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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0001176345XJ/2023-01912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阿文旅广字〔2023〕1号 成文时间: 2023-01-18
公文时效: 有效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宣传部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贯彻落实全区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工作举措》的通知

各旗(区)党委宣传部(党群工作部)、文旅广电(社会事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现将《阿拉善盟贯彻落实全区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工作举措》印发给你们,请及时跟进,认真执行。


附件:《阿拉善盟贯彻落实全区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工作举措》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宣传部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3年1月18日


附件:


阿拉善盟贯彻落实全区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工作举措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区文物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文化和旅游厅 文物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工作举措>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盟文物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十四五”期间文物工作,制定如下贯彻落实举措。

一、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文物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战略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盟各级文物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重点的力度、抓到底的深度,锐意进取、实干苦干,把各项工作职责、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盟委宣传部,盟文旅广电局、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

2.强化法治政策保障。深入开展我盟文物保护利用立法基础性研究工作,重点推动《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的实施工作,支持各旗(区)出台文物领域地方性法规。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两线”保护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试点工作。积极开展文物普法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盟文旅广电局,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

3.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健全文物保护资金监督管理机制,接受自治区第三方专业评估,对文物保护项目和工程的实施效果进行全面、客观的绩效评价,形成有利于促进文物事业发展的科学评价监督机制和正确工作导向。(盟文旅广电局,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

二、全面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制定落实规划的实施方案,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督查,做好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盟文旅广电局牵头,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

5.实施文物资源数字化工程。重点开展古建筑、石窟寺摩崖石刻(岩画)、壁画等高清数据采集和测绘工作。加大黄河流域文物资源数字化、馆藏文物资源数字化建设力度。加快实现考古出土珍贵文物的数字化信息采集与资源共享,丰富文物资源数字化、网络化展示利用内容,促进资源共享共建机制,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传播体系。(盟文旅广电局牵头,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配合)

6.开展不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不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总体方案》,积极开展不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工作。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重点,实施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预防性保护工程。加快推进重点文物建筑监测、风险评估和保养维护的相关工作。研究推进石窟寺、岩画等野外石质文物的预防性保护工作。(盟文旅广电局,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

7.加强革命文物保护管理。配合自治区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推动开展东风航天城、共产国际秘密通道(阿拉善段)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推进阿拉善左旗、额济纳旗革命文物资源集中连片保护、统筹展示。(盟文旅广电局,阿拉善左旗文旅局、额济纳旗文旅广电局)

三、不断强化文物安全长效机制

8.健全文物安全保障机制。推动各级政府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文物案件督查力度,落实文物督查约谈制度。健全旗(区)、苏木镇和街道文物安全管理网络,夯实基层文物安全管理机制,完善驼峰文物(长城)保护队机制,加强旗(区)文物保护员队伍建设,开展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培训工作,配合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盟文旅广电局,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

9.强化文物安全联防体系。持续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文物巡查看护制度,基本形成物防、技防、人防相结合的文物安全防护体系,进一步加强“驼峰文物(长城)保护队”建设,发挥盟旗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健全各类文物安全应急预案,针对性开展文物安全应急演练,依法落实文物安全责任。(盟文旅广电局,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

10.推进文物安防监测体系建设。利用微波监控、无人机、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建设全盟文物安全数据库、遥感检测数据库、无人机巡查数据库,通过文物位置点及周围环境变化情况的对比,开展数据分析、识别文物潜在安全风险,实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重点文物单位安全监管检测全覆盖。(盟文旅广电局,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

四、切实提高文物研究阐释和科技创新能力

11.推进重大考古项目。配合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围绕东亚人类起源与演化发掘、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综合研究、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和发展研究、中外文明比较研究等涉及中华文明探源的学术课题培育项目,推进阿拉善盟黄河流域、居延遗址考古发掘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阿拉善盟境内长城塞防和岩画等边疆考古学研究,开展阿拉善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持续推进贺兰山西麓、阿拉善沙漠地带考古学文化遗存调查与研究。(盟文旅广电局,盟文保中心、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

12.加强国际考古合作。加强与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合作,围绕“一带一路”考古研究项目以及“万里茶道”“驼商古道”“草原丝绸之路”等学术课题,积极参与蒙古国、俄罗斯考古合作项目。(盟文旅广电局,盟文保中心、阿拉善博物馆)

13.加强考古能力建设。发挥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阿拉善考古研究基地作用,深化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联合开展文物考古调查、申报重大考古项目、举办专题研讨会等,加强考古能力建设。有序推动居延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整合建设阿拉善盟考古重点研究基地、库房和考古实验室建设。(盟文旅广电局,盟文保中心、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

14.强化科技考古研究和应用。以阿拉善盟文物保护研究中心为依托,加强考古研究基地建设,围绕文物调查、发掘、保护和科学研究等任务,探索现代科学理论、技术方法在考古工作中的应用,鼓励多学科多领域协同合作,推动科技测年、环境考古、动物考古、植物考古、冶金考古、同位素分析、微量元素分析、DNA研究、有机残留物分析等科技考古分支在考古研究中的应用。(盟文旅广电局,盟文保中心)

五、努力推动让文物活起来

15.优化博物馆体系布局。实施博物馆晋级计划,推动阿拉善博物馆晋升国家一级馆,鼓励阿拉善王府博物馆和额济纳博物馆等博物馆晋升国家三级馆。鼓励国有博物馆、行业博物馆与非国有博物馆结对共建。加强类博物馆孵化培育。(盟文旅广电局,各旗文旅广电局)

16.丰富馆藏文物类型。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实施细则》。加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文化发展史、城乡建设等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相关藏品征集。定期开展馆藏文物定级备案工作。实施阿拉善博物馆等馆藏珍贵濒危文物、材质脆弱文物保护修复、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项目。(盟文旅广电局,阿拉善博物馆、各旗文旅广电局)

17.打造博物馆展陈精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落实“两个打造”部署要求,推出黄河、长城等主题精品展览,发挥博物馆馆际联盟的作用,在区内外开展“黄河从草原上流过—内蒙古地区古代文明展”“美在阿拉善——岩画与居延汉简艺术展”“多彩阿拉善——民俗文物展”“文脉永续 走向复兴——阿拉善岩画拓片题跋特展”等联展、互展、巡展活动。鼓励指导各博物馆与新闻媒体合作推出文博综艺节目、录制文物故事视频,广泛开展云展览、云课堂等线上展览活动。(盟文旅广电局,阿拉善博物馆、各旗文旅广电局)

18.推动文物与旅游融合发展。按照阿拉善盟革命文物资源分布情况,不断打造推出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发展红色研学游、深度体验游,重温红色历史,传承奋斗精神。发挥阿拉善左旗、额济纳旗革命文物资源优势,创新革命文物利用模式,依托东风航天城、共产国际秘密通道(阿拉善段)等革命片区开辟公共文化空间,推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提升红色旅游发展活力和影响力。(盟文旅广电局,阿拉善左旗文旅局、额济纳旗文旅广电局)

六、大力推进文物机构和队伍建设

19.统筹完善文博人才培养长效机制。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实施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推动文物资源密集的旗(区)加强文物行政机构建设,建议增加各级文博机构考古专业人员编制,推动旗(区)专门文物机构建设,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文博人才培养工作。统筹业务需求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参加全区博物馆展陈策划能力提升培训班。积极利用国内外文博人才交流平台,组织优秀骨干人才与国内外文博机构、高校进行交流,提高人才队伍的国际视野与业务水平。(盟文旅广电局,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


文件下载: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宣传部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贯彻落实全区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工作举措》的通知.docx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文旅广电局 文化遗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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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宣传部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贯彻落实全区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工作举措》的通知

各旗(区)党委宣传部(党群工作部)、文旅广电(社会事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现将《阿拉善盟贯彻落实全区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工作举措》印发给你们,请及时跟进,认真执行。


附件:《阿拉善盟贯彻落实全区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工作举措》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宣传部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3年1月18日


附件:


阿拉善盟贯彻落实全区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工作举措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区文物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文化和旅游厅 文物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工作举措>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盟文物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十四五”期间文物工作,制定如下贯彻落实举措。

一、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文物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战略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盟各级文物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重点的力度、抓到底的深度,锐意进取、实干苦干,把各项工作职责、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盟委宣传部,盟文旅广电局、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

2.强化法治政策保障。深入开展我盟文物保护利用立法基础性研究工作,重点推动《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的实施工作,支持各旗(区)出台文物领域地方性法规。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两线”保护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试点工作。积极开展文物普法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盟文旅广电局,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

3.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健全文物保护资金监督管理机制,接受自治区第三方专业评估,对文物保护项目和工程的实施效果进行全面、客观的绩效评价,形成有利于促进文物事业发展的科学评价监督机制和正确工作导向。(盟文旅广电局,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

二、全面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制定落实规划的实施方案,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督查,做好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盟文旅广电局牵头,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

5.实施文物资源数字化工程。重点开展古建筑、石窟寺摩崖石刻(岩画)、壁画等高清数据采集和测绘工作。加大黄河流域文物资源数字化、馆藏文物资源数字化建设力度。加快实现考古出土珍贵文物的数字化信息采集与资源共享,丰富文物资源数字化、网络化展示利用内容,促进资源共享共建机制,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传播体系。(盟文旅广电局牵头,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配合)

6.开展不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不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总体方案》,积极开展不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工作。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重点,实施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预防性保护工程。加快推进重点文物建筑监测、风险评估和保养维护的相关工作。研究推进石窟寺、岩画等野外石质文物的预防性保护工作。(盟文旅广电局,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

7.加强革命文物保护管理。配合自治区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推动开展东风航天城、共产国际秘密通道(阿拉善段)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推进阿拉善左旗、额济纳旗革命文物资源集中连片保护、统筹展示。(盟文旅广电局,阿拉善左旗文旅局、额济纳旗文旅广电局)

三、不断强化文物安全长效机制

8.健全文物安全保障机制。推动各级政府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文物案件督查力度,落实文物督查约谈制度。健全旗(区)、苏木镇和街道文物安全管理网络,夯实基层文物安全管理机制,完善驼峰文物(长城)保护队机制,加强旗(区)文物保护员队伍建设,开展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培训工作,配合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盟文旅广电局,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

9.强化文物安全联防体系。持续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文物巡查看护制度,基本形成物防、技防、人防相结合的文物安全防护体系,进一步加强“驼峰文物(长城)保护队”建设,发挥盟旗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健全各类文物安全应急预案,针对性开展文物安全应急演练,依法落实文物安全责任。(盟文旅广电局,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

10.推进文物安防监测体系建设。利用微波监控、无人机、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建设全盟文物安全数据库、遥感检测数据库、无人机巡查数据库,通过文物位置点及周围环境变化情况的对比,开展数据分析、识别文物潜在安全风险,实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重点文物单位安全监管检测全覆盖。(盟文旅广电局,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

四、切实提高文物研究阐释和科技创新能力

11.推进重大考古项目。配合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围绕东亚人类起源与演化发掘、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综合研究、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和发展研究、中外文明比较研究等涉及中华文明探源的学术课题培育项目,推进阿拉善盟黄河流域、居延遗址考古发掘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阿拉善盟境内长城塞防和岩画等边疆考古学研究,开展阿拉善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持续推进贺兰山西麓、阿拉善沙漠地带考古学文化遗存调查与研究。(盟文旅广电局,盟文保中心、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

12.加强国际考古合作。加强与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合作,围绕“一带一路”考古研究项目以及“万里茶道”“驼商古道”“草原丝绸之路”等学术课题,积极参与蒙古国、俄罗斯考古合作项目。(盟文旅广电局,盟文保中心、阿拉善博物馆)

13.加强考古能力建设。发挥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阿拉善考古研究基地作用,深化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联合开展文物考古调查、申报重大考古项目、举办专题研讨会等,加强考古能力建设。有序推动居延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整合建设阿拉善盟考古重点研究基地、库房和考古实验室建设。(盟文旅广电局,盟文保中心、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

14.强化科技考古研究和应用。以阿拉善盟文物保护研究中心为依托,加强考古研究基地建设,围绕文物调查、发掘、保护和科学研究等任务,探索现代科学理论、技术方法在考古工作中的应用,鼓励多学科多领域协同合作,推动科技测年、环境考古、动物考古、植物考古、冶金考古、同位素分析、微量元素分析、DNA研究、有机残留物分析等科技考古分支在考古研究中的应用。(盟文旅广电局,盟文保中心)

五、努力推动让文物活起来

15.优化博物馆体系布局。实施博物馆晋级计划,推动阿拉善博物馆晋升国家一级馆,鼓励阿拉善王府博物馆和额济纳博物馆等博物馆晋升国家三级馆。鼓励国有博物馆、行业博物馆与非国有博物馆结对共建。加强类博物馆孵化培育。(盟文旅广电局,各旗文旅广电局)

16.丰富馆藏文物类型。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实施细则》。加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文化发展史、城乡建设等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相关藏品征集。定期开展馆藏文物定级备案工作。实施阿拉善博物馆等馆藏珍贵濒危文物、材质脆弱文物保护修复、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项目。(盟文旅广电局,阿拉善博物馆、各旗文旅广电局)

17.打造博物馆展陈精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落实“两个打造”部署要求,推出黄河、长城等主题精品展览,发挥博物馆馆际联盟的作用,在区内外开展“黄河从草原上流过—内蒙古地区古代文明展”“美在阿拉善——岩画与居延汉简艺术展”“多彩阿拉善——民俗文物展”“文脉永续 走向复兴——阿拉善岩画拓片题跋特展”等联展、互展、巡展活动。鼓励指导各博物馆与新闻媒体合作推出文博综艺节目、录制文物故事视频,广泛开展云展览、云课堂等线上展览活动。(盟文旅广电局,阿拉善博物馆、各旗文旅广电局)

18.推动文物与旅游融合发展。按照阿拉善盟革命文物资源分布情况,不断打造推出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发展红色研学游、深度体验游,重温红色历史,传承奋斗精神。发挥阿拉善左旗、额济纳旗革命文物资源优势,创新革命文物利用模式,依托东风航天城、共产国际秘密通道(阿拉善段)等革命片区开辟公共文化空间,推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提升红色旅游发展活力和影响力。(盟文旅广电局,阿拉善左旗文旅局、额济纳旗文旅广电局)

六、大力推进文物机构和队伍建设

19.统筹完善文博人才培养长效机制。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实施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推动文物资源密集的旗(区)加强文物行政机构建设,建议增加各级文博机构考古专业人员编制,推动旗(区)专门文物机构建设,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文博人才培养工作。统筹业务需求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参加全区博物馆展陈策划能力提升培训班。积极利用国内外文博人才交流平台,组织优秀骨干人才与国内外文博机构、高校进行交流,提高人才队伍的国际视野与业务水平。(盟文旅广电局,各旗区文旅广电局、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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