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与合规建设提示书“三书同达”工作机制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8-26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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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市场监管局(平安建设办)、孪井滩应急和市场监管局,盟局相关业务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市监信规[2021]3号),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信用提升行动的通知》(内市监信字[2023]77号)精神,推动完善有利于自我纠错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机制,提升各类经营主体信用,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现就开展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与合规建设提示书同步送达(以下简称“三书同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书同达”服务对象
全盟范围内因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行政处罚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经营主体(不包括通过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及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二、“三书同达”实施主体
按照“谁处罚、谁告知”原则,盟、旗(区)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办案机构,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做好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和合规建设提示工作。
三、“三书同达”的方式和内容
(一)盟、旗(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办案机构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不含公告送达),向被处罚经营主体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和《合规建设提示书》。
(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的途径;
2.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提示;
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及信用修复条件。
(三)《合规建设提示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需履行的义务;
2.违法行为整改建议。
(四)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根据本领域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和被处罚经营主体具体情况制作《合规建设提示书》,并承担处罚后整改“回头看”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和合规建设提示制度是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解难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盟、旗(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三书同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统筹协调,压紧压实责任,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确保推进“三书同达”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二)强化督查检查,推动工作落实。盟、旗(区)市场监管部门各执法办案机构要严格抓好“三书同达”工作制度落实,即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应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和合规建设提示书并签署送达回执。盟局将“三书同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行政处罚案件评查、评优考核机制。
(三)强化协调配合,开展宣传教育。盟、旗(区)市场监管部门各执法办案机构、法制审核机构、信用监管机构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工作督导和业务指导,密切配合,协调解决有关难点和问题,推动“三书同达”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和合规建设政策解读和宣传,深入各类经营主体开展面对面宣讲,引导经营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逐步提升信用合规能力建设。
各旗(区)市场监管局(平安建设办)和盟局业务科室在推动“三书同达”工作中,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建立统计台账,重大信息及时报送盟局信用监管科、执法稽查科。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6日
编辑:信用监督管理科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与合规建设提示书“三书同达”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6 10:14
- 来源: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旗(区)市场监管局(平安建设办)、孪井滩应急和市场监管局,盟局相关业务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市监信规[2021]3号),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信用提升行动的通知》(内市监信字[2023]77号)精神,推动完善有利于自我纠错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机制,提升各类经营主体信用,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现就开展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与合规建设提示书同步送达(以下简称“三书同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书同达”服务对象
全盟范围内因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行政处罚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经营主体(不包括通过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及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二、“三书同达”实施主体
按照“谁处罚、谁告知”原则,盟、旗(区)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办案机构,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做好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和合规建设提示工作。
三、“三书同达”的方式和内容
(一)盟、旗(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办案机构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不含公告送达),向被处罚经营主体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和《合规建设提示书》。
(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的途径;
2.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提示;
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及信用修复条件。
(三)《合规建设提示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需履行的义务;
2.违法行为整改建议。
(四)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根据本领域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和被处罚经营主体具体情况制作《合规建设提示书》,并承担处罚后整改“回头看”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和合规建设提示制度是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解难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盟、旗(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三书同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统筹协调,压紧压实责任,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确保推进“三书同达”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二)强化督查检查,推动工作落实。盟、旗(区)市场监管部门各执法办案机构要严格抓好“三书同达”工作制度落实,即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应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和合规建设提示书并签署送达回执。盟局将“三书同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行政处罚案件评查、评优考核机制。
(三)强化协调配合,开展宣传教育。盟、旗(区)市场监管部门各执法办案机构、法制审核机构、信用监管机构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工作督导和业务指导,密切配合,协调解决有关难点和问题,推动“三书同达”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和合规建设政策解读和宣传,深入各类经营主体开展面对面宣讲,引导经营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逐步提升信用合规能力建设。
各旗(区)市场监管局(平安建设办)和盟局业务科室在推动“三书同达”工作中,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建立统计台账,重大信息及时报送盟局信用监管科、执法稽查科。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