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0001176345XJ/2025-00965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05-30 | |
公文时效: |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阿拉善礼物”品牌授权商品和实体店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5-3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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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阿拉善礼物”品牌影响力,推动社会资本深度参与文化旅游商品、农副产品和特色商品全产业链开发,全面提升“阿拉善礼物”品牌竞争力与市场知名度,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阿拉善礼物”品牌授权商品和实体店申报及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阿拉善盟境内注册,且从事文化旅游商品、农副产品和特色商品研发设计、生产、经营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家庭农牧场等各类主体。
二、申报类型
(一)“阿拉善礼物”商品
能够体现阿拉善人文特色与地域特点,能广泛传播我盟文化元素的各类文化创意商品,品质上乘,具有品牌性、地域性、市场性、创新性、实用性、工艺性、示范性,且有文字的注册商标,市场潜力大、销售良好、旅游商品特质突出。
申报类型如下:
1. 土特产品类。
2. 食品类。
3. 服饰类。
4. 家居纺织品类。
5. 箱包类。
6. 鞋帽类。
7. 美妆护肤和个护清洁类。
8. 首饰类(含珠宝玉石产品)。
9. 玩具和趣味园艺工具类。
10. 电子和电器类。
11. 露营装备和体育旅游用品类。
12. 创意日用陶瓷和玻璃类。
13. 创意日用金属品和石质品类。
14. 创意日用竹木品和香品类。
15. 创意日用合成品类。
16. 纪念品和文具类(含航天文化、景区特色衍生品)。
17. 地方传统工艺品和地方现代工艺品类(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产品、奇石观赏石产品等)。
18. 红色主题文创类。
(二)“阿拉善礼物”实体店
设立在A级旅游景区、旅游休闲街区、公园、商业综合体、星级酒店、博物馆、文化馆和艺术馆等文化旅游消费场所,以及机场、火车站、城区等人员聚集区域的经营主体。
实体店采用认定授权方式,类型包括形象店、店中店和专柜。形象店宜大于50平方米,实体店宜大于30平方米,专柜宜大于5平方米。
三、申报时间
2024年5月26日—6月30日
四、申报要求
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政策规定。
2. 已取得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或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注册确认的品牌。
3. 销售食品产品加工主体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销售的商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4. 所申报商品能够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
5. 申报企业应具有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技术装备,有持续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
6. 申报企业和商户三年内,未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申报流程
(一)递交申请
申报企业或商户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并向注册地所在旗(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递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已认证“阿拉善礼物”的商品和实体店无需重复申报。
(二)审核
各旗(区)文旅、科技、农牧、市场监管、林草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初审工作,严格审核企业资质和相关材料,汇总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三)评审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科技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特色产业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文化旅游商品和实体店进行现场评审,形成商品和实体店的审核意见。
(四)品牌授权
通过授权的商品和实体店将获得“阿拉善礼物”品牌标识授权,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阿拉善礼物”标识,商品入驻“阿拉善礼物”实体店。
附件1
“阿拉善礼物”商品评定要求
1. 地域性:突出地域特色,体现阿拉善文化、物产、工艺等资源特点和特征。
2. 创新性:商品创意设计新颖、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具有一定的导向性、示范性和市场影响力;易被消费者接受;工艺推陈出新,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时尚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 纪念性:体现阿拉善文化旅游特点、文化元素和反映旅游景区(点)的内涵与风貌,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
4. 市场性:有生产可行性和市场化的效益,有进一步扩大生产、形成更大市场份额的潜力。
5. 实用性:有一定使用价值,易于携带。包装方式、材料和色彩应用合理美观,与人民群众生活方式密切相关。
6. 工艺性:工艺精良、用材合理,加工质量高,绿色环保、制作精湛,传统技艺应用合理。
7. 技术性:产品符合技术质量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产品需提供相关证书。
附件2
“阿拉善礼物”商品申报材料明细
一、企业资质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相关企业必须提供)。
4.社会信用报告。
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二、旅游商品申报材料
1.“阿拉善礼物”商品申报表(见附件3)。
2.申报商品图片(5张商品高清图片)。
3. 商标注册证图片。
4.原材料及商品质量检测报告(食品相关企业必须提供)。
5.近一年销售量证明材料。
6.制造商及第三方企业资质文件。
备注:
1. 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 无法提供某项文件,请出具情况说明。
附件3
“阿拉善礼物”商品申报表
商品名称 |
| 商标名称 |
|
商品类型 |
| 主要材质 |
|
商品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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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 |
| 规格(尺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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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渠道 |
| 零售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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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销售额 (2024年) |
| 上半年销售额(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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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特点(2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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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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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阿拉善礼物”商品申报类型
1. 土特产品类,指地方特色农牧副产品等。
2. 食品类,包括乳制品、肉制品、调味品、茶品、饮料、酒类、方便食品等。
3. 服饰类,指以丝绸、棉、麻、化纤和皮毛等为原材料生产的发饰、镜饰、颈饰、肩饰、胸饰、腰饰、腕饰、首饰及袜子、手套、围巾、领带、枕头、被褥、坐垫等。
4. 家居纺织品类,指以丝绸、棉、麻、化纤和皮毛等为原材料生产的床上用品、洗漱厨房纺织品、家居纺织品等。
5. 箱包类,包括购物袋、手提包、钱包、背包、单肩包、挎包、腰包、拉杆箱、手提箱等。
6. 鞋帽类,指以丝绸、棉、麻、毛、皮、化纤等为原材料生产的鞋、帽等。
7. 美妆护肤和个护清洁类,指以护肤、美容、修饰、防护抑菌为目的而利用当地特色物产制作的日用天然或化学的工业产品和洗护身体、衣物的日用天然或化学工业产品。
8. 首饰类,指以各种金属材料、宝玉石材料、有机材料等加工而成的耳环、项链、戒指、手镯等装饰品。
9. 玩具和趣味园艺工具类,指具有娱乐性、教育性、安全性,供玩耍游戏的工业产品、园艺工具。
10. 电子和电器类,包括旅游电子、电器产品等。
11. 露营装备和体育旅游用品类,包括照明类、炊具类、水具类、野营类、交通类、体育用球类等。
12. 创意日用陶瓷和玻璃类,指具有地域特色文化,创意设计的陶瓷制品、玻璃器具。
13. 创意日用金属品和石质品类,指具有地域特色文化、创意设计的金属制品和石质制品。
14. 创意日用竹木品和香品类,包括具有地域特色文化、创意设计的生活日用类竹、木制品,以及利用可被人嗅觉到香气的物质制作的线香、盘香、香水、香囊等。
15. 创意日用合成品类,指具有地域特色文化、创意设计,工业化生产的合成材料居家用品、办公用品等。
16. 纪念品和文具类,包括根据景区景点特色开发的具有纪念意义的小型低值旅游商品,学生和办公人员常用的笔、本、盒、夹、垫等。
17. 传统工艺品和旅游现代工艺品类,指采用传统工艺,以手工制作为核心的,体现传统文化的传统工艺品和现代工艺或手工制作的体现现代艺术的现代工艺品等。
18. 红色主题文创类,包括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党和国家重大活动主题的红色旅游主题文创产品等。
附件 5:
“阿拉善礼物”实体店申报材料明细
1.“阿拉善礼物”实体店申报表(见附件6)。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店面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4.店面图片和视频简介(五张图片,一个视频)。
5.近3年财务报告(优先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财务报告)。
6. 店面售货清单,如为“阿拉善礼物”认证商品请标注。
7. 店面经营合作协议等。
8. 食品流通许可证(售卖食品的实体店必须提供)。
备注:
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附件6:
“阿拉善礼物”实体店申报表
申报单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主营业务 |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
店面名称 | |||
申报类型 (形象店、店中店、 专柜) | |||
店面地址 | |||
所在旗区 | 店面面积 | ||
营业时间 | 客流量( 日) | ||
周边交通设施 | |||
月销售额 | |||
所在旗区同类型项 目发展现状及市场 情况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