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03/2025-00184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科技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阿科发〔2025〕2号 | 成文时间: | 2025-02-07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盟科学技术局关于长期征集科技计划自筹资金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2-07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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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盟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科技“突围”工程,推动引导盟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畅通科研项目规范管理、专家评议、成果登记渠道。现面向全盟长期征集科技计划自筹资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方向
(一)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聚焦全盟重点产业与社会民生各领域科技创新需求,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展产业化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支持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在我盟中试熟化和转化应用,开发拓展新应用场景,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培育科技型企业,提升我盟科技创新能力。
(二)基础研究
聚焦我盟经济、社会、科技发展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联合区外优势科研力量,加强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开展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我盟原始创新能力。
(三)科学技术普及与推广
鼓励开展全盟科技创新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决策咨询服务、科普阵地建设、科普内容创作、科普理论研究及科普活动组织,提升公民科学素质。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施期
1-3年
(二)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
(三)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阿拉善盟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和其他具备科技研发、科技服务能力的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无严重失信行为。
3.政府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4.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且须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签字。
(四)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
负责人应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如为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五)项目申报要求
1.已获得国家、自治区、盟级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内。
2.自筹资金项目立项后,可以继续申报国家、自治区、盟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获批立项的,原自筹资金项目应当由其项目承担单位申请终止。
3.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4.同一申报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5.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三、申报时间和流程
(一)申报时间
自筹资金项目采取随时申报、定期评审立项的方式,申报单位在项目孵化成熟时,可随时填写《阿拉善盟科技计划自筹资金项目申报书》(可在“阿拉善盟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按流程报盟科技局。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阿拉善盟科技计划自筹资金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后连同附件材料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电子版申报材料刻录光盘一并报送。
2.旗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推荐辖内创新主体申报项目、盟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所属事业单位申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及申报主体资质进行初审,同意推荐后,在项目申报书相应位置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将项目申报书原件、附件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盟科技局。
3.盟科技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将定期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公示后签订项目任务书,纳入当年阿拉善盟科技计划统一管理。
四、项目管理和验收
科技计划自筹资金项目按照《阿拉善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阿科发〔2022〕64号)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项目年度实施情况。涉及任务执行期、项目负责人、主要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变更的,需报盟科技局批复后执行。项目无法实施的,应对项目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并按程序报盟科技局审核,研究同意后,盟科技局不再进行监督验收。项目到期后3个月内,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材料,通过盟科技局形式审查后,按规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验收,项目实施成效将作为往后年度科技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
五、科技成果登记
验收通过的项目,可通过自治区“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管理系统”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取得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科技成果登记表》。
六、联系方式
盟科技局科技规划资源配置与成果转化科
联 系 人:刘倩、付梦豪
联系电话:0483-8331216
邮 箱:amkjjghk@163.com
阿拉善盟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