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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24/2024-01982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4-09-30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阿拉善盟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082号提案的答复(A)

尊敬的苏日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贺兰山国家公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

(一)自然保护区历史沿革

1992年10月27日国务院国函〔1992〕166号文同意内蒙古贺兰山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93年4月阿盟行政公署盟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成立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构规格为准处级事业单位。行政上由阿左旗人民政府领导,业务上接受盟建设局和盟林草局指导。2008年,阿拉善左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五定”方案的通知》(阿左机编办发〔2008〕23号),明确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行政上受阿左旗人民政府领导,业务上接受旗林草局指导,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内设机构为7个科室,即办公室、森林公安分局、林政资源科、科研科森林公园管理科、项目办、防火办;人员编制126名。2013年,中共阿拉善左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隶属关系的通知》(阿左编办发〔2013〕76号),明确了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阿左旗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中共阿拉善左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五定”方案的通知》(阿左机编办发〔2019〕82号),明确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旗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行政上受阿左旗人民政府领导,业务上接受盟林业局指导。内设党政办公室、资源林政科、防火办、规划财务科、科研宣教科5个科室,下设古拉本、北寺、哈拉乌、南寺等4个工作站,28个管护站,人员编制94名。管理经费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拨款,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二)自然环境与资源概况

贺兰山山体呈南北走向,南北长约250km,东西宽仅25km。平均海拔高度2700m,主峰敖包疙瘩海拔3556m,西坡相对高程1556m。为内蒙古、宁夏两区共管山脉,以分水岭为界,分为东、西坡,东坡由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理,西坡由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理。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集中分布着以青海云杉为主的天然次生林,是内蒙古西部最大的天然次生林区,森林覆盖率57.3%,管辖面积67709.8公顷。据调查保护区内有野生维管束植物788种, 隶属87科,357属。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如沙冬青、革苞菊、蒙古扁桃、内蒙野丁香、中麻黄、木贼麻黄、斑子麻黄、四合木、凹舌兰、小花火烧兰、野大豆、甘草、裂瓣角盘兰、阿拉善苜蓿、小丛红景天、绶草。经济植物和药用植物也很丰富。陆生脊椎动物26目78科352种,其中两栖爬行动物共2目8科12属19种,鸟类18目55科279种,哺乳类6目15科54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脊椎动物有58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7种,分别为黑鹳,金雕,白尾海雕,胡兀鹫,马麝、雪豹、大鸨;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1种,如马鹿、岩羊等。昆虫25目203科1914种。

(三)主要保护对象

保护区主要保护目标为干旱、半干旱区的山地森林生态系统和青海云杉等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区类型是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持续推进贺兰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国家公园建设是自上而下,由国家批准设立并主导管理。自国家公园改革试点以来,阿拉善盟委行署十分重视国家公园体系建设,多次与自治区和国家林草局沟通、协调拟建贺兰山国家公园相关事宜,全力推进贺兰山国家公园申报。经各级主管部门领导共同努力,贺兰山国家公园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林草局“十四五”发展规划(将内蒙古和宁夏境内贺兰山共同纳入贺兰山国家公园建设)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规划(2024-2035年)。一是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李炳荣、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规划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乔永强就贺兰山国家公园建设赴内蒙古贺兰山进行多次调研,完成了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界限、自然资源等基础性材料收集;二是完成了贺兰山国家公园评估区、设立区确界工作,评估区内本地资源调查等工作;三是通过分析国土三调数据、卫星影像以及矿权等数据已完成对评估区内现状人为活动和矛盾梳理等工作。四是委托国家林业和草原规划院编制完成《贺兰山国家公园评估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贺兰山国家公园社会影响评估报告》《贺兰山国家公园符合性认定报告》《贺兰山国家公园范围分区论证报告》《贺兰山国家公园矛盾处置报告》等初稿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目前,国家林草局已反馈《贺兰山国家公园创建方案》审查意见,蒙宁两省区林草局按审查意见已修改完善,现已联合上报国家林草局,待审核。

(二)明确边界范围,商议管理机构设置建议方案。按照《贺兰山国家公园评估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贺兰山国家公园评估区位于宁夏和内蒙古自治区交界区,涉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银川市(永兴县、永宁县、西夏区、贺兰县),石嘴山市(平罗县、大武口区、惠农区);内蒙古自治区的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贺兰山国家公园评估区南起三关口(银川—巴彦浩特公路),北至吉兰泰线毗邻内蒙古乌海市,西侧紧邻乌银高速和 S314,东边界为贺兰山山麓。评估区地理坐标位于东经 105°39'31.767"—106°46'5.249",北纬38°12'37.653"—39°31'2.312"之间,总面积为 466990.00hm2,其中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面积为 204862.80hm2,属于内蒙古自治区面积为262127.20hm2。2024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内蒙古林业和草原局召开创建贺兰山国家公园工作对接座谈会,审议修改后的《贺兰山国家公园创建方案(送审稿)》,并讨论贺兰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设置初步方案,研究推进贺兰山国家公园创建相关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是全区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数据暂未批复,贺兰山国家公园范围和边界还未确定。二是贺兰山国家公园缺少专项资金支持,导致创建工作进展缓慢。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明确范围区划。根据综合科学考察和评估结果,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国土“三调”、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等成果,以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原真性为前提,统筹考虑管理可行性和地方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科学区划国家公园边界范围,制定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分区方案,明确分区及差别化管控措施。编制《贺兰山国家公园范围和分区论证报告(含自然保护地处置意见)》。

二是构建监测监管体系。结合现有贺兰山自然保护区人工巡护、智慧监测体系,监测重点实现由目前的人员活动监测转变为生态保护成效、重要保护对象等系统化综合监测;提升监测覆盖能力,填补跨省交界区域监测空白;结合贺兰山主要监测目标、森林草原地形地貌和气候特点,构建符合贺兰山需求的“天空地一体化”综合监测体系。加强对自然生态系统、特定保护对象以及人类活动干扰状况的监测监管与评价,完善入侵物种防范检疫、森林草原火灾及病虫害预警网络等基础设施,提升灾害监测、协调和处置能力,建立生态网络感知系统。编制《国家公园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建设方案》。

三是加强科普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新媒体、自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公园理念,形成创建国家公园共识。建设生态体验、自然教育和科学研究基地。开展国家公园标识设计、完善科普宣教展示设施。通过开展自然教育、生态体验等活动,加强生态服务能力,为公众提供丰富多样的生态产品。

四是推进社区发展。在严格遵守国家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宁蒙两区实际,研究制定贺兰山国家公园社区管理制度,探索共建共有共享的社区参与机制,通过设置生态管护员岗位、签订合作保护协议和地役权补偿机制等方式,结合入口社区建设,依托贺兰山国家公园自然和人文资源禀赋,赋能培育周边科普研学、户外运动等生态产业,提升国家公园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国家公园及周边社区可持续发展。

签 发 人:图布新

联 系 人:万雄厚

联系电话:18248375677

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9月27日

0082号提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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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4-09-30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阿拉善盟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082号提案的答复(A)

尊敬的苏日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贺兰山国家公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

(一)自然保护区历史沿革

1992年10月27日国务院国函〔1992〕166号文同意内蒙古贺兰山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93年4月阿盟行政公署盟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成立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构规格为准处级事业单位。行政上由阿左旗人民政府领导,业务上接受盟建设局和盟林草局指导。2008年,阿拉善左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五定”方案的通知》(阿左机编办发〔2008〕23号),明确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行政上受阿左旗人民政府领导,业务上接受旗林草局指导,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内设机构为7个科室,即办公室、森林公安分局、林政资源科、科研科森林公园管理科、项目办、防火办;人员编制126名。2013年,中共阿拉善左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隶属关系的通知》(阿左编办发〔2013〕76号),明确了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阿左旗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中共阿拉善左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五定”方案的通知》(阿左机编办发〔2019〕82号),明确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旗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行政上受阿左旗人民政府领导,业务上接受盟林业局指导。内设党政办公室、资源林政科、防火办、规划财务科、科研宣教科5个科室,下设古拉本、北寺、哈拉乌、南寺等4个工作站,28个管护站,人员编制94名。管理经费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拨款,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二)自然环境与资源概况

贺兰山山体呈南北走向,南北长约250km,东西宽仅25km。平均海拔高度2700m,主峰敖包疙瘩海拔3556m,西坡相对高程1556m。为内蒙古、宁夏两区共管山脉,以分水岭为界,分为东、西坡,东坡由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理,西坡由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理。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集中分布着以青海云杉为主的天然次生林,是内蒙古西部最大的天然次生林区,森林覆盖率57.3%,管辖面积67709.8公顷。据调查保护区内有野生维管束植物788种, 隶属87科,357属。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如沙冬青、革苞菊、蒙古扁桃、内蒙野丁香、中麻黄、木贼麻黄、斑子麻黄、四合木、凹舌兰、小花火烧兰、野大豆、甘草、裂瓣角盘兰、阿拉善苜蓿、小丛红景天、绶草。经济植物和药用植物也很丰富。陆生脊椎动物26目78科352种,其中两栖爬行动物共2目8科12属19种,鸟类18目55科279种,哺乳类6目15科54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脊椎动物有58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7种,分别为黑鹳,金雕,白尾海雕,胡兀鹫,马麝、雪豹、大鸨;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1种,如马鹿、岩羊等。昆虫25目203科1914种。

(三)主要保护对象

保护区主要保护目标为干旱、半干旱区的山地森林生态系统和青海云杉等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区类型是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持续推进贺兰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国家公园建设是自上而下,由国家批准设立并主导管理。自国家公园改革试点以来,阿拉善盟委行署十分重视国家公园体系建设,多次与自治区和国家林草局沟通、协调拟建贺兰山国家公园相关事宜,全力推进贺兰山国家公园申报。经各级主管部门领导共同努力,贺兰山国家公园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林草局“十四五”发展规划(将内蒙古和宁夏境内贺兰山共同纳入贺兰山国家公园建设)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规划(2024-2035年)。一是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李炳荣、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规划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乔永强就贺兰山国家公园建设赴内蒙古贺兰山进行多次调研,完成了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界限、自然资源等基础性材料收集;二是完成了贺兰山国家公园评估区、设立区确界工作,评估区内本地资源调查等工作;三是通过分析国土三调数据、卫星影像以及矿权等数据已完成对评估区内现状人为活动和矛盾梳理等工作。四是委托国家林业和草原规划院编制完成《贺兰山国家公园评估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贺兰山国家公园社会影响评估报告》《贺兰山国家公园符合性认定报告》《贺兰山国家公园范围分区论证报告》《贺兰山国家公园矛盾处置报告》等初稿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目前,国家林草局已反馈《贺兰山国家公园创建方案》审查意见,蒙宁两省区林草局按审查意见已修改完善,现已联合上报国家林草局,待审核。

(二)明确边界范围,商议管理机构设置建议方案。按照《贺兰山国家公园评估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贺兰山国家公园评估区位于宁夏和内蒙古自治区交界区,涉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银川市(永兴县、永宁县、西夏区、贺兰县),石嘴山市(平罗县、大武口区、惠农区);内蒙古自治区的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贺兰山国家公园评估区南起三关口(银川—巴彦浩特公路),北至吉兰泰线毗邻内蒙古乌海市,西侧紧邻乌银高速和 S314,东边界为贺兰山山麓。评估区地理坐标位于东经 105°39'31.767"—106°46'5.249",北纬38°12'37.653"—39°31'2.312"之间,总面积为 466990.00hm2,其中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面积为 204862.80hm2,属于内蒙古自治区面积为262127.20hm2。2024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内蒙古林业和草原局召开创建贺兰山国家公园工作对接座谈会,审议修改后的《贺兰山国家公园创建方案(送审稿)》,并讨论贺兰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设置初步方案,研究推进贺兰山国家公园创建相关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是全区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数据暂未批复,贺兰山国家公园范围和边界还未确定。二是贺兰山国家公园缺少专项资金支持,导致创建工作进展缓慢。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明确范围区划。根据综合科学考察和评估结果,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国土“三调”、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等成果,以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原真性为前提,统筹考虑管理可行性和地方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科学区划国家公园边界范围,制定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分区方案,明确分区及差别化管控措施。编制《贺兰山国家公园范围和分区论证报告(含自然保护地处置意见)》。

二是构建监测监管体系。结合现有贺兰山自然保护区人工巡护、智慧监测体系,监测重点实现由目前的人员活动监测转变为生态保护成效、重要保护对象等系统化综合监测;提升监测覆盖能力,填补跨省交界区域监测空白;结合贺兰山主要监测目标、森林草原地形地貌和气候特点,构建符合贺兰山需求的“天空地一体化”综合监测体系。加强对自然生态系统、特定保护对象以及人类活动干扰状况的监测监管与评价,完善入侵物种防范检疫、森林草原火灾及病虫害预警网络等基础设施,提升灾害监测、协调和处置能力,建立生态网络感知系统。编制《国家公园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建设方案》。

三是加强科普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新媒体、自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公园理念,形成创建国家公园共识。建设生态体验、自然教育和科学研究基地。开展国家公园标识设计、完善科普宣教展示设施。通过开展自然教育、生态体验等活动,加强生态服务能力,为公众提供丰富多样的生态产品。

四是推进社区发展。在严格遵守国家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宁蒙两区实际,研究制定贺兰山国家公园社区管理制度,探索共建共有共享的社区参与机制,通过设置生态管护员岗位、签订合作保护协议和地役权补偿机制等方式,结合入口社区建设,依托贺兰山国家公园自然和人文资源禀赋,赋能培育周边科普研学、户外运动等生态产业,提升国家公园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国家公园及周边社区可持续发展。

签 发 人:图布新

联 系 人:万雄厚

联系电话:1824837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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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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