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02/2023-02686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文字号: | 阿教体发〔2023〕16号 | 成文时间: | 2023-06-15 |
公文时效: |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6-15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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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阿拉善盟政务服务局
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
阿拉善盟公安局
阿拉善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教体局、各区社会事务局(办),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80号)要求,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31号)精神,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阿拉善盟公安局
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
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阿拉善盟政务服务局
2023年6月15日
阿拉善盟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解决家长在提交入园入学材料中多处跑、跑多次、材料多、程序繁等问题,不断提升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水平,聚焦高频政务服务,落实“入园入学一件事”便民服务举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以深化改革为导向,以便民服务为目的,以简化流程为手段,创新服务模式,加强部门协作,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构建全盟“公办园入园办理一件事”和“义务教育入学办理一件事”更便捷、更高效的跨部门联办模式。
二、实施方式
聚焦学生家长在“幼升小”(即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和“小升初”(即义务教育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报名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大力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通过精简申报材料、再造审批流程、强化数据共享等服务举措,打通公安、自然资源、住建、社保等部门的户籍、不动产、房屋交易、社保证明等“数据孤岛”,实现家长报名“掌上办”“爽心办”。
三、任务分工
1.教体部门。负责新生入学报名事项要素梳理,编制报名须知、学区划分图、报名公告等办事指南;与“入园入学一件事”报名系统服务商对接具体流程编制及有关需求工作;牵头做好系统审批人员信息收集工作;联合政务服务部门组织系统测试、培训、宣传等工作;做好入学报名的管理与统筹工作。
2.政务服务部门。协助教体部门做好前期“入园入学一件事”系统软件开发的部署,优化系统服务功能,协调相关业务部门推进业务系统与“入园入学一件事”系统进行数据对接或信息共享。在本地政务服务网将“入园入学一件事”纳入“一件事一次办”专栏,统一网上服务入口。
3.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将本地区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入园入学一件事”系统的数据对接,同时做好日常维护,确保数据调取畅通稳定;对未能从系统直接调取的涉及不动产的相关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出具意见。
4.住建部门。负责将本地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相关系统与“入园入学一件事”系统的数据对接,同时做好日常维护,确保数据调取畅通稳定;对未能从系统直接调取的涉及房屋的相关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出具意见。
5.公安部门。配合教体部门为“入园入学一件事”系统开通人口户籍信息核查和查询服务功能。
6.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将本地区营业执照的相关信息真实性进行核验,并在规定期限内出具意见。
7.人社部门。负责将本地区社保信息相关系统与“入园入学一件事”系统的数据对接,同时做好日常维护,确保数据调取畅通稳定;对未能从系统直接调取的社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出具意见。
四、时间安排
2023年8月15日起,正式实施“公办园入园办理一件事”和“义务教育入学办理一件事”联办工作。
五、招生要求
(一)完善招生工作机制。各旗区教体部门要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3号)、《阿拉善盟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阿教体发〔2022〕41号)要求,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要求,按照“两为主”政策,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及时公布招生服务片区划分方案、招生政策和工作程序等,设置招生咨询服务和举报监督电话,及时解答家长咨询,增强招生工作的信息透明度。
(二)规范入学信息采集。健全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各类信息采集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要加强对所辖学校《招生简章》的监管;要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得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三)实施好线上招生工作。各旗区教体部门要联合相关单位,组织各中小学做好网上报名指导培训及演练等工作;要选派精通业务的同志,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线上审核、录取通知书发放以及政策咨询等工作。
(四)做好线下招生工作。各旗区教体部门和学校要做好因特殊原因未线上报名适龄儿童的线下报名工作,设置线下代办点解决不熟悉手机、电脑操作的部分群众电子报名问题。原则上每年8月15日前完成线下报名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公办园入园办理一件事”和“义务教育入学办理一件事”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举措。旗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狠抓工作落实。旗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分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落实工作任务。要选派精通业务的同志负责系统指导工作,及时解决网上报名咨询等各类问题,做好舆情管控,及时化解和消除不良影响。
(三)抓好宣传引导。旗区教体部门、政务服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入园入学一件事”线上办理相关工作,及时准确发布入学报名信息,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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