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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印发关于支持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6-05-08 11:01  浏览次数:次  

         近日,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支持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全文如下: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关于支持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6年5月6日)

        为进一步支持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含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经盟委、行署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30年底,推动高新区经济规模、创新能力、产业能级、开放水平、绿色转型、保障能力、社会民生实现“七跃升”的发展目标。

——经济规模实现跃升。全力打造千亿级现代特色化工产业集群,争创自治区化工园区转型发展的示范标杆,努力建设国内重要的能源化工产业基地,成功迈入千亿元级园区序列。

——创新能力实现跃升。实施科技创新能级提升工程,提高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布局建设重点实验室、研究院等高水平研发平台2家以上,引导培育“科创飞地”5家以上,成功创建国家高新区后,确保科技投入年均增长率不低于5%。

——产业能级实现跃升。积极融入环乌海地区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建设,大力推动煤焦化工、氟碱化工、氟硅化工延伸耦合,布局氢基能源、碳基超硬材料、钠离子电池等新型储能制造、绿色算力等未来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建成盐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氟化工、“新能源+”5个百亿级产业集群。

——开放水平实现跃升。深化区域协同发展和对外开放,强化“口腹联动”,加快推进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报建设,进出口总额实现倍增,突破50亿元。

——绿色转型实现跃升。推动新能源高效利用,提升绿电替代质效,建成国家级“园中园”零碳园区,绿电消纳权重达90%,园区整体实现碳达峰。

——保障能力实现跃升。土地、用水、金融、人才、资金等要素实现精准有效配置,园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提升。

——社会民生实现跃升。民生保障水平和社会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普惠均衡发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基层治理等工作取得新成就。

二、支持措施

(一)支持强化体制机制保障。

充分考虑园区产业定位、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实际情况,对高新区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进行调整优化,持续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加强园区机构编制保障,着重强化工业、科技、能源、招商等领域编制资源需求保障力度。

(二)支持强化财政金融保障。

按规定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或返还政策,支持园区企业减负,按照预算级次,分级缴库。根据我盟实际财力,设立盟级重点产业发展基金和科技创新基金,支持高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盟级财政每年对高新区支持额度将比照《关于支持阿拉善左旗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执行。支持高新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将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方面建设项目纳入全盟建设计划,争取各类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帮助争取自治区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新区建设高水平园区。

(三)支持强化产业升级保障。

建立盟直部门与高新区协同招商常态化机制,共享“两图两表两库”及项目信息,统筹资源开展“绿电+产业链”招商,将高新区纳入盟级序列,联合开展小分队精准招商。积极推进磴口—上海庙—宁东输氢管网等项目落地。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或收购现有煤炭、萤石、硅石、石灰石等矿业权,通过参与新设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竞买新的矿业权,构建安全稳定的“原料—产业终端”供应链闭环。加速推进贺兰山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支持阿左旗—高新区煤层气管网建设。鼓励滨河金沙公司及高新区国有企业参与新能源与防沙治沙工程。鼓励各旗区以“飞地模式”共同招引重大项目,建立“财税分成”跨旗区利益共享机制。

(四)支持强化科技创新保障。

成功创建国家高新区后,盟财政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阿拉善盟实施人才科技突围工程赋能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给予研发经费支持,用于支持创建孵化园、中试基地、“科创飞地”、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载体,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

(五)支持强化能源电力保障。

根据国家、自治区规划部署,推进黄河“几字弯”新能源自用大基地与外送大基地建设,支持建设乌兰布和沙漠光伏治沙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支持,推动乌兰布和沙漠南—乌兰察布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为高新区预留接入条件。支持为落地招商项目依规申请风电、储能等竞配规模。在阿左旗敖伦布拉格、宗别立等周边地区为高新区配置新能源资源,用于新增产业项目负荷消纳与碳排放替代,确保产业项目应配尽配。深化区内绿色能源互济,支持阿拉善绿电入乌海、鄂尔多斯(蒙西产业园、棋盘井产业园),协同提升绿电消纳能力。结合园区负荷变化和电力规划布局,统筹建设220千伏、500千伏输变电站及电力走廊。

(六)支持强化用地用水保障。

在盟级权限内统筹调剂城镇开发边界指标,保障高新区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和零碳园区建设。在工业用水指标分配方面给予高新区支持,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水需求。在“八七”分水方案调整指标时,积极向自治区争取老崖滩农业用水和生态用水指标。

(七)支持强化交通物流保障。

逐步提升和优化园区综合路网结构和韧性,加大产业路、“以路治沙”、农村公路提级改造、中华路至双乌路连接线等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协调G1817乌斯太至银川公路乌斯太至巴音呼都格段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支持建设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巴音敖包工业园铁路专用线、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庆华铁路物流二期铁路专用线、阿拉善高新区至惠农陆路口岸铁路专用线、乌兰布和现代物流中心铁路扩能改造等项目。全面构建策克、乌力吉口岸—高新区路网沿线新能源重卡充换电等综合能源补给体系。

(八)支持强化安全环保保障。

在安全、环保项目专项资金配套上给予政策倾斜,中央、自治区下达专项资金需地方匹配时,盟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支持,提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等第三方技术服务水平,加大对乌海及周边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土壤、地下水环境隐患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指导力度,配齐配强重型化工灭火救援队伍和环境执法监测队伍。

(九)支持强化教育医疗保障。

积极对接自治区相关厅局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提升县域高中办学条件及教学水平。发挥名师引领效能,支持高新区建强“三名”工作室,培育3个以上名校长、名师工作室。依托“教研共同体”,统筹全盟教研力量对高新区专任教师进行指导,开展联合备课与教学诊断,全年开展跨区域联合教研不少于2场次,实现教学指导覆盖高新区全学段。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项目资金,依托盟域医共体建设,推动高新区各级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纳入盟域医共体集中管理,接入远程心电、远程影像、审方、协同门诊等资源共享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

信息来源:盟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