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19/2024-01482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生产安全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8-13 | |
公文时效: |
关于印发《全盟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服务等重点领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8-13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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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盟委行署工作部署,有效防范化解全盟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服务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解决重点领域未消防审验建设工程问题,结合工作推进实际,制定《全盟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服务等重点领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阿拉善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
全盟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服务等
重点领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
项目问题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盟委行署工作部署,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解决全盟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服务等重点领域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遗留问题,结合工作推进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依据《深入开展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内建质〔2021〕155号,以下简称《方案》)等要求,开展全盟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服务等重点领域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遗留问题攻坚行动。
二、总体目标
针对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服务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指导和帮助未达到消防验收合格标准的建设工程进行整改,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到2025年底前,全盟所有教育体育、卫生医疗、民政服务机构未消防审验的建设工程全部整改完毕。
三、任务分工
(一)各旗区安委会
各旗区安委会是解决消防遗留项目问题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服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遗留项目的摸底、整改、验收备案等相关工作。
(二)教体、卫健、民政部门及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各级教体、卫健、民政部门要压实整治监管责任,联合住建部门按属地原则,摸清未消防审验建设工程底数,梳理基本情况、项目遗留原因及存在的问题。要区分正在使用、长期空置、列入拆迁改造计划等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要切实做好乌斯太校区建设工程的消防改造工作。可会同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等专业机构,以项目或单体建筑为单元,精确测算消防整改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开展第三方评估。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各级住建部门要配合教体、卫健、民政部门及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进一步梳理遗留项目清单,对已达到审验条件的项目,要主动服务,及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四、具体任务
(一)摸底排查(2024年6月15日前)。各级教体、卫健、民政部门要会同住建部门在已有的全盟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服务等重点领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未完成台账(附件3)基础上,再次对辖区所有未消防审验建设工程进行全面摸底,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全面掌握形成遗留项目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用的整改方式,建立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服务领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整治统计表(见附件2)。统计表经各级教体、卫健、民政和住建部门共同确认盖章后,6月15日前分别报送盟教体局、卫健委、民政局,盟直部门汇总后抄送盟住建局。
(二)制定整改方案(2024年6月16日-2024年6月25日)。各级教体、卫健、民政部门要会同住建部门督促指导《全盟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服务等重点领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未完成台账》(见附件3)和新排查出的未审验项目单位按照《方案》配套的《工作指南》(见附件1)中明确的措施,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
(三)落实整改(2024年6月26日-2025年12月31日,其中教体领域力争在2024年暑期完成)。各级教体、卫健、民政部门要会同住建部门督促整改责任主体履行整治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加快整改进度,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制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整改期内消防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确保按期销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领导,强力推进,组织属地教体、卫健、民政、住建部门做好联动配合,积极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攻坚行动,严格落实《方案》要求,对于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解决。
(二)加强调度协作。各地要紧盯督导落实,做好消防改造与教体、卫健、民政相关扶持政策的衔接,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等规定,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消防改造按期完成。在进入整改落实阶段后,2024年7月起要于每月20日前将整改进展台账上报盟教体局、卫生健康委、民政局,盟直部门汇总后抄送盟住建局。
(三)加强问效问责。盟安委会将组织教体、卫健、民政、住建等部门对攻坚行动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进展缓慢等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重大问题隐患解决不力、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旗区进行约谈;对责任主体不履行消防审验整治责任,不配合攻坚行动,拒绝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盟教体局:高 芳 15648326123 amjtjaqk@126.com
盟卫健委:王 雷 15248318090 amwsjkw@163.com
盟民政局:石小龙 15048308855 alshgf@163.com
盟住建局:马 力 13948006667 amxfzb@126.com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严文军 13634730600 893250110@qq.com
附件:1.阿拉善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指南
2.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服务领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整治统计表
3.全盟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服务等重点领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未完成台账
阿拉善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印发
附件1
阿拉善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
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指南
适用技术标准(一)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依法审查合格的,按原审查意见的标准执行。(二)有工程消防设计但未完成审查的,原则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在建工程未进行消防设计或主要文件不齐全的,由责任主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重新补充消防设计资料,再进行审查、验收或备案。确实无法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由责任主体委托原设计单位做出技术说明并提出意见(原设计单位已灭失的,可委托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可按当时(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时)消防技术标准整理、完善消防设计,再进行审查、验收或备案。(三)因存在工程缺陷未完成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可先行委托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工程缺陷通过设计优化或工程改造达到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消防设计要求做出评估意见,责任主体依据评估意见进行设计优化或实施建设工程改造后再进行审查、验收或备案。(四)建设工程采取相关措施无法整改达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标准或各方责任主体灭失或工程结构安全可靠、工程资料不全无法通过系统完成备案,且无法停止使用的,应通过评估的方式由责任主体委托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技术评估,项目所在地政府组织评审,通过采取其他加强措施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后,出具予以使用的意见用以解决遗留问题。同时明确消防安全定期巡查监管责任单位,指导责任主体采取人防技防措施加强日常消防安全防范。经整改或评审仍有消防安全隐患的遗留项目,属地政府、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采取违建拆除或既有建筑改造等措施,进一步解决相关工程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附件2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服务领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整治统计表
旗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责任主体 | 项目规模(面积、层数) | 项目建成或投入使用时间 | 项目存在问题(未设计审查、未验收、未备案抽查等) | 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未办理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 | 在建/已投入使用 | 是否完成 | 完成时间 | 解决、办理方式(办理审查验收手续、评估等) | 负责人(姓名,电话) | 备注(是否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