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00/2024-02903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字号: | 阿署发﹝2024﹞20号 | 成文时间: | 2024-06-2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6-26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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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有关工作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更大力度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和创造力,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结合阿拉善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坚持数字赋能、改革集成,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实现建设一个示范盟、打造五大基地、实施七大工程的目标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要素保障环境、法治监管环境、创新创业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标先进,攻坚克难,补齐短板,加快推进160项重点任务落实,2024年底前完成121项,2025年底前完成全部重点任务。提升服务质效、打造服务品牌,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全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2024年自治区评估中进入全区第二方阵。
三、重点任务
为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实现今年全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目标,制定21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政务服务
统一行政许可事项要素标准,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服务窗口,除涉密和有特殊审批规定外的事项全部实现“一窗通办”。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完善电子监察,对政务服务效率进行网上监督,完善涉企服务事项满意度评价,加强政务服务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结合“好差评”应用,推动工作人员严格履职尽责,提升服务质效。坚持数据赋能,拓展网上办事广度与深度,推动“蒙速办”升级,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及主题服务专栏“应接尽接、应上尽上”,实现网上办事从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
明确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开放、管理等要求,加快全盟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持续提升电子政务云、网的支撑保障能力,推进全盟一体化政务数据平台建设,初步形成以“ 一云一网一平台”为核心的政务数字化基础支撑体系。
推进能源、水利、交通等工程建设领域“一件事”集成办。对产业园内已有和集中搬迁入园的报告表项目,探索开展同类项目环评“打捆”审批,探索对相关领域的建设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
(二)商事登记
升级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专区“一窗通办”线下实体窗口服务,全面优化一窗一次综合受理、后台联动并行审批的办理模式。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开办企业全程帮办服务和网上申办自助服务区,做好导办工作,优化“线上转线下”“线下转线上”互动办理模式,促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相融合,力争全程电子化使用率达到95%以上。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限,加强企业开办一日办结(0.5日办结)宣传推广,提高办事群众对企业开办政策的知晓度。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领域,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进一步拓展到纳税缴费、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应用。
(三)工程项目报建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覆盖盟、旗区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审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细化量化受理审查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限时完成,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完善数字化施工图审查系统应用与监管。建立健全机制,对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开展帮办、代办、领办,全流程跟踪服务。
(四)不动产登记
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效率,旗区不动产综合窗口服务满意度提升30至50个百分点,企业不动产登记实现0.5个工作日办结。在部门官网公开区分新建和存量、分不同类型细化统计信息。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可视化查询机制,权利人在身份认证后可依法查询其名下的不动产自然状态、权利限制等登记信息。完善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暧联动过户以及涉企涉税不动产登记业务“一件事一次办”。加强商品房交易监管,除当事人提出明确要求外,存量房交易资金应纳入资金监管。
(五)纳税
构建“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征纳互动服务模式。实施“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模式。优化退税流程,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实行退税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动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一厅联办”,全面推行“社保缴费不出村”服务。建立涉税费争议联合调解机制,成立税费争议处理中心、云争议调解室、“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等,一站式化解群众税费争议和矛盾纠纷。各项指标任务工作达到全区中上游水平。
(六)对外开放
进一步提升进出口贸易,实现煤炭100%集中申报,外贸进出口同比增长10%。加大重点领域吸引外资力度,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与水平,积极与东部沿海地区合作,承接外商投资企业梯度转移,实际利用外资力争达到1亿元。优化进出口货物通关模式,支持企业自主选择进出口申报模式,提升口岸通关时效。推进口岸物流单证全流程无纸化,提升口岸查验监管智能化水平。培育边境地区特色商品商贸中心,做大边民互市贸易规模。
(七)政府采购
推进政府采购全过程电子化,按照自治区政府采购“一张网”部署,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流程32项功能在线办理。与外省及兄弟盟市实现专家资源共享,实现远程异地评标。政府采购平台开通履约保函功能,具备以履约保函替代履约保证金条件,实现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CA互认。探索开发“评标专家评标费用电子结算系统”,开设专用账户,统一支付评标专家劳务报酬并划转至各评标专家的银行账户,为评标专家提供个税代扣代缴服务,实现专家评审费一键支付、即时到账。
(八)招标投标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完成与全区建设工程“一张网”对接,实现工程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一网通办”、平台“一网统管”,交易平台功能进入全区前列。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创新,盟本级建设工程(除公路项目外)远程异地评标率达到 90%,不见面开标率保持 100%。推进交易进度各环节可视化管理。鼓励减免保证金,使用电子保函。
(九)获得用电
全力锚定国内一流水平,打造具有阿拉善辨识度的“至善至诚”用电营商环境。推动办电流程优化升级,充分应用政务服务和供电服务数字交互,深化客户办电“不见面、少见面”;持续压减办电时长,推动居民用户“刷脸办电”和企业用户“一证办电”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提升电网供电能力,加强配网改造,提高联络率和转供率,继续扩大不停电合环技术应用,全面推动配网综合不停电作业;全面优化升级供电服务,强化主动服务和跟踪服务,以更好服务政府、更好服务企业、更好服务人民群众为抓手,构建“服务至善、以诚供电”的良好供用电服务关系。
(十)获得水气热
提升获得水气热供给集成化服务水平,对供水供气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城市绿地树木审批、道路挖掘占用许可等实行“一窗受理”、全程并联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水气热企业系统的横向联通,开通市政公用联合报装、外线接入工程审批等集成化服务,推进“审管联动”。推动水、气、热等市政公用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各项服务功能,用水、用气、用热业务“一网通办”。加快供水管道改造,降低管道漏损率,实施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城区智慧水务及道路老旧供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
(十一)融资服务
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质效,提升融资服务和监管水平,降低担保费率。建立健全金融消费纠纷化解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中征系统的推广运用,充分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作用。积极推进金融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增量扩面。努力提高资本市场活跃度,推进盟内符合条件的公司上市。
(十二)人力资源
持续完善人才引进计划,进一步提升人才吸引力,坚持直接引进与柔性引进相结合,加大高端人才集聚力度。突出就业导向,建立健全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对接机制,提升培训促就业质效,开展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推进人社服务“提速办”“就近办”“打包办”,推行综合柜员制,实现养老、工伤、失业、社保卡等社保业务“一窗通办”。加快智慧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建设,发挥监控预警功能。按照《阿拉善盟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方案》标准,进一步提升调解水平,争取今年至少1家调解组织达到国家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标准,并积极进行申报。
(十三)市场监管
运用数据赋能开展非现场监管,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推动监管系统对接,各部门监管数据共享应用,对经营主体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管。盟本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更新调整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检查事项占比达到盟市级平均值。及时归集录入公示“双随机”抽查结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公开率达到自治区最优值。开发、推广应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移动端,执法人员可通过手机登录系统上传录入检查情况、照片,实现执法监管数据实时传输归集、实时接受监督。转变“四新经济”执法理念,推动盟直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并落实“四新经济”重点监管清单,实施多样化的包容审慎监管。
(十四)诚信建设
全面提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水平。建立政务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对政府失信行为信息进行归集研判、甄别分析、办结销号。建立重点人员诚信记录,对失信主体进行惩戒,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集中整治,开展深化虚假诉讼监督专项行动。推进信用监管常态化,建立“全生命周期”新型信用监管机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强化执法检查联动,对企业分类实施检查。高效推进信用监管工作,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履约践诺信息数量占本地存续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总量的比例提升,阿拉善盟严重失信名单企业数量占本地存续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总量的比例下降,保持自治区平均水平。建立防范新增拖欠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提高信用宣传和培训成效,在全社会营造“知信、守信、用信、重信”的浓厚氛围,让诚实守信成为全民共识。
(十五)解决商业纠纷
提升解决商业纠纷效率,缩短解纷时长,严格案件审限管理,增强解纷能力,推进“全流程”衍生案件治理,重点在执源治理上下功夫,解决商业纠纷时间同比趋优,低于自治区平均值。深化数字法院建设,拓展“云法庭”功能,诉讼费用实现线上申请、及时退费,建立法院大数据平台,推进立审执流程数据共享。强化审判监督,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趋优,高于自治区平均值。完善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化民商事纠纷调解机制,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矛盾纠纷调解机构,建立将自动履行行为与提升信用评价挂钩机制,将诚信履行名单向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和金融机构推送。
(十六)积极推进综合监管,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推动食品、药品、燃气、建筑工程质量、非法金融活动等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将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纳入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实施监管事项“一张清单”、监管业务“一张网”、监管数据“一张图”。积极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一类事项制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一次性告知经营主体合规经营要求。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推行首次违法预警提示、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社会服务折抵罚款等柔性执法,鼓励执法部门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十七)办理破产
健全“立审执破一体化”机制,加强执行、破产程序衔接,在“执转破”卷宗材料的交接、立案程序上达成统一,将执行查控手段运用到破产程序,全面掌握破产财产情况,提高管理人查控查询财产信息效率,提高破产管理人办理“执转破”案件的专业性和积极性。建立破产援助资金加强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将破产案件办理置于全盟经济发展大局中推进,着力推动政府各部门与法院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协同处置的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全面提升破产处置能力。
(十八)创新创业
持续推进创新型企业“双倍增双提升”,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梯队,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遴选优质潜力企业入库培育。强化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等布局建设,成为中小企业创新的重要发源地。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清理规范,推动现有平台提质增效,优化重组钠业重点实验室,探索建立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模式。持续开展院士工作站等高精尖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工作。大力支持“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发展,带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主动使用和参与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创新生态,提升科技服务质效。
(十九)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完善跨部门知识产权协作保护机制,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引导专利权人对专利技术免费或低成本“一对多”开放,促进供需对接,推动专利技术转化运用。2024年全盟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力争达到1.6件,鼓励全盟创新型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落实贴息政策。压缩行政执法案件平均办理周期至45天,出台《2024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方案》,加强跨部门跨层级行政保护,实现全盟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全覆盖。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完善现有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争取2024年增加100家托管企业。强化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工作,开展“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布局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以“蒙”字标认证为牵引,全面推进阿拉善盟农畜产品品牌建设。
(二十)宜居环境
1. 加强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提升,年内提质改造建设新型公共文化空间10个,实现每百万人拥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数123.13个。
2. 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一体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城乡义务教育结构优化,不断提高高中教育毛入学率。强化职业教育,加强专业优化调整,优化专业布局,紧密对接产业链,增加职业教育吸引力。2024年确保全盟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及高中教育毛入学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以上。
3.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医疗机构床位数和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全区平均水平(7.11张)以上。建立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对互联网医疗机构在线医疗服务行为实行监管,推动优质服务基层能力提档升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分担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
4. 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根据老年人分布及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科学合理地规划布局养老服务设施,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新建5个苏木镇养老服务中心、10个嘎查养老服务站和26个老年助餐点,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优化服务供给结构,提高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品质,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5. 引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加大司机之家建设力度,年度新建经交通部验收合格的司机之家不少于1家。推动大宗物资运输实现“公转铁”,进一步加强策克口岸AGV无人驾驶、智能重卡的运输方式,为多式联运示范工作做好前期基础性工作。
6. 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强对空气污染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减少污染源,推进“口袋公园”“小微绿地”等特色绿地建设,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空气质量、绿化覆盖率和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
(二十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完善领导干部走访企业制度,畅通企业家直接向领导干部反映问题渠道,形成企业家意见建议收集反映、办理落实、督查反馈工作机制。推进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咨询、投诉、求助、建议。用足用好可享有的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三北”工程攻坚战、边疆地区、民族地区等支持政策,推动政策精准匹配、快速直达。
四、工作举措
为统筹协调各旗区、各部门落实好盟委和行署的工作要求,汇聚起共建良好营商环境的强大力量,共同推动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制定12条推进落实举措。
(一)强化统筹,凝聚工作合力
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盟委、行署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安排部署,坚持高标准要求、高规格调度、高频次推进,举全盟之力抓营商环境优化。各指标任务牵头部门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紧盯本部门指标任务,责任落实明确到人、具体到事,认真做好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指标任务配合部门发挥主动性,认真分析研判,研究措施办法,积极协调配合,形成牵头部门主责主抓,协同部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各旗区形成“一把手”主抓、“一盘棋”统筹、“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格局,紧盯任务目标,统筹优势资源、集中优势力量,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加强调度,推进工作落实
各级优化营商环境评估统筹部门和指标牵头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整改措施、整改要求进行逐项细化,一项任务就由一个部门牵头推进,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要把任务逐一分解到位,真正把各环节责任清清楚楚地分配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头上,确保件件整改、条条督促落实,推进营商环境各项指标稳步提升。各部门要加强与自治区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把自己工作亮点展示出去,积极与第三方评估公司联络沟通,争取更多理解与支持。
(三)紧盯整改,补齐工作短板
各指标牵头部门认真研究2023年营商环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通过政策学习、自身努力可提升的,对标国内、区内先进地区,做好创新经验的总结、提炼;属于自身工作不到位造成失分、扣分的,要加强培训、换位思考、群策群力,努力争先晋位;属于客观因素制约的,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发挥内生动力,积极协调,争取更多支持,总体工作水平要较上年度有明显提升。各项整改任务争取在2024年9月底前完成,并与自治区主管部门积极对接,确保2024年评估抓取到最新最优的数据。
(四)培训指导,夯实业务根基
聘请第三方机构,贯穿全年对各旗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专业的评估指导,多措并举、靶向诊疗、补齐短板。盟政数局牵头组织,利用专业优势力量,集中地点、集中人员、集中师资,逐个部门、逐项业务以“车轮战法”不间断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各旗区、各部门业务沟通,开展交流学习,互帮互学、互查互评,互相促进。
(五)问题导向,全程闭环办理
建立营商环境评估问题全程闭环办理机制,形成“问题收集、精准交办、限时办结、督导通报、结果反馈、问题销号”全链条闭环工作模式,对营商环境问题分类流转处理。针对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涉及部门第一时间处理,防止扩散,当好“守门员”;针对普遍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紧盯相关部门限时解决,当好“督导员”;针对卡点难点问题组织牵头部门面对面恳谈、点对点提升,做好“辅导员”。加强问题整改督办,强化问题整改成果转换,以问题整改促进工作提升,以各项工作质效支撑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六)靶向发力,开展专项行动
1. 整改提升行动。针对2023年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中位居第三方阵的不动产登记、纳税、政府采购、获得水气热、融资服务、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信用环境、办理破产、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10个指标,相关行业部门制定计划、明确目标,组织开展专项攻坚行动。通过全面梳理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找准工作短板,解决顽疾问题,推动工作提升,各项指标提升要进入全区中游以上水平,进一步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2. 利企护企行动。各旗区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各级干部与辖区内的企业结对帮扶,干部下访,收集企业在建设、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协调化解企业各类诉求,提高企业满意度。充分利用现有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开发升级政企直通政策服务功能,推动涉企惠企政策“精准匹配、智能推送、快速直达、一键兑现”。建立政法机关联系服务企业的机制,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家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企业正当权益的犯罪活动,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3. 创新创优行动。通过场景应用重塑业务流程,推出系统性改革创新举措,按照2023年自治区评估指标体系,各指标牵头部门要在业务范围内树立亮点培育意识,拿出一批创新举措,至少形成1个创新案例,全盟汇聚形成一批原创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典型经验做法,以部门“微改革”和“小切口”促进全盟营商环境纵深推进。加大科技创新创业力度,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高水平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政务服务、商事登记 、纳税、市场监管、融资服务、招标采购等面向广大企业服务领域开展优质服务提升行动,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效。
4. 诚信建设行动。以推进诚信建设工程为契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力促各级行政机关切实做到诚实守信,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对涉企案件公正裁决,对守信、失信行为奖惩分明。全面排查政府对企业形成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拖欠情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建立防范新增拖欠账款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通过诚信工程建设,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提升企业获得感,营造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
(七)规范监管,坚持包容审慎
规范各类检查监管,减少涉企检查,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慎重采用强制措施,各行政执法监管部门要研究推行首次违法预警提示、轻微违法告知承诺、社会服务折抵罚款等柔性执法,引导市场主体坚守安全底线,规范有序发展。强化信用监管,加强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和风险分类结果应用,推进企业风险监测预警,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及时依法依规解除失信约束措施。
(八)严格考评,做好分析研判
1. 加强日常监测。每月对各旗区、各部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项指标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汇总分析情况,结果报盟行署,由盟行署办进行通报。及时汇集纪委、信访部门及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收到的市场主体诉求进行分析研判。组织各旗区、各部门互访、互查、互评、互学,互相促进。由第三方机构围绕各项评估指标,对各部门窗口、各类服务场所定期开展抽查和市场调查并进行评估,下半年开始组织模拟实战评估填报。
2. 注重分析研究。盟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1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前进。
3. 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在对旗区和盟直部门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中加大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指标分值,倒逼责任任务落实。
(九)搭建桥梁,吸纳社会参与
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群体及社会各界代表聘请营商环境观察员,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监管、政务服务等情况开展社会调研监督,深入企业收集诉求、倾听企业心声,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广泛了解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征集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和办法。对营商环境观察员提出的问题建议详细记录、建立台账,派发至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提升,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各级党委、政府定期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听取意见、解决问题,为企业送暖心包、办暖心事。
(十)典型引领,培育总结推广
各旗区、各部门围绕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任务,找载体、找抓手,深入挖掘在打造一流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的措施和成效,总结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形成一批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工作亮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让大家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中学有样板、做有标杆。今年各指标牵头部门每季度要拿出1个以上有推广价值的先进或典型案例材料。各部门积极向上对接,确保全盟每季度有1个以上先进经验或典型案例被自治区及以上有关部门推广复用,或在自治区级媒体刊登。
(十一)跟踪问效,确保贯通协同
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督查工作计划,盟行署督查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部门积极推进工作。实行营商环境21个指标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定人定岗,不得随意轮换,确需变更的,要向盟行署备案。盟纪委强化执纪监督,适时对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等情形,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责问责。将督查、执纪监督与选人用人激励机制相结合,盟委组织部将优化营商环境与选人用人激励机制相结合,及时跟进,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优先晋升职级,以鲜明用人导向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促进全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十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加大营商环境亮点措施、典型经验宣传,曝光损害营商环境的不良现象。积极对接盟委宣传部,在《人民日报》、新华网等央级和《内蒙古日报》、草原全媒等自治区级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推广全盟优化营商环境特色亮点、先进事迹、典型案例,促进点上经验在面上开花。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本单位各类宣传载体,线上线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知识的普及和各项惠企政策的宣传解读,激发全社会的参与热情,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全盟优化环境工作。各旗区、各部门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与本区域、本领域重点工作相结合,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工作高效开展。各指标牵头部门要协调相关配合部门,抓进度、抓落实,切实推动各项指标任务较上年有明显提升。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指标任务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配合部门推动任务落实,各配合部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与牵头单位对接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盟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建立工作台账,掌握工作进度,通报相关情况。
(三)加强督查和执纪监督。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督查工作计划,由盟行署督查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查,督促各部门推进工作。强化执纪监督,盟纪委适时对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有损营商环境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旗区、各部门要充分挖掘、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利用电视、报刊、网络、自媒体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改革成效。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向全盟各族群众和市场主体精准推送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不断提升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影响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 阿拉善盟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分指标整改提升工作方案.pdf
2. 阿拉善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2024年—2025年).pdf
2024年6月25日
原文下载: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