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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阿拉善盟“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盟行署各委、办、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盟各单位,各重点企业:

经盟行署研究同意,现将《阿拉善盟“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阿拉善盟“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31日    


阿拉善盟“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加快推进全盟教育现代化,依据《内蒙古教育现代化2035》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阿拉善盟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础背景

(一)“十三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成就

1.公共财政投入持续增加,教育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十三五”期间全盟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50.91亿元,年均增长10.67%。2020年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12.66亿元,较2015年增加4.66亿元。在增加地方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支持,2016年至今,共争取上级资金11.53亿元,为完善公共教育服务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2.教育硬件投入不断加大,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十三五”以来,实施了“全面改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基础条件项目”“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项目”“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边远艰苦地区农村牧区学校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和“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等一系列基础工程建设。全盟累计投入11.12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6所、中小学3所,累计改造校舍面积28.02万平方米,全盟办学硬件条件大幅改善。

3.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完成阿拉善盟第二期、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全盟投入1.49亿元用于幼儿园建设,新建、改扩建16所幼儿园,其中,扶持建设6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善了幼儿园的基础设施,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有效缓解了重点镇区入公办园难的问题。全盟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7%,高出全区2.6个百分点。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4%,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69%,两项指标均已提前达到国家要求(2020年实现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0%)。全盟有9所自治区级示范园,在全盟公办园中占比达到50%。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盟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高出全区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人口覆盖率、适龄人口入学率均达到100%。2016年,我盟率先成为全区整体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旗的盟市。

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全盟高中阶段普及水平稳中有升,毛入学率达到96.5%。将阿盟一中打造为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辐射带动全盟高中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全盟考入“双一流”大学人数持续增加。2019年,投资3.9亿元启动实施阿盟一中新校区建设工程,为全面提升我盟高中学校办学水平创造了优质的软硬件基础条件。

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统筹发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的办学模式成效显著,2020年高中教育招生职普比达到大体相当,中等职业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每年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万余人次,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成人学历教育,国家开放大学的开放教育专、本科学历教育招生专业保持在24个左右,在籍学生3273人,依托“阿拉善盟城乡社区大学”,深入开展社区教育工作。借助内蒙古电大“电大书屋”项目,积极推进社区书屋的建设。在“三旗两区”挂牌成立了13个“电大书屋”。促进各类教育资源共享及向社会开放,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特殊教育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全盟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生均公用经费达到6000元/生/年;将特教学校教师岗位津贴由25%提高到30%,设立阿拉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盟建成特教资源教室4间,落实“一人一案”,保障残疾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

民办教育规范化发展。出台《阿拉善盟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逐步实现我盟民办教育发展由数量向质量转变。积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工作,总计公布“黑名单”53家,“白名单”52家。采取以公建民办、公助民办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将民办幼儿园纳入阿拉善盟幼教联盟,对民办园教师开展在职培训,实行公、民园结对帮扶发展等措施,提高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

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开辟了教师招聘“绿色通道”,优秀教育人才队伍持续补充壮大。全盟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年平均工资高于全盟公务员年平均工资,小学(含幼儿园)、初中、高中班主任津贴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700元和1000元,农牧区学校在岗教职工享受每人每年1万元生活费补助,乡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实现全覆盖,在职教师培训经费和教研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教师待遇明显提高。

教育现代化加快推进。2016年以来投入3440万元用于城乡学校信息化建设,我盟在全区率先实现了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涵盖录播同频互动功能的多媒体教室配备全覆盖。在全区率先建成阿拉善盟级“同频互动课堂”管理平台,实现了全盟各级学校同频互动录播教室的统一管控。建成阿拉善盟智慧教育云平台,教育资源全面覆盖小初高且能够有效支撑优质资源“班班通”。

教育脱贫攻坚推进有力。建立健全从学前到高等教育阶段完备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6年以来落实各类普惠性资助政策资金共29579.55万元,惠及学生35.68万人次,确保所有孩子有学上、上好学。实施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动态管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确保全盟无学生因贫辍学。

(二)“十四五”发展机遇与面临的挑战

1.发展机遇

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以教育现代化支撑国家现代化,以教育强国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这是根据我国发展阶段、发展环境、发展条件变化做出的科学判断。

“十四五”时期,我盟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面临一系列新机遇新挑战。教育改革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宏观政策环境已发生深刻变化,而十四五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际的首个教育规划。为推进教育公平、补齐短板、缩小差距,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历史发展机遇和强大的动力。

2.面临挑战

“十三五”以来,我盟教育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与盟委行署确定的坚定不移推动阿拉善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与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新期待相比还有很多的短板和不足:科学的教育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应试教育现象仍比较突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有待进一步提升;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科学不够合理,存在城乡、区域、学校间办学水平、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差距;重点镇区“入公办园难”问题依然存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亟待完善;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旗(区)管校聘”机制尚未全面形成;教育评价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还有待提高;教育督导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教育信息化技术与教育融合的速度、广度和深度有待提升。

二、“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保证,以建立高质量教育体系为主要目标,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这一主线,统筹实施各类工程项目和行动计划,着力深化改革、激发活力,着力补齐短板、优化结构,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动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教育管理全过程。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坚持质量为先,创新发展。切实转变教育发展理念和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构建教育发展新格局。加大投入,补短板、强弱项,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均衡。促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

坚持优化结构,协调发展。主动适应阿拉善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统筹各级各类教育,优化学校布局、学科专业结构,促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等互相促进、有机衔接、协调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发展。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为引领,坚持把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根本动力,准确把握各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协同、整体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凝聚优质资源,以改革开放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教育质量明显提高,教育结构更加优化,教育公平有效促进,全盟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教育主要指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总体发展水平进入全区中等行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

1.基本公共教育发展水平全面提高。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资源供给,规范学前教育办园行为,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完善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落实盟级政府统筹、旗(区)政府为主体的发展学前教育责任机制,大力发展公办园。建成城乡覆盖、布局合理、科学保教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分别稳定在85%、6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7%以上。坚持“五育”并举,全面改进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逐步形成“标准引领、管理规范、内涵发展、富有特色”的办学格局,整体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到202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力争30%左右的旗(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验收。积极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深化课程改革,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工作,做好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学业生涯指导、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全盟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在96%以上。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康复设施,优化教育康复方式,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权利。

2.职业教育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夯实职业教育基础,建成一批符合阿拉善实际的特色专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提高学生的创业就业能力。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到2025年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预期性目标达到50%。实施职业培训行动和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积极打造边疆小镇特色职业教育;促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构建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和终生教育体系。

3.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提升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历层次,到2025年,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接受专业教育比例预期性目标达到80%、义务教育阶段本科学历教师比例预期性目标达到80%。实施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完善全盟中小学校(园)长、教师的分类、分层、分岗培训体系,扩大教师培训覆盖面。

4.教育保障机制更加健全。科学教育理念全面树立,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教育体系更加健全,素质教育全面发展。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大幅提升。教育经费保障能力不断加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互联网+教育”,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5.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体制和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日臻完善。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权利得到更好保障,社会广泛参与支持教育的机制、渠道更加完善。依法治校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教育行政权力更加公开透明。现代教育督导体系初步形成,教育督导法制化、专业化、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1.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为主线,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人才培养和教师培训必修课程。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网络、进师生头脑”,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主线,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小学及初中阶段“道德与法治”、高中阶段“思想政治”课程,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使教育系统成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强阵地。持续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培养、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环节,推动形成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中小学一体化德育工作体系。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文明素养等教育,扎实推进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学习教育,构建爱国主义教育长效机制。

2.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完整准确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和守望相助理念深深扎根心中。在中小学开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题课,并在各学科教学中有机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内容。落实《关于在全区青少年中全面深入持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行动方案(2021—2025)》,扎实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为主线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组织好“民族团结进步月”“手拉手心连心,中华民族一家亲”等主题教育活动;在校园、图书馆、教室、宿舍等场所,展示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的作品,积极营造弘扬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推进各民族学生同校共班,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促进各民族学生共学共进、交往交流交融。

3.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力度。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2021年秋季学期起,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二年级全部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初中一、二年级全部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高中一年级全部使用统编《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2023年初中毕业生中考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卷。2025年高中毕业生高考时,《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涉及高考的考试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卷。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持续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到2025年,全盟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率达到85%,全面完成中小学和幼儿园达标校(园)建设验收工作。2022年起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准入制度,全面提高教师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水平。加强国家统编教材教师和教研员队伍建设,开展分层分类教师全员培训,切实提高教师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建立教研包联指导制度,常态化开展学情分析、教学指导和质量监测,保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

4.构建中小学一体化思政工作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统筹推进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实现课程目标、队伍发展、教学教研、教育评价一体化。到2025年,形成中小学思政课全面育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新格局,思政课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落实中小学思政课课程目标,小学阶段重在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初中阶段重在打牢学生的思想基础,高中阶段重在提升学生的政治素养,引导广大学生坚定“四个自信”,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规范课程设置,丰富课程内容,挖掘所有课程育人功能,促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有机衔接,使各类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配齐配强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落实思政课教师准入制度,以3年为周期保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相对稳定。建立健全思政课教师培养培训机制,通过多种方式每3年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至少进行一次培训,持续提升思政课教师队伍素质能力和专业水平。

5.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不断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切实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校园文化,实施“铸魂育人培根工程”五年行动,推进校园文化环境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引导师生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包容差异性的民族工作重要原则,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在中小学开展“从小学四史 永远跟党走”“开学第一课”等活动,职业学校开展“文明风采”等德育实践活动。加强学生生态文明教育,推进绿色校园创建。推动节约型校园建设,开展节水节粮节电活动。落实《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构建国家安全教育体系,全面增强学生国家安全意识。在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中统筹安排落实好少先队活动,强化少先队实践育人作用。

6.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与健康水平。

强化体育锻炼。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严格落实校内“每周一节特色体育课”,保障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配齐配强体育与健康教师,加强体育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推进“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注重中小幼相衔接,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推动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等改革,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将初中学生平时体质健康水平测试成绩纳入中考体育考试分值,并逐步提高中考体育考试分值至80分。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大力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强化常赛机制,落实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大力发展校园足球,积极创建县域专项“满天星”训练营,健全完善学校优秀足球运动员升学“直通车”机制。深化体教融合,促进学校社团和俱乐部发展,持续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赛训场馆建设,保障学生课外1小时锻炼时间。

增强美育熏陶。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全面落实“隔周一节书法课、每班一个合唱团、每周一次合唱活动”,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积极推进美育评价机制改革,把中小学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将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并逐步提高中考美育考试分值至20分。建立学生“常展(演)”机制,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和“学校美育石榴籽计划”。积极创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校)和美育示范校建设。

加强劳动教育。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全面落实中小学“每周一节劳动教育课、每月一个劳动实践日”,分学段落实《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结合实际分学段落实劳动教育重点内容要求,以日常生活起居、校园和家庭劳动、家政学习、校内外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以及职业劳动为主要内容,注重在学科专业中有机渗透劳动教育、在课外校外活动中安排劳动实践、在校园文化建设中体现劳动文化,通过组织开展劳动技能竞赛、劳动成果展示、劳动项目实践等活动,将劳动教育与学生个人生活、校园生活、社会生活有机结合起来,丰富劳动体验,提高劳动技能。把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学生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健全劳动教育保障机制,加强学校和实践基地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劳动教育专业化水平。积极创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规范管理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活动。

加强学校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和学生安全健康教育。广泛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建立健全教育、卫健、疾控融合机制,完善学校卫生应急突发机制,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中小学校医室(保健室)建设,多途径解决校医短缺、技术力量不足等问题,配齐配强健康教育人员,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和教育能力。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将体质监测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广泛深入开展安全、应急教育,完善突发情况日常演练和应对机制,加强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自我保护等安全意识,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持续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力争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平均每年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加快补齐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开展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加强师生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完善学生心理健康预警、干预和转介机制。

(二)全面提升均等化水平,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1.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动建立以普惠性为主体、以公办为骨干、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规划新建、续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满足家长不同需求。统筹将新增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加强农牧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有需要的苏木镇原则上至少办好1所普惠性幼儿园。健全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科学核定办园成本,建立保教费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水平。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加强职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建设。推动职业院校与优质幼儿园协同建立培训基地,强化专业学习与跟岗实践,加强教师培训,创新培训模式。加大本科学前教育类师范生的引进力度,严格要求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严把幼儿园教师准入门槛。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保育教育,在学前教育阶段全面普及普通话。全面提高保教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建立幼儿园与小学有效衔接机制,推动幼小双向衔接。实施旗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落实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开展公办园帮扶民办园、城镇区幼儿园帮扶农牧区幼儿园工作,充分发挥自治区示范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薄弱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成本和收费监管,遏制过高收费。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提供托幼服务。

2.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建立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责任机制、工作机制、督评机制、激励机制,推进盟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鼓励各旗(区)积极创造条件提前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任务。预留足够面积的义务教育学校新建或改扩建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严格实施,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杜绝“大班额”“大校额”。完善城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配套政策,统筹校际师资配备,完善联合教研制度,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加大对薄弱学校和农牧区学校的扶持力度,通过强校带弱校、旗域联盟等模式,培育一批优质学校品牌。提高“同频互动”课堂建设应用水平,推动优质均衡发展。建立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心理辅导、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优化课程实施,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严禁违规增减课程与课时。加强教学管理,优化教学方式,全面加强学生作业、手机、睡眠、体质、读物管理,切实提高义务教育课堂教学质量。全面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政策,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引进高端人才子女入学优待政策。克服以分数贴标签的不科学做法,树立科学成才观,严禁以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来评价学校和教师。依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登记、教学、收费、审备等监管工作,开展违法违规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减负的机制,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建立政府和家庭合理分担机制,全面开展课后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动态监控机制,持续巩固拓展控辍保学工作成果。

3.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实施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项目,开展“自治区级示范高中”“旗域优质特色高中”创建工作。建立自治区级示范高中对口帮扶城乡薄弱高中机制,支持每个旗至少办好1所优质普通高中。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补助标准。杜绝普通高中大班额和超大规模学校。鼓励具备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学校,通过招生录取改革,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重要作用,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强化综合素质培养,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加强特色课程建设。实行“备—教—学—评”一体化教学改革。因地制宜开展选课走班,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建立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通过学科教学渗透、开设指导课程、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职业体验等对学生发展进行系列生涯规划指导。

4.推动特殊教育优质健康发展。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探索完善送教上门、随班就读保障机制,提高送教上门、随班就读教学质量,全面巩固和提高有接受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开设特教班。加强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和就业指导,做好残疾人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

(三)办好特色突出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1.加强人才培养。积极落实自治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推动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保持合理结构。职业学校办学定位清晰,专业设置和人才供给结构不断优化,每年向社会输送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

2.优化布局结构。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重点支持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为自治区重点示范校,支持阿右旗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额旗职业中学推进重点专业建设,形成专业群。

3.促进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完善多元共治的质量保证机制,着力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全面推动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4.加强队伍建设。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培养力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全面开展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一个月在企业或教师实训基地跟岗实践,推动优化职业教育编制核定标准,确保职业学校教师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求。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推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畅通职业院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有所突破。

(四)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持续开展“强师德、铸师魂”系列活动,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申报人才计划的首要条件,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加大师德先进典型评选树立、宣传、表彰、奖励力度。落实教师招聘录用前思想政治表现和违纪违法情况考察制度。加大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线上收费补课、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补课等突出问题的惩处力度。进一步健全教师减负长效机制,推动各地各校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使教师能够潜心教书育人。将师德教育作为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岗内培训的必修课,贯穿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落实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大力选树师德典型,弘扬楷模精神,引导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和“四个引路人”。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着力解决师德失范等问题。

2.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落实学前教师保障机制,规范开展公办幼儿园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严格要求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严把幼儿园教师准入门槛。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旗(区)管校聘”改革,推进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鼓励支持旗(区)间支教交流,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在校际间、城乡间轮岗交流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城镇学校与农村牧区学校对口支援工作,促进校际间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城乡学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落实自治区“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优秀师资培养计划”“特岗计划”“银龄讲学计划”等,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及时补充公办学校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落实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和定期注册政策。落实中小学教师编制定期动态调整制度以及旗(区)教育部门在核定编制总量内统筹调配使用后备案机制,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周转池”,保障临时急需和阶段性用编需求。

3.提升教师能力素养。打造一支专家型的校长队伍。通过实施“领航校长培养计划”“校长入课堂”计划、组织“校长论坛”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对校长队伍进行培养,建设一支管理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专家型校长队伍。健全完善教师培训体系,落实每5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轮训制度。鼓励教师通过在职研修提升学历层次。实施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分层次、分批次、分类别对教师进行培养,通过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等,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通过成立“名师工作室”,发挥优秀教师辐射带头作用,不断壮大骨干教师队伍。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完善教研员遴选制度,建立以“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教育管理决策”为本、立足促进全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教研机制。

4.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工资联动长效机制,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评选。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在全面落实苏木(镇)工作补贴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对长期在农牧区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职工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在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农牧区青年教师倾斜。

(五)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数字教育共享水平

推动“互联网+教育”,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字校园建设,扩大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学校辐射面,努力提升学校智能化水平。强化数字教育资源供给,持续优化“阿拉善盟同频互动管理平台”,研发和共享本地优质教学资源,推进“三个课堂”应用,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立体化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体系,扩大优质教学资源覆盖面。提升网络安全治理能力,落实等级保护要求,营造绿色、稳定、高效的教育网络环境。

(六)规范与支持并举,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生均财政补贴、减免租金等方式,重点支持民办幼儿园向普惠性方向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改革,明确和保障办学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政策引导,由举办者自愿做出非营利性或营利性选择,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积极推进民办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七)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巩固教育扶贫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着力提高农牧区学校办学水平。继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加强农牧区教师队伍建设。到2025年,实现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村牧区教育普及水平稳步提高,农村牧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夯实,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愈加完善,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基本形成。

(八)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水平

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残联、工会等部门信息数据的对接与共享,提高资助数据质量,实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资助,确保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做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开展学生诚信、感恩教育活动,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发内在动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积极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长效机制。

(九)健全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提高督导科学化水平

完成盟、旗(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办事机构设置,建立教育督导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工作规程,提高教育督导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充实教育督导力量,构建各级政府分级教育督导机制,推动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全面开展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工作。规范教育督导报告和反馈制度、整改和复查制度、激励制度、约谈制度,探索建立委托第三方机构和社会组织评估监测机制,强化互联网、大数据监测、媒体监督和行政问责,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健全督学聘用和管理制度,落实督学聘用(任)规定,建立健全督学培训机制、激励和退出机制,按照“讲政治、懂教育、敢担当”的要求,选好、配好、用好督学队伍,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推动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教育督导工作条件。到2025年,形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四、深化教育领域改革

(一)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改革学校评价。落实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自治区级标准,将各类幼儿园纳入质量评估范畴,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落实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配套细则及质量评估监测工作方案,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加强监测结果运用。组织开展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重点关注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选课走班等内容。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扩大行业企业参与职业学校评价,行业企业参与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改革教师评价。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落实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机制,突出职业教育教师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改革学生评价。探索学生、家长、教师、社区等多方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办法,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学生体育和体质健康监测发布机制。把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二)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完善公办幼儿园划片招生和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政策。实行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相结合的录取办法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严格执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政策,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权益。深化高中阶段招生改革,将体育、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方式。落实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深化教学研究改革

理顺教研管理体制,完善盟、旗(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研体系。充分发挥教学研究在课程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加强对课程实施、教学方法、作业设计和考试评价等育人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教研工作规范,因地制宜采用区域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主题教研以及教学展示、现场指导、项目研究等多种方式,提升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教研员薄弱学校联系点、驻校助教和引领示范制度,积极探索信息技术背景下的教研模式改革。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激励、专业发展机制,加大对教研工作经费的保障支持力度。遴选优质学校作为学科教研基地,建立跨区域联合教研、联盟校共学共研的大教研制度,不断提高各类学校办学水平。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

深化教育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工作流程,实现一站式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大幅减少对学校的各类检查、评估、评价。健全基本服务制度,全力推行“大厅办”,全面实现“网上办”,有序推进“掌上办”,完善预约、帮办、联办以及错时、延时服务等工作机制,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五)深化治理体系改革

建立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推进学校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完善学校决策与执行机制,提高学校办学活力和自我监管能力。强化职业学校行业企业参与的理事会制度,促进产教融合。推进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民主化水平。探索依据大数据分析推动学校管理精准化、科学化的有效方式。

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把依法治理效能作为考核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提升学校依法治校的意识与能力。完善师生权益保障机制,建立未成年学生学校保护机制,依法治理“校闹”。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推动执法力量下沉。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各项建设,进一步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强化制度建设

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分类精准指导,促进中小学校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全面落实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重点阵地、重点人、重点环节管理,推动意识形态内部巡察和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化、常态化。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宗教渗透。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制定责任清单、完善责任链条、细化责任分工,不断推动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强化基层建设

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五化协同、大抓基层”部署要求,坚持系统化谋划、制度化规范、标准化建设、项目化推进、信息化支撑,不断提升全盟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实施党组织等级评定和党员名师工程。抓好民办学校、幼儿园重点任务落实,优化工作机制,选优配强民办学校、幼儿园党组织书记,实现党的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做好在青年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将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

(四)强化经费保障

健全教育投入机制。优先保障教育投入,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落实财政教育支出责任,年初预算安排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推动落实生均拨款标准、学生资助标准、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联动调整机制。坚持教育公益属性,完善国家、社会和受教育者合理分担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的机制。

优化教育经费投入结构。加大教育经费统筹力度,推动教育经费使用结构重心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结构优化转移,从硬件设施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转移,向关键领域和困难地区、薄弱环节倾斜。重点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全面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标准要求,推动改善县域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条件。完善落实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

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建立覆盖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加强责任约束,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完善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机制,丰富审计类型,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进学校财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办教育,严禁超标准建设豪华学校。

(五)强化督导评估

加强和改进教育领域督查工作,健全联合督查、调研督查、落实报告、核查复核、督促整改等制度,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及进做好规划调整工作。开展对旗(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考核;开展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教育项目落实、重大突发事件的专项督导;建立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制度,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系。

(六)强化教材建设

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将育人为本作为教材建设的基本原则,提高教材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教材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盟教材委员会领导、统筹、协调教材建设作用,切实提高我盟教材工作水平。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材管理办法及细则,压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体责任,坚持“凡编必审”“凡选必审”,切实提升教材管理精细化水平。

(七)强化推动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教育现代化作为重大战略任务,加强对本地区教育工作的统筹领导。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主动履职履责,制定各项行动计划和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时间节点,加强动态监测分析,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实现。要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各校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引导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和推动教育现代化的良好局面。



阿拉善盟“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面实施、体育强国建设全面推进的重要时期。为统筹“十四五”时期体育发展与改革的各项工作,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国家体育总局《“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体育事业“十四五”规划》要求,结合阿拉善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成就

1.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群众体育组织发展壮大,全盟现有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184个,初步形成“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的体育健身组织网络。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千人拥有3.2名,基本实现社区、嘎查村健身站点全覆盖。公共体育设施实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8平方米。每年平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72次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11%。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和发展得到有力保障。在第九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我盟共获金牌3枚、银牌6枚、铜牌4枚、其它奖牌33枚。

2.竞技体育综合实力稳中有升。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上,我盟共获得金牌2枚、银牌3枚、铜牌9枚、其它奖牌40枚。

3.青少年体育初见成效。建成1个自治区级综合体育训练基地、2个自治区级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7个自治区级传统项目学校、6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个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命名10个阿拉善盟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梯队更加完善,注册青少年运动员10个项目1015人。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体系正在形成,青少年参与人数累计达10万人次。

4.体育产业特色化发展。以阿拉善英雄会为代表的大型品牌赛事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体育文化、旅游不断融合发展,成功创建1个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1个内蒙古体育产业基地、1个国家级营地,以及1个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创建项目、1个国家体育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支持项目。“十三五”期间,全盟体育产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达到116家、个体经营户达到136家。“十三五”期间,体育彩票累计销售6.3亿元。

5.足球改革发展持续深化。组织领导体系、政策保障体系、人才培育体系、竞赛体系进一步完善,运行良好,足球协会改革进展顺利。“十三五”期间,累计培养等级教练员38人、等级裁判员26人。创建4所自治区级青少年足球俱乐部,22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所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8所自治区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8所自治区级足球特色幼儿园。年平均比赛近415场次,直接参与人数达6750人次。

6.政策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十三五”期间,制定出台了《阿拉善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5—2020)》《阿拉善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阿拉善盟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意见》《阿拉善盟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

(二)“十四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机遇和挑战

1.发展机遇。国家高度重视体育事业发展,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将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自治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推进内蒙古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为阿拉善体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体育事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2.面临挑战。阿拉善体育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和组织体系仍不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统筹管理不够,利用率不高;全民健身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仍有待加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展的水平有待提升;科学健身指导人才队伍不足;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基础设施薄弱问题依然存在;打造特色体育产业的经验不足;县域足球发展水平不高;体育文化发展缓慢。

二、“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体育强国的战略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牢固树立群众满意、开放共享、融合发展理念,始终把满足人民健身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利用自然资源,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各方面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体育强国、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做出阿拉善体育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体育工作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阿拉善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证,为阿拉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体育贡献。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体育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把体育事业建设成人民群众的幸福事业。

3.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体育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构建体育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推动体育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从阿拉善实际出发,加强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高体育资源配置效率,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发展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坚持推进依法治体,推动体育各领域全面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阿拉善体育发展力争达到全区中等水平,人民群众参与体育的幸福感显著提升,体育核心竞争力、社会影响力明显增强。

1.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参与全民健身活动人数持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11%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2名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8平方米以上,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0%。

2.竞技体育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重点发展和普遍推广项目更加科学合理、协调发展,后备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竞赛体系更加完善,发展实力进一步提升。竞技体育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加凸显。

3.青少年体育活力进一步彰显。探索建立青少年体育“三大体系”(青少年健康促进体系、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体教融合工作成效明显,体育后备人才基数不断扩大,基本形成以普通学校为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社会组织为辅,合力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格局,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4.体育产业特色化发展增添新动力。深化体教融合、推动体卫融合、促进体旅融合机制基本完善,市场监管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为体育产业发展增添新动力。

5.县域足球运动进一步普及。健全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发展群众足球。足球竞技水平不断提高,运动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会足球蓬勃开展,对外交流日益活跃,足球事业健康发展,足球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6.体育文化宣传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充分挖掘体育自身的功能和社会价值,树立“大体育文化观”,构建立体化、现代化、全媒体化体育宣传与传播体系,推动报、台、网、端等各类平面媒体、新媒体传播平台融合发展。

三、“十四五”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全民健身生活化,为建设健康阿拉善奠定基础

1.全面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便民惠民,持续健全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支持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赛事、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指导、弘扬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文化、保障群众身边的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落实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推动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自治区指标体系和评选办法,持续推进全民健身示范旗(区)创建工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存量资源等因素进行合理均衡布局,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基本体育权益,推进公共体育资源和服务的统筹协调和共建共享。

2.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推动各部门共同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公共体育设施供给水平。扎实开展健身设施现状调查,实施全民健身公共设施补短板工程,合理利用空置场所、附属空间,闲置厂房、仓库改造健身场所,推动实现旗(区)、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嘎查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全覆盖,积极打造苏木镇“10分钟”健身圈。加快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提高公共体育场馆服务适老化程度,提升开放服务水平。挖掘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公共体育服务的个性化、多层次需求。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搭建覆盖广泛、层级清晰、便于参与的赛事活动,拓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开展全盟体育大会、社区运动会、“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落实“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号召,积极开展群众冰雪运动、“三大球”等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赛事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探索举办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活动模式。积极开展传统体育赛事活动。继续实施“一地一品牌,一地一特色”群众性品牌赛事创建活动。

4.优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各级各类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完善监管、服务、支持政策措施。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和人群依托健身项目和场地建立体育社会组织,以灵活有效方式纳入政府扶持和服务体系,积极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和嘎查村的建设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和氛围,完善体育社会组织准入、退出和考评激励机制,加大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力度。

5.加快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展。以提高全盟各族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为努力方向,落实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协同联动机制和相关工作要求,以共建共享、全民健康为发展目标,持续加强能力建设、保障资源供给、强化各类人群体质健康干预、创新激励机制、健全监测体系,建立体育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推动国民体质监测机构向基层延伸,推广体卫融合发展典型经验。

6.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和范围,壮大队伍、激发活力、提升指导水平,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星级管理制度,提升指导员队伍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鼓励单位和个人推广适宜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农牧民、职业人群等群体的体育健身项目和健身方法,普及运动健身知识、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完善体育志愿服务机制,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推进实施“互联网+全民健身”入户工程,促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形成常态化模式,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依据。

(二)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1.优化项目结构布局。坚持有所侧重,扶持优势,同时补短板、强弱项,发展具有阿拉善特色的体育竞赛项目。巩固扩大网球、田径、搏克、射箭、摔跤等优势项目,稳步提升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群众基础广泛项目的竞技水平,大力支持蒙古射箭、武术、现代五项等潜优势项目向优势项目转化。普及轮滑、陆地冰壶、滑板等冬季陆地项目,发掘培养短道速滑和单板滑雪的人才,助推冰雪项目的发展。

2.提升后备人才培养质量。大力扶持阿拉善盟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指导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学校引进高水平教练员,提高办学质量。强化体教融合、体社融合,形成集体校专业训练、学校体育训练、社会体育俱乐部业余训练于一体的后备人才培养训练体系。着眼健全面向所有青少年、不同年龄段相互衔接、分层分类的竞赛格局,构建以青少年体育锦标赛为主体,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赛和校际联赛为基础的竞赛体系,促进更多人才脱颖而出。规范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和交流管理工作,完善青少年运动员信息数据库,严格青少年运动员资格审查。推动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完善“以奖代补”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参与竞技体育训练、比赛活动。加强赛风赛纪建设,强化拿道德的金牌、风格的金牌、干净的金牌意识,坚决做到兴奋剂问题“零出现”“零容忍”。

3.加强训练基地建设。积极创建优势项目训练基地,加快现有体育训练基地升级改造。支持和鼓励各体育协会、俱乐部、学校发挥自身优势,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综合性或单项训练基地。引导社会优质资源建设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科研、运动康复、运动器材研发等实体。

(三)全面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

1.深入推进体教融合。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推进体教融合落地落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构建中小学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体育与健康教学体系。鼓励支持以学校体育课为基础、课余体育锻炼为辅助、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为依托的学生基本运动技能提升路径。推动体育课程考试成绩纳入学业水平评估指标。推进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以体育项目文化为引领,进一步优化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项目结构,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发展。鼓励支持退役运动员担任体育教师或教练员,服务学校体育发展。

2.构建青少年健康促进体系。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提升体育教育品质,实施运动员文化课(思政)和体能测试,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针对青少年肥胖、近视、脊柱侧弯等重点健康问题,增强体育干预。加强青少年体质监测,开展青少年体育科学健身指导,丰富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等品牌活动。建立激励机制,推广普及青少年体育项目,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着力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

3.强化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鼓励和支持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学校和旗级业余体校与当地优质小学、中学、高中和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联合办学、联合建队,共同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根据全盟各学校、幼儿园的优势和特色,科学规划竞技体育项目布局,加强田径、三大球等传统体育项目培育力度。大力创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标准化培训、科学化训练、规范化建设。依托各级各类体校和全民健身中心试点建设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学校体育健全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发展模式。全面推进自治区级综合体育训练基地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着力提升为自治区优秀运动队输送人才的质量。

4.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优化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拓宽运动员参赛渠道,加强赛事监督管理和反兴奋剂工作,增强竞赛透明度,为运动员创造公平和谐干净的竞赛环境。鼓励因地制宜办赛,积极创建校园体育品牌赛事,增强赛事活动趣味性和赛事品牌吸引力。进一步提升竞技比赛质量,改进学校体育竞赛和评价体系,拓展竞赛项目数量,强化赛事组织力量,探索“线上+线下”赛事活动新模式,充分发挥体育竞赛的杠杆作用。

(四)增强特色化体育产业发展实力

1.优化体育产业资源配置。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将赛事活动承办权和场馆运营权通过招标等方式交由社会组织运营,促进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多元化发展格局。支持全盟各地结合历史、文化、环境和气候等条件调整体育产业布局、优化体育产业结构,形成各具特色的体育产业聚集区,同时坚持点面结合,促进区域联动,形成阿拉善体育产业发展合力。支持各地区挖掘推广传统体育类非遗项目,推动赛事资源向旗(区)延伸拓展。鼓励各地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优化整合全盟体育场馆资源。依托阿拉善英雄会鼓励各地引进国(区)内外体育赛事、运动设备和汽车改装、越野服饰、户外用品等装备研发制造企业。

2.推动跨界融合发展。坚持横向抓跨界融合、纵向抓链条延伸,促进体育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推动区域体育产业协同发展。充分利用区域自然资源,加快推进草原骑乘休闲、沙漠穿越户外、户外房车露营、越野赛车激情、特色彩跑、足球赛事观光、民族传统特色游、额济纳景区特色体育项目等“体育+”融合发展。积极利用区域优势,加快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体育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现体育竞赛表演项目、场馆运营管理、体育旅游等市场化、系统化、智能化。

3.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和支持大型健身俱乐部落户我盟,鼓励和支持阿拉善英雄会、环胡杨林自行车赛、骆驼那达慕等体育赛事进行市场开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打造体育综合体,支持成立各类体育产业孵化平台。支持体育培训、策划、咨询、经纪、营销等企业发展。丰富节假日体育赛事供给,激发大众体育消费需求。支持各地创新体育消费引导机制,完善体育市场监管体制,促进体育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五)推进县域足球稳步发展

1.提高足球场地利用率。强化属地管理,加强公共足球场地设施维护、使用和管理,提高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实现足球特色学校、旗(区)和社区足球场全覆盖。引导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足球场地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足球场馆建设和参与公共足球场地设施维护、管理,全面提高足球场馆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

2.抓好县域足球活动。探索开辟县域足球发展特色之路,打好县域发展足球的组合拳。支持各级各类足球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营造县域社会足球文化氛围,推动社会足球、青少年足球、校园足球、职业足球等发展,带动阿拉善地区足球发展迈上新台阶。

(六)促进体育文化繁荣发展

充分发挥体育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等方面的独特功能。构建体育全媒体传播新格局,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体育发展的浓厚氛围。积极发展体育赛事、体育会展、体育传媒、体育出版、音像制品、体育广告、体育收藏等体育文化创意产品市场,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文化产品。加强体育、民族事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合作,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挖掘传统体育文化内涵,共同打造一批体育文化示范项目,加强传统体育文化传承和保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和社会组织作用,加强部门间规划与政策协同,促进资源共享,协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合力落实推进体育强区建设的阿拉善任务。

(二)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模式。深入推进体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稳步推进协会实体化改革。建立完善扶持体育产业发展配套措施,形成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降低社会资本支持体育产业发展门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坚持开放办体育,构建管办分离、内外联动、各司其职、灵活高效的体育发展新模式,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体育发展新局面,推动阿拉善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三)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强化法治保障,推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确保各项政策落地执行。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协调机制,构建权责明确、衔接有序、传导有效的体育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体。加大财政对体育发展的投入力度,支持各地区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体育发展经费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体育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等方面的要求,将用地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保障,确保体育项目建设用地有效供给。积极引进国内外体育人才,统筹推进体育管理人才、竞技体育专业人才、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科技和体育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体育人才队伍素质。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赛事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保障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四)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强化监督评价。全面落实国家标准化战略,推进体育标准化建设,加快构建助推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全面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和国家大数据战略,完善全盟体育信息库协同机制。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做好规划调整工作,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坚持将评价结果作为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推进全盟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阿拉善盟“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doc

政策解读:《阿拉善盟“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阿拉善盟“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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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阿拉善盟“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盟行署各委、办、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盟各单位,各重点企业:

经盟行署研究同意,现将《阿拉善盟“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阿拉善盟“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31日    


阿拉善盟“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加快推进全盟教育现代化,依据《内蒙古教育现代化2035》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阿拉善盟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础背景

(一)“十三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成就

1.公共财政投入持续增加,教育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十三五”期间全盟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50.91亿元,年均增长10.67%。2020年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12.66亿元,较2015年增加4.66亿元。在增加地方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支持,2016年至今,共争取上级资金11.53亿元,为完善公共教育服务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2.教育硬件投入不断加大,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十三五”以来,实施了“全面改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基础条件项目”“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项目”“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边远艰苦地区农村牧区学校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和“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等一系列基础工程建设。全盟累计投入11.12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6所、中小学3所,累计改造校舍面积28.02万平方米,全盟办学硬件条件大幅改善。

3.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完成阿拉善盟第二期、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全盟投入1.49亿元用于幼儿园建设,新建、改扩建16所幼儿园,其中,扶持建设6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善了幼儿园的基础设施,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有效缓解了重点镇区入公办园难的问题。全盟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7%,高出全区2.6个百分点。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4%,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69%,两项指标均已提前达到国家要求(2020年实现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0%)。全盟有9所自治区级示范园,在全盟公办园中占比达到50%。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盟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高出全区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人口覆盖率、适龄人口入学率均达到100%。2016年,我盟率先成为全区整体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旗的盟市。

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全盟高中阶段普及水平稳中有升,毛入学率达到96.5%。将阿盟一中打造为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辐射带动全盟高中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全盟考入“双一流”大学人数持续增加。2019年,投资3.9亿元启动实施阿盟一中新校区建设工程,为全面提升我盟高中学校办学水平创造了优质的软硬件基础条件。

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统筹发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的办学模式成效显著,2020年高中教育招生职普比达到大体相当,中等职业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每年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万余人次,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成人学历教育,国家开放大学的开放教育专、本科学历教育招生专业保持在24个左右,在籍学生3273人,依托“阿拉善盟城乡社区大学”,深入开展社区教育工作。借助内蒙古电大“电大书屋”项目,积极推进社区书屋的建设。在“三旗两区”挂牌成立了13个“电大书屋”。促进各类教育资源共享及向社会开放,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特殊教育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全盟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生均公用经费达到6000元/生/年;将特教学校教师岗位津贴由25%提高到30%,设立阿拉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盟建成特教资源教室4间,落实“一人一案”,保障残疾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

民办教育规范化发展。出台《阿拉善盟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逐步实现我盟民办教育发展由数量向质量转变。积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工作,总计公布“黑名单”53家,“白名单”52家。采取以公建民办、公助民办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将民办幼儿园纳入阿拉善盟幼教联盟,对民办园教师开展在职培训,实行公、民园结对帮扶发展等措施,提高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

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开辟了教师招聘“绿色通道”,优秀教育人才队伍持续补充壮大。全盟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年平均工资高于全盟公务员年平均工资,小学(含幼儿园)、初中、高中班主任津贴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700元和1000元,农牧区学校在岗教职工享受每人每年1万元生活费补助,乡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实现全覆盖,在职教师培训经费和教研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教师待遇明显提高。

教育现代化加快推进。2016年以来投入3440万元用于城乡学校信息化建设,我盟在全区率先实现了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涵盖录播同频互动功能的多媒体教室配备全覆盖。在全区率先建成阿拉善盟级“同频互动课堂”管理平台,实现了全盟各级学校同频互动录播教室的统一管控。建成阿拉善盟智慧教育云平台,教育资源全面覆盖小初高且能够有效支撑优质资源“班班通”。

教育脱贫攻坚推进有力。建立健全从学前到高等教育阶段完备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6年以来落实各类普惠性资助政策资金共29579.55万元,惠及学生35.68万人次,确保所有孩子有学上、上好学。实施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动态管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确保全盟无学生因贫辍学。

(二)“十四五”发展机遇与面临的挑战

1.发展机遇

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以教育现代化支撑国家现代化,以教育强国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这是根据我国发展阶段、发展环境、发展条件变化做出的科学判断。

“十四五”时期,我盟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面临一系列新机遇新挑战。教育改革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宏观政策环境已发生深刻变化,而十四五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际的首个教育规划。为推进教育公平、补齐短板、缩小差距,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历史发展机遇和强大的动力。

2.面临挑战

“十三五”以来,我盟教育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与盟委行署确定的坚定不移推动阿拉善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与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新期待相比还有很多的短板和不足:科学的教育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应试教育现象仍比较突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有待进一步提升;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科学不够合理,存在城乡、区域、学校间办学水平、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差距;重点镇区“入公办园难”问题依然存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亟待完善;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旗(区)管校聘”机制尚未全面形成;教育评价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还有待提高;教育督导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教育信息化技术与教育融合的速度、广度和深度有待提升。

二、“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保证,以建立高质量教育体系为主要目标,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这一主线,统筹实施各类工程项目和行动计划,着力深化改革、激发活力,着力补齐短板、优化结构,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动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教育管理全过程。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坚持质量为先,创新发展。切实转变教育发展理念和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构建教育发展新格局。加大投入,补短板、强弱项,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均衡。促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

坚持优化结构,协调发展。主动适应阿拉善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统筹各级各类教育,优化学校布局、学科专业结构,促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等互相促进、有机衔接、协调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发展。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为引领,坚持把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根本动力,准确把握各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协同、整体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凝聚优质资源,以改革开放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教育质量明显提高,教育结构更加优化,教育公平有效促进,全盟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教育主要指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总体发展水平进入全区中等行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

1.基本公共教育发展水平全面提高。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资源供给,规范学前教育办园行为,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完善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落实盟级政府统筹、旗(区)政府为主体的发展学前教育责任机制,大力发展公办园。建成城乡覆盖、布局合理、科学保教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分别稳定在85%、6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7%以上。坚持“五育”并举,全面改进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逐步形成“标准引领、管理规范、内涵发展、富有特色”的办学格局,整体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到202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力争30%左右的旗(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验收。积极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深化课程改革,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工作,做好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学业生涯指导、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全盟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在96%以上。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康复设施,优化教育康复方式,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权利。

2.职业教育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夯实职业教育基础,建成一批符合阿拉善实际的特色专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提高学生的创业就业能力。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到2025年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预期性目标达到50%。实施职业培训行动和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积极打造边疆小镇特色职业教育;促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构建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和终生教育体系。

3.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提升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历层次,到2025年,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接受专业教育比例预期性目标达到80%、义务教育阶段本科学历教师比例预期性目标达到80%。实施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完善全盟中小学校(园)长、教师的分类、分层、分岗培训体系,扩大教师培训覆盖面。

4.教育保障机制更加健全。科学教育理念全面树立,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教育体系更加健全,素质教育全面发展。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大幅提升。教育经费保障能力不断加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互联网+教育”,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5.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体制和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日臻完善。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权利得到更好保障,社会广泛参与支持教育的机制、渠道更加完善。依法治校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教育行政权力更加公开透明。现代教育督导体系初步形成,教育督导法制化、专业化、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1.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为主线,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人才培养和教师培训必修课程。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网络、进师生头脑”,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主线,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小学及初中阶段“道德与法治”、高中阶段“思想政治”课程,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使教育系统成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强阵地。持续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培养、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环节,推动形成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中小学一体化德育工作体系。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文明素养等教育,扎实推进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学习教育,构建爱国主义教育长效机制。

2.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完整准确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和守望相助理念深深扎根心中。在中小学开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题课,并在各学科教学中有机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内容。落实《关于在全区青少年中全面深入持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行动方案(2021—2025)》,扎实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为主线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组织好“民族团结进步月”“手拉手心连心,中华民族一家亲”等主题教育活动;在校园、图书馆、教室、宿舍等场所,展示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的作品,积极营造弘扬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推进各民族学生同校共班,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促进各民族学生共学共进、交往交流交融。

3.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力度。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2021年秋季学期起,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二年级全部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初中一、二年级全部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高中一年级全部使用统编《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2023年初中毕业生中考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卷。2025年高中毕业生高考时,《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涉及高考的考试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卷。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持续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到2025年,全盟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率达到85%,全面完成中小学和幼儿园达标校(园)建设验收工作。2022年起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准入制度,全面提高教师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水平。加强国家统编教材教师和教研员队伍建设,开展分层分类教师全员培训,切实提高教师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建立教研包联指导制度,常态化开展学情分析、教学指导和质量监测,保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

4.构建中小学一体化思政工作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统筹推进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实现课程目标、队伍发展、教学教研、教育评价一体化。到2025年,形成中小学思政课全面育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新格局,思政课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落实中小学思政课课程目标,小学阶段重在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初中阶段重在打牢学生的思想基础,高中阶段重在提升学生的政治素养,引导广大学生坚定“四个自信”,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规范课程设置,丰富课程内容,挖掘所有课程育人功能,促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有机衔接,使各类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配齐配强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落实思政课教师准入制度,以3年为周期保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相对稳定。建立健全思政课教师培养培训机制,通过多种方式每3年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至少进行一次培训,持续提升思政课教师队伍素质能力和专业水平。

5.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不断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切实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校园文化,实施“铸魂育人培根工程”五年行动,推进校园文化环境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引导师生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包容差异性的民族工作重要原则,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在中小学开展“从小学四史 永远跟党走”“开学第一课”等活动,职业学校开展“文明风采”等德育实践活动。加强学生生态文明教育,推进绿色校园创建。推动节约型校园建设,开展节水节粮节电活动。落实《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构建国家安全教育体系,全面增强学生国家安全意识。在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中统筹安排落实好少先队活动,强化少先队实践育人作用。

6.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与健康水平。

强化体育锻炼。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严格落实校内“每周一节特色体育课”,保障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配齐配强体育与健康教师,加强体育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推进“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注重中小幼相衔接,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推动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等改革,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将初中学生平时体质健康水平测试成绩纳入中考体育考试分值,并逐步提高中考体育考试分值至80分。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大力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强化常赛机制,落实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大力发展校园足球,积极创建县域专项“满天星”训练营,健全完善学校优秀足球运动员升学“直通车”机制。深化体教融合,促进学校社团和俱乐部发展,持续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赛训场馆建设,保障学生课外1小时锻炼时间。

增强美育熏陶。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全面落实“隔周一节书法课、每班一个合唱团、每周一次合唱活动”,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积极推进美育评价机制改革,把中小学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将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并逐步提高中考美育考试分值至20分。建立学生“常展(演)”机制,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和“学校美育石榴籽计划”。积极创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校)和美育示范校建设。

加强劳动教育。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全面落实中小学“每周一节劳动教育课、每月一个劳动实践日”,分学段落实《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结合实际分学段落实劳动教育重点内容要求,以日常生活起居、校园和家庭劳动、家政学习、校内外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以及职业劳动为主要内容,注重在学科专业中有机渗透劳动教育、在课外校外活动中安排劳动实践、在校园文化建设中体现劳动文化,通过组织开展劳动技能竞赛、劳动成果展示、劳动项目实践等活动,将劳动教育与学生个人生活、校园生活、社会生活有机结合起来,丰富劳动体验,提高劳动技能。把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学生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健全劳动教育保障机制,加强学校和实践基地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劳动教育专业化水平。积极创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规范管理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活动。

加强学校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和学生安全健康教育。广泛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建立健全教育、卫健、疾控融合机制,完善学校卫生应急突发机制,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中小学校医室(保健室)建设,多途径解决校医短缺、技术力量不足等问题,配齐配强健康教育人员,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和教育能力。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将体质监测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广泛深入开展安全、应急教育,完善突发情况日常演练和应对机制,加强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自我保护等安全意识,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持续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力争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平均每年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加快补齐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开展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加强师生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完善学生心理健康预警、干预和转介机制。

(二)全面提升均等化水平,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1.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动建立以普惠性为主体、以公办为骨干、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规划新建、续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满足家长不同需求。统筹将新增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加强农牧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有需要的苏木镇原则上至少办好1所普惠性幼儿园。健全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科学核定办园成本,建立保教费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水平。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加强职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建设。推动职业院校与优质幼儿园协同建立培训基地,强化专业学习与跟岗实践,加强教师培训,创新培训模式。加大本科学前教育类师范生的引进力度,严格要求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严把幼儿园教师准入门槛。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保育教育,在学前教育阶段全面普及普通话。全面提高保教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建立幼儿园与小学有效衔接机制,推动幼小双向衔接。实施旗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落实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开展公办园帮扶民办园、城镇区幼儿园帮扶农牧区幼儿园工作,充分发挥自治区示范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薄弱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成本和收费监管,遏制过高收费。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提供托幼服务。

2.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建立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责任机制、工作机制、督评机制、激励机制,推进盟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鼓励各旗(区)积极创造条件提前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任务。预留足够面积的义务教育学校新建或改扩建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严格实施,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杜绝“大班额”“大校额”。完善城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配套政策,统筹校际师资配备,完善联合教研制度,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加大对薄弱学校和农牧区学校的扶持力度,通过强校带弱校、旗域联盟等模式,培育一批优质学校品牌。提高“同频互动”课堂建设应用水平,推动优质均衡发展。建立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心理辅导、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优化课程实施,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严禁违规增减课程与课时。加强教学管理,优化教学方式,全面加强学生作业、手机、睡眠、体质、读物管理,切实提高义务教育课堂教学质量。全面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政策,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引进高端人才子女入学优待政策。克服以分数贴标签的不科学做法,树立科学成才观,严禁以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来评价学校和教师。依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登记、教学、收费、审备等监管工作,开展违法违规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减负的机制,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建立政府和家庭合理分担机制,全面开展课后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动态监控机制,持续巩固拓展控辍保学工作成果。

3.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实施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项目,开展“自治区级示范高中”“旗域优质特色高中”创建工作。建立自治区级示范高中对口帮扶城乡薄弱高中机制,支持每个旗至少办好1所优质普通高中。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补助标准。杜绝普通高中大班额和超大规模学校。鼓励具备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学校,通过招生录取改革,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重要作用,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强化综合素质培养,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加强特色课程建设。实行“备—教—学—评”一体化教学改革。因地制宜开展选课走班,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建立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通过学科教学渗透、开设指导课程、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职业体验等对学生发展进行系列生涯规划指导。

4.推动特殊教育优质健康发展。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探索完善送教上门、随班就读保障机制,提高送教上门、随班就读教学质量,全面巩固和提高有接受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开设特教班。加强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和就业指导,做好残疾人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

(三)办好特色突出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1.加强人才培养。积极落实自治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推动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保持合理结构。职业学校办学定位清晰,专业设置和人才供给结构不断优化,每年向社会输送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

2.优化布局结构。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重点支持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为自治区重点示范校,支持阿右旗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额旗职业中学推进重点专业建设,形成专业群。

3.促进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完善多元共治的质量保证机制,着力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全面推动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4.加强队伍建设。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培养力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全面开展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一个月在企业或教师实训基地跟岗实践,推动优化职业教育编制核定标准,确保职业学校教师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求。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推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畅通职业院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有所突破。

(四)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持续开展“强师德、铸师魂”系列活动,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申报人才计划的首要条件,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加大师德先进典型评选树立、宣传、表彰、奖励力度。落实教师招聘录用前思想政治表现和违纪违法情况考察制度。加大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线上收费补课、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补课等突出问题的惩处力度。进一步健全教师减负长效机制,推动各地各校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使教师能够潜心教书育人。将师德教育作为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岗内培训的必修课,贯穿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落实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大力选树师德典型,弘扬楷模精神,引导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和“四个引路人”。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着力解决师德失范等问题。

2.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落实学前教师保障机制,规范开展公办幼儿园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严格要求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严把幼儿园教师准入门槛。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旗(区)管校聘”改革,推进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鼓励支持旗(区)间支教交流,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在校际间、城乡间轮岗交流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城镇学校与农村牧区学校对口支援工作,促进校际间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城乡学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落实自治区“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优秀师资培养计划”“特岗计划”“银龄讲学计划”等,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及时补充公办学校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落实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和定期注册政策。落实中小学教师编制定期动态调整制度以及旗(区)教育部门在核定编制总量内统筹调配使用后备案机制,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周转池”,保障临时急需和阶段性用编需求。

3.提升教师能力素养。打造一支专家型的校长队伍。通过实施“领航校长培养计划”“校长入课堂”计划、组织“校长论坛”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对校长队伍进行培养,建设一支管理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专家型校长队伍。健全完善教师培训体系,落实每5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轮训制度。鼓励教师通过在职研修提升学历层次。实施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分层次、分批次、分类别对教师进行培养,通过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等,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通过成立“名师工作室”,发挥优秀教师辐射带头作用,不断壮大骨干教师队伍。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完善教研员遴选制度,建立以“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教育管理决策”为本、立足促进全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教研机制。

4.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工资联动长效机制,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评选。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在全面落实苏木(镇)工作补贴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对长期在农牧区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职工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在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农牧区青年教师倾斜。

(五)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数字教育共享水平

推动“互联网+教育”,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字校园建设,扩大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学校辐射面,努力提升学校智能化水平。强化数字教育资源供给,持续优化“阿拉善盟同频互动管理平台”,研发和共享本地优质教学资源,推进“三个课堂”应用,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立体化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体系,扩大优质教学资源覆盖面。提升网络安全治理能力,落实等级保护要求,营造绿色、稳定、高效的教育网络环境。

(六)规范与支持并举,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生均财政补贴、减免租金等方式,重点支持民办幼儿园向普惠性方向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改革,明确和保障办学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政策引导,由举办者自愿做出非营利性或营利性选择,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积极推进民办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七)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巩固教育扶贫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着力提高农牧区学校办学水平。继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加强农牧区教师队伍建设。到2025年,实现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村牧区教育普及水平稳步提高,农村牧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夯实,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愈加完善,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基本形成。

(八)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水平

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残联、工会等部门信息数据的对接与共享,提高资助数据质量,实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资助,确保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做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开展学生诚信、感恩教育活动,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发内在动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积极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长效机制。

(九)健全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提高督导科学化水平

完成盟、旗(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办事机构设置,建立教育督导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工作规程,提高教育督导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充实教育督导力量,构建各级政府分级教育督导机制,推动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全面开展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工作。规范教育督导报告和反馈制度、整改和复查制度、激励制度、约谈制度,探索建立委托第三方机构和社会组织评估监测机制,强化互联网、大数据监测、媒体监督和行政问责,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健全督学聘用和管理制度,落实督学聘用(任)规定,建立健全督学培训机制、激励和退出机制,按照“讲政治、懂教育、敢担当”的要求,选好、配好、用好督学队伍,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推动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教育督导工作条件。到2025年,形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四、深化教育领域改革

(一)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改革学校评价。落实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自治区级标准,将各类幼儿园纳入质量评估范畴,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落实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配套细则及质量评估监测工作方案,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加强监测结果运用。组织开展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重点关注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选课走班等内容。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扩大行业企业参与职业学校评价,行业企业参与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改革教师评价。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落实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机制,突出职业教育教师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改革学生评价。探索学生、家长、教师、社区等多方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办法,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学生体育和体质健康监测发布机制。把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二)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完善公办幼儿园划片招生和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政策。实行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相结合的录取办法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严格执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政策,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权益。深化高中阶段招生改革,将体育、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方式。落实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深化教学研究改革

理顺教研管理体制,完善盟、旗(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研体系。充分发挥教学研究在课程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加强对课程实施、教学方法、作业设计和考试评价等育人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教研工作规范,因地制宜采用区域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主题教研以及教学展示、现场指导、项目研究等多种方式,提升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教研员薄弱学校联系点、驻校助教和引领示范制度,积极探索信息技术背景下的教研模式改革。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激励、专业发展机制,加大对教研工作经费的保障支持力度。遴选优质学校作为学科教研基地,建立跨区域联合教研、联盟校共学共研的大教研制度,不断提高各类学校办学水平。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

深化教育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工作流程,实现一站式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大幅减少对学校的各类检查、评估、评价。健全基本服务制度,全力推行“大厅办”,全面实现“网上办”,有序推进“掌上办”,完善预约、帮办、联办以及错时、延时服务等工作机制,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五)深化治理体系改革

建立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推进学校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完善学校决策与执行机制,提高学校办学活力和自我监管能力。强化职业学校行业企业参与的理事会制度,促进产教融合。推进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民主化水平。探索依据大数据分析推动学校管理精准化、科学化的有效方式。

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把依法治理效能作为考核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提升学校依法治校的意识与能力。完善师生权益保障机制,建立未成年学生学校保护机制,依法治理“校闹”。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推动执法力量下沉。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各项建设,进一步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强化制度建设

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分类精准指导,促进中小学校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全面落实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重点阵地、重点人、重点环节管理,推动意识形态内部巡察和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化、常态化。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宗教渗透。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制定责任清单、完善责任链条、细化责任分工,不断推动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强化基层建设

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五化协同、大抓基层”部署要求,坚持系统化谋划、制度化规范、标准化建设、项目化推进、信息化支撑,不断提升全盟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实施党组织等级评定和党员名师工程。抓好民办学校、幼儿园重点任务落实,优化工作机制,选优配强民办学校、幼儿园党组织书记,实现党的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做好在青年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将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

(四)强化经费保障

健全教育投入机制。优先保障教育投入,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落实财政教育支出责任,年初预算安排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推动落实生均拨款标准、学生资助标准、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联动调整机制。坚持教育公益属性,完善国家、社会和受教育者合理分担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的机制。

优化教育经费投入结构。加大教育经费统筹力度,推动教育经费使用结构重心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结构优化转移,从硬件设施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转移,向关键领域和困难地区、薄弱环节倾斜。重点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全面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标准要求,推动改善县域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条件。完善落实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

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建立覆盖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加强责任约束,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完善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机制,丰富审计类型,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进学校财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办教育,严禁超标准建设豪华学校。

(五)强化督导评估

加强和改进教育领域督查工作,健全联合督查、调研督查、落实报告、核查复核、督促整改等制度,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及进做好规划调整工作。开展对旗(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考核;开展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教育项目落实、重大突发事件的专项督导;建立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制度,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系。

(六)强化教材建设

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将育人为本作为教材建设的基本原则,提高教材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教材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盟教材委员会领导、统筹、协调教材建设作用,切实提高我盟教材工作水平。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材管理办法及细则,压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体责任,坚持“凡编必审”“凡选必审”,切实提升教材管理精细化水平。

(七)强化推动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教育现代化作为重大战略任务,加强对本地区教育工作的统筹领导。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主动履职履责,制定各项行动计划和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时间节点,加强动态监测分析,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实现。要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各校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引导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和推动教育现代化的良好局面。



阿拉善盟“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面实施、体育强国建设全面推进的重要时期。为统筹“十四五”时期体育发展与改革的各项工作,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国家体育总局《“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体育事业“十四五”规划》要求,结合阿拉善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成就

1.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群众体育组织发展壮大,全盟现有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184个,初步形成“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的体育健身组织网络。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千人拥有3.2名,基本实现社区、嘎查村健身站点全覆盖。公共体育设施实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8平方米。每年平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72次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11%。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和发展得到有力保障。在第九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我盟共获金牌3枚、银牌6枚、铜牌4枚、其它奖牌33枚。

2.竞技体育综合实力稳中有升。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上,我盟共获得金牌2枚、银牌3枚、铜牌9枚、其它奖牌40枚。

3.青少年体育初见成效。建成1个自治区级综合体育训练基地、2个自治区级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7个自治区级传统项目学校、6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个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命名10个阿拉善盟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梯队更加完善,注册青少年运动员10个项目1015人。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体系正在形成,青少年参与人数累计达10万人次。

4.体育产业特色化发展。以阿拉善英雄会为代表的大型品牌赛事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体育文化、旅游不断融合发展,成功创建1个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1个内蒙古体育产业基地、1个国家级营地,以及1个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创建项目、1个国家体育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支持项目。“十三五”期间,全盟体育产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达到116家、个体经营户达到136家。“十三五”期间,体育彩票累计销售6.3亿元。

5.足球改革发展持续深化。组织领导体系、政策保障体系、人才培育体系、竞赛体系进一步完善,运行良好,足球协会改革进展顺利。“十三五”期间,累计培养等级教练员38人、等级裁判员26人。创建4所自治区级青少年足球俱乐部,22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所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8所自治区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8所自治区级足球特色幼儿园。年平均比赛近415场次,直接参与人数达6750人次。

6.政策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十三五”期间,制定出台了《阿拉善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5—2020)》《阿拉善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阿拉善盟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意见》《阿拉善盟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

(二)“十四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机遇和挑战

1.发展机遇。国家高度重视体育事业发展,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将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自治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推进内蒙古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为阿拉善体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体育事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2.面临挑战。阿拉善体育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和组织体系仍不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统筹管理不够,利用率不高;全民健身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仍有待加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展的水平有待提升;科学健身指导人才队伍不足;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基础设施薄弱问题依然存在;打造特色体育产业的经验不足;县域足球发展水平不高;体育文化发展缓慢。

二、“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体育强国的战略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牢固树立群众满意、开放共享、融合发展理念,始终把满足人民健身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利用自然资源,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各方面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体育强国、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做出阿拉善体育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体育工作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阿拉善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证,为阿拉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体育贡献。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体育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把体育事业建设成人民群众的幸福事业。

3.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体育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构建体育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推动体育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从阿拉善实际出发,加强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高体育资源配置效率,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发展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坚持推进依法治体,推动体育各领域全面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阿拉善体育发展力争达到全区中等水平,人民群众参与体育的幸福感显著提升,体育核心竞争力、社会影响力明显增强。

1.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参与全民健身活动人数持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11%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2名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8平方米以上,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0%。

2.竞技体育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重点发展和普遍推广项目更加科学合理、协调发展,后备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竞赛体系更加完善,发展实力进一步提升。竞技体育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加凸显。

3.青少年体育活力进一步彰显。探索建立青少年体育“三大体系”(青少年健康促进体系、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体教融合工作成效明显,体育后备人才基数不断扩大,基本形成以普通学校为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社会组织为辅,合力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格局,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4.体育产业特色化发展增添新动力。深化体教融合、推动体卫融合、促进体旅融合机制基本完善,市场监管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为体育产业发展增添新动力。

5.县域足球运动进一步普及。健全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发展群众足球。足球竞技水平不断提高,运动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会足球蓬勃开展,对外交流日益活跃,足球事业健康发展,足球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6.体育文化宣传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充分挖掘体育自身的功能和社会价值,树立“大体育文化观”,构建立体化、现代化、全媒体化体育宣传与传播体系,推动报、台、网、端等各类平面媒体、新媒体传播平台融合发展。

三、“十四五”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全民健身生活化,为建设健康阿拉善奠定基础

1.全面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便民惠民,持续健全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支持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赛事、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指导、弘扬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文化、保障群众身边的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落实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推动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自治区指标体系和评选办法,持续推进全民健身示范旗(区)创建工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存量资源等因素进行合理均衡布局,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基本体育权益,推进公共体育资源和服务的统筹协调和共建共享。

2.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推动各部门共同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公共体育设施供给水平。扎实开展健身设施现状调查,实施全民健身公共设施补短板工程,合理利用空置场所、附属空间,闲置厂房、仓库改造健身场所,推动实现旗(区)、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嘎查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全覆盖,积极打造苏木镇“10分钟”健身圈。加快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提高公共体育场馆服务适老化程度,提升开放服务水平。挖掘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公共体育服务的个性化、多层次需求。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搭建覆盖广泛、层级清晰、便于参与的赛事活动,拓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开展全盟体育大会、社区运动会、“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落实“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号召,积极开展群众冰雪运动、“三大球”等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赛事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探索举办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活动模式。积极开展传统体育赛事活动。继续实施“一地一品牌,一地一特色”群众性品牌赛事创建活动。

4.优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各级各类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完善监管、服务、支持政策措施。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和人群依托健身项目和场地建立体育社会组织,以灵活有效方式纳入政府扶持和服务体系,积极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和嘎查村的建设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和氛围,完善体育社会组织准入、退出和考评激励机制,加大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力度。

5.加快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展。以提高全盟各族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为努力方向,落实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协同联动机制和相关工作要求,以共建共享、全民健康为发展目标,持续加强能力建设、保障资源供给、强化各类人群体质健康干预、创新激励机制、健全监测体系,建立体育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推动国民体质监测机构向基层延伸,推广体卫融合发展典型经验。

6.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和范围,壮大队伍、激发活力、提升指导水平,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星级管理制度,提升指导员队伍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鼓励单位和个人推广适宜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农牧民、职业人群等群体的体育健身项目和健身方法,普及运动健身知识、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完善体育志愿服务机制,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推进实施“互联网+全民健身”入户工程,促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形成常态化模式,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依据。

(二)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1.优化项目结构布局。坚持有所侧重,扶持优势,同时补短板、强弱项,发展具有阿拉善特色的体育竞赛项目。巩固扩大网球、田径、搏克、射箭、摔跤等优势项目,稳步提升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群众基础广泛项目的竞技水平,大力支持蒙古射箭、武术、现代五项等潜优势项目向优势项目转化。普及轮滑、陆地冰壶、滑板等冬季陆地项目,发掘培养短道速滑和单板滑雪的人才,助推冰雪项目的发展。

2.提升后备人才培养质量。大力扶持阿拉善盟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指导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学校引进高水平教练员,提高办学质量。强化体教融合、体社融合,形成集体校专业训练、学校体育训练、社会体育俱乐部业余训练于一体的后备人才培养训练体系。着眼健全面向所有青少年、不同年龄段相互衔接、分层分类的竞赛格局,构建以青少年体育锦标赛为主体,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赛和校际联赛为基础的竞赛体系,促进更多人才脱颖而出。规范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和交流管理工作,完善青少年运动员信息数据库,严格青少年运动员资格审查。推动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完善“以奖代补”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参与竞技体育训练、比赛活动。加强赛风赛纪建设,强化拿道德的金牌、风格的金牌、干净的金牌意识,坚决做到兴奋剂问题“零出现”“零容忍”。

3.加强训练基地建设。积极创建优势项目训练基地,加快现有体育训练基地升级改造。支持和鼓励各体育协会、俱乐部、学校发挥自身优势,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综合性或单项训练基地。引导社会优质资源建设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科研、运动康复、运动器材研发等实体。

(三)全面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

1.深入推进体教融合。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推进体教融合落地落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构建中小学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体育与健康教学体系。鼓励支持以学校体育课为基础、课余体育锻炼为辅助、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为依托的学生基本运动技能提升路径。推动体育课程考试成绩纳入学业水平评估指标。推进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以体育项目文化为引领,进一步优化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项目结构,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发展。鼓励支持退役运动员担任体育教师或教练员,服务学校体育发展。

2.构建青少年健康促进体系。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提升体育教育品质,实施运动员文化课(思政)和体能测试,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针对青少年肥胖、近视、脊柱侧弯等重点健康问题,增强体育干预。加强青少年体质监测,开展青少年体育科学健身指导,丰富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等品牌活动。建立激励机制,推广普及青少年体育项目,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着力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

3.强化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鼓励和支持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学校和旗级业余体校与当地优质小学、中学、高中和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联合办学、联合建队,共同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根据全盟各学校、幼儿园的优势和特色,科学规划竞技体育项目布局,加强田径、三大球等传统体育项目培育力度。大力创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标准化培训、科学化训练、规范化建设。依托各级各类体校和全民健身中心试点建设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学校体育健全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发展模式。全面推进自治区级综合体育训练基地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着力提升为自治区优秀运动队输送人才的质量。

4.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优化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拓宽运动员参赛渠道,加强赛事监督管理和反兴奋剂工作,增强竞赛透明度,为运动员创造公平和谐干净的竞赛环境。鼓励因地制宜办赛,积极创建校园体育品牌赛事,增强赛事活动趣味性和赛事品牌吸引力。进一步提升竞技比赛质量,改进学校体育竞赛和评价体系,拓展竞赛项目数量,强化赛事组织力量,探索“线上+线下”赛事活动新模式,充分发挥体育竞赛的杠杆作用。

(四)增强特色化体育产业发展实力

1.优化体育产业资源配置。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将赛事活动承办权和场馆运营权通过招标等方式交由社会组织运营,促进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多元化发展格局。支持全盟各地结合历史、文化、环境和气候等条件调整体育产业布局、优化体育产业结构,形成各具特色的体育产业聚集区,同时坚持点面结合,促进区域联动,形成阿拉善体育产业发展合力。支持各地区挖掘推广传统体育类非遗项目,推动赛事资源向旗(区)延伸拓展。鼓励各地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优化整合全盟体育场馆资源。依托阿拉善英雄会鼓励各地引进国(区)内外体育赛事、运动设备和汽车改装、越野服饰、户外用品等装备研发制造企业。

2.推动跨界融合发展。坚持横向抓跨界融合、纵向抓链条延伸,促进体育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推动区域体育产业协同发展。充分利用区域自然资源,加快推进草原骑乘休闲、沙漠穿越户外、户外房车露营、越野赛车激情、特色彩跑、足球赛事观光、民族传统特色游、额济纳景区特色体育项目等“体育+”融合发展。积极利用区域优势,加快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体育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现体育竞赛表演项目、场馆运营管理、体育旅游等市场化、系统化、智能化。

3.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和支持大型健身俱乐部落户我盟,鼓励和支持阿拉善英雄会、环胡杨林自行车赛、骆驼那达慕等体育赛事进行市场开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打造体育综合体,支持成立各类体育产业孵化平台。支持体育培训、策划、咨询、经纪、营销等企业发展。丰富节假日体育赛事供给,激发大众体育消费需求。支持各地创新体育消费引导机制,完善体育市场监管体制,促进体育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五)推进县域足球稳步发展

1.提高足球场地利用率。强化属地管理,加强公共足球场地设施维护、使用和管理,提高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实现足球特色学校、旗(区)和社区足球场全覆盖。引导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足球场地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足球场馆建设和参与公共足球场地设施维护、管理,全面提高足球场馆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

2.抓好县域足球活动。探索开辟县域足球发展特色之路,打好县域发展足球的组合拳。支持各级各类足球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营造县域社会足球文化氛围,推动社会足球、青少年足球、校园足球、职业足球等发展,带动阿拉善地区足球发展迈上新台阶。

(六)促进体育文化繁荣发展

充分发挥体育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等方面的独特功能。构建体育全媒体传播新格局,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体育发展的浓厚氛围。积极发展体育赛事、体育会展、体育传媒、体育出版、音像制品、体育广告、体育收藏等体育文化创意产品市场,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文化产品。加强体育、民族事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合作,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挖掘传统体育文化内涵,共同打造一批体育文化示范项目,加强传统体育文化传承和保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和社会组织作用,加强部门间规划与政策协同,促进资源共享,协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合力落实推进体育强区建设的阿拉善任务。

(二)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模式。深入推进体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稳步推进协会实体化改革。建立完善扶持体育产业发展配套措施,形成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降低社会资本支持体育产业发展门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坚持开放办体育,构建管办分离、内外联动、各司其职、灵活高效的体育发展新模式,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体育发展新局面,推动阿拉善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三)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强化法治保障,推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确保各项政策落地执行。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协调机制,构建权责明确、衔接有序、传导有效的体育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体。加大财政对体育发展的投入力度,支持各地区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体育发展经费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体育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等方面的要求,将用地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保障,确保体育项目建设用地有效供给。积极引进国内外体育人才,统筹推进体育管理人才、竞技体育专业人才、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科技和体育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体育人才队伍素质。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赛事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保障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四)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强化监督评价。全面落实国家标准化战略,推进体育标准化建设,加快构建助推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全面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和国家大数据战略,完善全盟体育信息库协同机制。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做好规划调整工作,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坚持将评价结果作为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推进全盟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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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阿拉善盟“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阿拉善盟“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