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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19/2025-00652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5-04-16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冶金等工贸生产企业2025年安全评估工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盟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安全发展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全区工贸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内应急字〔2025〕3号)《关于印发2025年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应急字〔2025〕4号)《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5年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评估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内应急字〔2025〕8号)要求和工作安排,盟应急管理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5年度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评估+指导服务”工作,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8家冶金工贸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 10 号),推进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部署要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或聘请盟内外专家,对我盟金属冶炼、有色冶炼、建材、轻工等作业重点企业进行安全评估,对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行政执法,督促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排查和整治各类问题隐患,同时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帮助企业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持续、稳定发展,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购买主体及组织领导 

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为阿拉善盟冶金等工贸生产企业2025年安全评估指导服务工作主体,同时成立购买服务领导小组。 

组   长:陶建荣 

副组长:苏晓悦 胡雪媛 李俊 

成   员:李浩博  张亮 

购买服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研究确定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二)审定购买服务的内容、时间、范围、数量、质量等事项; 

(三)对参与第三方技术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四)代表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五)组织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考评; 

(六)对购买服务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服务标的及服务时间 

按照自治区工作要求,盟市应急管理局根据自治区总体安排,结合监管实际,对安全评估指导服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聘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或专家,成立安全评估工作组或专家组,对我盟金属冶炼、有色冶炼、建材、轻工等领域重点监管企业进行安全评估,同步组织开展安全服务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对相关企业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下达整改意见并出具评估报告。同时根据企业整改情况,组织对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编写整改复查意见书。

服务时间:2025年5月至2025年11月。 

四、购买服务内容 

(一)按照《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评估+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评估服务工作;

(二)针对被评估企业作业现场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企业提供《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解读和问题隐患整改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就企业提升安全技术水平开展免费咨询指导;

(三)对评估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

(四)评估结束后按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五)承接主体在实际检查过程中,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五、服务要求 

(一)检查时间、频次

从2025年6月至10月,进驻企业全面开展检查与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意见,提出整改意见,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跟踪指导,预计10月对首检发现问题隐患进行复查、整改确认, 最终编制完成评估报告。

(二)安全检查人员安排

区内专家应从全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专家库、冶金科研及设计单位、大中型冶金等工贸生产经营企业和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机构中择优选用。区外专家可采取聘请国家级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或从应急管理部专家库、冶金科研及设计单位、大中型冶金等工贸生产经营企业和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机构中择优选用。专家组应由安全管理、冶炼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不少于3人,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三)检查内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5年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评估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评估+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开展安全评估工作。 

(四)检查要求 

1.检查方根据《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评估+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检查,并建立档案,一企一档,一企一报告; 

2.检查方检查前与被检企业对接,如实记录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打分,并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隐患整改到位;最终出具安全评估报告报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

3.检查专家应认真履行检查职责,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检查方对检查结果和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负责。 

六、购买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元)。 

(二)支付方式: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20%;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工作并提交涉及评估企业安全评估报告后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80%。 

七、承接主体 

(一)承接主体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持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资质,具备从事相关企业安全评价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健全的内部管理,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符合登记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接主体确定 

本次购买服务实行询价响应,要求详见附件《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冶金等工贸生产企业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询价书》。

附件: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2025年冶金等工贸生产企业安全评估项目询价书

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 

供       稿:李浩博

初       审:李   俊

终       核:陶建荣

保密审查:苏晓悦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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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5-04-16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冶金等工贸生产企业2025年安全评估工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盟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安全发展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全区工贸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内应急字〔2025〕3号)《关于印发2025年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应急字〔2025〕4号)《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5年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评估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内应急字〔2025〕8号)要求和工作安排,盟应急管理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5年度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评估+指导服务”工作,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8家冶金工贸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 10 号),推进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部署要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或聘请盟内外专家,对我盟金属冶炼、有色冶炼、建材、轻工等作业重点企业进行安全评估,对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行政执法,督促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排查和整治各类问题隐患,同时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帮助企业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持续、稳定发展,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购买主体及组织领导 

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为阿拉善盟冶金等工贸生产企业2025年安全评估指导服务工作主体,同时成立购买服务领导小组。 

组   长:陶建荣 

副组长:苏晓悦 胡雪媛 李俊 

成   员:李浩博  张亮 

购买服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研究确定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二)审定购买服务的内容、时间、范围、数量、质量等事项; 

(三)对参与第三方技术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四)代表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五)组织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考评; 

(六)对购买服务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服务标的及服务时间 

按照自治区工作要求,盟市应急管理局根据自治区总体安排,结合监管实际,对安全评估指导服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聘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或专家,成立安全评估工作组或专家组,对我盟金属冶炼、有色冶炼、建材、轻工等领域重点监管企业进行安全评估,同步组织开展安全服务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对相关企业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下达整改意见并出具评估报告。同时根据企业整改情况,组织对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编写整改复查意见书。

服务时间:2025年5月至2025年11月。 

四、购买服务内容 

(一)按照《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评估+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评估服务工作;

(二)针对被评估企业作业现场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企业提供《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解读和问题隐患整改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就企业提升安全技术水平开展免费咨询指导;

(三)对评估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

(四)评估结束后按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五)承接主体在实际检查过程中,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五、服务要求 

(一)检查时间、频次

从2025年6月至10月,进驻企业全面开展检查与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意见,提出整改意见,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跟踪指导,预计10月对首检发现问题隐患进行复查、整改确认, 最终编制完成评估报告。

(二)安全检查人员安排

区内专家应从全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专家库、冶金科研及设计单位、大中型冶金等工贸生产经营企业和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机构中择优选用。区外专家可采取聘请国家级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或从应急管理部专家库、冶金科研及设计单位、大中型冶金等工贸生产经营企业和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机构中择优选用。专家组应由安全管理、冶炼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不少于3人,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三)检查内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5年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评估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评估+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开展安全评估工作。 

(四)检查要求 

1.检查方根据《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评估+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检查,并建立档案,一企一档,一企一报告; 

2.检查方检查前与被检企业对接,如实记录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打分,并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隐患整改到位;最终出具安全评估报告报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

3.检查专家应认真履行检查职责,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检查方对检查结果和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负责。 

六、购买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元)。 

(二)支付方式: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20%;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工作并提交涉及评估企业安全评估报告后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80%。 

七、承接主体 

(一)承接主体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持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资质,具备从事相关企业安全评价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健全的内部管理,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符合登记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接主体确定 

本次购买服务实行询价响应,要求详见附件《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冶金等工贸生产企业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询价书》。

附件: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2025年冶金等工贸生产企业安全评估项目询价书

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 

供       稿:李浩博

初       审:李   俊

终       核:陶建荣

保密审查:苏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