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 盟本级
索引号 152900000000000/2020-01043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政务服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盟本级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0-04-29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阿拉善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通过深化执法改革,整合农牧业执法队伍,理顺执法职能,较少执法层级,加强执法保障,提高执法效能,有效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组建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综合执法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政策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1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化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9﹞20号)和《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全盟农牧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结合我盟实际,制定《阿拉善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三、制定过程

按照自治区、盟委、行署的要求,2019年11月30日,盟农牧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书面征求了盟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司法局及三旗政府、四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意见,根据各部门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2019年12月27日,根据行署法律事务科审核意见,盟农牧局修改形成了《阿拉善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报行署会议审定;2020年2月12日,盟行署秦艳副盟长召开行署专题会议,组织相关部门研究预审通过了《实施方案》;2020年2月25日盟行署召开第三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实施方案》;2020年3月31日盟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定通过《实施方案》;2020年4月2日盟行署正式印发执行。

四、基本内容

共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主要包括:整合执法队伍、理顺层级职责、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事项,强化执法保障。第三部分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加快实施确保进度,严明纪律抓好落实。

五、取得成效

一是全面整合了农牧业执法队伍。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一个部门设立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将农牧部门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委托执法和授权执法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全部整合,由新组建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统一行使。有效解决过去分散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二是彻底理顺了层级执法权责。按照职权法定,属地管理,中心下移的原则,通过改革厘清了盟、旗、区、苏木镇街道四级执法主体执法权责,明确了职责分工和执法重点,有效解决了机构重叠,权责交叉等问题。 三是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效率。改革后综合执法机构与系统内各行业管理单位之间的关系清晰明确,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分工负责、相互支持的工作格局和良好局面。通过改革逐步实现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目标。

解读人:阿拉善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支部书记 、支队长 李志勇

文件链接: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解读>盟本级
索引号 152900000000000/2020-01043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政务服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盟本级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0-04-29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阿拉善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通过深化执法改革,整合农牧业执法队伍,理顺执法职能,较少执法层级,加强执法保障,提高执法效能,有效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组建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综合执法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政策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1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化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9﹞20号)和《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全盟农牧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结合我盟实际,制定《阿拉善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三、制定过程

按照自治区、盟委、行署的要求,2019年11月30日,盟农牧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书面征求了盟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司法局及三旗政府、四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意见,根据各部门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2019年12月27日,根据行署法律事务科审核意见,盟农牧局修改形成了《阿拉善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报行署会议审定;2020年2月12日,盟行署秦艳副盟长召开行署专题会议,组织相关部门研究预审通过了《实施方案》;2020年2月25日盟行署召开第三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实施方案》;2020年3月31日盟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定通过《实施方案》;2020年4月2日盟行署正式印发执行。

四、基本内容

共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主要包括:整合执法队伍、理顺层级职责、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事项,强化执法保障。第三部分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加快实施确保进度,严明纪律抓好落实。

五、取得成效

一是全面整合了农牧业执法队伍。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一个部门设立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将农牧部门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委托执法和授权执法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全部整合,由新组建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统一行使。有效解决过去分散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二是彻底理顺了层级执法权责。按照职权法定,属地管理,中心下移的原则,通过改革厘清了盟、旗、区、苏木镇街道四级执法主体执法权责,明确了职责分工和执法重点,有效解决了机构重叠,权责交叉等问题。 三是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效率。改革后综合执法机构与系统内各行业管理单位之间的关系清晰明确,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分工负责、相互支持的工作格局和良好局面。通过改革逐步实现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目标。

解读人:阿拉善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支部书记 、支队长 李志勇

文件链接: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