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9000117637168/2026-00927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 |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时间: |
2026-05-28 |
| 公文时效: |
|
《阿拉善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6-05-28 15:09
- 浏览次数:
-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69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317号)精神和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与服务水平,结合阿拉善盟实际,制定《阿拉善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二、适用范围
《清单》适用于阿拉善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各旗(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参照遵照执行。
三、主要内容
《清单》主要内容共分三大部分,明确24类豁免情形。
(一)免于办证的范围
一是直接免于办理规划许可项目11项,主要包括政府主导的改造整治、不改变主体指标的维修翻新、临时建构筑物、屋顶附属设施、短距离接入管线、道路原状改造及建筑附属构件等。
二是设计方案审定后免于办理规划许可项目5项,主要包括街巷与主干道外立面屋顶整治、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及加装电梯、工业市政简易低风险建构筑物、公园绿地配套小品及通信设施等。
(二)无需办证但根据相关要求建设的范围
共8项,主要包括既有场所微改造、商业内部业态调整、大型场馆临时设施、加油加气站设备改造、市政管线临时迁改、道路绿化、道路公益与交通管理设施、公园广场文体游乐设施等,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即可。
(三)相关要求
明确豁免项目建设规范、权属与权益保障、临时设施拆除及原状恢复、违法违规处理责任,同时明确《清单》根据国家政策动态更新维护。
四、实施日期
本《清单》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
政策咨询部门: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
原文链接:阿拉善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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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29000117637168/2026-00927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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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时间: |
2026-05-28 |
| 公文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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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6-05-28 15:09
- 来源: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69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317号)精神和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与服务水平,结合阿拉善盟实际,制定《阿拉善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二、适用范围
《清单》适用于阿拉善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各旗(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参照遵照执行。
三、主要内容
《清单》主要内容共分三大部分,明确24类豁免情形。
(一)免于办证的范围
一是直接免于办理规划许可项目11项,主要包括政府主导的改造整治、不改变主体指标的维修翻新、临时建构筑物、屋顶附属设施、短距离接入管线、道路原状改造及建筑附属构件等。
二是设计方案审定后免于办理规划许可项目5项,主要包括街巷与主干道外立面屋顶整治、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及加装电梯、工业市政简易低风险建构筑物、公园绿地配套小品及通信设施等。
(二)无需办证但根据相关要求建设的范围
共8项,主要包括既有场所微改造、商业内部业态调整、大型场馆临时设施、加油加气站设备改造、市政管线临时迁改、道路绿化、道路公益与交通管理设施、公园广场文体游乐设施等,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即可。
(三)相关要求
明确豁免项目建设规范、权属与权益保障、临时设施拆除及原状恢复、违法违规处理责任,同时明确《清单》根据国家政策动态更新维护。
四、实施日期
本《清单》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
政策咨询部门: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
原文链接:阿拉善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