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旗区新闻

额济纳旗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筹推进见行见效

额济纳旗认真贯彻落实《阿拉善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多举措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盯难点堵点,重点对以探代采、以建代采、超层越界开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偷挖盗采矿产资源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排查,确保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抓”普及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规定,及时传达各级各部门印发的通知要求,及时做出安排部署。主要通过公众号等渠道,多方面多形式发送“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安全生产宣传;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培训。

“抓”时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对全旗境内露天矿山着重开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研判,对露天采坑边坡监测和井工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及易发区安全生产知识进行普及,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在重点矿山(包括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对隐患判定标准、检查指引等配套文件进行现场解读,共检查矿山安全生产165人(次),累计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60余份,并对相关问题隐患已责令限期整改完成。

“抓”生态修复恢复原有地形地貌。一是2024年上半年共审核公示17宗矿山年度治理计划,治理面积约1.3842平方公里,投入治理资金约1459.657万元;二是按照《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精神,2025年12月底前额济纳旗露天矿山需逐年累计完成治理面积2.17平方公里,近年来矿山企业加大治理力度,现已累计完成治理面积2.8559平方公里;三是2023年矿山地质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核查矿山34家,发现存在问题的矿山有14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整改完成率为85.71%。对未完成整改的2家矿山持续推进整改。

“抓”偷挖盗采矿产资源持续精准打击。一是认真贯彻执行《额济纳旗严厉打击偷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苏木镇、公安、应急、环保、林草、交通运输等10个部门组成的打击偷挖盗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与协作,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偷挖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促进联合监管,压实相关部门在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中的职责和任务;三是联合旗公安局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管,移交涉刑案件1起;召开自然资源领域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就近年来打击偷挖盗采工作情况及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各类犯罪线索移送问题进行了交流研判,进一步破解行政执法过程中行刑衔接工作的难点;四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指导目录》,协调各苏木镇、苏木镇综合执法局进一步加强对各自辖区的日常巡查,充分发挥前沿执法作用。同时,结合草原管护员、公益林护林监管员管护责任区内日常监督和巡护工作,及时发现查处偷挖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五是持续精准打击无证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19起,结案11起,缴纳罚款40.5万元整。暂时未发现擅自启封已经关闭取缔矿山、废弃矿山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不存在以环境治理、矿山修复、土地整治、工程施工等名义实施违法开采问题及金矿“洗洞”非法盗采问题。


信息来源:额济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首页
>要闻动态>旗区新闻
额济纳旗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筹推进见行见效

额济纳旗认真贯彻落实《阿拉善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多举措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盯难点堵点,重点对以探代采、以建代采、超层越界开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偷挖盗采矿产资源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排查,确保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抓”普及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规定,及时传达各级各部门印发的通知要求,及时做出安排部署。主要通过公众号等渠道,多方面多形式发送“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安全生产宣传;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培训。

“抓”时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对全旗境内露天矿山着重开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研判,对露天采坑边坡监测和井工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及易发区安全生产知识进行普及,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在重点矿山(包括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对隐患判定标准、检查指引等配套文件进行现场解读,共检查矿山安全生产165人(次),累计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60余份,并对相关问题隐患已责令限期整改完成。

“抓”生态修复恢复原有地形地貌。一是2024年上半年共审核公示17宗矿山年度治理计划,治理面积约1.3842平方公里,投入治理资金约1459.657万元;二是按照《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精神,2025年12月底前额济纳旗露天矿山需逐年累计完成治理面积2.17平方公里,近年来矿山企业加大治理力度,现已累计完成治理面积2.8559平方公里;三是2023年矿山地质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核查矿山34家,发现存在问题的矿山有14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整改完成率为85.71%。对未完成整改的2家矿山持续推进整改。

“抓”偷挖盗采矿产资源持续精准打击。一是认真贯彻执行《额济纳旗严厉打击偷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苏木镇、公安、应急、环保、林草、交通运输等10个部门组成的打击偷挖盗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与协作,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偷挖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促进联合监管,压实相关部门在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中的职责和任务;三是联合旗公安局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管,移交涉刑案件1起;召开自然资源领域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就近年来打击偷挖盗采工作情况及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各类犯罪线索移送问题进行了交流研判,进一步破解行政执法过程中行刑衔接工作的难点;四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指导目录》,协调各苏木镇、苏木镇综合执法局进一步加强对各自辖区的日常巡查,充分发挥前沿执法作用。同时,结合草原管护员、公益林护林监管员管护责任区内日常监督和巡护工作,及时发现查处偷挖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五是持续精准打击无证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19起,结案11起,缴纳罚款40.5万元整。暂时未发现擅自启封已经关闭取缔矿山、废弃矿山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不存在以环境治理、矿山修复、土地整治、工程施工等名义实施违法开采问题及金矿“洗洞”非法盗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