盐化工沿树脂、染料、医药和农药等终端产品方向延伸;促进精细化工围绕高附加值的化工新材料、化学试剂、化工助剂、原料药和成品药、染料颜料中间体等产品拓展延伸产业链,推动精细化工走高端化、终端化路线。


第三节 大力淘汰化解落后和过剩产能

严格产业政策和环保排放标准,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对重污染行业的综合整治力度,坚决淘汰不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标准的落后产能,压减一批过剩产能。加快退出铁合金、电石、焦炭等行业限制类、淘汰类产能;淘汰煤电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水泥新增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提高制造业领域高耗能行业淘汰产能标准。引导装备落后、产能过剩的企业有序退出,实施产能置换升级改造。对列入淘汰范围的落后产能相关企业,不得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企业实施更加严厉的惩罚性电价政策。

专栏4  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程

       铁合金:2022年底前,推动阿拉善盟金圳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淘汰4台12500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炉、阿拉善盟瑞钢联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淘汰8台12500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炉、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常山多元合金有限公司淘汰8台12500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炉,产能实施减量置换;阿拉善盟金刚联有限责任公司淘汰2台12500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炉,产能退出。

       电石:2022年底前,推动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淘汰12台27000千伏安电石矿热炉,产能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施置换;阿拉善盟运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淘汰2台13500千伏安电石矿热炉、阿拉善盟巨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淘汰1台25000千伏安电石矿热炉,产能退出。

       焦化:2023年底前,推动内蒙古太西煤集团乌斯太焦化有限公司、阿拉善中盛科技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共计淘汰8座炭化室4.3米捣固焦炉,产能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施置换。


第四节 着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坚持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与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并重,立足我盟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坚持绿色发展、集群集聚,着力推动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新材料。依托盐化工、煤化工、氟硅化工等产业基础,重点发展PVC改性材料、塑料功能薄膜等产业,大力发展碳纤维、活性炭等高端碳基材料。加快延伸矿产冶金加工产业链,积极培育金属结构材料、光电子材料、石墨新材料、纳米材料等新材料。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壮大高纯金属钠、金属钾、金属锂、特种金属材料等高端金属材料,在巴音敖包工业园区布局碳基新材料产业,大力发展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石墨烯为主的高端石墨材料产业。

新医药。推动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向高品质成品药和制剂转变,构建绿色化医药创新产业链,重点谋划一批抗感染药物、抗生素、抗高血压药物等高附加值化学合成类药物。充分挖掘苁蓉、锁阳、甘草等道地药材医用保健价值,实施一批药膳、药酒、药茶、保健品等药食两用产品的深加工项目,将药食两用产品培育成大健康医药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新能源。积极打造阿拉善亿千瓦级新能源大基地,实施新能源产业链一体化战略,重点培育风光、储能、氢能清洁能源等产业。坚持清洁能源开发和生态环境治理相结合,加快推动阿拉善盟沙漠地区布局建设一批光伏治沙、风光互补示范项目。

现代装备制造业。积极整合阿拉善盟产业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本地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等优势产业,打造布局合理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推进上下游配套产业建设。坚持全产业链谋划发展新能源,建设新能源装备制造、材料生产及储能等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基地,重点培育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发电逆变器装置、风机部件、风光配套等装备制造。


第五章 全面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统筹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民用商用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突出节能技术应用和能源梯级管理,强化全流程节能管理,全面提升重点领域能效水平。


第一节 深化工业领域节能

加快工业节能改造升级。对标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积极推动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重点工程落地实施。加快推进焦化落后产能退出和技改升级,加快绿色技术工艺改造、余热余能回收、能量系统优化、公辅设施改造,实现焦化行业技术装备水平质的提升,全面推进焦化产业链条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持续优化盐化工技术装备水平,引导支持相关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改造提升。推动建材行业加强原料、燃料替代,支持继续做好建材行业熔窑余热发电、节能粉磨、变频调速等技术的推广。在铁合金、电石等高耗能行业的重点用能企业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节能技术和生产装备,全面开展技术改造工作,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围绕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共性问题等进行整体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推动全盟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电力及热力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企业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专栏5  工业节能技术改造工程

       2021年:重点推动内蒙古晨宏力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烧碱电解槽离子膜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内蒙古利元科技有限公司回转窑余热回收系统项目、内蒙古利元科技有限公司MVR污水处理设施等6个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后,预计可节约3.04万吨标准煤。

       2022年:重点推动内蒙古福地陶瓷有限公司、内蒙古利元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腾格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腾格里煤化有限公司5个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后,预计可节约4.02万吨标准煤。

       2023年:重点完成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乌斯太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晨宏力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5个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包括电石、铁合金、焦化产能置换和改造升级项目)。完成技术改造后,预计可节约15.78万吨标准煤。

       2024年:重点完成内蒙古泰兴泰丰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兰太钠业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盟利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盟星大铁合金有限公司等19个节能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后,预计可节约3.72万吨标准煤。

       2025年:重点完成内蒙古庆华集团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焦化三期湿法熄焦改干法熄焦技改项目、循环氨水做溴化锂制冷机热源技术项目、甲醇合压机三元叶轮改造项目;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个节能技改项目。完成技术改造后,预计可节约110.59万吨标准煤。

着力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全面深化绿色制造,以绿色设计和系统优化为重点,引导传统工业企业升级内部管理、生产工艺、产品结构,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快工艺流程升级与再造。持续推进绿色制造示范创建,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推动绿色制造企业宣传绿色制造先进技术和典型做法,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持续引领本地相关领域工业绿色转型。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试点,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应用示范工程,在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提高工业领域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对以煤炭、石油焦、重油、渣油、兰炭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自备燃煤电厂及燃煤锅炉,积极推进清洁低碳能源、工业余热等替代。

全面推行节能诊断服务。聚焦化工、建材、焦化、煤炭加工等高耗能行业,对标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围绕生产工艺流程和主要技术装备,开展能源利用、能源效率和能源管理诊断服务工作,深入挖掘节能潜力。针对变压器、电机、风机、空压机、泵、锅炉窑炉等重点用能设备,评估设备能效水平和实际运行情况,分析先进节能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潜力,开展专项节能诊断服务。加快在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实施区域内企业全覆盖节能诊断,探索集中化、批量化、系统化节能诊断服务新模式。

大力推进系统能效提升。多措并举加快节能技术推广与应用,加速提升行业能效水平。深入开展能效“领跑者”行动,开展能效对标达标工作,带动氯碱、电石、铁合金、焦炭、水泥、煤炭等重点行业能效水平整体提升。推动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定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能源审计、能效诊断和对标,构建能效提升长期机制。加快企业、园区建设能源综合管理系统,实现能效优化调控。

专栏6 关键节能技术推广与应用工程

       铁合金:实施全封闭改造,推广矿热炉高温烟气净化回收利用。大力推广铁合金炉渣、尾气、余热综合利用技术,推进矿热炉补偿、测量、浇铸、自动化、智能等设备技术。

       电石:全部淘汰内燃式电石炉,加快企业与国内行业能效领跑标杆企业进行对标,采用和推广电石炉气化工利用、电石渣制活性氧化钙循环利用、电石显热余热利用、电石自动化出炉等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对氯碱和电石行业生产系统进行全方位改造提升。

       焦化:加快推进焦炉精准加热自动控制技术,大力推动干熄焦、上升管余热回收、烟道气余热收回和焦炉煤气利用技术。

       建材:鼓励应用新型水泥熟料冷却技术及装备,降低基础燃料消耗,加强高固气化熟料煅烧、大推力通道燃烧等技术的推广。

       盐化工:推广纯碱生产余热利用技术,以氯碱及其深加工为重点,形成以PVC为龙头产品的盐化工产业集群和PVC后加工基地。

到2025年,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绿色化水平显著提高,力争在“十四五”期间腾出137.15万吨标准煤的用能空间。


第二节 强化建筑领域节能

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管理。持续做好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工作,从2022年起,全盟城镇总体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重点提高建筑门窗、外墙保温等关键部位部品节能性能,加强设计、审图、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质量管理,落实各方主体节能工程质量责任。稳步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发展,加快推动各旗区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推进装配式建筑和绿色施工等技术应用,降低建设过程能耗。进一步推进星级绿色建筑覆盖面,落实“四类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推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结合城市双修、清洁取暖、老旧小区改造等,加大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力度,提高既有建筑绿色化水平。加快工业厂房、商务楼宇、机关办公、停车场等既有建筑提升运行能效,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减碳改造。

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等环节管理,提高太阳能、浅层地热能、工业余热等在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减少民用建筑常规能源使用。大力发展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系统,推动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采用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

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提升绿色建材产品质量,引导设计、施工单位采用新材料和新产品,实施建筑全产业链绿色供给行动。加速推进全盟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大力发展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砌体材料、保温结构一体化墙板等绿色建材。加强“四新”技术推广应用,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尾矿等废物为原料生产墙体材料。

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30%;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万平方米;绿色建材推广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应用比例达到30%。

第三节 推动交通领域节能

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民航等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推进绿色货运、多式联运等高效运输方式,充分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加快形成以现代化口岸开放为主体、网络货运、甩挂运输为两翼、以城乡配送、农村物流为补充的货运物流体系,实现货运高效衔接,建立“集约高效、服务规范、低碳环保”的绿色物流体系。

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改善绿色出行环境,提高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落实“公交优先”战略,科学增加和优化调整公交线路,着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完善城区慢行交通系统,构建安全、连续和舒适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合理引导、规范共享单车(电单车)、共享汽车等健康发展,提升绿色出行比例。

持续推广绿色装备应用。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全面推进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和应用,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引导企业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型,提升车辆清洁化、专业化水平;在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机场等处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车辆等绿色交通装备。加大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建设充电站、充换站及配套设施,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等各类新建公共充电桩数量应满足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

到2025年,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9%,城市交通绿色出行分担率达到20%;全盟绿色能源公交车辆比例达到80%,每年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中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达到50%以上。


第四节 促进农村农业领域节能

加快农村节能型住宅建设,推动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提升农村清洁取暖能效水平,推动建设绿色农房。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设施。推广适用高效节能家用电器和半导体照明产品,因地制宜推广节能环保炉具。大力发展农村新能源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空气源热能、浅层地热能等解决农业农村用能需求。结合供电和供热需求,在农村牧区建设“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分布式光伏电站。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农膜回收利用,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推广畜禽粪污简便处理后形成有机肥还田,增强土地肥力。

到2025年,农业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农业生态系统明显改善。


第五节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推动公共机构绿色化改造。加快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加快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集中供热,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推动公共机构率先实施清洁取暖。加强绿色食堂建设,推广应用高效油烟净化等节能环保设备。推动实施中央空调改造,建设绿色高效制冷系统,运用智能管控、多能互补等技术实现能效提升。推动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大幅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

开展公共机构绿色办公行动。深化绿色办公和生活方式,提升信息化政务水平,推广电子化、无纸化办公,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加强会议室、机关餐厅、办公场所照明管理,充分采用自然光,盟本级及旗区直属公共机构率先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增强示范带动作用。

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动建立节约型公共机关创建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开展公共机构先进适用技术遴选和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推介。重点推进科教文卫系统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工作,提高重点用能领域示范单位创建比例。2022年底前推动盟本级党政机关全部完成创建节约型机关,力争80%以上的旗区党政机关2025年底前达到创建要求。

到2025年,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6%、5%和6%。


第六节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

优化数据中心、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统筹谋划、科学配置高耗能新型基础设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推动产业模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转变,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信息化示范园区,加快推动企业智能化改造,争创“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加快推动既有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提升现有设施能效水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因地制宜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新型基础设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加强数据中心节能审查和能耗在线监测。


第七节 推动民用商用领域节能

加强城市节能管理。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积极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和隔音屏障等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完善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开展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淘汰老旧灯具,推广使用节能LED灯具,推动智慧多功能灯杆建设,建设城市照明智慧管控平台,实现城市综合能效提升。

专栏7 城镇路灯节能改造工程

       重点推进巴彦浩特城市路灯节能改造及智能程控系统改造、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葡萄墩片区路灯等项目,实现路灯亮、灭灯时间情况等远程控制、精准调节和即时监控,推进城市照明运行管理精细化、智能化。

稳步推进清洁取暖。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原则,科学推进“煤改电”,有序推进“煤改气”,推进燃煤锅炉、民用散煤电能替代,加快压减散煤,引导减少取暖用煤需求。加快城镇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扩大城镇集中供热覆盖范围,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在热力管网无法覆盖的老旧城区或环保要求较高区域,推广蓄热式电锅炉、热泵、分散电采暖。加快工业余热、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

加强商贸领域节能。进一步完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等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推动绿色商场创建,开展绿色商场示范,打造一批绿色流通主体。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快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鼓励消费者自带购物袋、餐具,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加快发展绿色物流,鼓励采用先进、节能环保型物流设施和装备,推广应用可循环的绿色包装和可降解的绿色包装材料。加快绿色仓储设施建设和改造,开展绿色仓库示范,支持仓储设施采用建筑节能技术、建筑工业一体化技术、仓储物流园区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技术。


第八节 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

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税收、价格、补贴等多种手段,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积极推进在2022年底前完成阿拉善盟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计划。严格执行电机、风机、水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电梯等设备的国家能效标准,新建项目选用重点用能设备须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

专栏8  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引领工程

       燃煤锅炉(炉窑)能效提升。重点推广可控热管式节能热处理炉、富氧助燃、高效蓄热式燃烧、循环水系统防垢提效等新型技术设备。加快推广高效换热器,提升热交换系统能效水平。

       电机系统能效提升。加快淘汰不符合现行国家能效标准要求的落后低效电机,到2022年底前,计划淘汰全盟重点用能单位在用的高耗能落后电动机2650台,总功率79462.75千瓦;泵273台,总功率6031.85千瓦;压缩机17台,总功率1433千瓦;风机36台,总功率2189.9千瓦。重点开展高压变频调速、永磁调速、内反馈调速、柔性传动等节能改造,采用高效电机替代低效设备。

       变压器能效提升。加快推进淘汰高耗能配电变压器,到2022年底前,计划淘汰全盟重点用能单位在用的高耗能落后变压器23台,总功率113485千伏安。推动企业使用高效节能变压器,重点推广特大功率高压变频变压器、非晶合金变压器、三角形立体卷铁芯结构等变压器,支持可再生能源电站、电动汽车充电站(桩)、数据中心、5G基站、采暖等领域使用高效节能变压器,提高高效节能变压器在工业、通信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应用比例。


第六章 提升全社会能源资源利用水平

第一节 推行绿色生活方式

树立绿色生活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节俭文明的生活消费理念,养成节约用能用水、购买绿色产品、制止餐饮浪费、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的习惯。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生态环保意识,让节约能源、低碳出行、节俭生活成为一种生活常态、一份社会责任、一种社会公德,努力形成人人讲节约、处处见行动的良好文化氛围。

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增加重点领域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电商平台和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设立绿色低碳产品销售专区,在大型促销活动中设置绿色低碳产品专场,积极推广绿色低碳产品。积极培育绿色消费市场,引导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高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绿色低碳产品,鼓励使用高能效等级用电设备和节电认证产品。鼓励选购简单包装的商品、绿色无公害食物等。倡导绿色出行,出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绿色交通工具,减少公务车、私家车使用频次。推动绿色旅游,鼓励饭店、景区等推出绿色旅游消费奖励措施。

加强绿色节能宣传。加强日常性节能宣传教育,开展节能低碳科普活动,组织好世界地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节约资源意识。引导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有序开展节能专业研讨、志愿活动等。深入推进全盟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发展节能公益事业,鼓励公众参与节能公益活动,推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第二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持续优化园区内的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供水,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围绕园区产业特点,积极推进各类园区和企业节能技术运用和循环化改造,着力提高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关联度,加快推进焦化、氯碱化工、建材等多产业纵向延伸、横向融合,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加强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以煤矸石、粉煤灰、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为重点,支持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设覆盖全盟、标准化运作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循环经济骨干企业、重点项目和产业集群的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提升全盟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专栏9  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

       重点推进内蒙古哈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固废利用年产20万吨石膏基砂浆生产线项目、阿拉善左旗珠拉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珠拉金矿已弃废石再回收贵金属技术改造项目、阿拉善盟乾顺矿业有限公司人造再生石及辅料加工项目、阿拉善盟鸿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固废煤矸石烧结砖、阿拉善盟绿然泰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花岗岩边角料和锯泥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加大对脱硫石膏、粉煤灰和煤矸石的综合利用。


第三节 积极推动节水行动

阿拉善盟水资源稀缺,水资源总量短缺、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以及水生态环境脆弱三大问题成为了制约阿拉善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对于阿拉善盟经济社会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加强水资源总量强度“双控”。严格实行总量指标管理,完善各旗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要求,合理确定经济布局、结构和规模。以旗区为单元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监测预警体系,水资源超载地区要制定并实施用水总量削减计划。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从严核定许可水量,建立完善取水许可管理台账制度。在生态脆弱、严重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区,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加强计量监管,保证用水计量科学、准确。

积极推动工业领域节水。按照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重点对煤化工、生物制药等高耗水行业进行节水改造,大力推广煤化工湿法焦化改干法焦化、盐化工蒸汽回收、闭式循环冷却水处理、废水回用等新技术,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采用差别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推动重点行业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强化焦化废水深度处理,焦化废水必须全收集、全处理、全回用。以盐废水阶梯式循环利用、资源化深度处理及零排放处置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开展再生水回用改造,重点企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强化对高耗水企业生产过程和工序用水的监督管理,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到202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

专栏10  节水改造和污水处理工程

       节水改造工程。重点推进内蒙古庆华集团腾格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凝结水回收技术改造及循环水电化学除垢项目、内蒙古庆华集团腾格里煤化有限公司干熄焦改造项目、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用水优化及加灰工艺干法改造项目、内蒙古兄弟化工有限公司再生水处理回用项目、阿拉善左旗瀛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智慧用水管理系统项目、内蒙古瑞达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循环水凉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除雾及脱盐浓水回收利用项目等28个节水项目。项目实施后,预计节水量422.18万吨。

       污水处理工程。重点推进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巴彦浩特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葡萄墩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阿拉善右旗雅布赖镇污水处理技术改造项目,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能力。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高效节水。加快重大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作。开展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继续实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加强土壤墒情监测,开展测墒灌溉。积极推进节水灌溉,高效节水灌溉和水肥一体化面积保持逐年增加。积极推动创建一批节水型灌区和节水农业示范区。实施规模养殖厂节水改造和建设,推行使用先进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发展节水渔业、牧业和林业,加强牧区草原节水,合理分配牧区灌溉饲草料地和牲畜饮水水量,实现用水总量控制。在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计量收费。

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使用节水器具。城镇园林绿化宜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加快推广普及生活节水器具,推进学校、医院、宾馆、餐饮、洗浴等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建设。公共机构要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等节水诊断。从严控制洗浴、洗车、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洗车等特种行业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


第七章 健全节能降耗政策机制

第一节 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体系

完善能耗“双控”指标管理。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将能源消费总量作为工作推进的引导性指标,通过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确保完成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力争达到能耗强度降低激励目标。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重大项目布局、用能空间等情况,将自治区下达的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合理分解至各旗区。推动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总量控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等弹性管理政策,尽快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深化节能审查制度改革。优化节能审查制度,在敖伦布拉格产业园探索开展区域能评试点,进一步简化审查环节。加强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源头管控,新上高耗能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规划、产业政策,按照“两个先进”的要求全面提高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标准。在谋划产业、引进项目上突出能耗强度导向,充分发挥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引导机制作用,合理保障低能耗强度优质项目用能需求,有效化解高能耗强度项目对地区能耗强度的影响。对能耗“双控”形势严峻、能耗强度目标完成进度严重滞后的旗区,实行新建高能耗强度项目节能审查缓批限批。

完善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用能预算管理制度“指挥棒”作用,完善全盟和各旗区分级预算管理机制,并开展年度能耗预算管理方案决算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对“十四五”和年度用能预算管理方案进行动态调整。科学化、精细化编制用能预算管理方案,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农牧业、现代服务业用能,充分保障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非“两高”行业用能,有效控制单位增加值能耗高的“两高”行业用能。探索建立能耗产出效益评价制度,推动能耗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产业和项目倾斜,引导产业布局优化和高质量发展。

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建立常态化节能监察工作机制,对全盟电石、铁合金、有色、水泥等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实施节能监察全覆盖。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研究建立盟级统一的全社会节能监察机构,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制定节能失信行为管理有关政策,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阶梯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


第二节 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

提升能源计量管理水平。严格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健全能源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制度。组织计量行政管理人员、计量技术专家实施能源计量现场审查。完善煤炭、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品种分类和统计,强化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贸流通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加速提升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水平,加强能源计量宣传,强化企业能源计量法制意识,督促企业充分认识到能源计量在节能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应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不断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能源统计监测能力。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配备人岗相适的能源统计工作人员,保障人员相对稳定,加强业务能力学习和培训,提升能源统计队伍素质和水平。提升能源统计监测和核算水平,以数据质量为核心,加强数据审核评估,提高能耗核算精准度和服务碳排放核算的能力。加强能耗分析和预警,聚焦节能降耗、绿色发展、“双碳”开展分析研究和预警预判,增强为盟委、行署提供参谋作用的重要性和可靠性。强化统计监督,坚持依法统计,坚决防范和惩治数据造假作假,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强化能源监测平台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逐步推广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快推动重点用能单位与自治区平台实现数据对接上传,构建统一完善的能源消耗运行监测数据共享平台。推进高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制度体系,实现能耗数据的实时采集、监测和分析利用。


第三节 建立和完善节能市场化机制

探索用能权交易机制,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等机制,培育和发展用能权交易市场。创新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承诺、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政策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发展节能服务行业,推动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带动形成技术研发、产品和装备制造、工程设计和咨询服务一体化的节能服务产业链条。培育一批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能耗监测等第三方机构。落实节能服务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力度。扶持和培育一批电能服务企业,为工业企业提供用电情况诊断、专业优化设计、系统评估评价等服务。


第四节 完善财政税收政策

完善价格支持政策。严格落实国家促进节能的能源价格政策,严格执行能耗超限额惩罚性电价和淘汰类、限制类、鼓励类产能差别电价政策,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倒逼重点用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上浮不受限制。完善助力节水产业发展的价格、投资等政策。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创新“以奖代补”等资金支持方式,有效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支持节能改造、综合能效提升、重大节能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等重点工程建设。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执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广先进、高效、节能的产品设备。

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严格落实绿色信贷指引、能效信贷等制度,完善绿色信贷统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支持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设立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绿色创新产品,打好“财政+专项资金”和“财政+产业基金”组合拳,争取自治区引导基金支持,补充壮大专项基金规模。


第五节 强化技术成果转化

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对接和落实自治区“科技兴蒙”行动。加快各级科技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新型节能技术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面向节能领域重大需求和技术前沿,加快布局一批前瞻性、系统性、战略性研发项目,突破关键材料、仪器设备、核心工艺、工业控制装置技术瓶颈,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能力。加快建设一批服务中小企业需求的节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企业节能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广泛宣传推广企业节能效果显著、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先进经验,带动行业能效水平整体提升。

引导企业自主创新。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节能技术研发与应用交流合作,扶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承担节能技术创新重大项目。完善节能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机制。


第八章 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本规划实施以合理控制能源消费、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充分考虑阿拉善盟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保障规划实施所需要资源环境容量,对缓解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压力总体上有促进作用。


第一节 环境影响评价

(一)项目实施后的生态效益

本《规划》“十四五”期间的节能措施主要包括调整能源及产业结构、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和提升节能管理水平等。根据初步估算,2025年能耗强度较2020年下降18%,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通过重点领域节能改造及淘汰落后产能预计可节约162.79万吨标煤,可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约426.51万吨、1.38万吨和1.21万吨;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平均年发电量200亿度,每年可减少烟尘排放量约3.6万吨、二氧化硫约5.1万吨、二氧化碳约1572万吨、氮氧化物约4.45万吨,还可节省大量的水资源。《规划》实施后,将显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降低能耗、水耗、物耗,减少废弃物产生,对环境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二)项目实施后的负面环境影响

规划期内,节能改造项目与可再生能源开发项目建设施工和运营期间,可能对土壤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带来一些不利环境影响。节能改造项目主要是对现有企业技术工艺、生产设施进行节能、节水、污染减排改造,同时进行配套建设,在实施过程可能会新增能耗、水耗及固体废弃物。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场地平整、道路施工等会改变土地利用格局、破坏地表植被、引发水土流失,施工活动还会产生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废污水、扬尘及固废等。在项目运行期,风力发电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固废、生活废水、升压站和输电线路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光伏发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是设备噪声、废旧电池、生活垃圾、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第二节 预防和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

一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严格控制“两高”项目新增能耗,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实行盟内等量削减或倍量削减。施工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扬尘等,通过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从而预防或减轻对大气环境影响。

二是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工作。建设选址要避免穿越沿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资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严格落实阿拉善盟生态保护红线,风电、光伏电站选址优先选择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及采煤沉陷区。推广光伏治沙、光伏+生态治理的建设模式,通过光伏项目的基桩固沙、组件遮阳,可减少地面水分蒸发,夜间冷凝截留少量水分,为植物生长提供适宜的环境,实现有效固沙治沙效果,逐步将沙漠变为绿洲,矿区废弃土地实现再利用。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节水工作。加快传统煤化工产业向深加工领域发展,盐化工向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工方向发展,降低单位产品水耗。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减少水污染物排放负荷。加快推动煤化工湿法熄焦改干法熄焦,实施污水综合处理回用项目,降低单位GDP取水量,降低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推动区域内水体环境的改善。加强废水管理,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水(含清洗废水)、污水、积水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禁止随意排放,废水或渗透液处理达到国家废水综合排放标准,从而预防或减轻水体环境影响。

四是加强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对遗留的固体废物,以及拆除活动产生的建筑垃圾、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需要现场暂存的应当建设贮存库,分类贮存,贮存库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建设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拆除的旧设备回收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及新设备包装物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旧太阳能电池板、风机叶片、废铅蓄电池由厂家统一回收利用。废油等危险废弃物应当交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五是减少噪声污染措施。风电场、光伏电站布局选址远离居民集聚区,优先选择无人荒漠、沙漠区域。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采用消声、隔音、减震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如在变压器周围或靠近敏感区一侧设置隔音墙或吸音板,降低噪声污染。

总之,阿拉善盟的资源和能源不仅能够支撑这些项目的实施,而且项目实施后,全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将显著提高,产业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逐步建立,对推动全盟环境保护工作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第九章 强化工作落实

第一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阿拉善盟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管理,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把能耗“双控”摆在工作全局中重要位置,将能耗“双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快制定本地区能耗“双控”工作计划,明确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协调解决规划实施重大问题。压实各旗区能耗“双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旗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作用,各旗区贯彻落实盟行署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措施,健全责任体系。落实能耗“双控”调度会商机制,实行月调度、季分析制度,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及时研究问题及解决对策,强化能耗“双控”监测预警,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盟委、行署。

第二节 强化用能主体责任

积极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提升绿色创新水平。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自觉接受属地节能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制定年度节能计划和节能措施,加快节能技术改造,主动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加快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推广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计量器具配备升级。


第三节 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完善阿拉善盟能耗控制考核体系,以能耗强度控制为主,实行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同管理、同分解、同考核,建立健全能耗控制和碳排放控制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制定阿拉善盟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提高能耗“双控”考核指标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能耗控制工作成效突出的旗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节能工作不力、能耗问题突出的旗区和单位,及时通报约谈。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信用评价,建立节能信用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推进节能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加大节能领域失信信息社会披露力度,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促进合法合规、诚信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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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阿拉善盟“十四五”节能规划》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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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00/2022-04041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历史规划
发文字号: 阿署办发〔2022〕43号 成文时间: 2022-06-30
公文时效: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十四五”节能规划》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盟行署各委、办、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盟有关单位,各重点企业:

现将《阿拉善盟“十四五”节能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阿拉善盟“十四五”节能规划


前 言

能源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要物质基础。“十四五”时期是我国进一步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时期,也是阿拉善盟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时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节能优先方针,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有效破解资源环境约束,推动能源资源配置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依据节能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规划》及《阿拉善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了《阿拉善盟“十四五”节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谋划了“十四五”时期节能工作的主要目标,明确了重点任务,指明了政策导向,是“十四五”时期阿拉善盟节能工作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范围为全盟辖区范围。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202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发展成效

“十三五”时期,阿拉善盟积极落实能耗“双控”战略,将节能降耗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实施能耗源头管控,统筹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建立健全节能管理体系,节能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能源生产结构持续优化。“十三五”期间,阿拉善盟加快能源绿色转型步伐,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供给能力,全盟新能源并网装机容量达186.06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容量105.56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80.5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接近52%。到2020年新能源占一次能源生产比重达12.9%。五年间,全盟60万吨以下落后产能煤矿有序退出,累计淘汰煤炭落后产能255万吨,关闭退出小煤矿8处,能源产业生产集中度不断提高,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

节能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阿拉善盟坚持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双轮驱动”,对全盟20余户重点耗能企业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对全盟30户重点耗能企业开展日常节能监察工作、免费为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及以下的20余户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服务。积极推动实施“能效领跑者”专项行动,焦炭、铁合金、电石、聚氯乙烯、烧碱、纯碱、金属镁、水泥熟料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全部达到国家能耗限额标准。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2家、自治区级绿色工厂4家。入选国家绿色矿山名录企业3家,入选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企业13家。

节能重点工程顺利实施。五年间,全盟累计实施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等重大技术节能或管理节能工程10余项,累计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191台,实现节能量9.8万吨标准煤;完成绿色建筑审查149项,共计78.57万平方米,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100%,全盟共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小区23个,16.95万平方米;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比例不断提高,截至2020年底,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61%。

公共机构节能成效显著。2020年,全盟纳入统计范围的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为5.77万吨标准煤、用水总量183.7万立方米;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36.65%、24.99%和39.92%,顺利完成“十三五”确定的各项节能目标。积极组织开展能效领跑者和节约型示范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五年间,全盟已创建完成6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7家自治区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实现了“县县有示范”。到2020年,全盟组织完成114家节约型机关创建任务,如期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了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节 存在问题

“十三五”以来,全盟节能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未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十三五”期间,受新建高耗能项目集中投产以及存量高耗能行业生产旺盛影响,能源消费总量增长幅度较大,由2016年的649.36万吨标准煤增长到2020年的878.59万吨标准煤;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不降反升,年均增长0.28%,与年均下降3.1%的目标值差距较大;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3.0998吨标准煤/万元,远高于自治区1.538吨标准煤/万元的平均水平,未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产业结构重型化问题突出。长期以来,阿拉善盟形成了以能源、重化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经济发展过度依赖高耗能、资源型产业。2020年,第一、二、三产业和居民生活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分别为0.75%、88.19%、6.54%和4.52%;全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六大高耗能行业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达85.3%。特别是自实施生产用电临时扶持政策以来,全盟PVC、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企业能源消费量激增,经济发展“倚能倚重”问题突出。

能源消费结构仍不合理。阿拉善盟绿色发展水平整体不高,产业体系与煤炭关联度较高。总体来看,全盟煤炭消费占比高、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低。2020年全盟煤炭消费占比82.05%,较全国平均水平高25.25个百分点,接近全区平均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8.5%,较全国平均水平低7.4个百分点,较全区平均水平低2.7个百分点。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可再生能源消费能力不足,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矛盾突出,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任务仍然艰巨。

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偏低。虽然阿拉善盟焦炭、铁合金、烧碱、电石等单位产品能耗总体达到国家限额标准,但距离先进水平仍有一定差距。电石、铁合金等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一体化、集中化程度低,导致电石炉气化工利用、自动化出炉、热回收等先进节能减排技术难以推广,存在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截至2020年底,全盟仍有8座炭化室高度为4.3米的捣固焦炉,部分企业配合煤硫含量较高,腐蚀、老化现象较为严重,干熄焦配置率较低,不仅加重环保负担,水资源浪费也较为突出。


第三节 面临形势

全球性能源紧缺与气候变化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节能降耗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碳达峰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入推进我盟高质量发展建设的关键阶段。一方面,能源需求刚性增长,结构性供需矛盾凸显,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另一方面,绿色发展理念将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将发生深刻变革,节能降耗工作挑战与机遇并存。

(一)发展机遇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节能降耗工作提供新动力。“十四五”时期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和窗口期,节能增效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支撑,提高能效水平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辅相成,在“双碳”目标的倒逼下,市场化节能机制加快形成,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将不断加大,各领域节能降碳动力明显增强,为“十四五”推进节能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国家战略实施为节能降耗工作迎来新契机。随着“双循环”体系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推进,传统高能耗低效益产业将被限制,高能效产业发展得到鼓励,产业结构将不断优化升级;与此同时,国家加快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新产业新业态将不断涌现,新经济增长点为提升产业能效水平带来新契机。

能源科技发展与技术应用为节能降耗工作拓宽新思路。物联网、5G通信、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成熟和推广,为节能管理数字化转型提供了重大机遇,对节能信息获取、能耗监测预警、行政决策和执法反馈都将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

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为节能降耗工作带来新机遇。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持续推进,以及自治区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深入实施,绿色发展理念将全面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成为必然选择,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的利好政策也将不断出台,为我盟节能工作带来了新机遇。

(二)面临挑战

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能耗“双控”与经济协同发展难度加大。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能源格局发生重大调整,外部不确定性增加。我盟处于经济转型升级新阶段,面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多重挑战,需要以更加科学的手段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关系。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我盟工业经济运行面临较大下行压力,部分重点企业经济效益下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面临更多不确定性,而我盟本身属于欠发达地区,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刚性需求依旧旺盛,统筹协调好经济发展与“能耗”双控工作难度加大。

重型化的产业结构给能耗“双控”工作带来严峻挑战。未来一段时期,以煤化工、盐化工为代表的化工产业依然是全盟的支柱型产业,“化工独大”的工业经济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在短期内难以实现根本转变,新兴产业总体规模偏小,高耗能、高碳化发展路径依赖明显,节能降耗工作面临较大结构性压力。

节能降耗空间不断收窄,工作难度持续加大。一方面,阿拉善盟历史能耗总量小,加之受经济下行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能耗基数较低,总体节能空间有限。另一方面,随着节能工作的不断深入,成本低、见效快的传统技术节能方式已普遍应用实施,传统煤化工、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经过多次节能改造后降耗空间持续收窄,继续通过节能技改大幅提高行业整体能效水平难度加大;而精细化工、医药中间体等新兴产业可挖掘的节能空间有限,进一步挖掘节能潜力的难度逐步增大,付出经济代价和边际成本日益趋高,新时期节能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十四五”时期,阿拉善盟将充分认识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谋划、统筹兼顾,将能耗“双控”带来的挑战转化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倒逼落后产能淘汰、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积极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全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奋力开创全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战略,以推动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提升能效水平为核心,以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两高”项目为抓手,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强化能耗强度约束性管理,有效增强能耗总量管理弹性,将节能降耗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消耗,全面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推动“十四五”节能工作迈上新台阶,为阿拉善盟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坚强支撑,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能效提升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既要坚持能效标杆引领的能效创新发展路径,瞄准国内外先进水平,全面开展能效对标工作,着力提升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能效水平,实现节能增效和产业转型;又要发挥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强化源头控制,推动能耗“双控”与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相融合,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节约能源与保障发展相结合。能耗“双控”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既要坚持把能源节约摆在重要位置,通过能耗“双控”倒逼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型;又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正常用能需要,确保能耗增量优先用于保障民生、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保障重大项目合理用能,倒逼转方式、调结构,努力走出一条能耗排放做“减法”、经济发展做“加法”的新路子。

坚持严控增量与优化存量相结合。既要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从源头控制能源消费增长和提升能效;又要盘活存量用能空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传统行业升级改造,进一步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为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发展腾出用能空间,保障经济社会合理用能。

坚持部门联动与全民参与相结合。既要汇集部门合力,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农村农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又要夯实社会节能工作基础,提升全民节能意识和节能能力,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形成上下衔接、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营造全民节能新氛围。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能耗“双控”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有力,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重点用能行业能效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大幅提高,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控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推广,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全盟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8%,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基本目标,力争达到激励目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合理区间,为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章 大力调整能源结构

“十四五”期间,充分利用阿拉善盟风、光、油、气、土地等资源优势,大规模、高比例发展新能源,推进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供给体系,为全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贡献阿拉善力量。


第一节 推进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

坚持集中与分布并举、就地消纳与外送并举,加快推动新能源大规模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生产大基地、区域绿能合作示范区、绿能替代转化应用示范区、清洁能源先进技术和装备制造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到2025年,全盟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千万千瓦级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以上。

加快推进新能源基地建设。“十四五”期间,抢抓国家和自治区“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新契机,努力将阿拉善盟打造成为全国“装机规模最大、生态代价最小、产业水平最高、综合成本最低、服务保障最强”的亿千瓦级新能源大基地。充分利用边境沿线、戈壁荒漠地区丰富的风能资源,集中连片开发打造千万千瓦级大型风电基地。充分考虑建设和接入条件,在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打造光伏治沙示范基地。积极探索矿区生态修复与光伏发电相结合的新发展模式,整合采煤沉陷区和露天矿排土场等闲置土地资源,有序推进集中式光伏矿区治理基地建设。发挥太阳能热发电储能调节能力和系统支撑能力,布局长时储热型太阳能热发电项目,推动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发电基地一体化建设运营。

推动新能源多场景特色利用。在农村牧区因地制宜开展风光农牧互补综合能源项目建设,提升城镇乡村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利用公共建筑屋顶、工商业厂房屋顶、民居屋顶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合生态旅游、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民生改善工程,拓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展应用场景。在阿拉善左旗率先开展全绿色电力供暖示范试点。在边境口岸、偏远小城镇等负荷相对集中且供电可靠性不足的电网末端区域,开展局部高比例新能源微电网建设。在新能源资源优越、土地资源紧缺的工业园区积极推进风电分散式开发和光伏分布式开发利用,促进新能源就地开发、就地消纳利用。以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试点开展分布式新能源就地消纳示范,充分挖掘园区内自备电厂灵活性调节能力和负荷侧响应能力,力争到2025年园区新能源消纳比例达到50%。

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步伐。加快提高电网承载能力,适时升压建设祥泰—阿拉腾、阿拉腾—定远营—腾格里“两横一纵”500千伏主网架电网结构,力争形成盟内500千伏主网架环网结构,进一步加强阿拉善电网与蒙西电网的连接,提高蒙西电网内部西电东送能力,提高网内消纳新能源电力能力。统筹资源开发条件和电源送出通道,科学合理布局,保障新能源电源建设与配套送出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核准、同步建设、同步投运。推动新能源与终端负荷耦合利用,探索区域微电网、新能源电力专线供电、智能配电网等输配电模式。“十四五”期间加快打通乌兰布和、巴丹吉林新能源电力外送通道,促进新能源消纳。全力推进阿拉善盟—江苏(湖北)±800千伏100%绿电直流特高压电力通道建设纳入国家战略规划。

加快新型储能发展。以电力系统实际需求为导向,针对各类应用场景因地制宜布局建设新型储能设施,实现新能源与新型储能的协同发展。大力发展电源侧储能,新建新能源电站原则上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5%(保障性并网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市场化并网储能时长4小时以上)配置储能设施,加快推动存量新能源电站配置一定规模储能设施,建设一批风光储多能互补型电站。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在有条件的区域布局“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积极推动不间断电源、充换电设施等分散式储能设施建设,提高新能源就近消纳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电网侧储能,提高供电可靠性,提升系统消纳能力。

稳步推进氢能发展。培育发展氢能源产业,科学合理安排新能源电力制氢(绿氢)项目建设规模,在新能源发电项目集中地区配套建设一批能适应新能源出力波动性和间歇性的绿电制氢项目,推进“风光氢储”一体化示范。充分利用焦炉煤气、氯碱化工尾气等工业副产氢资源,推进工业副产氢气回收提纯利用(灰氢),拓展氢源渠道。积极推进氢能的推广应用,有序推进加氢站建设布局,促进氢能与交通、化工等行业有机融合。

推动新能源配套产业发展。将新能源产业作为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全盟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深入实施延链补链强链行动。积极谋划建设清洁能源先进技术和装备制造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立先进技术研发中心,培育发展储能、调峰、装备制造、运营维护等配套产业集群,打造清洁能源全产业链条。全力支持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建设。

开展区域绿能合作示范。推进与乌海、鄂尔多斯等周边盟市在清洁能源负荷替代、清洁能源消纳合作、火电打捆调峰、抽水蓄能调峰等方面的合作。推动阿拉善盟与外省区市的合作,形成集清洁能源生产输出、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展览展示为一体的“蒙+合作”新模式,为打造蒙甘宁、蒙苏等清洁能源跨省合作提供重要支撑。


专栏1  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风力发电。重点实施阿拉善—上海庙16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大唐乌力吉40万千瓦风电项目、华润宗别立20万千瓦风电项目、华能诺日公30万千瓦风电项目、中国电建阿左旗风电一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阿右旗风储一体化20万千瓦风电项目、中广核新能源30万千瓦风储一体化项目、华电阿右旗15万千瓦等风力发电项目。

光伏发电。重点实施大唐高新区兰山二期20万千瓦光伏治矿项目、华能腾格里60万千瓦光伏生态治理、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灰渣堆场环境整治60万千瓦风光互补绿电示范项目、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0万千瓦光储氢矿区综合治理光伏项目、阿拉善右旗采煤沉陷区生态综合治理40万千瓦光伏发电+储能项目、阿拉善右旗80万千瓦光储电网友好性治沙等光伏发电项目。

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以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为重点,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配套建设输电通道和扩建调峰火电机组。

氢能。重点实施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氢能源利用示范项目和50亿Nm3制氢项目、锋威光伏发电公司源网荷储氢一体化综合能源示范项目、阿拉善盟20万千瓦光储氢一体化绿色示范项目。

电力通道。加快推进阿左旗浩雅至鄂尔多斯上海庙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向德(乌兰布和)至乌达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



第二节 推进化石能源清洁利用

促进煤炭资源绿色开采。加强煤炭资源开发与全盟“三线三区”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与管控,推进煤炭资源开发与自然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持续推进实施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煤矿要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生产煤矿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改造升级。到2025年,全部煤矿达到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的煤矿企业逐步退出市场。

推动煤电清洁高效利用。统筹电力保供和减污降碳,根据发展需要积极争取合理建设先进煤电。引导煤电由主力电源逐步向“支撑型”“调节型”电源转变,充分发挥现有煤电机组应急调峰能力。加快公用和自备煤电机组实施灵活性改造,推动供热机组“热电解耦”改造升级,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逐步淘汰能耗水平高、污染物排放大、不具备改造条件的30万千瓦以下机组,退役火电机组按照“退而不拆”原则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引导火电机组采用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电机变频等成熟适用的节能改造技术,持续降低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和能耗水平。多措并举推进散煤替代,因地制宜以电力、新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民用散煤。加快现有煤电机组替代供热,积极关停低效的采暖和工业供汽小锅炉。到2025年,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设计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达到305克标准煤/千瓦时。

改造提升传统煤化工产业。加强规范发展煤化工产业,严格控制总量规模,以推动传统煤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为着力点,做强做优支柱产业。推进“煤焦气多联产、甲醇深加工、聚酯纤维一体化、煤焦油深加工”四大煤化工产业集群向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努力提高煤炭转化效率。鼓励企业采取先进技术,以多种方式引进煤炭液化、低阶煤分质分级综合利用、煤油电多联产、煤焦油深度分离及高附加值化利用等现代煤化工技术,持续降低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和能耗水平,促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着力推动化工企业转变用能方式,调整原料结构,采用绿氢、天然气等替代煤炭,减少工艺用煤。

提高油气生产供应水平。抢抓国家优化能源战略布局的历史机遇,提升油气勘探开发水平,加快推动打造高标准石油化工产业链。加快推动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相融合,推进以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为特色的高端化、清洁化产业体系,重点发展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功能性膜材料、清洁高效燃料、高性能润滑油、特种沥青等绿色石化产品。完善天然气管网分布,适时增加天然气输送量,以满足企业用气需求。加快城镇燃气管网建设,提高城镇居民天然气气化率,推动阿左旗主要镇区全部接入管道天然气,阿右旗、额济纳旗主要镇区力争接入管道天然气。

专栏2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

       煤电、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改造工程。加快推动内蒙古哈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空预器柔性密封改造项目;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余汽供热,烟气余热回收,汽轮机、煤热解炉、燃烧器及制氧装置改造,空预器蓄热元件换型;内蒙古宁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退产能项目;阿右旗金鑫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退产能等6个项目(包含自备电厂),项目实施预计实现节能量25.64万吨标准煤。

       洁净煤燃烧。实施低硫低灰洁净煤配送制度,杜绝直接燃用高硫高灰原煤,以六大高耗能行业分布较集中区域为重点,合理布置洁净煤配送站。

       燃煤替代工程。发展清洁低碳能源,降低煤炭消费比重。以高新技术产业园为重点,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业副产天然气制备可燃气,利用可再生能源等优质能源替代煤炭。


第四章 深度优化产业结构

未来五年,阿拉善盟将以更大力度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坚持高质量优化存量、高起点引导增量、高标准主动减量,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发展能耗低、污染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产业结构优化动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第一节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

严格控制新上“两高”项目,坚持从产业准入、审前评估、淘汰改造、电价机制等方面,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规模。以煤电、石化、煤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行业为重点,对在建、拟建、建成的“两高”项目进行严格管控,全面实行“清单式+责任制”管理,推进分类处置,强化动态监控。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审批和建设,加大源头管控力度,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严格控制电石、焦炭(兰炭)、聚氯乙烯(PVC)、水泥(熟料)、烧碱(天然碱除外)、铁合金等行业新增产能,未落实用能指标的,节能审查一律不予批准,确有必要建设的,按照“减量替代”原则(符合条件的可实行产能等量置换),落实压减产能和能耗指标要求。

提高“两高”项目准入标准。建立高耗能项目立项审批与能耗“双控”联动机制。新建、改扩建“两高”项目,在满足本地区能耗“双控”、碳排放强度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工艺技术装备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能源利用效率达到行业先进标准(简称“两个先进”)。铁合金、焦炭、电石、水泥(熟料)等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发改产业〔2021〕1609号)及自治区《关于提高部分行业建设项目准入条件的规定》(内工信原工字〔2019〕4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化工行业项目建设的若干规定》(内工信原工字〔2019〕269号)等有关规定。

严格“两高”项目准入管理。严格项目节能审查,对尚未审批的拟建“两高”项目,在核准、备案前要认真分析评估对环境质量、污染物减排、碳排放控制强度要求的影响,评估结论作为办理核准、备案的重要依据。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在“两高”行业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中的应用,强化涉“两高”行业相关规划环评约束。对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和能耗置换、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


第二节 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全力推进工业园区转型升级。突出区域产业特点,统筹生产力布局,全力推进吉兰泰石材加工园、常山工业集中区、雅布赖精细化工项目区等现有工业集中区优化升级,进一步增强优势产业集聚效应,引导工业集中区特色发展。通过“腾笼换鸟”、精准招商、行业对标、技术升级、政策激励等一系列组合拳,倒逼成熟园区转型升级,增强园区产业承载能力。积极推动建设“低碳园区”“零碳园区”,加快推动重点园区节能降碳工程,实施能源综合利用升级改造,打造统一供应、多能协同、梯级利用的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园区,实现能源资源高效配置利用。

专栏3  工业园区节能降碳工程

       工业园区绿能替代。以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试点,充分挖掘园区内自备电厂灵活性调节能力和负荷侧响应能力,结合增量配电网业务改革试点工作,通过自建分布式电源、新能源供电专线、绿色电力交易等多种方式开展园区绿能替代示范。

       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大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力度,建设和引进关键项目,合理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废水循环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实现物质流、能源流、信息流的有效流动和高效配置。

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升级改造。瞄准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引导电力、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有序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积极推动传统产业向智能化、高端化、数字化转变,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传统产业发展中的赋能引领作用,加快大数据、工业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煤炭、化工、水泥等行业节能降耗的应用,优化管理流程,实现节能降耗。

延伸传统产业链加速提质增效。立足存量优势产业,加快补足增强和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上下游衔接、左右线耦合,形成具有阿拉善比较优势的产业链群,着力降低单位产品能耗。鼓励煤焦化加快延伸烯烃、焦油深加工等产业链条;引导盐化工沿树脂、染料、医药和农药等终端产品方向延伸;促进精细化工围绕高附加值的化工新材料、化学试剂、化工助剂、原料药和成品药、染料颜料中间体等产品拓展延伸产业链,推动精细化工走高端化、终端化路线。


第三节 大力淘汰化解落后和过剩产能

严格产业政策和环保排放标准,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对重污染行业的综合整治力度,坚决淘汰不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标准的落后产能,压减一批过剩产能。加快退出铁合金、电石、焦炭等行业限制类、淘汰类产能;淘汰煤电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水泥新增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提高制造业领域高耗能行业淘汰产能标准。引导装备落后、产能过剩的企业有序退出,实施产能置换升级改造。对列入淘汰范围的落后产能相关企业,不得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企业实施更加严厉的惩罚性电价政策。

专栏4  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程

       铁合金:2022年底前,推动阿拉善盟金圳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淘汰4台12500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炉、阿拉善盟瑞钢联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淘汰8台12500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炉、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常山多元合金有限公司淘汰8台12500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炉,产能实施减量置换;阿拉善盟金刚联有限责任公司淘汰2台12500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炉,产能退出。

       电石:2022年底前,推动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淘汰12台27000千伏安电石矿热炉,产能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施置换;阿拉善盟运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淘汰2台13500千伏安电石矿热炉、阿拉善盟巨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淘汰1台25000千伏安电石矿热炉,产能退出。

       焦化:2023年底前,推动内蒙古太西煤集团乌斯太焦化有限公司、阿拉善中盛科技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共计淘汰8座炭化室4.3米捣固焦炉,产能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施置换。


第四节 着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坚持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与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并重,立足我盟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坚持绿色发展、集群集聚,着力推动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新材料。依托盐化工、煤化工、氟硅化工等产业基础,重点发展PVC改性材料、塑料功能薄膜等产业,大力发展碳纤维、活性炭等高端碳基材料。加快延伸矿产冶金加工产业链,积极培育金属结构材料、光电子材料、石墨新材料、纳米材料等新材料。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壮大高纯金属钠、金属钾、金属锂、特种金属材料等高端金属材料,在巴音敖包工业园区布局碳基新材料产业,大力发展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石墨烯为主的高端石墨材料产业。

新医药。推动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向高品质成品药和制剂转变,构建绿色化医药创新产业链,重点谋划一批抗感染药物、抗生素、抗高血压药物等高附加值化学合成类药物。充分挖掘苁蓉、锁阳、甘草等道地药材医用保健价值,实施一批药膳、药酒、药茶、保健品等药食两用产品的深加工项目,将药食两用产品培育成大健康医药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新能源。积极打造阿拉善亿千瓦级新能源大基地,实施新能源产业链一体化战略,重点培育风光、储能、氢能清洁能源等产业。坚持清洁能源开发和生态环境治理相结合,加快推动阿拉善盟沙漠地区布局建设一批光伏治沙、风光互补示范项目。

现代装备制造业。积极整合阿拉善盟产业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本地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等优势产业,打造布局合理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推进上下游配套产业建设。坚持全产业链谋划发展新能源,建设新能源装备制造、材料生产及储能等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基地,重点培育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发电逆变器装置、风机部件、风光配套等装备制造。


第五章 全面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统筹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民用商用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突出节能技术应用和能源梯级管理,强化全流程节能管理,全面提升重点领域能效水平。


第一节 深化工业领域节能

加快工业节能改造升级。对标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积极推动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重点工程落地实施。加快推进焦化落后产能退出和技改升级,加快绿色技术工艺改造、余热余能回收、能量系统优化、公辅设施改造,实现焦化行业技术装备水平质的提升,全面推进焦化产业链条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持续优化盐化工技术装备水平,引导支持相关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改造提升。推动建材行业加强原料、燃料替代,支持继续做好建材行业熔窑余热发电、节能粉磨、变频调速等技术的推广。在铁合金、电石等高耗能行业的重点用能企业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节能技术和生产装备,全面开展技术改造工作,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围绕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共性问题等进行整体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推动全盟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电力及热力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企业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专栏5  工业节能技术改造工程

       2021年:重点推动内蒙古晨宏力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烧碱电解槽离子膜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内蒙古利元科技有限公司回转窑余热回收系统项目、内蒙古利元科技有限公司MVR污水处理设施等6个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后,预计可节约3.04万吨标准煤。

       2022年:重点推动内蒙古福地陶瓷有限公司、内蒙古利元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腾格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腾格里煤化有限公司5个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后,预计可节约4.02万吨标准煤。

       2023年:重点完成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乌斯太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晨宏力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5个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包括电石、铁合金、焦化产能置换和改造升级项目)。完成技术改造后,预计可节约15.78万吨标准煤。

       2024年:重点完成内蒙古泰兴泰丰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兰太钠业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盟利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盟星大铁合金有限公司等19个节能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后,预计可节约3.72万吨标准煤。

       2025年:重点完成内蒙古庆华集团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焦化三期湿法熄焦改干法熄焦技改项目、循环氨水做溴化锂制冷机热源技术项目、甲醇合压机三元叶轮改造项目;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个节能技改项目。完成技术改造后,预计可节约110.59万吨标准煤。

着力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全面深化绿色制造,以绿色设计和系统优化为重点,引导传统工业企业升级内部管理、生产工艺、产品结构,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快工艺流程升级与再造。持续推进绿色制造示范创建,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推动绿色制造企业宣传绿色制造先进技术和典型做法,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持续引领本地相关领域工业绿色转型。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试点,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应用示范工程,在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提高工业领域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对以煤炭、石油焦、重油、渣油、兰炭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自备燃煤电厂及燃煤锅炉,积极推进清洁低碳能源、工业余热等替代。

全面推行节能诊断服务。聚焦化工、建材、焦化、煤炭加工等高耗能行业,对标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围绕生产工艺流程和主要技术装备,开展能源利用、能源效率和能源管理诊断服务工作,深入挖掘节能潜力。针对变压器、电机、风机、空压机、泵、锅炉窑炉等重点用能设备,评估设备能效水平和实际运行情况,分析先进节能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潜力,开展专项节能诊断服务。加快在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实施区域内企业全覆盖节能诊断,探索集中化、批量化、系统化节能诊断服务新模式。

大力推进系统能效提升。多措并举加快节能技术推广与应用,加速提升行业能效水平。深入开展能效“领跑者”行动,开展能效对标达标工作,带动氯碱、电石、铁合金、焦炭、水泥、煤炭等重点行业能效水平整体提升。推动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定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能源审计、能效诊断和对标,构建能效提升长期机制。加快企业、园区建设能源综合管理系统,实现能效优化调控。

专栏6 关键节能技术推广与应用工程

       铁合金:实施全封闭改造,推广矿热炉高温烟气净化回收利用。大力推广铁合金炉渣、尾气、余热综合利用技术,推进矿热炉补偿、测量、浇铸、自动化、智能等设备技术。

       电石:全部淘汰内燃式电石炉,加快企业与国内行业能效领跑标杆企业进行对标,采用和推广电石炉气化工利用、电石渣制活性氧化钙循环利用、电石显热余热利用、电石自动化出炉等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对氯碱和电石行业生产系统进行全方位改造提升。

       焦化:加快推进焦炉精准加热自动控制技术,大力推动干熄焦、上升管余热回收、烟道气余热收回和焦炉煤气利用技术。

       建材:鼓励应用新型水泥熟料冷却技术及装备,降低基础燃料消耗,加强高固气化熟料煅烧、大推力通道燃烧等技术的推广。

       盐化工:推广纯碱生产余热利用技术,以氯碱及其深加工为重点,形成以PVC为龙头产品的盐化工产业集群和PVC后加工基地。

到2025年,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绿色化水平显著提高,力争在“十四五”期间腾出137.15万吨标准煤的用能空间。


第二节 强化建筑领域节能

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管理。持续做好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工作,从2022年起,全盟城镇总体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重点提高建筑门窗、外墙保温等关键部位部品节能性能,加强设计、审图、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质量管理,落实各方主体节能工程质量责任。稳步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发展,加快推动各旗区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推进装配式建筑和绿色施工等技术应用,降低建设过程能耗。进一步推进星级绿色建筑覆盖面,落实“四类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推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结合城市双修、清洁取暖、老旧小区改造等,加大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力度,提高既有建筑绿色化水平。加快工业厂房、商务楼宇、机关办公、停车场等既有建筑提升运行能效,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减碳改造。

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等环节管理,提高太阳能、浅层地热能、工业余热等在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减少民用建筑常规能源使用。大力发展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系统,推动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采用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

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提升绿色建材产品质量,引导设计、施工单位采用新材料和新产品,实施建筑全产业链绿色供给行动。加速推进全盟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大力发展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砌体材料、保温结构一体化墙板等绿色建材。加强“四新”技术推广应用,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尾矿等废物为原料生产墙体材料。

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30%;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万平方米;绿色建材推广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应用比例达到30%。

第三节 推动交通领域节能

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民航等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推进绿色货运、多式联运等高效运输方式,充分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加快形成以现代化口岸开放为主体、网络货运、甩挂运输为两翼、以城乡配送、农村物流为补充的货运物流体系,实现货运高效衔接,建立“集约高效、服务规范、低碳环保”的绿色物流体系。

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改善绿色出行环境,提高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落实“公交优先”战略,科学增加和优化调整公交线路,着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完善城区慢行交通系统,构建安全、连续和舒适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合理引导、规范共享单车(电单车)、共享汽车等健康发展,提升绿色出行比例。

持续推广绿色装备应用。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全面推进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和应用,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引导企业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型,提升车辆清洁化、专业化水平;在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机场等处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车辆等绿色交通装备。加大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建设充电站、充换站及配套设施,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等各类新建公共充电桩数量应满足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

到2025年,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9%,城市交通绿色出行分担率达到20%;全盟绿色能源公交车辆比例达到80%,每年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中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达到50%以上。


第四节 促进农村农业领域节能

加快农村节能型住宅建设,推动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提升农村清洁取暖能效水平,推动建设绿色农房。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设施。推广适用高效节能家用电器和半导体照明产品,因地制宜推广节能环保炉具。大力发展农村新能源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空气源热能、浅层地热能等解决农业农村用能需求。结合供电和供热需求,在农村牧区建设“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分布式光伏电站。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农膜回收利用,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推广畜禽粪污简便处理后形成有机肥还田,增强土地肥力。

到2025年,农业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农业生态系统明显改善。


第五节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推动公共机构绿色化改造。加快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加快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集中供热,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推动公共机构率先实施清洁取暖。加强绿色食堂建设,推广应用高效油烟净化等节能环保设备。推动实施中央空调改造,建设绿色高效制冷系统,运用智能管控、多能互补等技术实现能效提升。推动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大幅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

开展公共机构绿色办公行动。深化绿色办公和生活方式,提升信息化政务水平,推广电子化、无纸化办公,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加强会议室、机关餐厅、办公场所照明管理,充分采用自然光,盟本级及旗区直属公共机构率先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增强示范带动作用。

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动建立节约型公共机关创建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开展公共机构先进适用技术遴选和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推介。重点推进科教文卫系统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工作,提高重点用能领域示范单位创建比例。2022年底前推动盟本级党政机关全部完成创建节约型机关,力争80%以上的旗区党政机关2025年底前达到创建要求。

到2025年,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6%、5%和6%。


第六节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

优化数据中心、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统筹谋划、科学配置高耗能新型基础设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推动产业模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转变,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信息化示范园区,加快推动企业智能化改造,争创“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加快推动既有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提升现有设施能效水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因地制宜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新型基础设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加强数据中心节能审查和能耗在线监测。


第七节 推动民用商用领域节能

加强城市节能管理。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积极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和隔音屏障等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完善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开展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淘汰老旧灯具,推广使用节能LED灯具,推动智慧多功能灯杆建设,建设城市照明智慧管控平台,实现城市综合能效提升。

专栏7 城镇路灯节能改造工程

       重点推进巴彦浩特城市路灯节能改造及智能程控系统改造、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葡萄墩片区路灯等项目,实现路灯亮、灭灯时间情况等远程控制、精准调节和即时监控,推进城市照明运行管理精细化、智能化。

稳步推进清洁取暖。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原则,科学推进“煤改电”,有序推进“煤改气”,推进燃煤锅炉、民用散煤电能替代,加快压减散煤,引导减少取暖用煤需求。加快城镇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扩大城镇集中供热覆盖范围,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在热力管网无法覆盖的老旧城区或环保要求较高区域,推广蓄热式电锅炉、热泵、分散电采暖。加快工业余热、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

加强商贸领域节能。进一步完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等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推动绿色商场创建,开展绿色商场示范,打造一批绿色流通主体。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快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鼓励消费者自带购物袋、餐具,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加快发展绿色物流,鼓励采用先进、节能环保型物流设施和装备,推广应用可循环的绿色包装和可降解的绿色包装材料。加快绿色仓储设施建设和改造,开展绿色仓库示范,支持仓储设施采用建筑节能技术、建筑工业一体化技术、仓储物流园区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技术。


第八节 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

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税收、价格、补贴等多种手段,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积极推进在2022年底前完成阿拉善盟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计划。严格执行电机、风机、水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电梯等设备的国家能效标准,新建项目选用重点用能设备须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

专栏8  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引领工程

       燃煤锅炉(炉窑)能效提升。重点推广可控热管式节能热处理炉、富氧助燃、高效蓄热式燃烧、循环水系统防垢提效等新型技术设备。加快推广高效换热器,提升热交换系统能效水平。

       电机系统能效提升。加快淘汰不符合现行国家能效标准要求的落后低效电机,到2022年底前,计划淘汰全盟重点用能单位在用的高耗能落后电动机2650台,总功率79462.75千瓦;泵273台,总功率6031.85千瓦;压缩机17台,总功率1433千瓦;风机36台,总功率2189.9千瓦。重点开展高压变频调速、永磁调速、内反馈调速、柔性传动等节能改造,采用高效电机替代低效设备。

       变压器能效提升。加快推进淘汰高耗能配电变压器,到2022年底前,计划淘汰全盟重点用能单位在用的高耗能落后变压器23台,总功率113485千伏安。推动企业使用高效节能变压器,重点推广特大功率高压变频变压器、非晶合金变压器、三角形立体卷铁芯结构等变压器,支持可再生能源电站、电动汽车充电站(桩)、数据中心、5G基站、采暖等领域使用高效节能变压器,提高高效节能变压器在工业、通信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应用比例。


第六章 提升全社会能源资源利用水平

第一节 推行绿色生活方式

树立绿色生活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节俭文明的生活消费理念,养成节约用能用水、购买绿色产品、制止餐饮浪费、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的习惯。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生态环保意识,让节约能源、低碳出行、节俭生活成为一种生活常态、一份社会责任、一种社会公德,努力形成人人讲节约、处处见行动的良好文化氛围。

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增加重点领域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电商平台和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设立绿色低碳产品销售专区,在大型促销活动中设置绿色低碳产品专场,积极推广绿色低碳产品。积极培育绿色消费市场,引导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高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绿色低碳产品,鼓励使用高能效等级用电设备和节电认证产品。鼓励选购简单包装的商品、绿色无公害食物等。倡导绿色出行,出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绿色交通工具,减少公务车、私家车使用频次。推动绿色旅游,鼓励饭店、景区等推出绿色旅游消费奖励措施。

加强绿色节能宣传。加强日常性节能宣传教育,开展节能低碳科普活动,组织好世界地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节约资源意识。引导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有序开展节能专业研讨、志愿活动等。深入推进全盟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发展节能公益事业,鼓励公众参与节能公益活动,推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第二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持续优化园区内的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供水,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围绕园区产业特点,积极推进各类园区和企业节能技术运用和循环化改造,着力提高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关联度,加快推进焦化、氯碱化工、建材等多产业纵向延伸、横向融合,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加强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以煤矸石、粉煤灰、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为重点,支持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设覆盖全盟、标准化运作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循环经济骨干企业、重点项目和产业集群的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提升全盟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专栏9  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

       重点推进内蒙古哈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固废利用年产20万吨石膏基砂浆生产线项目、阿拉善左旗珠拉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珠拉金矿已弃废石再回收贵金属技术改造项目、阿拉善盟乾顺矿业有限公司人造再生石及辅料加工项目、阿拉善盟鸿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固废煤矸石烧结砖、阿拉善盟绿然泰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花岗岩边角料和锯泥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加大对脱硫石膏、粉煤灰和煤矸石的综合利用。


第三节 积极推动节水行动

阿拉善盟水资源稀缺,水资源总量短缺、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以及水生态环境脆弱三大问题成为了制约阿拉善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对于阿拉善盟经济社会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加强水资源总量强度“双控”。严格实行总量指标管理,完善各旗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要求,合理确定经济布局、结构和规模。以旗区为单元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监测预警体系,水资源超载地区要制定并实施用水总量削减计划。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从严核定许可水量,建立完善取水许可管理台账制度。在生态脆弱、严重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区,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加强计量监管,保证用水计量科学、准确。

积极推动工业领域节水。按照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重点对煤化工、生物制药等高耗水行业进行节水改造,大力推广煤化工湿法焦化改干法焦化、盐化工蒸汽回收、闭式循环冷却水处理、废水回用等新技术,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采用差别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推动重点行业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强化焦化废水深度处理,焦化废水必须全收集、全处理、全回用。以盐废水阶梯式循环利用、资源化深度处理及零排放处置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开展再生水回用改造,重点企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强化对高耗水企业生产过程和工序用水的监督管理,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到202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

专栏10  节水改造和污水处理工程

       节水改造工程。重点推进内蒙古庆华集团腾格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凝结水回收技术改造及循环水电化学除垢项目、内蒙古庆华集团腾格里煤化有限公司干熄焦改造项目、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用水优化及加灰工艺干法改造项目、内蒙古兄弟化工有限公司再生水处理回用项目、阿拉善左旗瀛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智慧用水管理系统项目、内蒙古瑞达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循环水凉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除雾及脱盐浓水回收利用项目等28个节水项目。项目实施后,预计节水量422.18万吨。

       污水处理工程。重点推进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巴彦浩特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葡萄墩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阿拉善右旗雅布赖镇污水处理技术改造项目,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能力。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高效节水。加快重大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作。开展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继续实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加强土壤墒情监测,开展测墒灌溉。积极推进节水灌溉,高效节水灌溉和水肥一体化面积保持逐年增加。积极推动创建一批节水型灌区和节水农业示范区。实施规模养殖厂节水改造和建设,推行使用先进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发展节水渔业、牧业和林业,加强牧区草原节水,合理分配牧区灌溉饲草料地和牲畜饮水水量,实现用水总量控制。在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计量收费。

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使用节水器具。城镇园林绿化宜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加快推广普及生活节水器具,推进学校、医院、宾馆、餐饮、洗浴等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建设。公共机构要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等节水诊断。从严控制洗浴、洗车、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洗车等特种行业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


第七章 健全节能降耗政策机制

第一节 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体系

完善能耗“双控”指标管理。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将能源消费总量作为工作推进的引导性指标,通过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确保完成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力争达到能耗强度降低激励目标。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重大项目布局、用能空间等情况,将自治区下达的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合理分解至各旗区。推动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总量控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等弹性管理政策,尽快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深化节能审查制度改革。优化节能审查制度,在敖伦布拉格产业园探索开展区域能评试点,进一步简化审查环节。加强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源头管控,新上高耗能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规划、产业政策,按照“两个先进”的要求全面提高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标准。在谋划产业、引进项目上突出能耗强度导向,充分发挥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引导机制作用,合理保障低能耗强度优质项目用能需求,有效化解高能耗强度项目对地区能耗强度的影响。对能耗“双控”形势严峻、能耗强度目标完成进度严重滞后的旗区,实行新建高能耗强度项目节能审查缓批限批。

完善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用能预算管理制度“指挥棒”作用,完善全盟和各旗区分级预算管理机制,并开展年度能耗预算管理方案决算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对“十四五”和年度用能预算管理方案进行动态调整。科学化、精细化编制用能预算管理方案,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农牧业、现代服务业用能,充分保障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非“两高”行业用能,有效控制单位增加值能耗高的“两高”行业用能。探索建立能耗产出效益评价制度,推动能耗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产业和项目倾斜,引导产业布局优化和高质量发展。

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建立常态化节能监察工作机制,对全盟电石、铁合金、有色、水泥等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实施节能监察全覆盖。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研究建立盟级统一的全社会节能监察机构,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制定节能失信行为管理有关政策,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阶梯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


第二节 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

提升能源计量管理水平。严格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健全能源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制度。组织计量行政管理人员、计量技术专家实施能源计量现场审查。完善煤炭、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品种分类和统计,强化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贸流通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加速提升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水平,加强能源计量宣传,强化企业能源计量法制意识,督促企业充分认识到能源计量在节能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应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不断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能源统计监测能力。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配备人岗相适的能源统计工作人员,保障人员相对稳定,加强业务能力学习和培训,提升能源统计队伍素质和水平。提升能源统计监测和核算水平,以数据质量为核心,加强数据审核评估,提高能耗核算精准度和服务碳排放核算的能力。加强能耗分析和预警,聚焦节能降耗、绿色发展、“双碳”开展分析研究和预警预判,增强为盟委、行署提供参谋作用的重要性和可靠性。强化统计监督,坚持依法统计,坚决防范和惩治数据造假作假,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强化能源监测平台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逐步推广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快推动重点用能单位与自治区平台实现数据对接上传,构建统一完善的能源消耗运行监测数据共享平台。推进高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制度体系,实现能耗数据的实时采集、监测和分析利用。


第三节 建立和完善节能市场化机制

探索用能权交易机制,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等机制,培育和发展用能权交易市场。创新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承诺、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政策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发展节能服务行业,推动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带动形成技术研发、产品和装备制造、工程设计和咨询服务一体化的节能服务产业链条。培育一批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能耗监测等第三方机构。落实节能服务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力度。扶持和培育一批电能服务企业,为工业企业提供用电情况诊断、专业优化设计、系统评估评价等服务。


第四节 完善财政税收政策

完善价格支持政策。严格落实国家促进节能的能源价格政策,严格执行能耗超限额惩罚性电价和淘汰类、限制类、鼓励类产能差别电价政策,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倒逼重点用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上浮不受限制。完善助力节水产业发展的价格、投资等政策。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创新“以奖代补”等资金支持方式,有效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支持节能改造、综合能效提升、重大节能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等重点工程建设。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执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广先进、高效、节能的产品设备。

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严格落实绿色信贷指引、能效信贷等制度,完善绿色信贷统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支持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设立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绿色创新产品,打好“财政+专项资金”和“财政+产业基金”组合拳,争取自治区引导基金支持,补充壮大专项基金规模。


第五节 强化技术成果转化

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对接和落实自治区“科技兴蒙”行动。加快各级科技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新型节能技术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面向节能领域重大需求和技术前沿,加快布局一批前瞻性、系统性、战略性研发项目,突破关键材料、仪器设备、核心工艺、工业控制装置技术瓶颈,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能力。加快建设一批服务中小企业需求的节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企业节能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广泛宣传推广企业节能效果显著、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先进经验,带动行业能效水平整体提升。

引导企业自主创新。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节能技术研发与应用交流合作,扶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承担节能技术创新重大项目。完善节能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机制。


第八章 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本规划实施以合理控制能源消费、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充分考虑阿拉善盟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保障规划实施所需要资源环境容量,对缓解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压力总体上有促进作用。


第一节 环境影响评价

(一)项目实施后的生态效益

本《规划》“十四五”期间的节能措施主要包括调整能源及产业结构、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和提升节能管理水平等。根据初步估算,2025年能耗强度较2020年下降18%,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通过重点领域节能改造及淘汰落后产能预计可节约162.79万吨标煤,可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约426.51万吨、1.38万吨和1.21万吨;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平均年发电量200亿度,每年可减少烟尘排放量约3.6万吨、二氧化硫约5.1万吨、二氧化碳约1572万吨、氮氧化物约4.45万吨,还可节省大量的水资源。《规划》实施后,将显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降低能耗、水耗、物耗,减少废弃物产生,对环境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二)项目实施后的负面环境影响

规划期内,节能改造项目与可再生能源开发项目建设施工和运营期间,可能对土壤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带来一些不利环境影响。节能改造项目主要是对现有企业技术工艺、生产设施进行节能、节水、污染减排改造,同时进行配套建设,在实施过程可能会新增能耗、水耗及固体废弃物。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场地平整、道路施工等会改变土地利用格局、破坏地表植被、引发水土流失,施工活动还会产生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废污水、扬尘及固废等。在项目运行期,风力发电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固废、生活废水、升压站和输电线路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光伏发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是设备噪声、废旧电池、生活垃圾、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第二节 预防和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

一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严格控制“两高”项目新增能耗,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实行盟内等量削减或倍量削减。施工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扬尘等,通过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从而预防或减轻对大气环境影响。

二是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工作。建设选址要避免穿越沿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资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严格落实阿拉善盟生态保护红线,风电、光伏电站选址优先选择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及采煤沉陷区。推广光伏治沙、光伏+生态治理的建设模式,通过光伏项目的基桩固沙、组件遮阳,可减少地面水分蒸发,夜间冷凝截留少量水分,为植物生长提供适宜的环境,实现有效固沙治沙效果,逐步将沙漠变为绿洲,矿区废弃土地实现再利用。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节水工作。加快传统煤化工产业向深加工领域发展,盐化工向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工方向发展,降低单位产品水耗。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减少水污染物排放负荷。加快推动煤化工湿法熄焦改干法熄焦,实施污水综合处理回用项目,降低单位GDP取水量,降低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推动区域内水体环境的改善。加强废水管理,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水(含清洗废水)、污水、积水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禁止随意排放,废水或渗透液处理达到国家废水综合排放标准,从而预防或减轻水体环境影响。

四是加强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对遗留的固体废物,以及拆除活动产生的建筑垃圾、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需要现场暂存的应当建设贮存库,分类贮存,贮存库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建设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拆除的旧设备回收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及新设备包装物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旧太阳能电池板、风机叶片、废铅蓄电池由厂家统一回收利用。废油等危险废弃物应当交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五是减少噪声污染措施。风电场、光伏电站布局选址远离居民集聚区,优先选择无人荒漠、沙漠区域。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采用消声、隔音、减震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如在变压器周围或靠近敏感区一侧设置隔音墙或吸音板,降低噪声污染。

总之,阿拉善盟的资源和能源不仅能够支撑这些项目的实施,而且项目实施后,全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将显著提高,产业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逐步建立,对推动全盟环境保护工作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第九章 强化工作落实

第一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阿拉善盟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管理,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把能耗“双控”摆在工作全局中重要位置,将能耗“双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快制定本地区能耗“双控”工作计划,明确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协调解决规划实施重大问题。压实各旗区能耗“双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旗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作用,各旗区贯彻落实盟行署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措施,健全责任体系。落实能耗“双控”调度会商机制,实行月调度、季分析制度,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及时研究问题及解决对策,强化能耗“双控”监测预警,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盟委、行署。

第二节 强化用能主体责任

积极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提升绿色创新水平。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自觉接受属地节能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制定年度节能计划和节能措施,加快节能技术改造,主动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加快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推广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计量器具配备升级。


第三节 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完善阿拉善盟能耗控制考核体系,以能耗强度控制为主,实行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同管理、同分解、同考核,建立健全能耗控制和碳排放控制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制定阿拉善盟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提高能耗“双控”考核指标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能耗控制工作成效突出的旗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节能工作不力、能耗问题突出的旗区和单位,及时通报约谈。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信用评价,建立节能信用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推进节能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加大节能领域失信信息社会披露力度,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促进合法合规、诚信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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