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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00/2021-05423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盟本级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1-12-31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做好文旅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文化旅游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盟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精神,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文旅部各类文化和旅游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021版)》,制定《阿拉善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做好文旅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于2021年11月中旬开展《阿拉善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做好文旅工作的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对《方案》进行研究审议,并征求各旗区文旅主管部门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盟行署。同年12月17日,盟行署召开专题会议对《方案》进行审议,并组织合法性审查。同年12月31日,《方案》由盟行署办印发。

三、主要内容

《方案》由六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内防反弹、外防输出、严防输入”,更加注重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健全并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大力提升文旅行业常态化防控水平。

第二部分:工作原则。一是统一领导,压实责任;二是突出重点,抓实抓细;三是统筹兼顾,严密防控;四是常态防控,提早谋划;五是科学防控,动态调整。

第三部分: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做好文旅工作具体要求。对旗县级及以上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旅游景区,聚集性文旅活动,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经营场所、游戏游艺场所、艺术品经营场所等空间相对密闭的文化经营场所,星级饭店、农牧家游接待户、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和剧院等演出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四部分:突发疫情处置办法。提出各级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文化旅游企业、景区和场所,旅游团队等遇到突发疫情处置办法。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保障舆情安全;四是加强应急报送和值班值守;五是强化督查问责,推进工作落实。

第六部分:附件。主要为旅游景区、旅行社、剧院等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六个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相关文件: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做好文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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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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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做好文旅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文化旅游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盟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精神,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文旅部各类文化和旅游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021版)》,制定《阿拉善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做好文旅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于2021年11月中旬开展《阿拉善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做好文旅工作的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对《方案》进行研究审议,并征求各旗区文旅主管部门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盟行署。同年12月17日,盟行署召开专题会议对《方案》进行审议,并组织合法性审查。同年12月31日,《方案》由盟行署办印发。

三、主要内容

《方案》由六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内防反弹、外防输出、严防输入”,更加注重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健全并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大力提升文旅行业常态化防控水平。

第二部分:工作原则。一是统一领导,压实责任;二是突出重点,抓实抓细;三是统筹兼顾,严密防控;四是常态防控,提早谋划;五是科学防控,动态调整。

第三部分: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做好文旅工作具体要求。对旗县级及以上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旅游景区,聚集性文旅活动,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经营场所、游戏游艺场所、艺术品经营场所等空间相对密闭的文化经营场所,星级饭店、农牧家游接待户、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和剧院等演出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四部分:突发疫情处置办法。提出各级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文化旅游企业、景区和场所,旅游团队等遇到突发疫情处置办法。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保障舆情安全;四是加强应急报送和值班值守;五是强化督查问责,推进工作落实。

第六部分:附件。主要为旅游景区、旅行社、剧院等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六个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相关文件: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做好文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