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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阿拉善盟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制定依据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进一步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范围的通知》(内机编办发〔2019〕10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9号)精神。

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内涵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有效实现形式,将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许可权交由一个部门行使,或者将一个部门的行政许可权交由另一个部门行使,通过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行使,提高行政效率。

三、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意义

一是将分散的行政许可权统一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实现审批职能和监管职能的相对分离,审批和监管部门互相监督,使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

二是将原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事项集中在一个部门,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可有效提高政府服务效能,节约社会资源,使办事群众和企业享受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

三是打破原有按部门设置审批窗口、行使审批权模式,跨部门、跨行业重新整合,各部门内设机构减少,可有效节约行政资源,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是相对集中改革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可以有效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减审批办结时间,大力提升行政效能,有助于推动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信息化。

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原则

(一)依法改革、稳步推进。坚持职权法定,确保各项改革举措于法有据、平稳有序,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及社会事务的干预。

(二)事权集中、精简高效。通过整合审批职权、调整机构设置、优化资源配置,将行政许可权集中到一个部门,发挥行政资源聚集优势,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

(三)审管分离、强化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实行审批与监管相分离工作机制,行政审批部门对审批负责,行政主管部门对审批后的监管负责,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果。

(四)优化服务、便民利民。以服务群众、方便企业为出发点,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渠道,构建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综合体,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五、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范围

为保证上下衔接、步调一致,此次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盟本级和三旗将同步推进,实施改革。 



文件链接: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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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阿拉善盟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制定依据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进一步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范围的通知》(内机编办发〔2019〕10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9号)精神。

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内涵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有效实现形式,将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许可权交由一个部门行使,或者将一个部门的行政许可权交由另一个部门行使,通过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行使,提高行政效率。

三、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意义

一是将分散的行政许可权统一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实现审批职能和监管职能的相对分离,审批和监管部门互相监督,使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

二是将原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事项集中在一个部门,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可有效提高政府服务效能,节约社会资源,使办事群众和企业享受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

三是打破原有按部门设置审批窗口、行使审批权模式,跨部门、跨行业重新整合,各部门内设机构减少,可有效节约行政资源,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是相对集中改革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可以有效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减审批办结时间,大力提升行政效能,有助于推动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信息化。

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原则

(一)依法改革、稳步推进。坚持职权法定,确保各项改革举措于法有据、平稳有序,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及社会事务的干预。

(二)事权集中、精简高效。通过整合审批职权、调整机构设置、优化资源配置,将行政许可权集中到一个部门,发挥行政资源聚集优势,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

(三)审管分离、强化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实行审批与监管相分离工作机制,行政审批部门对审批负责,行政主管部门对审批后的监管负责,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果。

(四)优化服务、便民利民。以服务群众、方便企业为出发点,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渠道,构建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综合体,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五、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范围

为保证上下衔接、步调一致,此次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盟本级和三旗将同步推进,实施改革。 



文件链接: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