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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00000000000/2022-01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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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署发〔2022〕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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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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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6-14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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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盟行署各委、办、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盟有关单位,各重点企业:
现将《阿拉善盟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阿拉善盟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全盟市场主体活力,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整体提升全盟营商环境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全区、全盟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围绕自治区营商环境3.0方案、阿拉善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第一版)和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阿拉善盟分报告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减少成本。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堵点难点问题,提升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全盟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提升,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盟直相关部门对本领域营商环境工作负主体责任,切实压紧压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一岗双责”职责,严格落实《阿拉善盟2021年营商环境评估整改任务清单》,从严从细抓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我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逐项分解任务、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倒排工期、督办落实,坚决做到不查清责任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确保2021年度区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注重常态长效。坚持举一反三,既要整改好区评指出的问题、也要主动自查发现的问题,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对标对表逐项认领整改2021年“区评”问题。各旗区、各部门要严格对照《阿拉善盟营商环境评估整改工作方案》《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阿拉善盟分报告》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全面认领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报告指出的涉及我盟88项整改任务,补齐短板、巩固提升,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扎实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各项工作任务。各旗区、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台账》,切实加快工作任务整改落实进度。对已完成的工作任务及时报送销号,确保我盟在自治区相关考核中持续提升;对正在推进落实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尽快完成到位、对接销号。
(三)全面抓好全区营商环境大会通报、汇报问题整治。各旗区、各部门要对照全区营商环境大会通报、汇报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坚决抓好责任落实,确保问题尽快整改到位。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整改本地区、本行业各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及短板。针对存在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尚不能立行立改的要紧盯督办、限时完成,特别是对拖延整改、拒不整改的旗区和部门,要依规依法严肃查处。
(四)持续推进阿拉善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第一版)各项工作任务。各旗区、各部门要严格对照《阿拉善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第一版)台账》,聚焦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全力做好我盟对标一流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切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地落细落实。
四、进度安排
本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自通知印发之日开始实施,8月25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时间节点:5月26日前
各指标盟直牵头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及盟委、行署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研究《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阿拉善盟分报告》,针对评估中发现的、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自查发现的各类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路径。各牵头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相关指标优化提升主体责任,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和各旗区对口部门,认真做好整改提升工作,同时要加强指导帮助力度。在整改中如遇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开展培训
时间节点:5月31日前
各盟直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将培训作为整改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以培促改,切实推动整改提升工作见实效。各指标领域系统内业务培训由盟直牵头部门负责,培训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条件允许的部门可赴先进地区相关部门学习或邀请自治区厅局及相关机构专家进行培训讲解,鼓励各部门以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培训。
第三阶段:整改提升
时间节点:5月31日-8月15日
各指标盟直牵头部门要聚焦本部门重点领域营商环境弱项指标、薄弱环节,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对标先进水平,制定牵头指标专项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具体整改目标、任务、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尽快补齐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及短板。整改方案务必于2022年5月31日前报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总结报告
时间节点:8月25日前
盟直各牵头部门要认真总结本领域整改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包括整改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和主要做法、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培训开展情况、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对我盟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等),并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阶段性报告报盟发改委,问题整改完成后于8月20日前报送问题整改总结报告,盟发改委将统一汇总后报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行动领导小组。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旗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布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指标完成若涉及多个部门,由牵头部门负责,其他责任部门主动配合,各司其责、联动推进。要以整改为契机,切实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二)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
1.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见附件1),研究落实全盟营商环境评估问题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联席会议由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盟直各牵头部门总结汇报营商环境评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2.建立调度通报制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总结的工作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各指标牵头部门要在每月25日前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整改任务清单见附件3),由盟发改委按月汇总上报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并按季度检查通报进展情况。
3.建立举报投诉和联合查处工作机制。对“12345”投诉热线和“好差评”系统投诉举报较多的问题,由盟政务服务局汇总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涉及部门要向会议作出专题汇报并限期完成整改。复杂严重的问题由联席会议成立联合调查组查处落实。对查证属实的问题,由联席会议作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4.建立营商环境奖惩机制。对牵头指标达到自治区前三的单位当年度按名次第一、第二、第三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指标提升超过6个名次(包括以上)的单位当年度给予10万元奖励;对连续两年牵头指标排名倒数第一、第二、第三的单位,及当年度名次下降超过6名的单位,盟委组织部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开展监督检查和问责问效
强化监督检查,推动问题整改,行署督查室进行跟踪督查,督促各部门加快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把营商环境评估整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盟纪委监委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整改问题迟缓、互相推诿扯皮,导致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不到位的,要及时约谈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力度弱、市场主体不满意的,及时予以督促纠正。指标连续2个月全区序时排名末位的,将相关情况报盟委组织部和盟纪委监委。
(四)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
各旗区、各部门要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宣传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广泛听取企业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同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及宣传标语等形式,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营商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行动领导小组
2.阿拉善盟营商环境评估整改工作方案
3.阿拉善盟2021年营商环境评估整改任务清单
附件内容:
1.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行动领导小组.pdf:预览 下载
2.阿拉善盟营商环境评估整改工作方案.pdf:预览 下载
3.阿拉善盟2021年营商环境评估整改任务清单.pdf:预览 下载
相关解读:关于《阿拉善盟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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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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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6-14 17:40
- 来源: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各旗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盟行署各委、办、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盟有关单位,各重点企业:
现将《阿拉善盟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阿拉善盟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全盟市场主体活力,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整体提升全盟营商环境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全区、全盟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围绕自治区营商环境3.0方案、阿拉善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第一版)和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阿拉善盟分报告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减少成本。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堵点难点问题,提升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全盟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提升,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盟直相关部门对本领域营商环境工作负主体责任,切实压紧压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一岗双责”职责,严格落实《阿拉善盟2021年营商环境评估整改任务清单》,从严从细抓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我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逐项分解任务、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倒排工期、督办落实,坚决做到不查清责任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确保2021年度区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注重常态长效。坚持举一反三,既要整改好区评指出的问题、也要主动自查发现的问题,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对标对表逐项认领整改2021年“区评”问题。各旗区、各部门要严格对照《阿拉善盟营商环境评估整改工作方案》《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阿拉善盟分报告》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全面认领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报告指出的涉及我盟88项整改任务,补齐短板、巩固提升,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扎实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各项工作任务。各旗区、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台账》,切实加快工作任务整改落实进度。对已完成的工作任务及时报送销号,确保我盟在自治区相关考核中持续提升;对正在推进落实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尽快完成到位、对接销号。
(三)全面抓好全区营商环境大会通报、汇报问题整治。各旗区、各部门要对照全区营商环境大会通报、汇报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坚决抓好责任落实,确保问题尽快整改到位。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整改本地区、本行业各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及短板。针对存在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尚不能立行立改的要紧盯督办、限时完成,特别是对拖延整改、拒不整改的旗区和部门,要依规依法严肃查处。
(四)持续推进阿拉善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第一版)各项工作任务。各旗区、各部门要严格对照《阿拉善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第一版)台账》,聚焦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全力做好我盟对标一流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切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地落细落实。
四、进度安排
本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自通知印发之日开始实施,8月25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时间节点:5月26日前
各指标盟直牵头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及盟委、行署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研究《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阿拉善盟分报告》,针对评估中发现的、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自查发现的各类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路径。各牵头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相关指标优化提升主体责任,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和各旗区对口部门,认真做好整改提升工作,同时要加强指导帮助力度。在整改中如遇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开展培训
时间节点:5月31日前
各盟直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将培训作为整改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以培促改,切实推动整改提升工作见实效。各指标领域系统内业务培训由盟直牵头部门负责,培训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条件允许的部门可赴先进地区相关部门学习或邀请自治区厅局及相关机构专家进行培训讲解,鼓励各部门以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培训。
第三阶段:整改提升
时间节点:5月31日-8月15日
各指标盟直牵头部门要聚焦本部门重点领域营商环境弱项指标、薄弱环节,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对标先进水平,制定牵头指标专项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具体整改目标、任务、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尽快补齐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及短板。整改方案务必于2022年5月31日前报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总结报告
时间节点:8月25日前
盟直各牵头部门要认真总结本领域整改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包括整改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和主要做法、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培训开展情况、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对我盟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等),并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阶段性报告报盟发改委,问题整改完成后于8月20日前报送问题整改总结报告,盟发改委将统一汇总后报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行动领导小组。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旗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布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指标完成若涉及多个部门,由牵头部门负责,其他责任部门主动配合,各司其责、联动推进。要以整改为契机,切实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二)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
1.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见附件1),研究落实全盟营商环境评估问题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联席会议由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盟直各牵头部门总结汇报营商环境评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2.建立调度通报制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总结的工作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各指标牵头部门要在每月25日前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整改任务清单见附件3),由盟发改委按月汇总上报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并按季度检查通报进展情况。
3.建立举报投诉和联合查处工作机制。对“12345”投诉热线和“好差评”系统投诉举报较多的问题,由盟政务服务局汇总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涉及部门要向会议作出专题汇报并限期完成整改。复杂严重的问题由联席会议成立联合调查组查处落实。对查证属实的问题,由联席会议作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4.建立营商环境奖惩机制。对牵头指标达到自治区前三的单位当年度按名次第一、第二、第三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指标提升超过6个名次(包括以上)的单位当年度给予10万元奖励;对连续两年牵头指标排名倒数第一、第二、第三的单位,及当年度名次下降超过6名的单位,盟委组织部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开展监督检查和问责问效
强化监督检查,推动问题整改,行署督查室进行跟踪督查,督促各部门加快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把营商环境评估整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盟纪委监委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整改问题迟缓、互相推诿扯皮,导致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不到位的,要及时约谈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力度弱、市场主体不满意的,及时予以督促纠正。指标连续2个月全区序时排名末位的,将相关情况报盟委组织部和盟纪委监委。
(四)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
各旗区、各部门要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宣传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广泛听取企业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同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及宣传标语等形式,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营商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行动领导小组
2.阿拉善盟营商环境评估整改工作方案
3.阿拉善盟2021年营商环境评估整改任务清单
附件内容:
1.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行动领导小组.pdf:预览 下载
2.阿拉善盟营商环境评估整改工作方案.pdf:预览 下载
3.阿拉善盟2021年营商环境评估整改任务清单.pdf:预览 下载
相关解读:关于《阿拉善盟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试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