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24/2025-00390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03-18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2025-03-18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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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委、行署:
2024年,盟林业和草原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依法治林治草,强化普法学法,努力提升法治能力,积极推进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履行部门法治主体责任。明确局执法监督和改革发展科为本局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综合机构,具体承担本局法治建设工作的协调、信息报送、情况交流、普法宣传、执法人员培训和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普法清单的制定和落实,制定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年初召开党组会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都能得到有效执行与落实。
(二)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学习纳入《盟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党支部2024年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复议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盟取得的成就以及林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7次,党总支及党支部学习22次,领导干部讲党课1次,发送宪法学习等法治信息24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普法志愿者参加盟司法局举办的法治培训班4次,参加19人次。开展了第一批法治文化教育阵地(基地)创建活动,建设法制长廊3平米,填充了创建标准和林草法律宣传内容。积极组织全系统公职人员开展网络在线学法和公务员网络在线学习及考试,做到应学尽学。建立学法用法制度,并认真实施普法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切实做到了时间和内容的落实,确保普法学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关于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办法(试行)》《阿拉善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法清单》等党内法规及配套措施精神,紧紧围绕述法清单确定的内容进行专题述法。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年度任务来抓,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组织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每年年底向盟依法治盟办报送《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述法报告》。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动态化调整盟林业和草原局权责清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今年以来已办理10项行政许可事项。所有行政许可都按照要求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阿拉善”平台公示。制定《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及时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每年按照要求制定计划任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公示检查结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全年未发生行政应诉、复议案件,全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全面落实依法治盟重点工作
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盟工作要求,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普法、学法等活动相结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干部职工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工作。为推动我局普法知识的学习,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的学习,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系统化、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开展林草普法宣传活动。拓展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利用“3·12植树节”、“世界防治荒漠化日”、“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6·5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年内全系统开展各类林草主题宣传活动4次,累计向群众发放“民法典”、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等 400余份。制作《林长制手册》等宣传材料500余份。通过展示图板、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资料、现场演示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民法典知识、森林草原防火、湿地保护、生态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讲解《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森林防火条例》《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防沙治沙法》《湿地保护法》等涉林草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和技术咨询。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切实增强了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林草行政执法工作顺利推进
在全盟开展林业、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区行政执法工作,有效打击了各类破坏生态建设的违规违法行为。制定了《2024年全盟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重点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林草系统实施方案》,对毁林毁草方面的问题严格对标对表,进行梳理排查整治。一是积极派出工作组指导各旗区开展自治区下发的图斑内业研判和佐证材料收集工作。建立了问题台账和不认定问题台账,对违法图斑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结合图斑内业研判情况,抽取部分图斑开展现地核查工作,有效防止问题图斑的漏报瞒报。三是充分发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指导各旗区办理林草领域涉刑案件。专项行动中,全盟共摸排各类问题线索15724个,其中,自治区下发图斑15198个、自查问题线索46、审计发现问题线索432个、投诉举报问题线索2个、其他问题线索46个。全盟共列入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处置台账问题总计64个。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全盟共查结各类林草行政案件351起。共没收非法所得1.9431万元,罚款273.2624万元,恢复草原0.7787公顷,补种树木104株。
五、严格规范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执行阿盟林草局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内蒙古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阿拉善等平台公示行政许可、处罚等行政执法决定。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经过执法培训和考试,全系统现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2人,监督人员2名,执法人员资料全部录入法治政府建设智能一体化平台,并进行信息维护。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成了部门权责清单、部门执法事项清单梳理等工作,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内蒙古互联网+监管”“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录入工作,确保了林草行政执法和普法工作有力推进,并取得效果。
六、加强诚信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对诚信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将诚信教育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全年开展法治和诚信相关学习4次。本系统公职人员考核、任用、表彰奖励共核查信用情况6次。制定并公开了阿盟林草局2024年权责清单,定期报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调度系统,按要求报送“十公示”信息。组织开展了盟直林草系统政府失信行为大排查工作,未发现相关问题。
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机构改革后,原我盟林业专业执法队伍——森林公安局转隶至盟公安局,目前林草局无专业执法队伍,虽设执法监督和改革发展科,但仅有科长1名,只能开展相应行政工作,无法行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旗区各林草局均委托农牧业综合执法机构执法,林草现有执法力量非常薄弱。林草行政执法涉及《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地方条例共26个,根据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盟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盟直林草系统行政执法机构为“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其他局属单位无行政执法职能。行政执法工作困难,执法主体未完全理顺,林草与公检法部门协作机制未完全建立,仍处于磨合期,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落地落实存在困难,林草执法和震慑力度仍然不足。
(二)执法人员素质能力还需提高,主要表现在林草系统执法的法律法规较多,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还不能适应当前林草执法工作需要,在执法工作中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普法宣传的意识还不强,运用音像资料记录执法过程不够熟悉,与新时期执法工作要求还有差距。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缺乏法律专业人才,合法性审查水平与执法规范化要求还有差距。
八、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完善与行政执法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执法力量配置和执法保障体系。改善执法条件,争取加大执法装备、科技建设、基础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强化综合执法力量的整合,确保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法律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比例,提升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专业水平,不断提高林草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三)加大林地、草原、湿地等生态建设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制度建设,明确森林草原执法主体,完善公检法部门协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综合执法力量的整合,确保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
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