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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0001176345XJ/2024-02875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阿文旅广发〔2024〕25号 成文时间: 2024-11-19
公文时效: 有效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文旅(广电)局,各开发区、示范区文旅广电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阿拉善盟“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全力推进“歌游内蒙古”品牌建设工作。


附件:《阿拉善盟“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2024年11月19日


阿拉善盟“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歌游内蒙古”区域文化旅游品牌建设工作相关要求,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通过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深入打造“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着力推动全盟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打响“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聚焦打造“旅游四地”建设,创新开发四季旅游产品,打造阿拉善左旗、额济纳旗2个全区重点旗区,阿拉善右旗1个全盟重点旗区,巴丹吉林镇额肯呼都格嘎查1个重点村镇;打造1条主题公路、1个主题实景草原、2个主题音乐街区、4个主题广场、5个主题景区、6个主题音乐饭店;推出不少于8条主题旅游线路,开发一批主题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实施“歌游内蒙古”三百工程,传唱100首内蒙古经典歌曲,培育100名内蒙古经典歌曲传唱者,100场文旅活动中植入“歌游内蒙古”元素,在阿拉善全面打响“歌游内蒙古”文化旅游品牌,形成全社会参与、大产业融合的发展新格局。

二、标识口号

“歌游内蒙古”品牌标识(Logo)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统一设计,各旗区、各单位合理规范运用。“歌游内蒙古”品牌口号是“歌声相伴 愉悦旅行”。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歌游内蒙古”场景和服务应用

1.各旗区在辖区内机场、客运站、公交站等场所的宣传栏、广告屏、灯箱,出租车车顶广告上展示“歌游内蒙古”品牌标识和品牌口号;在高速公路、国道及沿途服务区的指示牌,景区公路及景区内线路导视牌,体现“歌游内蒙古”品牌标识和品牌口号;阿拉善左旗将梦想沙漠公路打造成为“歌游内蒙古”主题公路。

2.各旗区在辖区内所有3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特色街区的景观大门、停车场、咨询台、售卖区、休闲区等植入品牌视觉识别系统,餐厅、演艺场所、购物商店、影音室、广播系统、大屏幕等循环播放“歌游内蒙古”推荐经典歌曲和音视频;阿拉善左旗将贺兰草原打造成为“歌游内蒙古”主题实景草原,阿拉善左旗、额济纳旗分别将定远营古城旅游区、居延明月夜文化街区打造成为“歌游内蒙古”主题音乐街区,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和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分别将腾格里月亮湖沙漠生态旅游区、巴丹吉林沙漠景区、大漠胡杨生态旅游区、黑城弱水胡杨风景区、腾格里通湖草原旅游区打造成为“歌游内蒙古”主题景区。

3.阿拉善左旗在营盘山广场等处设置打卡点,各级文旅部门在文博场馆大门处配置“歌游内蒙古”品牌打卡造型,停车场、休闲区植入品牌视觉识别系统,广播系统、大屏幕等循环播放“歌游内蒙古”推荐经典歌曲和音视频;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分别将营盘山广场、萨吾尔登广场(金色胡杨音乐厅西侧)、敖包山马山井广场、居延文化城电音广场打造成为“歌游内蒙古”主题广场。

4.各旗区在所有星级旅游饭店的落客区、大堂、电梯间、餐厅、楼内外电子屏、走廊、KTV、电视、健身房、客房物品等植入品牌视觉识别系统,大堂背景音乐、电子屏播放“歌游内蒙古”推荐经典歌曲和音视频;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分别将阿拉善宾馆、太西国际酒店、金沙酒店、瀚海明珠酒店、太豪国际酒店、额济纳旗宾馆打造成为“歌游内蒙古”主题音乐星级旅游饭店。

5.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博物馆、旅行社的接待人员、讲解员佩戴“歌游内蒙古”品牌胸卡、帽子迎客,适当安排体现地区特色的献歌等活动;讲解员在讲解词中融入“歌游内蒙古”品牌介绍。将“歌游内蒙古”推荐经典歌曲和阿拉善经典歌曲纳入导游培训内容,将“歌游内蒙古”推荐经典歌曲和阿拉善经典曲目的播放、演唱、讲解贯穿导游带团过程中,组织游客参与互动;导游词、导游旗等植入品牌视觉识别系统,旅游大巴播放“歌游内蒙古”推荐经典歌曲和音视频。

(二)推动“歌游内蒙古”品牌赋能产业发展

6.发展“演唱会+”产业消费模式。各旗区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方式,引进或举办各类“演唱会”,推动演唱会经济促进地方文旅产业发展;各级文旅部门在文博场馆、星级旅游饭店、特色街区中投放“歌游内蒙古”主题旅游商品,激发文旅市场消费活力。

7.推进“歌游+”演出产业融合模式。各旗区打造推出实景演出、民俗风情表演、非遗技艺展示、融地方特色与科技元素的沉浸式演出等演艺项目,在旅游景区、旅游休闲街区等开展驻场演出;支持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发展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定制类旅游演艺项目,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重点提升《马到成功》实景演艺,形成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旅游演艺生态。各级文旅部门以100首“歌游内蒙古”推荐经典歌曲、阿拉善经典歌曲为内容,开展“歌游内蒙古”乌兰牧骑惠民演出进景区、进社区等活动,举办新年音乐会,引进高品质剧目,实现“歌游+演出”多样化发展。

8.推动文旅活动助力产业融合发展。各级文旅部门要将“歌游内蒙古”品牌植入阿拉善英雄会、越野e族英雄会、巴丹吉林沙漠文化旅游系列活动、额济纳金秋胡杨生态文化旅游节、那达慕等大型文旅节庆、赛事活动与会议中,活动宣传中充分展示品牌,形成一批跨界融合品牌活动,推动区域文旅品牌做强做大。

9.释放“旅游+N”的产业动能。将歌曲《苍天般的阿拉善》进行广泛推广传播;各级文旅部门与教体部门协作,开展“歌游内蒙古”经典歌曲进校园活动;深入挖掘阿拉善地毯织造技艺、蒙古象棋、萨吾尔登、蒙古族养驼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组织非遗展示活动,开设非遗体验馆,举办非遗那达慕;开发阿拉善特色美食攻略,在阿拉善特色美食IP中体现“歌游内蒙古”品牌,提升相关产业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三)实现“歌游内蒙古”品牌引领高质量发展

10.加快“歌游内蒙古”项目谋划与建设。各旗区立足实际和产业资源,围绕“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建设工作,在现有文旅项目基础上重点谋划储备一批标志性、示范性、引领性的“歌游+”“+歌游”特色鲜明的文旅项目,争取纳入自治区、盟重点建设项目,将“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识别系统及品牌延伸产品充分植入项目规划和建设中。各旗区要大力推进景区提质升级,以“歌游内蒙古”品牌为引领,谋划景区建设、提升项目。

11.打造产业发展新高地。聚焦“旅游四地”建设,推动腾格里沙漠旅游度假区、大漠胡杨生态旅游度假区创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阿右旗地质公园自驾车营地、腾格里研学大本营分别创建5C、4C自驾车营地,漠西戈沙漠宿集营地、阿拉善梦想休憩地等创建3C级自驾露营地;贺兰山康养中心创建自治区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推动策克口岸打造跨境自驾旅游产品,创建边境旅游试验区。各旗区要将“歌游内蒙古”元素植入其中,将“歌游+”“+歌游”融入“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持续放大“歌游内蒙古”的品牌效应和产业带动力。

(四)丰富优化“歌游内蒙古”产品供给

12.拓展“歌游内蒙古”旅游线路。各旗引导市场开发推出2条以上精品线路,各开发区引导市场开发推出1条以上精品线路,可联动周边城市或旗区,围绕世界遗产巴丹吉林旅游、西部最美自驾旅游、阿拉善民俗体验旅游、骆驼文化体验旅游、腾格里沙漠秘境观光旅游、策克边境旅游、跨境自驾旅游、歌游研学体验旅游等主题,推出多日游、定制型的特色游精品线路。在线路沿途公路、服务区、营地、景区景点植入“歌游内蒙古”品牌标识与音视频,让游客感受“歌游内蒙古”魅力。

13.开发“歌游内蒙古”文创旅游商品。各旗区、盟文旅投公司根据文旅资源特色,将音乐元素融入其中,开发一批“歌游内蒙古”文创产品、旅游商品、伴手礼、非遗手工艺品等,在产品设计、产品包装中植入“歌游内蒙古”品牌标识,附“歌游内蒙古”经典曲目库二维码等内容。

(五)打造“歌游内蒙古”宣传平台

14.用好统筹协调宣传机制。各级文旅部门利用各主流媒体、文旅部门、融媒体中心、文旅企业和优秀自媒体等力量,发布“歌游内蒙古”短视频、图文;联合融媒体中心策划推出“歌游内蒙古”阿拉善歌曲悦赏、“歌游内蒙古”阿拉善每日美景、“歌游内蒙古”阿拉善美食盘点等系列短视频、海报、推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级文旅部门邀请阿拉善当地知名人物、文旅推荐官等代言家乡、体验文旅产品,拍摄微短影视剧、短视频等,助力品牌在全国范围内叫响。

15.多渠道融合推进品牌宣传。盟文旅广电局将“歌游内蒙古”品牌标识植入“苍天般的阿拉善”高铁冠名专列,通过车身彩贴、头片、桌贴、海报、行李架、以及高铁列车视频等多角度宣传推广“歌游内蒙古”品牌;“一机游阿拉善”小程序开设专栏,植入“歌游内蒙古”推荐经典歌曲、美食地图、精品线路等内容。盟文旅广电局借助“四省十二城”区域文化旅游联盟宣传平台,推广“歌游内蒙古”经典歌曲与品牌标识;以引才宣介活动为契机,走进外地高校推广“歌游内蒙古”文旅品牌;与福建省福州市、呼伦贝尔市联动,开展“歌游内蒙古”经典歌曲对唱,利用两地文旅部门、网红大咖、旅游达人新媒体账号开展线上互动,制造话题热度,扩大“歌游内蒙古”品牌知名度。各级文旅部门将“歌游内蒙古”标识植入文旅推介会、旅游交易会、博览会等各类宣传推广活动,形成“展会+歌游”协同联动,一体推进品牌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区文旅部门、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建设工作,将“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建设作为总抓手,强化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主要负责同志要直接上手、安排部署、推动落实。

(二)落实政策保障

各旗区文旅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将“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的工作,结合实际,重点完善旅游交通体系、市场配套服务体系等,在政策支持、经费投入和要素支撑上全力保障。建立实施“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综合评估体系。

(三)强化工作指导

各旗区文旅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示范引领,推出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路径模式、宝贵经验和典型案例。建立专家智库,加强品牌研究,为品牌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建设工作实行旬调度制度,各旗区文旅部门、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安排专人跟进工作进展,盟文旅广电局定期汇总“歌游内蒙古”工作推进情况,按要求向自治区文旅厅报送信息。


附件:1.阿拉善盟“歌游内蒙古”旅游品牌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xlsx


          2.内蒙古经典歌曲100首.docx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文旅广电局 宣传交流合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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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阿文旅广发〔2024〕25号 成文时间: 2024-11-19
公文时效: 有效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文旅(广电)局,各开发区、示范区文旅广电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阿拉善盟“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全力推进“歌游内蒙古”品牌建设工作。


附件:《阿拉善盟“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2024年11月19日


阿拉善盟“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歌游内蒙古”区域文化旅游品牌建设工作相关要求,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通过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深入打造“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着力推动全盟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打响“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聚焦打造“旅游四地”建设,创新开发四季旅游产品,打造阿拉善左旗、额济纳旗2个全区重点旗区,阿拉善右旗1个全盟重点旗区,巴丹吉林镇额肯呼都格嘎查1个重点村镇;打造1条主题公路、1个主题实景草原、2个主题音乐街区、4个主题广场、5个主题景区、6个主题音乐饭店;推出不少于8条主题旅游线路,开发一批主题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实施“歌游内蒙古”三百工程,传唱100首内蒙古经典歌曲,培育100名内蒙古经典歌曲传唱者,100场文旅活动中植入“歌游内蒙古”元素,在阿拉善全面打响“歌游内蒙古”文化旅游品牌,形成全社会参与、大产业融合的发展新格局。

二、标识口号

“歌游内蒙古”品牌标识(Logo)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统一设计,各旗区、各单位合理规范运用。“歌游内蒙古”品牌口号是“歌声相伴 愉悦旅行”。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歌游内蒙古”场景和服务应用

1.各旗区在辖区内机场、客运站、公交站等场所的宣传栏、广告屏、灯箱,出租车车顶广告上展示“歌游内蒙古”品牌标识和品牌口号;在高速公路、国道及沿途服务区的指示牌,景区公路及景区内线路导视牌,体现“歌游内蒙古”品牌标识和品牌口号;阿拉善左旗将梦想沙漠公路打造成为“歌游内蒙古”主题公路。

2.各旗区在辖区内所有3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特色街区的景观大门、停车场、咨询台、售卖区、休闲区等植入品牌视觉识别系统,餐厅、演艺场所、购物商店、影音室、广播系统、大屏幕等循环播放“歌游内蒙古”推荐经典歌曲和音视频;阿拉善左旗将贺兰草原打造成为“歌游内蒙古”主题实景草原,阿拉善左旗、额济纳旗分别将定远营古城旅游区、居延明月夜文化街区打造成为“歌游内蒙古”主题音乐街区,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和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分别将腾格里月亮湖沙漠生态旅游区、巴丹吉林沙漠景区、大漠胡杨生态旅游区、黑城弱水胡杨风景区、腾格里通湖草原旅游区打造成为“歌游内蒙古”主题景区。

3.阿拉善左旗在营盘山广场等处设置打卡点,各级文旅部门在文博场馆大门处配置“歌游内蒙古”品牌打卡造型,停车场、休闲区植入品牌视觉识别系统,广播系统、大屏幕等循环播放“歌游内蒙古”推荐经典歌曲和音视频;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分别将营盘山广场、萨吾尔登广场(金色胡杨音乐厅西侧)、敖包山马山井广场、居延文化城电音广场打造成为“歌游内蒙古”主题广场。

4.各旗区在所有星级旅游饭店的落客区、大堂、电梯间、餐厅、楼内外电子屏、走廊、KTV、电视、健身房、客房物品等植入品牌视觉识别系统,大堂背景音乐、电子屏播放“歌游内蒙古”推荐经典歌曲和音视频;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分别将阿拉善宾馆、太西国际酒店、金沙酒店、瀚海明珠酒店、太豪国际酒店、额济纳旗宾馆打造成为“歌游内蒙古”主题音乐星级旅游饭店。

5.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博物馆、旅行社的接待人员、讲解员佩戴“歌游内蒙古”品牌胸卡、帽子迎客,适当安排体现地区特色的献歌等活动;讲解员在讲解词中融入“歌游内蒙古”品牌介绍。将“歌游内蒙古”推荐经典歌曲和阿拉善经典歌曲纳入导游培训内容,将“歌游内蒙古”推荐经典歌曲和阿拉善经典曲目的播放、演唱、讲解贯穿导游带团过程中,组织游客参与互动;导游词、导游旗等植入品牌视觉识别系统,旅游大巴播放“歌游内蒙古”推荐经典歌曲和音视频。

(二)推动“歌游内蒙古”品牌赋能产业发展

6.发展“演唱会+”产业消费模式。各旗区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方式,引进或举办各类“演唱会”,推动演唱会经济促进地方文旅产业发展;各级文旅部门在文博场馆、星级旅游饭店、特色街区中投放“歌游内蒙古”主题旅游商品,激发文旅市场消费活力。

7.推进“歌游+”演出产业融合模式。各旗区打造推出实景演出、民俗风情表演、非遗技艺展示、融地方特色与科技元素的沉浸式演出等演艺项目,在旅游景区、旅游休闲街区等开展驻场演出;支持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发展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定制类旅游演艺项目,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重点提升《马到成功》实景演艺,形成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旅游演艺生态。各级文旅部门以100首“歌游内蒙古”推荐经典歌曲、阿拉善经典歌曲为内容,开展“歌游内蒙古”乌兰牧骑惠民演出进景区、进社区等活动,举办新年音乐会,引进高品质剧目,实现“歌游+演出”多样化发展。

8.推动文旅活动助力产业融合发展。各级文旅部门要将“歌游内蒙古”品牌植入阿拉善英雄会、越野e族英雄会、巴丹吉林沙漠文化旅游系列活动、额济纳金秋胡杨生态文化旅游节、那达慕等大型文旅节庆、赛事活动与会议中,活动宣传中充分展示品牌,形成一批跨界融合品牌活动,推动区域文旅品牌做强做大。

9.释放“旅游+N”的产业动能。将歌曲《苍天般的阿拉善》进行广泛推广传播;各级文旅部门与教体部门协作,开展“歌游内蒙古”经典歌曲进校园活动;深入挖掘阿拉善地毯织造技艺、蒙古象棋、萨吾尔登、蒙古族养驼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组织非遗展示活动,开设非遗体验馆,举办非遗那达慕;开发阿拉善特色美食攻略,在阿拉善特色美食IP中体现“歌游内蒙古”品牌,提升相关产业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三)实现“歌游内蒙古”品牌引领高质量发展

10.加快“歌游内蒙古”项目谋划与建设。各旗区立足实际和产业资源,围绕“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建设工作,在现有文旅项目基础上重点谋划储备一批标志性、示范性、引领性的“歌游+”“+歌游”特色鲜明的文旅项目,争取纳入自治区、盟重点建设项目,将“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识别系统及品牌延伸产品充分植入项目规划和建设中。各旗区要大力推进景区提质升级,以“歌游内蒙古”品牌为引领,谋划景区建设、提升项目。

11.打造产业发展新高地。聚焦“旅游四地”建设,推动腾格里沙漠旅游度假区、大漠胡杨生态旅游度假区创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阿右旗地质公园自驾车营地、腾格里研学大本营分别创建5C、4C自驾车营地,漠西戈沙漠宿集营地、阿拉善梦想休憩地等创建3C级自驾露营地;贺兰山康养中心创建自治区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推动策克口岸打造跨境自驾旅游产品,创建边境旅游试验区。各旗区要将“歌游内蒙古”元素植入其中,将“歌游+”“+歌游”融入“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持续放大“歌游内蒙古”的品牌效应和产业带动力。

(四)丰富优化“歌游内蒙古”产品供给

12.拓展“歌游内蒙古”旅游线路。各旗引导市场开发推出2条以上精品线路,各开发区引导市场开发推出1条以上精品线路,可联动周边城市或旗区,围绕世界遗产巴丹吉林旅游、西部最美自驾旅游、阿拉善民俗体验旅游、骆驼文化体验旅游、腾格里沙漠秘境观光旅游、策克边境旅游、跨境自驾旅游、歌游研学体验旅游等主题,推出多日游、定制型的特色游精品线路。在线路沿途公路、服务区、营地、景区景点植入“歌游内蒙古”品牌标识与音视频,让游客感受“歌游内蒙古”魅力。

13.开发“歌游内蒙古”文创旅游商品。各旗区、盟文旅投公司根据文旅资源特色,将音乐元素融入其中,开发一批“歌游内蒙古”文创产品、旅游商品、伴手礼、非遗手工艺品等,在产品设计、产品包装中植入“歌游内蒙古”品牌标识,附“歌游内蒙古”经典曲目库二维码等内容。

(五)打造“歌游内蒙古”宣传平台

14.用好统筹协调宣传机制。各级文旅部门利用各主流媒体、文旅部门、融媒体中心、文旅企业和优秀自媒体等力量,发布“歌游内蒙古”短视频、图文;联合融媒体中心策划推出“歌游内蒙古”阿拉善歌曲悦赏、“歌游内蒙古”阿拉善每日美景、“歌游内蒙古”阿拉善美食盘点等系列短视频、海报、推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级文旅部门邀请阿拉善当地知名人物、文旅推荐官等代言家乡、体验文旅产品,拍摄微短影视剧、短视频等,助力品牌在全国范围内叫响。

15.多渠道融合推进品牌宣传。盟文旅广电局将“歌游内蒙古”品牌标识植入“苍天般的阿拉善”高铁冠名专列,通过车身彩贴、头片、桌贴、海报、行李架、以及高铁列车视频等多角度宣传推广“歌游内蒙古”品牌;“一机游阿拉善”小程序开设专栏,植入“歌游内蒙古”推荐经典歌曲、美食地图、精品线路等内容。盟文旅广电局借助“四省十二城”区域文化旅游联盟宣传平台,推广“歌游内蒙古”经典歌曲与品牌标识;以引才宣介活动为契机,走进外地高校推广“歌游内蒙古”文旅品牌;与福建省福州市、呼伦贝尔市联动,开展“歌游内蒙古”经典歌曲对唱,利用两地文旅部门、网红大咖、旅游达人新媒体账号开展线上互动,制造话题热度,扩大“歌游内蒙古”品牌知名度。各级文旅部门将“歌游内蒙古”标识植入文旅推介会、旅游交易会、博览会等各类宣传推广活动,形成“展会+歌游”协同联动,一体推进品牌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区文旅部门、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建设工作,将“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建设作为总抓手,强化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主要负责同志要直接上手、安排部署、推动落实。

(二)落实政策保障

各旗区文旅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将“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的工作,结合实际,重点完善旅游交通体系、市场配套服务体系等,在政策支持、经费投入和要素支撑上全力保障。建立实施“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综合评估体系。

(三)强化工作指导

各旗区文旅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示范引领,推出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路径模式、宝贵经验和典型案例。建立专家智库,加强品牌研究,为品牌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歌游内蒙古”区域文旅品牌建设工作实行旬调度制度,各旗区文旅部门、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安排专人跟进工作进展,盟文旅广电局定期汇总“歌游内蒙古”工作推进情况,按要求向自治区文旅厅报送信息。


附件:1.阿拉善盟“歌游内蒙古”旅游品牌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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