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03/2025-00576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科技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阿科发〔2025〕8 号 |
成文时间: |
2025-04-08 |
公文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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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5年阿拉善盟锁阳领域“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4-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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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直各有关部门、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入实施人才科技“突围”工程,大力推动沙生植物锁阳关键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应用,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建设全国现代生态沙产业示范基地,根据《阿拉善盟实施人才科技突围工程赋能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阿拉善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发布锁阳领域“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条件
(一)揭榜方应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创新联合体应由阿拉善盟境内注册、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行业重点企业牵头组建,联合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单位组成。
(二)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2024年4月6日前注册),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有持续的研发经费投入,能提供相应的配套和支撑条件;信用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须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创新联合体组建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创新联合体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创新联合体以承担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示范为主要任务,以市场机制为纽带、自愿自发组建利益共同体。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与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组建协议或成立独立运营实体推进实施。牵头单位应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并配备必要的相对固定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四)揭榜方应针对榜单要求编写项目实施方案,且须完成全部预期目标。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揭榜方应确定1名领军型科研人员作为首席科学家,负责牵头编写实施方案,有资金分配权并负责协调组织项目的顺利实施。首席科学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5年4月7日以后出生),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可适当放宽年龄(一般不超过62周岁),但须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良好,能够保证在项目执行期内在职,有足够时间用于项目的研发工作。如聘用非牵头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首席科学家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本人签字协议)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五)“揭榜挂帅”项目资金由揭榜方企业和财政科技资金共同投入,企业自筹资金与财政科技资金比例不低于2:1。
(六)“揭榜挂帅”项目需至少设置1个科研助理岗位,科研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科目资金可按照相关规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
(七)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八)其他要求详见榜单。
二、揭榜流程
(一)揭榜申报。揭榜方于5月8日前完成《阿拉善盟“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创新联合体备案申请登记表》《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连同附件材料报所在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
(二)旗(区)推荐。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本地区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指导完成实施方案编写,并确保内容真实、申报主体资质符合要求,于5月12日前将推荐文件及项目实施方案、相关附件材料报送至盟科技局(纸质版送盟科技局506办公室,电子版刻光盘同时报送)。
(三)遴选评审。申报截止后盟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实施方案可行性等进行论证评审,遴选确定揭榜方。
(四)揭榜公示。盟科技局向全社会公示揭榜情况。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签订任务书。
三、联系方式
(一)组织推荐
科技规划资源配置与成果转化科
联系人:刘倩
联系电话:0483-8331216
(二)业务咨询
高新技术与农业社会科技科
联系人:胡海燕
联系电话:0483-8331819
附件:
1、2025年阿拉善盟锁阳领域“揭榜挂帅”项目榜单.pdf
2、阿拉善盟“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格式).docx
3、创新联合体备案申请登记表.docx
4、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docx
阿拉善盟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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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5年阿拉善盟锁阳领域“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4-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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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直各有关部门、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入实施人才科技“突围”工程,大力推动沙生植物锁阳关键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应用,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建设全国现代生态沙产业示范基地,根据《阿拉善盟实施人才科技突围工程赋能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阿拉善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发布锁阳领域“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条件
(一)揭榜方应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创新联合体应由阿拉善盟境内注册、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行业重点企业牵头组建,联合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单位组成。
(二)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2024年4月6日前注册),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有持续的研发经费投入,能提供相应的配套和支撑条件;信用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须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创新联合体组建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创新联合体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创新联合体以承担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示范为主要任务,以市场机制为纽带、自愿自发组建利益共同体。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与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组建协议或成立独立运营实体推进实施。牵头单位应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并配备必要的相对固定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四)揭榜方应针对榜单要求编写项目实施方案,且须完成全部预期目标。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揭榜方应确定1名领军型科研人员作为首席科学家,负责牵头编写实施方案,有资金分配权并负责协调组织项目的顺利实施。首席科学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5年4月7日以后出生),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可适当放宽年龄(一般不超过62周岁),但须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良好,能够保证在项目执行期内在职,有足够时间用于项目的研发工作。如聘用非牵头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首席科学家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本人签字协议)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五)“揭榜挂帅”项目资金由揭榜方企业和财政科技资金共同投入,企业自筹资金与财政科技资金比例不低于2:1。
(六)“揭榜挂帅”项目需至少设置1个科研助理岗位,科研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科目资金可按照相关规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
(七)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八)其他要求详见榜单。
二、揭榜流程
(一)揭榜申报。揭榜方于5月8日前完成《阿拉善盟“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创新联合体备案申请登记表》《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连同附件材料报所在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
(二)旗(区)推荐。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本地区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指导完成实施方案编写,并确保内容真实、申报主体资质符合要求,于5月12日前将推荐文件及项目实施方案、相关附件材料报送至盟科技局(纸质版送盟科技局506办公室,电子版刻光盘同时报送)。
(三)遴选评审。申报截止后盟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实施方案可行性等进行论证评审,遴选确定揭榜方。
(四)揭榜公示。盟科技局向全社会公示揭榜情况。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签订任务书。
三、联系方式
(一)组织推荐
科技规划资源配置与成果转化科
联系人:刘倩
联系电话:0483-8331216
(二)业务咨询
高新技术与农业社会科技科
联系人:胡海燕
联系电话:0483-8331819
附件:
1、2025年阿拉善盟锁阳领域“揭榜挂帅”项目榜单.pdf
2、阿拉善盟“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格式).docx
3、创新联合体备案申请登记表.docx
4、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docx
阿拉善盟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