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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印发
《阿拉善盟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10-24 16:29  浏览次数:次  

近日,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印发《阿拉善盟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阿拉善盟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坚持“四水四定”,健全节水制度政策,推进水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大力推动农业、工业、城镇等重点领域节水,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盟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高,基本建成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与现代化进程相协调的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形成发展水平现代化、用水权益协调均衡、用水强度集约高效、用水模式绿色生态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全盟用水总量控制在9.6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0%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3.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27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管理,科学确定各旗区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指标。建立用水总量刚性约束管控指标体系,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落实到农业、生活、生态、工业等行业,明确到地表水、地下水、非常规水等不同水源,全面实行水资源用途管制。支持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建立水工程联合调度和调控机制,综合利用各类水资源,合理配置生活、农业、工业和生态环境用水。(盟水务局,高新区、孪井滩示范区)

(二)强化用水定额管理。落实国家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强制性标准、用水产品水效强制性标准。加强用水定额在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等领域的执行,强化用水定额在规划编制、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节水改造等方面的约束调节作用。开展用水定额对标达标、超定额用水核查行动,督促超用水定额单位采取节水措施。力争到2025年,已建化工、建材等工业和机关、学校、宾馆等服务业用水单位用水水平全部达到国家定额通用值标准,新建项目全部达到国家定额先进值标准。(盟水务局)

(三)严格取用水管理。推动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工业、农业、能源等有关专项规划和重大产业、项目布局以及开发区规划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对于直接从河道、水库、湖泊或地下取水的新改扩建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未通过水资源论证技术审查的不得批准取水许可。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和取水许可管理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取用水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超计划取水、超采地下水、擅自改变取水用途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遏制不合理用水和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依规暂停水资源超载地区新增取水许可。规范自备井管理,依法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或者通过替代水源已经解决供水需求的区域内的自备井。(盟水务局、住建局)

(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推进老崖滩灌区、巴彦浩特镇城中村和城边村高效节水改造。推进敖伦布拉格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修复引水渠道,建设黄河水沉砂池,完成灌区灌溉水源置换,压减地下水开采量。推进灌区节水改造,集中打造一批万亩以上、集中连片、田块平整,水、电、路设施配套完善,高产稳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因地制宜推广滴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灌溉技术。培育、优选、引进筛选、应用优良抗旱高产型品种,采取遗传改良、生理调控和群体适应等生物节水措施,促进作物高效用水。鼓励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加快建立完善区域水权交易机制,依托水权交易平台,支持水权在行业之间、用水单位之间流转。(盟农牧局、发改委、水务局,阿拉善左旗、孪井滩示范区)

(五)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开展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用水绩效评价和水效对标行动,引导企业实施节水改造。推广应用高效冷却、无水清洗、循环用水、废水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工艺,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指导庆华精细化工、灵圣作物等9家化工企业积极申报创建节水型企业。制定900万吨焦化项目节水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推动庆华集团、沪蒙能源、中盛科技、庆华焦化、金石镁业等企业熄焦方式由湿法熄焦向干法熄焦转变。督促指导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加快制定改造循环冷却水系统三年计划方案,加快推进中盐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冷却塔改造工程,在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试点推行冷凝水回收利用技术。(盟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发改委、金融办、水务局,高新区、孪井滩示范区)

(六)推进生活节水降损。加强农村集中供水和节水配套设施建设,推广普及农村生活节水器具。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回用设施,处理达标后就近灌溉回用和生活杂用。推广使用节水型坐便器、淋浴器、水嘴、净水机等用水产品,加快淘汰不符合水效标准要求的产品。将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纳入节约型机关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新建、改建、扩建公共机构建筑全面推行使用节水器具。推动机关、学校、医院等重点用水领域节水。推行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洗车、人工滑雪场等特种行业全面推广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限制使用地下水。推进重点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完善检漏制度,实施管网改造、分区计量、压力调控、智能化建设等工程。力争到2025年,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盟发改委、住建局、农牧局、乡村振兴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七)推进生态节水减耗。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统筹推进水源涵养、国土绿化、防沙治沙、湿地修复、水土保持。以雨养、节水为导向,以恢复灌草植被为主,推广乔灌草结合的绿化模式,合理配置林草植被类型和密度,统筹安排公益林灌溉用水。城镇绿化选用耐旱型植物。加强林草节水灌溉基础设施建设,采用滴灌、微喷等节水灌溉方式。合理配置绿化用水,优先使用符合标准的再生水、雨水、矿井水。严控新建亲水公园,严禁挖湖造景,限制盲目扩大景观和娱乐场地的水域面积。住宅小区、单位内部的景观用水禁止使用地下水、限制使用自来水。在不引起地下水污染、地下水超采、生态和地质环境问题前提下,合理利用城市可更新的浅层地下水用于生态用水。研究制定黑河下游水网规划,优化配置生态水量。实施黑河水生态工程,确保河道输水畅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盟住建局、水务局、林草局,额济纳旗)

(八)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支持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苦咸水利用工程。鼓励在贺兰山、龙首山、桃花拉山区主要山洪沟沟口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修建小型蓄水工程,对区域内雨水进行汇集、储存。实施巴彦浩特镇排水防涝系统建设工程和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雨水收集利用工程。推进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推广再生水“冬储夏用”。矿区生产优先利用矿井疏干水,将满足标准的矿井疏干水用于周边工业生产、国土绿化、生活杂用、生态补水。加快推进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布拉格苏木供水新建项目。(盟水务局、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高新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盟水资源节约利用工作专项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行业和地区指导,抓好政策措施落实。各旗区要将节水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政绩考核,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加强国情水情教育,将节水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活动,加强节水科普,开展节水宣传,做好节水培训。

(二)完善政策措施。全面深化水价改革,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认真落实节水税收优惠、农业用水精准补贴、节水奖励等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运营。研究制定《阿拉善盟节约用水奖励办法》。鼓励旗区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实现节水绩效。完善用水权交易制度,强化水权交易监管,支持区域水权、取水权、灌区用水户用水权交易。鼓励发展具有竞争力的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拓展合同节水管理服务范围和深度。

(三)健全标准计量体系。加快推进非农业取水口和中型灌区取水口计量全覆盖,地表水年许可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年许可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农业取水口以及5万亩以上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实现在线计量。中型灌区在产权分界点安装计量设施,井灌区全面推进“以电折水”或水表计量监测措施,进一步细化计量单元。取水单位、用水户使用经检定合格的水计量设施。

信息来源:盟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