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21/2023-02633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文字号: | 阿质强组发〔2023〕1号 | 成文时间: | 2023-11-22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阿拉善盟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
- 发布日期:2023-11-24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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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18个厅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内市监质发字〔2023〕168号)部署要求,为深入实施质量强盟战略,不断提高全盟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全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坚持质量第一、以质取胜,聚焦解决质量工作短板弱项,突出质量关键环节,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更大力度保障优质产品、工程和服务有效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行动目标。到2025年,质量供给与需求更加适配,农畜产品食品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抽检问题处置率达到100%,药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消费品优质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工业品质量稳步向中高端迈进,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升,建筑品质和使用功能不断提高,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100%;生产性服务加快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可及性、便利性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满意”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重点领域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1.扩大安全优质农畜产品食品供给。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推进农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强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推动可追溯管理。加大农药兽药质量安全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质量不合格农兽药和违法违规使用农兽药行为。培育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力推动农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乳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加强农产品、食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动开展对重点类别产品储存、运输等环节数据在线监测。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把进口食品“准入关”“注册关”。(盟农牧局、林草局、市场监管局、阿拉善海关、额济纳海关等部门及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增强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用品适用性。深入推进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聚焦口罩、护具、玩具、服装和文具等重点产品,强化对“三无”等标识不规范行为整治以及校园周边及产业集聚区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城乡低保对象中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纳入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范围,加大资金投入,对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开展防滑处理、高差处理、安装床边护栏(抓杆)、安装扶手、配置淋浴椅、手杖、防走失装置等基础类项目居家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营造安全、便利的居家生活环境。协调自治区康复服务辅助器具中心,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继续实施“助康工程”等公益性民生项目,丰富助听、助视、助行和辅助阅读类产品供给。(盟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卫健委、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日用消费品升级迭代和文体用品创新发展。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传统消费品迭代升级,提升毛纺产业链制造水平,推动个性定制、数字化等新模式新技术应用。开发个性化、时尚化、功能化、绿色化消费品,发展传统特色消费品。有序进行文化旅游创意产品开发,提高文旅产品创作设计水平,扩大“阿拉善礼物”品牌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对接内蒙古师范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完成“阿拉善AI形象”设计方案、“阿拉善礼物”实体店设计方案、“阿拉善礼物”文创产品设计方案等审定工作,加快推进 “阿拉善礼物”旅游商品旗舰店落地阿拉善宾馆。(盟市场监管局、文旅广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建筑工程品质提升。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相关要求,广泛宣传法律政策规定,普及绿色建筑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深入施工现场开展绿色建筑技术服务,强化项目施工过程指标管控,建立全盟绿色建筑数据统计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全盟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动建筑领域碳减排,提高建筑节能标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加快热电联产余热、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在具备条件的城乡建筑中实施电气化工程,推动以电代气、以电代油,推动“光储直柔”等技术应用,实现建筑用能与电网调度柔性互动。贯彻落实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实施手册。推进工程质量标准化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试点工作。建立水气暖运营企业提前介入现场指导工作机制。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预拌混凝土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强化绿色建材产品、认证、采信应用等监督管理。推动绿色建筑、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以及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率先采用获得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开展绿色建材政府集中采购试点,落实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提升政府采购工程建筑品质。(盟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质量数字化赋能体系行动
1.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质量。巩固我盟IPv6 升级改造成果,持续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网站 IPv6 规模部署和应用,支持率显著提升。健全完善全盟数据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全盟数据安全工作联系会议,强化教育培训、应急演练,扎实推进各部门落实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智慧广电建设力度,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广电网络公共服务入户工程和全盟牧区现代化建设中智慧广电宽带网络覆盖与服务工程建设。(盟委网信办,盟工信局、文旅广电局、盟通管办、无线电管理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新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拓展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等技术创新应用场景,持续推进5G+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场景、新模式向工业生产各领域各环节深度拓展,鼓励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共享化生产等新模式。培育发展数字经济,召开全盟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按季度对我盟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工作进行调度。(盟委网信办,盟发改委、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平台企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支持企业构建形式多样的线上消费场景,探索人机互动新模式,提升网络消费体验。开展优势产业和产品电商化改造,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优势产业产品知名度。强化网络交易监管,加大对平台企业指导力度。支持农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推动农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加快农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建设和改造农畜产品预冷、储藏保鲜等设施。大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优化出行结构,持续扩大出租汽车电召和网约车服务覆盖面,不断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培育和壮大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盟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1.引导居民生活服务高品质发展。提升城镇无障碍建设水平。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农村牧区。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完整社区、活力街区建设,全面推进实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2023年内创建1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和2个自治区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加强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鼓励家政行业协会和企业开展“诚信家政进社区”等活动。提振餐饮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鼓励餐饮企业丰富提升菜品、提高服务水平、创新经营模式。加大旅游市场执法监管力度,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文旅市场安全生产监管,推动安全平稳运行,开展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执法案件办理力度。重点开展旅行社摸底调查,积极动员“僵尸”企业或个体经营网点办理注销、退市手续,落实旅游服务质量评价工作,积极探索第三方“体检式”暗访评估工作。(盟住建局、商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文旅广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生产流通服务质量发展水平。引导各金融机构围绕绿色产业发展及绿色项目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绿色低碳领域。推动物流网络化一体化发展,加快城市配送绿色货运、冷链物流发展。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推动“客货邮同站”发展,推动客运站转型升级,建设为集客运服务、货物运输、邮政快递服务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服务平台。依托建制村通客车成果,以客运班线和车辆为载体,推进农村客运、邮政快递等既有运输网络融合发展。推进交通强国特色冷链物流建设,加强冷链道路运输市场动态监测,引导市场公平竞争、规范发展。建立健全冷链运输统计机制,完善经营业户、冷链设施、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基础数据。加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建设,形成集信息查询、维权援助、纠纷调解等于一体的便民利企公共服务体系。(人行,盟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阿拉善分局,盟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交通局、供销社、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社会服务效能。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对照城乡社区建设的标准要求和“老小困残”等城乡社区居民基本服务需求,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增强社区服务能力,提升城乡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城乡居民办事、议事、休闲、活动等多种需求。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健全以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的村(居)组织体系,全面落实村(居)协商制度,建立居民需求、服务资源、清单,实现资源与需求有效对接、治理成果共享。持续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完善嘎查村综合服务站点,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等就近或线上办理。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推进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持续落实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签约服务工作,增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为老年人开通就医绿色通道。推进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医养结合工作,全盟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医疗机构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将水、电、气、暖等报装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联合报装审批,推动实现蒙速办APP“掌上办”服务,督促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企业加大收费标准、报装申请程序、服务内容等信息公开力度。(盟民政局、卫健委、住建局、医保局、政务服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强化质量提升支撑体系行动
1.强化科技创新引领质量提升。以化工新材料、先进碳材料、金属新材料、光电子材料、陶瓷等为重点的新材料产业,突出绿色加工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技术研发应用。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推动质量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和实现产业化应用。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与质量管理融合发展,提升质量精准化控制和在线实时检测能力。(盟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围绕阿拉善盟10条产业链推动产业链向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加强对产业链核心企业的激励引导,发挥国有企业主力军作用,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着力解决产品性能和品质档次“卡脖子”“瓶颈”问题。强化跨部门、跨领域协调推进,促进设计、材料、工艺、检测、应用等产业链上下游标准衔接。加强食品农产品追溯码、物品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推广应用。(盟发改委、农牧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综合运用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要素资源实施精准服务。深入推进“中小企业质量提升行动”“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鼓励和支持商会协会积极参与,强化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帮扶。鼓励、引导、支持民营企业重视质量创新。(盟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工商联、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积极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加强中华老字号和商标品牌的保护,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支持打造区域品牌。持续开展阿拉善盟盟长质量奖评选工作,有效提升盟内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品牌知名度。宣传鼓励支持企业申报“蒙”字标认证,围绕“阿拉善羊肉”“阿拉善驼奶”“阿拉善驼绒”“阿拉善荒漠肉苁蓉”“吉兰泰盐藻”5类产业,加大“蒙”字标认证培育力度。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新闻宣传报道和节目制作传播,全面打造阿拉善质量品牌形象。凭借“全国自驾露营旅游发展大会”“千车自驾 万人共舞 全民赏花”“5·19中国旅游日”等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提升“苍天般的阿拉善”旅游品牌形象。(盟商务局、文旅广电局、市场监管局、农牧局、供销社等接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劳动者质量素养。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鼓励各级各类规模以上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等级认定,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框架下,评价方式和评价内容由评价机构自主确定,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相衔接,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技能比武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强基”工程。统筹盟域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小、弱”中职学校,成立阿拉善盟中等职业学校,选址工业富集地阿拉善高新区(乌斯太镇)办学,全面改善我盟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盟人社局、教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财政全融政策。各旗(区)要将质量提升行动工作经费列入预算,鼓励企业加大对质量提升的资金投入,完善质量提升资金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企业质量提升。企业质量提升活动中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支出,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强化产品质量保障,积极推进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盟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税务局、工信局,人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阿拉善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制定实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联动机制。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昆仑”专项行动。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机制,有效实现差别化监管和精准监管。倡导行业协会、商会推进行业自律,新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全部制定“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公约”,规范社会组织运行,提升公信力。鼓励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组织等加强社会监督。发挥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二级风险监测点作用,有效管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盟市场监管局、农牧局、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民政局,阿拉善海关、额济纳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及其负责人质量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广泛开展 QC小组活动。推动企业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公开质量承诺,严格履行缺陷召回、质量担保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鼓励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和商会团体标准“领先者”行动,深入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积极开展行业质量管理标准化活动,以“草原杯”等评先创优活动为载体,以点带面鼓励企业开展质量达标行动。(盟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工信局、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做好中国质量奖、全国质量标杆、主席质量奖、对标达标标杆示范企业推荐和盟长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加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长效宣传推广。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和督查激励。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和支持质量活动、推动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盟市场监管局、文旅广电局、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作为建设质量强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阿拉善盟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