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商务局单位文化建设项目询价通知书
- 发布日期:2024-11-25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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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阿拉善盟商务局单位文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WJ202407
采 购 人:阿拉善盟商务局
时 间:2024年11月25日
阿拉善盟商务局
单位文化建设项目询价通知书
尊敬的服务商:
阿拉善盟商务局以询价方式采购阿拉善盟商务局单位文化建设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服务名称、规格、数量及完成时间等情况如下表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和人员;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商报价要求
(一)项目报价应当包含广告展板设计费、材料费、安装费。
(二)服务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份内容相同询价响应文件,以收到时间最近的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服务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服务商投标须知
(一)项目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元。
(二)项目完成时间为签订合同起1个月内完成。
(三)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中报价最低的服务商为成交服务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参数优于的为成交服务商;当参数也一致时,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成交服务商。
(四)服务成果必须通过检查验收,若不能通过验收,必须负责重新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五)服务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项目完成时间要求,如所需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的违约责任。
(六)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服务商所提供服务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服务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5.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6.不符合服务商资格要求的。
(七)参与报价的合格服务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废标处理。
(八)服务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服务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服务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
(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服务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报送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服务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十一)投标服务商在报价时,以附件形式将下列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一并提交,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
2.法人或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
3.报价函(逐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十二)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在商务局询价领导小组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三)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中标方开具发票,一次性付清。
五、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报价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28日16∶00,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下列两种方式之一报价∶
1.现场递交。在2024年11月28日16∶00时将报前价材料密封送达阿拉善盟商务局412室;
2.电子邮件。将报价材料的扫描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本中心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件的大小应控制在50MB以下),本中心指定电子邮箱:als_swj@163.com;
3.现场递交的,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供应商投标须知”第四条第十一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邮件投标的,报价材料中必须包含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电子邮件投标的,投标人应确保资料压缩格式及传输方式正确,如果相关文件无法打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内蒙古阿拉善盟人防大楼4楼
联系人∶刘豆
联系电话:0483-8351921
(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扫码下载)
阿拉善盟商务局单位文化建设项目询价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4-11-25 10:19
- 来源:
项目名称:阿拉善盟商务局单位文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WJ202407
采 购 人:阿拉善盟商务局
时 间:2024年11月25日
阿拉善盟商务局
单位文化建设项目询价通知书
尊敬的服务商:
阿拉善盟商务局以询价方式采购阿拉善盟商务局单位文化建设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服务名称、规格、数量及完成时间等情况如下表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和人员;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商报价要求
(一)项目报价应当包含广告展板设计费、材料费、安装费。
(二)服务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份内容相同询价响应文件,以收到时间最近的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服务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服务商投标须知
(一)项目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元。
(二)项目完成时间为签订合同起1个月内完成。
(三)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中报价最低的服务商为成交服务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参数优于的为成交服务商;当参数也一致时,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成交服务商。
(四)服务成果必须通过检查验收,若不能通过验收,必须负责重新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五)服务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项目完成时间要求,如所需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的违约责任。
(六)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服务商所提供服务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服务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5.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6.不符合服务商资格要求的。
(七)参与报价的合格服务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废标处理。
(八)服务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服务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服务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
(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服务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报送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服务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十一)投标服务商在报价时,以附件形式将下列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一并提交,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
2.法人或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
3.报价函(逐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十二)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在商务局询价领导小组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三)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中标方开具发票,一次性付清。
五、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报价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28日16∶00,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下列两种方式之一报价∶
1.现场递交。在2024年11月28日16∶00时将报前价材料密封送达阿拉善盟商务局412室;
2.电子邮件。将报价材料的扫描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本中心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件的大小应控制在50MB以下),本中心指定电子邮箱:als_swj@163.com;
3.现场递交的,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供应商投标须知”第四条第十一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邮件投标的,报价材料中必须包含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电子邮件投标的,投标人应确保资料压缩格式及传输方式正确,如果相关文件无法打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内蒙古阿拉善盟人防大楼4楼
联系人∶刘豆
联系电话:0483-8351921
(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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