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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能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能源局门户网站(http://nyj.als.gov.cn/index.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阿拉善盟能源局,联系电话:0483-835121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总计123条,其中概括类6条,政务动态类109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6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深化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的重要抓手,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强化规范管理。2025年共受理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办理与答复。

(三)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全面落实“三审三校”责任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通过“编辑-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级审核,发布信息留存完整审核记录,实现过程全留痕、差错可倒查。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遵循政府网站建设规范管理网站,聚焦公众关心的能源政策、项目审批、行业动态等重点领域,确保法定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上网,全年访问量达6.17万次,充分发挥了政策解读和政务服务总窗口的作用。

官方微信公众号作为移动端核心阵地,坚持常态化、规范化运营,目前订阅用户数为2528,日均阅读量350+。利用新媒体优势,围绕重大能源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等重点领域工作,以图文、图表等更易传播的形式进行解读与发布。开通留言功能,有效增强了政策传播的互动性与亲和力,成为连接公众、优化服务的重要纽带。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层级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开展常态化全面自查,落实政务平台月检查、各科室及二级单位动态报送情况月通报、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一系列工作,将监督检查结果切实转化为推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动力,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人防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密 ,不予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

不予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以下方面仍需加强:一是公开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所欠缺,部分内容的格式和表述有待统一;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管理需进一步强化,特别是动态类、能源项目类、政策解读类信息的更新发布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一是推行信息发布格式与用语规范,定期开展专项自查以提升内容质量。二是明确各类信息更新周期,纳入日常督办,确保各业务领域成果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责任科室需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后同步推出“一图读懂”、简明问答、专家访谈等至少一种以上创新信息,利用政务新媒体加强传播,确保政策内涵透明、易获取、好理解。三是畅通多渠道意见收集反馈,建立“公众反馈—业务改进”转化机制,安排专人定期对互动平台信息进行筛选和分析,将有价值的建议转化为具体事项,派发至相关业务科室研究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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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能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能源局门户网站(http://nyj.als.gov.cn/index.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阿拉善盟能源局,联系电话:0483-835121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总计123条,其中概括类6条,政务动态类109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6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深化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的重要抓手,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强化规范管理。2025年共受理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办理与答复。

(三)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全面落实“三审三校”责任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通过“编辑-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级审核,发布信息留存完整审核记录,实现过程全留痕、差错可倒查。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遵循政府网站建设规范管理网站,聚焦公众关心的能源政策、项目审批、行业动态等重点领域,确保法定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上网,全年访问量达6.17万次,充分发挥了政策解读和政务服务总窗口的作用。

官方微信公众号作为移动端核心阵地,坚持常态化、规范化运营,目前订阅用户数为2528,日均阅读量350+。利用新媒体优势,围绕重大能源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等重点领域工作,以图文、图表等更易传播的形式进行解读与发布。开通留言功能,有效增强了政策传播的互动性与亲和力,成为连接公众、优化服务的重要纽带。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层级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开展常态化全面自查,落实政务平台月检查、各科室及二级单位动态报送情况月通报、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一系列工作,将监督检查结果切实转化为推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动力,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人防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密 ,不予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

不予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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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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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以下方面仍需加强:一是公开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所欠缺,部分内容的格式和表述有待统一;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管理需进一步强化,特别是动态类、能源项目类、政策解读类信息的更新发布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一是推行信息发布格式与用语规范,定期开展专项自查以提升内容质量。二是明确各类信息更新周期,纳入日常督办,确保各业务领域成果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责任科室需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后同步推出“一图读懂”、简明问答、专家访谈等至少一种以上创新信息,利用政务新媒体加强传播,确保政策内涵透明、易获取、好理解。三是畅通多渠道意见收集反馈,建立“公众反馈—业务改进”转化机制,安排专人定期对互动平台信息进行筛选和分析,将有价值的建议转化为具体事项,派发至相关业务科室研究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