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农牧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24-08-14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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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业信息,是反映党的农村牧区政策及重大工作部署在本地区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本地区农牧业经济运行的重要情况和动态等,是为服务盟委行署中心工作,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也是指导农牧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部门地区之间交流沟通学习的重要方式。
一、信息分类
根据农牧行业特点及有关部门工作要求,涉及农牧部门的信息种类有:政务信息(包括政务信息、农牧业微信信息、农事指导信息等),市场信息(12316专家服务热线信息、农信通信息等)。
二、报送方法及工作要求
(一)政务信息
1、简介:由各旗区农牧局,盟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为报送主体,反映各旗区、各单位在农牧业经济发展、政策落实、项目实施、技术指导等各项工作中的各类工作动态,表现形式可以为文字、图片、报表等形式。政务信息不能仅仅反映基层动态,更要反映情况、找出问题和提出解决措施的调研类信息。报送要求为及时、准确、客观,有反映、有分析,有问题、有措施。
2、报送方法:由各旗区农牧局、盟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随时经领导审签后,以电子信箱形式报送至盟农牧局办公室。盟局办公室根据信息的时效性、重要性,经编辑后以盟局名义分别报送盟委行署两办督查室、信息室;内容可以公开的信息再分别报送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网站、阿拉善盟农牧局网站、盟电子政务办;其他需要报送的单位需由信息编写人员需根据信息内容标注报送单位。其中发生重大事件(动物疫病、草原防火、安全生产事故、群体性事件等)信息需2个小时内将初步情况、3小时内将准确情况分别报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盟农牧局。各旗区农牧局、局属各二级单位的工作人员编写的政务信息要归口到一个电子信箱(不得使用QQ信箱)确定专人负责报送。
3、报送要求:各旗区农牧局每月报4期以上,盟局机关各科室每月报2期以上,盟局属各二级单位每月报4期以上。
(二)12316专家服务热线信息
1、简介:12316专家服务热线信息按照《内蒙古“12316”三农服务热线工作管理制度》和《内蒙古农牧业信息网内容保障及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执行。内蒙古“12316”三农服务热线语音数据库的建设是为农牧民提供规范、全面、快捷、准确信息服务的必要保障。各盟市、旗县农牧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及行业特点,组织专业人员编写语音数据库内容。编写内容要以农牧民、涉农(涉牧)企业、各类专业合作组织等所需的各类农牧业信息为重点,包括政策解读、法律服务,技术咨询、生产指导,维权投诉、农资打假,市场经营、供求发布、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内容。盟直农牧系统、各旗区农牧局要建立“12316”专家团队,对于专家的条件资格为:中级以上职称、对农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熟悉,对畜牧、兽医、种植等专业技术有特长,具有一定沟通能力的农牧系统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
2、报送方法:农牧民或者其他人员拨打“12316”服务热线电话后,转接到自治区热线管理服务平台,由自治区“12316”呼叫中心进行联系,确定有关业务专家与“12316”呼叫中心对接,及时就农牧民拨打热线提出的问题进行指导和解答。
3、工作要求:盟直农牧系统各单位、各旗区农牧局要各自建立一支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专家团队,确保专家团队的手机保持畅通,随时接听自治区转接过来的热线电话,解答相关问题。各单位要定期组织专业人员编写语音数据库内容,编写内容主要包括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办事程序、投诉举报或咨询,农牧业政策法规、农牧业生产技术、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营销、农资供求、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内容。经盟局监管科审核后报自治区热线管理服务平台。若专家团队成员有变动,需随时向盟局监管科报告,并报自治区信息中心调整专家库。目前阿盟已经组建了一支28人的专家队伍,已报自治区农牧厅备案。
(三)农事指导信息
1、简介:农事指导信息是自治区农牧业信息网农事指导栏目要求报送的信息,主要内容是各盟市根据农时节令,反应种植、养殖、防疫等农牧业生产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提供农牧业科技服务办法。
2、报送方法:由盟、旗区两级畜牧研究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畜牧兽医工作站、草原工作站、家畜改良站等技术推广研究部门负责,根据各自职责由专业人员负责编报农事指导信息,内容包括各类粮食、蔬菜,棉花、蜜瓜等经济作物、牧草种植技术,骆驼、白绒山羊、肉羊、肉牛、生猪等本地区特色畜牧业养殖技术等。信息内容要求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紧跟时令。
3、工作要求:盟级相关技术推广研究部门、旗区农牧局每周以电子版形式向盟局办公室分别报送1期,发送时标注“农事指导”,由盟局办公室负责向自治区信息中心统一报送。
(四)农信通信息
1、简介:“农信通”手机短信服务是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联合推出一项惠农、支农服务业务。开展“农信通”手机短信服务,能及时准确地将各类致富信息、支农惠农政策传递到千家万户,提高农牧业信息的入户率和覆盖面,是解决我区农村牧区信息化建设中“最后一公里”问题,发展现代农牧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有效形式。按照《“农信通”三农指导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规定,服务模式是由基层农业专家将所要指导、提醒、告知的三农信息通过移动手机免费打到自治区呼叫中心(1255066),再由呼叫中心以短信形式实时群发到所指导服务地区的定制“农信通”业务的农户移动手机上;同时,农牧民也能以短信的方式,通过“农信通”平台向基层农业专家提出各类问题,实现信息双向沟通。基层农业专家包括旗县农牧局相关站所业务骨干,乡镇农技人员,行政村、专业协会主要负责人等。
2、报送方法:由盟农技推广中心、旗区农牧局负责哈蜜瓜、棉花、黄瓜、西红柿、玉米、葵花(按自治区要求品种如有变动随时通知)的种植技术,每周四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盟局监管科,每条字数不超过70字,发送时标注“农信通”,由盟局监管科汇总后向自治区“农信通”平台汇总报送。
3、工作要求: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旗区农牧局每周四以前以电子版形式分别向盟局监管科报送农信通信息1条。
(五)微信信息
1、简介:微信公众平台是根据现代传媒方式,传播农牧业政策、提供市场需求、发布农牧业信息的重要宣传手段。自治区农牧厅已经开通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内蒙古农牧厅”。盟农牧局已经开通阿拉善盟农牧局微信平台,名称为“阿拉善盟农牧局”,可搜索加入。
2、报送办法:各旗区农牧局,盟局属各二级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需要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盟局办公室,发送时标注“微信信息”,内容可以为基层动态、农牧业资讯、通知公告、政策解读等,经盟局领导分级审签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发布。其中:经自治区农牧厅微信平台(64692017@qq.com)发布的,需经盟局主要负责人审签;经阿盟农牧局微信平台发布的,需经盟局分管领导审签,局办公室要做好微信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工作。
3、工作要求:通过微信平台发布的信息必须履行签字审核手续,未经审签的信息盟局办公室不得发送。涉密信息、不良言论等一律不得发布。信息编写人员一定要根据需要发布的信息内容,严把政策规定,做到信息内容符合法规、态度严谨、内容真实、言简意骇。
三、信息管理
1、加强管理。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加强信息工作的审核和监督管理,保障各类农牧业信息保质、保量、及时报送。信息工作要专人管理,信息员要加强信息的采集、编辑和报送工作,信息员如有变动要及时与盟农牧局办公室联系更新人员名单。
2、注重考核。农牧业信息建设工作每年列入各旗区农牧局,局属各二级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年度考核目标主要内容。
3、定期通报。盟农牧局每季度对各旗区农牧局,局属各二级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上报信息情况进行统计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