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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12/2023-00630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3-04-14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工作计划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2023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盟委(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发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兜底作用,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完善城市功能,稳步推进乡村建设,全力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住建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好安全稳定底线。统筹好稳增长、防风险、惠民生各项工作,发挥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基础和支撑作用,实现好住建领域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让城市更宜居、更韧性、更智慧,奋力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加强党的建设

(一)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责任领导:焦文军、王斌、潘娟、聂翔、杨春霞

责任科室:机关党建办公室、局属各单位(排在第一位的牵头负责,其他科室、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响应工作任务,下同)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决摒弃“七种”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下决心解决“三多三少三慢”问题,全面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责任领导:焦文军、王斌、潘娟、聂翔、杨春霞

责任科室:机关党建办公室、办公室

(三)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方向,扎实做好干部选育管用工作,着力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锻炼,持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住建干部队伍。有效推进年度考核工作。做好退休干部工作。

责任领导:潘娟

责任科室:办公室

(四)加强法治建设。认真落实好普法、执法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和效率。全面履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加强住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住建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保密工作能力。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攻坚行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

责任领导:潘娟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办公室、盟城市管理运行保障中心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五)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坚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指导各旗(区)“一城一策”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年度目标任务。着力提高住房建设标准,统筹发挥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机制。建立健全以房屋网签备案制度为基础的房地产交易管理体系和以信用为基础的房地产新型监管机制。落实好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气暖等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任务。合力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行为。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房地产市场监管与住房保障科

(六)提升公积金服务效能。全面贯彻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个管理办法,出台相应实施细则。稳妥推进扩面建制。进一步加快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2023年,全盟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6.8亿元,提取4.3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亿元,资金使用率不低于80%。

责任领导:王斌、郭江波

责任科室:盟住房公积金中心

三、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七)继续做好公租房保障。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持续做好六类人员住房保障工作,力求实现应保尽保。发放租赁补贴80户30万元,发放盟直单位退休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150人220万元。完善公租房准入退出机制,提升公租房配置效率和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房地产市场监管与住房保障科

(八)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城镇非成套住宅棚户区改造840套(阿左旗500套、阿右旗240套、额济纳旗100套)。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房地产市场监管与住房保障科

(九)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1个1520户17.9万平方米,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2部,继续推动阿左旗16部电梯安装工作。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绿色社区、完整社区建设,开展城市既有居住社区补短板行动。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

(十)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持对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跟踪不放松。落实《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加强住房安全动态巡查工作力度,及时更新、掌握监测住房安全情况。10月底,全面完成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村镇建设科

四、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十一)加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实施盟级重点项目6项,总投资17.7亿元,2023年计划完成投资5.2亿元。推进城镇燃气、给排水、供热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实施巴彦浩特城区21个住宅小区的天然气入户安装工程。分步实施巴彦浩特城区智慧水务及道路老旧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完成达来呼布镇老旧给水、污水管网改造一期工程。新建巴彦浩特镇北环路3.4公里集中供热管网,实施巴丹吉林镇树贵路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和达来呼布镇供热老旧管网更新改造一期工程。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城市建设管理科

(十二)提升城镇环境品质。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填埋、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巴彦浩特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计划实施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垃圾处置中心工程、达来呼布镇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继续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巴彦浩特“统建楼”改造工作,完成阿拉善“一带一路”国际雕塑公园建设、改造提升乌斯太镇那达慕体育公园。加快巴彦浩特镇和谐路东段、民族西街道路范围征拆和相关手续办理,使其具备建设条件;完成乌斯太镇丰产路、草原路的提升改造;整治巴彦浩特城区内11个易涝点。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城市建设管理科

(十三)抓好新建居住区无障碍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全盟城镇道路、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城镇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标准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城镇道路及公共建筑新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率均达到100%。

责任领导:聂翔、杨春霞、王斌

责任科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管理科

(十四)加快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上半年完成盟级公众服务系统、市政公用服务监管系统搭建工作,年底前基本实现与阿左旗给排水、供热、燃气等行业监管平台数据互通。加快推进全盟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推动阿右旗、额济纳旗平台建设运行,6月底前完成与盟级平台的互联互通。

责任领导:潘娟、王斌

责任科室:盟城市管理运行保障中心、城市建设管理科

(十五)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背街小巷和居民区房前屋后环境整治,不断提升群众居住环境品质从“面子”迈向“里子”。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组织机构,加强城市网格化管理,细化网格员工作职责,推动城市管理网格与党建网格、社会综治网格深度融合。

责任领导:潘娟、王斌

责任科室:盟城市管理运行保障中心、城市建设管理科

(十六)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对照国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明行业标准,结合实际细化行业标准,深入推进行业文明建设;按照自治区2023年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工作任务台账,完善工作措施,逐项落实工作任务;创新城管执法方式,强化住建领域综合执法,高效统筹执法资源,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年底前实现阿左旗城管执法网上办案。

责任领导:潘娟

责任科室:盟城市管理运行保障中心

(十七)推动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合理规划停车泊位、新建公共停车场,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布局规划,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广泛覆盖、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充电设施建设,以统建统管模式为主,有序推进具备条件的公共停车场、公共机构停车区域以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开展城市道路范围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内的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公共停车秩序管理。

责任领导:潘娟、王斌

责任科室:盟城市管理运行保障中心、城市建设管理科

(十八)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条块结合物业党建联建协调机制。打造好智慧小区和物业管理模范小区。加强改造后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推行各住宅小区物业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责任领导:王斌、聂翔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机关党建办公室

(十九)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常态化开展物业从业人员培训,培育优秀企业做强,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向养老、托幼等领域延伸服务。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

五、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十)扎实开展“五个大起底”工作。完善孪井滩垃圾处理工程土地手续,力争3月底前“半拉子”工程全部销号。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村镇建设科

(二十一)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推动阿左旗巴润别立镇、阿右旗阿拉腾敖包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底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60%。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村镇建设科

(二十二)完善农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阿右旗曼德拉苏木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年底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70%。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村镇建设科

(二十三)全面推进乡村建设。宣传推广《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住宅庭院设计图集》,鼓励有条件的旗(区)推广绿色建材和新型建造方式。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继续做好阿右旗雅布赖镇巴丹吉林嘎查传统村落及额济纳旗苏泊淖尔苏木伊布图嘎查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利用工作。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村镇建设科

六、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二十四)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好自治区政府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20条政策措施,深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改革,推动建筑产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推行保函形式代替现金缴纳保证金,持续为企业减负。推动建设领域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质升级。全面摸排从业人员信息,优化培训计划,提升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技能水平。聚焦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强揽工程、串通投标、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实现从“严进、松管、轻罚”向“宽进、严管、重罚”转变。不断巩固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执法检查。通过做好招标投标现场监督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监督“两场联动”监管,妥善解决建筑市场违法违规问题,防范化解因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而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建筑业企业、执业人员监管,规范企业、执业人员从业行为,完成《阿拉善盟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责任领导:聂翔、杨春霞、潘娟

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监管科、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盟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中心

(二十五)稳妥推进住建领域碳达峰工作。完成《阿拉善盟“十四五”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专项规划》和《阿拉善盟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行动方案》编制工作。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持续提高绿色建筑竣工占比,年底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比达到80%;全力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竣工的星级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比达到20%,“四类”建筑严格执行一星级标准,推进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发展;加快推进绿色建筑标识评价认证工作,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年底新增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面积达到10万㎡,持续推广应用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原则上均采用装配式建筑,力争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比达20%。结合国家城镇燃气老化更新改造相关工作,推进城镇供水、燃气等智能化改造。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和质量提升,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体系,加快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

责任领导:聂翔、杨春霞、王斌、潘娟

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监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与住房保障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管理科、村镇建设科、物业管理科、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中心、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城市管理运行保障中心

(二十六)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常态化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加强考核评价,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提升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水气暖运营企业提前介入指导工作机制,加强住宅项目分户验收和配套工程监管,清查已交付但未竣工验收备案项目,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预拌混凝土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质量管控,严厉打击检测数据造假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聂翔、杨春霞

责任科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盟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七、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落实项目储备实施、“标准地”、“多测合一”、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及联合验收等改革重点任务,精简规范审批事项、优化统一审批流程。全面实行“一网通办”。加强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掌上办”,规范中介服务。强化区域评估成果应用。

责任领导:潘娟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

(二十八)不断推进“两优”专项行动。以下放权力、精简办事要件、减少程序环节、缩短办事时限四类成果事项为标准,进一步推动部门管理事项清单公开明晰,办事流程更加优化,办事环节大幅减少,办理时间大幅缩短,推进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机制,真正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和“最多跑一次”。

(二十九)优化审批管理。持续优化申报条件、办理流程、审批时限。严格履行资质申报、审批程序,完善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制度,提供“点对点”服务,确保审批事项“一次办好”。

责任领导:潘娟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

(三十)优化市政报装服务。主动对接、靠前服务,优化水气暖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流程。

责任领导:潘娟、王斌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城市建设管理科

(三十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时共享审批数据。加大住建领域执法力度,推进审批、监管、执法无缝对接,年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覆盖率100%。

责任领导:潘娟、王斌、聂翔、杨春霞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房地产市场监管与住房保障科、城市建设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物业管理科、盟城市管理运行保障中心

八、统筹发展和安全

(三十二)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动态排查长效机制。加强城镇燃气从业人员培训,组织开展燃气领域业务指导2次。持续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城市建设管理科

(三十三)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年底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的整治、验收、销号工作,6月底前完成其他自建房的前期排查摸底工作。积极开展乡村工匠培训并调动其参与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聘请专业技术机构提供复核抽查和技术咨询等服务。统筹加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态监管。

责任领导:聂翔、杨春霞、王斌

责任科室:自建房专班

(三十四)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自治区53条具体措施,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用好信用管理惩戒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打击力度。

责任领导:聂翔、杨春霞

责任科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盟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三十五)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范全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逐步解决消防历史遗留问题。

责任领导:聂翔、杨春霞

责任科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盟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附件:2023年可量化重点工作任务目标.doc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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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3-04-14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工作计划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2023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盟委(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发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兜底作用,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完善城市功能,稳步推进乡村建设,全力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住建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好安全稳定底线。统筹好稳增长、防风险、惠民生各项工作,发挥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基础和支撑作用,实现好住建领域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让城市更宜居、更韧性、更智慧,奋力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加强党的建设

(一)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责任领导:焦文军、王斌、潘娟、聂翔、杨春霞

责任科室:机关党建办公室、局属各单位(排在第一位的牵头负责,其他科室、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响应工作任务,下同)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决摒弃“七种”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下决心解决“三多三少三慢”问题,全面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责任领导:焦文军、王斌、潘娟、聂翔、杨春霞

责任科室:机关党建办公室、办公室

(三)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方向,扎实做好干部选育管用工作,着力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锻炼,持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住建干部队伍。有效推进年度考核工作。做好退休干部工作。

责任领导:潘娟

责任科室:办公室

(四)加强法治建设。认真落实好普法、执法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和效率。全面履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加强住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住建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保密工作能力。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攻坚行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

责任领导:潘娟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办公室、盟城市管理运行保障中心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五)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坚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指导各旗(区)“一城一策”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年度目标任务。着力提高住房建设标准,统筹发挥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机制。建立健全以房屋网签备案制度为基础的房地产交易管理体系和以信用为基础的房地产新型监管机制。落实好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气暖等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任务。合力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行为。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房地产市场监管与住房保障科

(六)提升公积金服务效能。全面贯彻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个管理办法,出台相应实施细则。稳妥推进扩面建制。进一步加快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2023年,全盟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6.8亿元,提取4.3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亿元,资金使用率不低于80%。

责任领导:王斌、郭江波

责任科室:盟住房公积金中心

三、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七)继续做好公租房保障。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持续做好六类人员住房保障工作,力求实现应保尽保。发放租赁补贴80户30万元,发放盟直单位退休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150人220万元。完善公租房准入退出机制,提升公租房配置效率和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房地产市场监管与住房保障科

(八)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城镇非成套住宅棚户区改造840套(阿左旗500套、阿右旗240套、额济纳旗100套)。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房地产市场监管与住房保障科

(九)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1个1520户17.9万平方米,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2部,继续推动阿左旗16部电梯安装工作。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绿色社区、完整社区建设,开展城市既有居住社区补短板行动。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

(十)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持对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跟踪不放松。落实《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加强住房安全动态巡查工作力度,及时更新、掌握监测住房安全情况。10月底,全面完成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村镇建设科

四、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十一)加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实施盟级重点项目6项,总投资17.7亿元,2023年计划完成投资5.2亿元。推进城镇燃气、给排水、供热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实施巴彦浩特城区21个住宅小区的天然气入户安装工程。分步实施巴彦浩特城区智慧水务及道路老旧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完成达来呼布镇老旧给水、污水管网改造一期工程。新建巴彦浩特镇北环路3.4公里集中供热管网,实施巴丹吉林镇树贵路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和达来呼布镇供热老旧管网更新改造一期工程。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城市建设管理科

(十二)提升城镇环境品质。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填埋、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巴彦浩特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计划实施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垃圾处置中心工程、达来呼布镇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继续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巴彦浩特“统建楼”改造工作,完成阿拉善“一带一路”国际雕塑公园建设、改造提升乌斯太镇那达慕体育公园。加快巴彦浩特镇和谐路东段、民族西街道路范围征拆和相关手续办理,使其具备建设条件;完成乌斯太镇丰产路、草原路的提升改造;整治巴彦浩特城区内11个易涝点。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城市建设管理科

(十三)抓好新建居住区无障碍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全盟城镇道路、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城镇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标准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城镇道路及公共建筑新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率均达到100%。

责任领导:聂翔、杨春霞、王斌

责任科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管理科

(十四)加快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上半年完成盟级公众服务系统、市政公用服务监管系统搭建工作,年底前基本实现与阿左旗给排水、供热、燃气等行业监管平台数据互通。加快推进全盟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推动阿右旗、额济纳旗平台建设运行,6月底前完成与盟级平台的互联互通。

责任领导:潘娟、王斌

责任科室:盟城市管理运行保障中心、城市建设管理科

(十五)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背街小巷和居民区房前屋后环境整治,不断提升群众居住环境品质从“面子”迈向“里子”。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组织机构,加强城市网格化管理,细化网格员工作职责,推动城市管理网格与党建网格、社会综治网格深度融合。

责任领导:潘娟、王斌

责任科室:盟城市管理运行保障中心、城市建设管理科

(十六)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对照国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明行业标准,结合实际细化行业标准,深入推进行业文明建设;按照自治区2023年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工作任务台账,完善工作措施,逐项落实工作任务;创新城管执法方式,强化住建领域综合执法,高效统筹执法资源,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年底前实现阿左旗城管执法网上办案。

责任领导:潘娟

责任科室:盟城市管理运行保障中心

(十七)推动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合理规划停车泊位、新建公共停车场,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布局规划,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广泛覆盖、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充电设施建设,以统建统管模式为主,有序推进具备条件的公共停车场、公共机构停车区域以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开展城市道路范围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内的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公共停车秩序管理。

责任领导:潘娟、王斌

责任科室:盟城市管理运行保障中心、城市建设管理科

(十八)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条块结合物业党建联建协调机制。打造好智慧小区和物业管理模范小区。加强改造后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推行各住宅小区物业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责任领导:王斌、聂翔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机关党建办公室

(十九)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常态化开展物业从业人员培训,培育优秀企业做强,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向养老、托幼等领域延伸服务。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

五、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十)扎实开展“五个大起底”工作。完善孪井滩垃圾处理工程土地手续,力争3月底前“半拉子”工程全部销号。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村镇建设科

(二十一)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推动阿左旗巴润别立镇、阿右旗阿拉腾敖包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底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60%。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村镇建设科

(二十二)完善农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阿右旗曼德拉苏木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年底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70%。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村镇建设科

(二十三)全面推进乡村建设。宣传推广《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住宅庭院设计图集》,鼓励有条件的旗(区)推广绿色建材和新型建造方式。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继续做好阿右旗雅布赖镇巴丹吉林嘎查传统村落及额济纳旗苏泊淖尔苏木伊布图嘎查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利用工作。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村镇建设科

六、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二十四)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好自治区政府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20条政策措施,深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改革,推动建筑产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推行保函形式代替现金缴纳保证金,持续为企业减负。推动建设领域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质升级。全面摸排从业人员信息,优化培训计划,提升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技能水平。聚焦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强揽工程、串通投标、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实现从“严进、松管、轻罚”向“宽进、严管、重罚”转变。不断巩固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执法检查。通过做好招标投标现场监督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监督“两场联动”监管,妥善解决建筑市场违法违规问题,防范化解因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而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建筑业企业、执业人员监管,规范企业、执业人员从业行为,完成《阿拉善盟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责任领导:聂翔、杨春霞、潘娟

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监管科、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盟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中心

(二十五)稳妥推进住建领域碳达峰工作。完成《阿拉善盟“十四五”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专项规划》和《阿拉善盟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行动方案》编制工作。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持续提高绿色建筑竣工占比,年底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比达到80%;全力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竣工的星级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比达到20%,“四类”建筑严格执行一星级标准,推进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发展;加快推进绿色建筑标识评价认证工作,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年底新增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面积达到10万㎡,持续推广应用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原则上均采用装配式建筑,力争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比达20%。结合国家城镇燃气老化更新改造相关工作,推进城镇供水、燃气等智能化改造。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和质量提升,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体系,加快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

责任领导:聂翔、杨春霞、王斌、潘娟

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监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与住房保障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管理科、村镇建设科、物业管理科、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中心、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城市管理运行保障中心

(二十六)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常态化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加强考核评价,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提升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水气暖运营企业提前介入指导工作机制,加强住宅项目分户验收和配套工程监管,清查已交付但未竣工验收备案项目,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预拌混凝土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质量管控,严厉打击检测数据造假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聂翔、杨春霞

责任科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盟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七、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落实项目储备实施、“标准地”、“多测合一”、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及联合验收等改革重点任务,精简规范审批事项、优化统一审批流程。全面实行“一网通办”。加强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掌上办”,规范中介服务。强化区域评估成果应用。

责任领导:潘娟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

(二十八)不断推进“两优”专项行动。以下放权力、精简办事要件、减少程序环节、缩短办事时限四类成果事项为标准,进一步推动部门管理事项清单公开明晰,办事流程更加优化,办事环节大幅减少,办理时间大幅缩短,推进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机制,真正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和“最多跑一次”。

(二十九)优化审批管理。持续优化申报条件、办理流程、审批时限。严格履行资质申报、审批程序,完善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制度,提供“点对点”服务,确保审批事项“一次办好”。

责任领导:潘娟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

(三十)优化市政报装服务。主动对接、靠前服务,优化水气暖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流程。

责任领导:潘娟、王斌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城市建设管理科

(三十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时共享审批数据。加大住建领域执法力度,推进审批、监管、执法无缝对接,年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覆盖率100%。

责任领导:潘娟、王斌、聂翔、杨春霞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房地产市场监管与住房保障科、城市建设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物业管理科、盟城市管理运行保障中心

八、统筹发展和安全

(三十二)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动态排查长效机制。加强城镇燃气从业人员培训,组织开展燃气领域业务指导2次。持续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

责任领导:王斌

责任科室:城市建设管理科

(三十三)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年底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的整治、验收、销号工作,6月底前完成其他自建房的前期排查摸底工作。积极开展乡村工匠培训并调动其参与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聘请专业技术机构提供复核抽查和技术咨询等服务。统筹加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态监管。

责任领导:聂翔、杨春霞、王斌

责任科室:自建房专班

(三十四)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自治区53条具体措施,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用好信用管理惩戒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打击力度。

责任领导:聂翔、杨春霞

责任科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盟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三十五)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范全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逐步解决消防历史遗留问题。

责任领导:聂翔、杨春霞

责任科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盟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附件:2023年可量化重点工作任务目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