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21/2023-01091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3-06-09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制度
- 发布日期:2023-06-09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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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对行政执法中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的推行,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是指我局各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所发现的违法或不当的执法问题,对其依法进行监督、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 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的内容包括以下事项:
(一)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政策规定的常见违法问题;
(二)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条件的重点问题;
(三)违反法律法规限制、干预影响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违法问题;
(四)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的问题。
第四条 法制部门负责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中的违法违规案件典型案例通报工作。
第五条 法制部门发现本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的,应当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被检查部门应当根据要求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于3日内向法制部门反馈。
第六条 被督查的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拖延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法制部门应当对其考核扣分。
第七条 对于行政执法整改工作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过错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