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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24/2024-02782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4-12-25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委托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业务的函

阿左旗科林草局、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农牧林水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内党办发电〔2022〕25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林草政务服务能力,优化业务办理流程,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已将阿拉善盟范围内普通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新办、变更、延续等核发业务委托给各旗(区)林草部门办理。

2024年10月,国家林草局对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系统进行统一升级,取消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相关办理权限。为顺利开展阿拉善盟范围内普通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新办、变更、延续等核发工作,现委托阿左旗科林草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办理阿左旗(含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辖区范围内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事宜,委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规定程序接受申请材料、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颁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工作环节。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农牧林水局负责各自辖区内申请材料收集、审核把关,现地核查、出具核查报告等工作,相关材料审核完善后,由申请人提交阿左旗科林草局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在委托办理期间,若因核查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出现营商环境矛盾,由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农牧林水局负责各自辖区内问题解释和善后工作。




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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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24/2024-02782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4-12-25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委托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业务的函

阿左旗科林草局、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农牧林水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内党办发电〔2022〕25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林草政务服务能力,优化业务办理流程,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已将阿拉善盟范围内普通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新办、变更、延续等核发业务委托给各旗(区)林草部门办理。

2024年10月,国家林草局对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系统进行统一升级,取消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相关办理权限。为顺利开展阿拉善盟范围内普通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新办、变更、延续等核发工作,现委托阿左旗科林草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办理阿左旗(含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辖区范围内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事宜,委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规定程序接受申请材料、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颁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工作环节。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农牧林水局负责各自辖区内申请材料收集、审核把关,现地核查、出具核查报告等工作,相关材料审核完善后,由申请人提交阿左旗科林草局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在委托办理期间,若因核查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出现营商环境矛盾,由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农牧林水局负责各自辖区内问题解释和善后工作。




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