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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00/2018-00331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阿署办发
发文字号: 阿署办发〔2018〕40号 成文时间: 2018-08-31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署办发〔2018〕40号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阿拉善盟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盟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阿拉善盟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2017年起,党中央连续两年把“四好农村路”建设写入中央“1号文件”,标志着“四好农村路”建设已经上升到中央对地方各级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统筹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积聚整合各方力量,持续强力推进。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对“三农”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我盟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基础支撑作用,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盟“四好农村路”建设总目标,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落实旗区政府主体责任为抓手,以深化管养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建立资金保障的长效体制机制为目标,以提升安全服务水平和路域环境为根本,紧紧围绕“县为主体、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我盟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把祖国北疆农村公路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二、加强领导,建立自上而下的推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盟行署成立以分管盟长任组长、各旗区政府和盟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好农村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全盟“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

组 长:徐景春   副盟长

成 员:戈  明  盟政协副主席,阿左旗委副书记、旗长

       罗志伟  阿右旗旗委副书记、旗长

       王 雄   额济纳旗旗委副书记、旗长

       哈斯巴根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陈占云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刘志强   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党工委书记、 管委会主任

       罗志铁   盟发改委主任

       魏巧灵   盟财政局局长

       阿其图   盟交通运输局局长

       白咏昌   盟国土资源局局长

       罗晓春   盟住建局局长

       魏雄会   盟农牧业局局长

       李发全   盟水务局局长        

       姚雪峰  盟环保局局长

       陈君来   盟林业局局长

       张利生  阿拉善电业局局长

       那顺布和   盟移动公司经理

       李晓华  盟联通公司经理

       谢本富  盟电信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盟交通运输局。各旗区政府、管委会要结合实际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组长由各旗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制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

全面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到2020年,实现各旗区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基本形成责任清晰的组织保障体系、政府主导的绩效考核体系、稳定可靠的资金保障体系、因地制宜的技术指导体系;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真正做到有路必养;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监管体系完善,深化体制改革落实到位,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为决胜交通扶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支撑。

(一)全面建好农村牧区公路。到2020年底,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撤并建制村和具备条件的国有林场场部通硬化路,农村牧区公路网结构和安全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改善。一要按照既定目标任务,精心安排,精准施策,精确用力,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公路建设。二要搞好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统筹农村牧区公路发展规划,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努力推动公路改善提升等专项工程建设,提升通行服务能力。三要加大农村牧区公路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力度,到2020年,全盟农村牧区公路安全水平得到保障,农村牧区公路整体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凡新改建农村牧区公路建设项目应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对于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限制的村道局部路段,经过技术安全论证后可适当降低技术指标,但要同步完善排水防护、危桥改造、安全标志等相关设施,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交养一条”。全盟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农村牧区危桥数量和危桥率逐年下降。四要全面加强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管理。各旗区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不断强化建设市场监管工作,认真落实“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切实提高质量监督、质量检测和质量保障能力,落实安全督导工作和农村牧区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督,发动群众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政府和建设管理单位要在项目开工前落实建设资金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特别要加强桥梁和危险路段的质量安全管理,落实质量和安全登记制度。新改建农村牧区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明显下降。五要将农村牧区公路建设与秘境阿拉善、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在规划上,坚持“修一条路、造一片景、富一方百姓”,注重交通与沿线环境相向融合,串联“山水林田湖草沙、城镇乡村景、畅安舒美绿”。在建设上,强化精品意识、集约利用资源,反对大开大挖、破坏林地草原,让农村牧区公路与美丽的自然环境和谐共生。

(二)全面管好农村牧区公路。到2020年底,按照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构建符合农村公路特点的管理体制与机制,完善旗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苏木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嘎查村村道管理议事机构。全盟农村牧区公路管理长效机制要基本建立,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建立旗区有路政员、苏木乡镇有监管员、嘎查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路域坏境得到有效改善,农村公路走上法制轨道。要健全管理体系,加强各项公路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切实落实旗区政府管理主体责任,加快构建旗区、苏木镇、嘎查村的三级农村牧区公路管理体系。旗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县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法做好乡道嘎查村道路政管理,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格局,实现路政管理全覆盖。要创新工作机制,交通、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联勤联动机制,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激发广大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形成治管合力。要充分发挥国省干线治超站点辐射功能,运用好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加大治超工作力度,严防重车碾压破坏农村牧区公路。要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契机,积极开展绿色阿拉善行动,大力推进农村牧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让农村牧区公路成为幸福美丽乡村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三)全面护好农村牧区公路。到2020年,建立健全“旗区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苏木镇人民政府、嘎查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将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作为“有路必养”的重要考核指标,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到2020年,实现养护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基本满足养护需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一要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机构。充分发挥旗(区)政府(管委会)、苏木镇和嘎查村的组织领导作用,基本实现旗区有公路管理段、苏木镇有公路管理站、嘎查村有公路管理所,基本完成乡村公路移交工作,筑牢农村公路长效机制的根基,推动农村公路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二要旗区农村公路养护基本实现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乡村级农村公路基本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三要加大养护管理投入。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的理念,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持续投入并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将养护管理所需资金全面足额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四要全面深化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原则,加快和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探索分级管理后的多元化管养模式,明确旗区、苏木镇、嘎查村三级管理机构主体责任和工作任务。全面推动落实“四长”负责制,即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农村公路总路长,旗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内县道路长、苏木镇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内乡道路长、嘎查村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内村道路长。各级路长负责组织领导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分离,实现农村公路管养制度化、目标化、常态化。五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养护管理,创新管理机制,实现养护管理全覆盖,对于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牧区公路。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牧区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和站点建设,按照建成一条、审批一条、通车一条的原则,尽快让客车进村。加快淘汰原有农村牧区公路老旧客运车辆,全面提升客车性能。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通客车的苏木镇和嘎查村要就地就近建设客运站点(招呼站),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应与农村客运站点(招呼站)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城乡交通运输发展短板,因地制宜创新农村客运运营模式,加快物流配送网络向农牧区延伸,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特色产业、交邮结合、互联网+物流等发展模式,促进交通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深度融合,鼓励经营者采取区域经营、循环运行、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等经营模式,实现群众“行有所乘”,让农村牧区公路真正成为服务于农牧民、服务于农村牧区、服务于农牧业的致富路。到2020年,全盟嘎查村通客车比例达到95%。

四、“四好农村路”创建标准

在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中,我盟推荐额济纳旗作为2018年申报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旗县,各旗区要选出一批路况较好的农村公路作为示范路线重点管护,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加以完善,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尽快促进“四好农村路”全面开花。

(一)“四好农村路”示范旗区标准

1.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及时制定“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措施有力,活动目标明确。

2.农村公路建养资金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增加。每年都能够完成或超额完成农村公路建设及危桥改造、安保工程、养护工程等计划任务,且工程质量好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

3.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苏木乡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站,嘎查村设立农村公路养护所,做到农村公路养护机构落实、养护人员落实、养护资金落实,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

4.农村公路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建设和养护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现象,并足额用于建设项目和养护生产。

5.积极落实农村牧区公路养护机械配套资金,按时完成年度养护机械采购计划,农村公路机械化养护水平不断提高。

6.积极开辟农村公路客运班线,不断增加通车频次,嘎查村通班车率达到95%以上,并不断完善招呼站、候车厅等配套实施。

7.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沿线苏木镇、嘎查村普遍建立乡规民约、村规民约,聘请群众义务路政员,完善群防群护机制,超限运输车辆得到根本遏制。

8.绿化美化纳入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每年都开展群众性的绿化工作,农村公路绿化率逐年提高。

(二)“四好农村路”的评定标准

1.技术要求。必须是一条从起点到终点的完整路线,公路技术等级标准满足四级公路标准及以上,全线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路基宽度不低于6.5米。

2.通畅标准。全线路面平坦,行车顺适,边沟通畅、桥梁构造物配套齐全,并与邻近的其他公路实现连通入网。畅通率达到100%。

3.安全防护。全线视线开阔,标志标牌齐全,特别是陡坡、急弯、临崖、傍水、溢洪等危险路段的防护设施完善有效,安全隐患路段治理率达到100%。

4.通车频率。道路已纳入旗区客运车辆运营路线,每天至少有一班客运车辆在该路上往返一次,并能够直接通达所在旗区或苏木乡,沿途上的停车站点设有招呼站或候车亭。

5.日常养护。养护经费来源有保障,有固定的养护人员或维护人员常年养护,年平均好路率达到60%以上。

6.绿化美化。公路绿化美化纳入乡村总体规划,各旗区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开展群众性绿化美化工作,穿越村庄路段实现美化。

7.路政管理。沿线嘎查村建立乡规民约,并配有一定数量的群众义务路政员,公布路政管理举报电话,建立群防群护机制。同时要在公路的重要节点上完善限高、限宽设施,严格限制超限车辆驶入。

积极发动苏木乡和嘎查村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对达到“四好农村路”标准的路线经旗区交通运输局验收后,在路线起讫点上设立“四好农村路”标牌给予认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四好农村路”建设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旗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管、护、运”的责任主体,对本地区农村牧区公路发展负主要责任。各旗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加大工作力度,做好资源整合配置和工作力量保障,聚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要加快构建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保障机制,做好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全力保障农村牧区公路发展资金需求。要充分发挥广大农牧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鼓励群众参与农村牧区公路建设规划、质量监管和养护管理,增强“四好农村路”建设持续推进的内生动力。

(二)强化工作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狠抓落实。一要强化责任主体,旗区政府建立“领导带队、片区负责”的工作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各旗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督促指导力度,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四好农村路”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二要建立激励机制。全盟各旗区在“四好农村路”建设中要以全国、全区示范旗县创建为载体,积极开展示范乡、示范村、示范路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建设内容。凡是被自治区认定为全区示范旗县的将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补助。三要加大考核力度。盟行署将把“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对旗区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各旗区政府也要对下层层签订“四好农村路”建设责任状,要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确保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评价群众对各级党委政府工作满不满意、认不认可、高不高兴的一把尺子,对消极怠工和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予以问责。四要建立评价体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考核标准,切实加强对农村牧区公路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程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全过程、无死角、零容忍的监督机制和综合评价体系。

(三)强化部门协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做深、做细、做实基础工作。发改、财政、住建、农牧、扶贫、国土、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共同推动“四好农村路”协调健康发展。各旗区制定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时,需明确公路建设征拆、用料、环保、安置等涉及农村公路建设办理手续的相关部门职责及牵头单位。

(四)加强资金保障。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牧区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作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利用道路冠名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牧区公路发展。

(五)强化舆论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的最贴近乡村、最普惠群众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村牧区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旗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要让媒体走进农村牧区、走进农牧户,挖掘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最接地气的新闻线索,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大力宣传农村牧区公路发展为群众带来的实实在在好处。


解读链接: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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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阿拉善盟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盟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阿拉善盟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2017年起,党中央连续两年把“四好农村路”建设写入中央“1号文件”,标志着“四好农村路”建设已经上升到中央对地方各级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统筹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积聚整合各方力量,持续强力推进。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对“三农”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我盟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基础支撑作用,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盟“四好农村路”建设总目标,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落实旗区政府主体责任为抓手,以深化管养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建立资金保障的长效体制机制为目标,以提升安全服务水平和路域环境为根本,紧紧围绕“县为主体、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我盟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把祖国北疆农村公路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二、加强领导,建立自上而下的推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盟行署成立以分管盟长任组长、各旗区政府和盟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好农村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全盟“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

组 长:徐景春   副盟长

成 员:戈  明  盟政协副主席,阿左旗委副书记、旗长

       罗志伟  阿右旗旗委副书记、旗长

       王 雄   额济纳旗旗委副书记、旗长

       哈斯巴根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陈占云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刘志强   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党工委书记、 管委会主任

       罗志铁   盟发改委主任

       魏巧灵   盟财政局局长

       阿其图   盟交通运输局局长

       白咏昌   盟国土资源局局长

       罗晓春   盟住建局局长

       魏雄会   盟农牧业局局长

       李发全   盟水务局局长        

       姚雪峰  盟环保局局长

       陈君来   盟林业局局长

       张利生  阿拉善电业局局长

       那顺布和   盟移动公司经理

       李晓华  盟联通公司经理

       谢本富  盟电信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盟交通运输局。各旗区政府、管委会要结合实际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组长由各旗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制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

全面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到2020年,实现各旗区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基本形成责任清晰的组织保障体系、政府主导的绩效考核体系、稳定可靠的资金保障体系、因地制宜的技术指导体系;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真正做到有路必养;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监管体系完善,深化体制改革落实到位,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为决胜交通扶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支撑。

(一)全面建好农村牧区公路。到2020年底,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撤并建制村和具备条件的国有林场场部通硬化路,农村牧区公路网结构和安全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改善。一要按照既定目标任务,精心安排,精准施策,精确用力,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公路建设。二要搞好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统筹农村牧区公路发展规划,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努力推动公路改善提升等专项工程建设,提升通行服务能力。三要加大农村牧区公路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力度,到2020年,全盟农村牧区公路安全水平得到保障,农村牧区公路整体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凡新改建农村牧区公路建设项目应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对于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限制的村道局部路段,经过技术安全论证后可适当降低技术指标,但要同步完善排水防护、危桥改造、安全标志等相关设施,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交养一条”。全盟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农村牧区危桥数量和危桥率逐年下降。四要全面加强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管理。各旗区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不断强化建设市场监管工作,认真落实“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切实提高质量监督、质量检测和质量保障能力,落实安全督导工作和农村牧区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督,发动群众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政府和建设管理单位要在项目开工前落实建设资金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特别要加强桥梁和危险路段的质量安全管理,落实质量和安全登记制度。新改建农村牧区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明显下降。五要将农村牧区公路建设与秘境阿拉善、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在规划上,坚持“修一条路、造一片景、富一方百姓”,注重交通与沿线环境相向融合,串联“山水林田湖草沙、城镇乡村景、畅安舒美绿”。在建设上,强化精品意识、集约利用资源,反对大开大挖、破坏林地草原,让农村牧区公路与美丽的自然环境和谐共生。

(二)全面管好农村牧区公路。到2020年底,按照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构建符合农村公路特点的管理体制与机制,完善旗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苏木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嘎查村村道管理议事机构。全盟农村牧区公路管理长效机制要基本建立,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建立旗区有路政员、苏木乡镇有监管员、嘎查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路域坏境得到有效改善,农村公路走上法制轨道。要健全管理体系,加强各项公路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切实落实旗区政府管理主体责任,加快构建旗区、苏木镇、嘎查村的三级农村牧区公路管理体系。旗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县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法做好乡道嘎查村道路政管理,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格局,实现路政管理全覆盖。要创新工作机制,交通、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联勤联动机制,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激发广大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形成治管合力。要充分发挥国省干线治超站点辐射功能,运用好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加大治超工作力度,严防重车碾压破坏农村牧区公路。要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契机,积极开展绿色阿拉善行动,大力推进农村牧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让农村牧区公路成为幸福美丽乡村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三)全面护好农村牧区公路。到2020年,建立健全“旗区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苏木镇人民政府、嘎查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将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作为“有路必养”的重要考核指标,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到2020年,实现养护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基本满足养护需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一要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机构。充分发挥旗(区)政府(管委会)、苏木镇和嘎查村的组织领导作用,基本实现旗区有公路管理段、苏木镇有公路管理站、嘎查村有公路管理所,基本完成乡村公路移交工作,筑牢农村公路长效机制的根基,推动农村公路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二要旗区农村公路养护基本实现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乡村级农村公路基本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三要加大养护管理投入。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的理念,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持续投入并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将养护管理所需资金全面足额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四要全面深化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原则,加快和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探索分级管理后的多元化管养模式,明确旗区、苏木镇、嘎查村三级管理机构主体责任和工作任务。全面推动落实“四长”负责制,即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农村公路总路长,旗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内县道路长、苏木镇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内乡道路长、嘎查村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内村道路长。各级路长负责组织领导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分离,实现农村公路管养制度化、目标化、常态化。五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养护管理,创新管理机制,实现养护管理全覆盖,对于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牧区公路。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牧区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和站点建设,按照建成一条、审批一条、通车一条的原则,尽快让客车进村。加快淘汰原有农村牧区公路老旧客运车辆,全面提升客车性能。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通客车的苏木镇和嘎查村要就地就近建设客运站点(招呼站),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应与农村客运站点(招呼站)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城乡交通运输发展短板,因地制宜创新农村客运运营模式,加快物流配送网络向农牧区延伸,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特色产业、交邮结合、互联网+物流等发展模式,促进交通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深度融合,鼓励经营者采取区域经营、循环运行、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等经营模式,实现群众“行有所乘”,让农村牧区公路真正成为服务于农牧民、服务于农村牧区、服务于农牧业的致富路。到2020年,全盟嘎查村通客车比例达到95%。

四、“四好农村路”创建标准

在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中,我盟推荐额济纳旗作为2018年申报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旗县,各旗区要选出一批路况较好的农村公路作为示范路线重点管护,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加以完善,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尽快促进“四好农村路”全面开花。

(一)“四好农村路”示范旗区标准

1.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及时制定“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措施有力,活动目标明确。

2.农村公路建养资金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增加。每年都能够完成或超额完成农村公路建设及危桥改造、安保工程、养护工程等计划任务,且工程质量好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

3.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苏木乡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站,嘎查村设立农村公路养护所,做到农村公路养护机构落实、养护人员落实、养护资金落实,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

4.农村公路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建设和养护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现象,并足额用于建设项目和养护生产。

5.积极落实农村牧区公路养护机械配套资金,按时完成年度养护机械采购计划,农村公路机械化养护水平不断提高。

6.积极开辟农村公路客运班线,不断增加通车频次,嘎查村通班车率达到95%以上,并不断完善招呼站、候车厅等配套实施。

7.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沿线苏木镇、嘎查村普遍建立乡规民约、村规民约,聘请群众义务路政员,完善群防群护机制,超限运输车辆得到根本遏制。

8.绿化美化纳入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每年都开展群众性的绿化工作,农村公路绿化率逐年提高。

(二)“四好农村路”的评定标准

1.技术要求。必须是一条从起点到终点的完整路线,公路技术等级标准满足四级公路标准及以上,全线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路基宽度不低于6.5米。

2.通畅标准。全线路面平坦,行车顺适,边沟通畅、桥梁构造物配套齐全,并与邻近的其他公路实现连通入网。畅通率达到100%。

3.安全防护。全线视线开阔,标志标牌齐全,特别是陡坡、急弯、临崖、傍水、溢洪等危险路段的防护设施完善有效,安全隐患路段治理率达到100%。

4.通车频率。道路已纳入旗区客运车辆运营路线,每天至少有一班客运车辆在该路上往返一次,并能够直接通达所在旗区或苏木乡,沿途上的停车站点设有招呼站或候车亭。

5.日常养护。养护经费来源有保障,有固定的养护人员或维护人员常年养护,年平均好路率达到60%以上。

6.绿化美化。公路绿化美化纳入乡村总体规划,各旗区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开展群众性绿化美化工作,穿越村庄路段实现美化。

7.路政管理。沿线嘎查村建立乡规民约,并配有一定数量的群众义务路政员,公布路政管理举报电话,建立群防群护机制。同时要在公路的重要节点上完善限高、限宽设施,严格限制超限车辆驶入。

积极发动苏木乡和嘎查村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对达到“四好农村路”标准的路线经旗区交通运输局验收后,在路线起讫点上设立“四好农村路”标牌给予认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四好农村路”建设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旗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管、护、运”的责任主体,对本地区农村牧区公路发展负主要责任。各旗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加大工作力度,做好资源整合配置和工作力量保障,聚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要加快构建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保障机制,做好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全力保障农村牧区公路发展资金需求。要充分发挥广大农牧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鼓励群众参与农村牧区公路建设规划、质量监管和养护管理,增强“四好农村路”建设持续推进的内生动力。

(二)强化工作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狠抓落实。一要强化责任主体,旗区政府建立“领导带队、片区负责”的工作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各旗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督促指导力度,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四好农村路”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二要建立激励机制。全盟各旗区在“四好农村路”建设中要以全国、全区示范旗县创建为载体,积极开展示范乡、示范村、示范路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建设内容。凡是被自治区认定为全区示范旗县的将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补助。三要加大考核力度。盟行署将把“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对旗区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各旗区政府也要对下层层签订“四好农村路”建设责任状,要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确保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评价群众对各级党委政府工作满不满意、认不认可、高不高兴的一把尺子,对消极怠工和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予以问责。四要建立评价体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考核标准,切实加强对农村牧区公路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程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全过程、无死角、零容忍的监督机制和综合评价体系。

(三)强化部门协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做深、做细、做实基础工作。发改、财政、住建、农牧、扶贫、国土、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共同推动“四好农村路”协调健康发展。各旗区制定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时,需明确公路建设征拆、用料、环保、安置等涉及农村公路建设办理手续的相关部门职责及牵头单位。

(四)加强资金保障。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牧区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作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利用道路冠名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牧区公路发展。

(五)强化舆论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的最贴近乡村、最普惠群众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村牧区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旗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要让媒体走进农村牧区、走进农牧户,挖掘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最接地气的新闻线索,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大力宣传农村牧区公路发展为群众带来的实实在在好处。


解读链接: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