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27/2025-00956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05-26 | |
公文时效: |
职工医保待遇详解---住院篇
- 发布日期:2025-05-27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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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职工在盟内及盟外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相关待遇政策统一支付,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医疗机构级别 | 起付标准 | 支付比例 | |
在职 | 退休 | ||
二级及以下 | 600元/年·人 | 95% | 97% |
三级 | 1000元/年·人 | 93% | 95% |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享受住院待遇,起付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后不设置起付标准。退休人员住院支付比例分别提高二个百分点。
例如:我盟退休职工范某某2025年2月因慢性心功能不全急性加重在阿拉善盟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产生医疗总费用19194.32元,其中符合政策范围内费用17772.39元,扣除起付线1000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15933.77元,患者自付费用仅3260.55元,很大程度上减轻了退休职工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