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公报 > 2021 > 2021年第10期 > 政策解读

《阿拉善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决策部署,着力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近日,阿盟教育体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联合下发了《阿拉善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正常上课日(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进行,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时长一般不少于2小时。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地各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服务结束时间要与当地上下班时间相衔接,原则上不得晚于19:00,切实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学生困难。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有条件的初中学校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

《方案》指出,学校要注重提升学生的自学能力,每天安排1小时左右时间组织学生自主学习、自主作业、自主阅读,合理安排教师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要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心理辅导、科普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方案》指出,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教师参加课后服务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作息时间,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保障教师必要的休息时间。校内师资力量不足的,可探索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也可动员离退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等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统筹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方案》明确,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费属于服务性收费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经费保障基本标准每生每年570元,由自治区财政补助、盟(旗区)财政补助和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收取服务性收费的方式共同予以保障。

《方案》要求,课后服务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讲新课和进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禁引进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和项目进入学校开展课后服务。



文件链接: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阿拉善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教体局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公报>2021>2021年第10期>政策解读
《阿拉善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决策部署,着力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近日,阿盟教育体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联合下发了《阿拉善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正常上课日(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进行,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时长一般不少于2小时。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地各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服务结束时间要与当地上下班时间相衔接,原则上不得晚于19:00,切实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学生困难。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有条件的初中学校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

《方案》指出,学校要注重提升学生的自学能力,每天安排1小时左右时间组织学生自主学习、自主作业、自主阅读,合理安排教师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要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心理辅导、科普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方案》指出,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教师参加课后服务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作息时间,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保障教师必要的休息时间。校内师资力量不足的,可探索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也可动员离退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等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统筹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方案》明确,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费属于服务性收费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经费保障基本标准每生每年570元,由自治区财政补助、盟(旗区)财政补助和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收取服务性收费的方式共同予以保障。

《方案》要求,课后服务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讲新课和进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禁引进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和项目进入学校开展课后服务。



文件链接: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阿拉善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