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52900000000009/2026-00723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财政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6-05-06 | |
| 公文时效: |
阿财农〔2026〕203号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6-05-06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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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内财农〔2026〕348号),现下达你旗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相应科目。项目名称: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治区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有关部署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待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后,资金使用管理按照新修订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做出调整。
二、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强化重点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帮扶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和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自治区一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各旗财政部门督促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做好项目安排、组织实施等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实效。对过渡期通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截至过渡期结束仍未实施完毕的项目或政策,可继续通过帮扶资金予以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政策有序转换和退出。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跟踪监督。各旗在收到指标文件后,要在3日内完成下达预算的完整流程。此次下达的帮扶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旗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四、各旗财政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阿拉善盟财政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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