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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阿拉善盟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45号)。

二、“一窗受理”的内涵

“一窗受理”是指改变按部门设置单一窗口的服务模式,按照“受审分离”的模式,以需求导向、集成服务、创新管理为原则,整合全盟政务服务大厅资源,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变“多头受理”为“统一受理”,通过实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集成服务,形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机制。

三、“一窗受理”推行的意义

以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创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推行“一窗受理”模式,有利于推动线下办事减环节、减跑腿次数,破解办事难点堵点,构建简易、快捷、便民的政务服务模式,达到不断优化全盟营商环境的目的。

四、“一窗受理”实施原则

(一)集成服务。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和一体化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实现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统一的“一门一网一窗”式集成服务。

(二)统一入口。政务服务大厅现场业务实行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网上办事(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终端等移动渠道)统一入口。

(三)统一平台。按照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升级要求,完善和对接“综合一窗受理”系统模块功能,实现全盟跨部门、跨层级审批和公共服务信息共享。

(四)统一标准。实行受理清单标准化,精简受理材料,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限。严格按照受理清单收件,实施受理、审批、监管相分离,建立健全统一的集成服务运行管理机制。

(五)统一出件。规范出件窗口服务,建立统一出件管理制度,提高出件窗口服务水平,全面提供高效安全的证照和有关资料的第三方物流寄送服务。

五、“一窗受理”实施范围

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全盟“一窗受理”的部门和行政审批事项(除保密事项外),都要统一纳入。

盟本级包括盟发改委、教体局、科技局、工信局、民委、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林草局、商务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能源局、金融办、医保局、新闻出版局、气象局,共25个部门。

各旗区参照确定实施范围。

六、“一窗受理”实施时间

2021年3月21日前,全盟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要实现“一窗受理”服务运行;4月底前实现规范运行。


文件链接:阿拉善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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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阿拉善盟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45号)。

二、“一窗受理”的内涵

“一窗受理”是指改变按部门设置单一窗口的服务模式,按照“受审分离”的模式,以需求导向、集成服务、创新管理为原则,整合全盟政务服务大厅资源,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变“多头受理”为“统一受理”,通过实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集成服务,形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机制。

三、“一窗受理”推行的意义

以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创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推行“一窗受理”模式,有利于推动线下办事减环节、减跑腿次数,破解办事难点堵点,构建简易、快捷、便民的政务服务模式,达到不断优化全盟营商环境的目的。

四、“一窗受理”实施原则

(一)集成服务。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和一体化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实现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统一的“一门一网一窗”式集成服务。

(二)统一入口。政务服务大厅现场业务实行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网上办事(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终端等移动渠道)统一入口。

(三)统一平台。按照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升级要求,完善和对接“综合一窗受理”系统模块功能,实现全盟跨部门、跨层级审批和公共服务信息共享。

(四)统一标准。实行受理清单标准化,精简受理材料,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限。严格按照受理清单收件,实施受理、审批、监管相分离,建立健全统一的集成服务运行管理机制。

(五)统一出件。规范出件窗口服务,建立统一出件管理制度,提高出件窗口服务水平,全面提供高效安全的证照和有关资料的第三方物流寄送服务。

五、“一窗受理”实施范围

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全盟“一窗受理”的部门和行政审批事项(除保密事项外),都要统一纳入。

盟本级包括盟发改委、教体局、科技局、工信局、民委、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林草局、商务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能源局、金融办、医保局、新闻出版局、气象局,共25个部门。

各旗区参照确定实施范围。

六、“一窗受理”实施时间

2021年3月21日前,全盟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要实现“一窗受理”服务运行;4月底前实现规范运行。


文件链接:阿拉善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