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00011763388Y/2022-03154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文字号: | 阿署人社发〔2022〕48号 | 成文时间: | 2022-05-2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阿拉善盟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行动 (2022-2025年)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22-05-26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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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盟“十四五”就业促进 规划,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阿拉善盟就业扩容提质工程”为 牵引,全力促进重点群体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结合我盟实际,制定重点群体就业行动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稳就业” “保 居民就业”的决策部署以及盟委、行署有关要求,发挥政府部 门合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切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服务工作。通过组织实施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行动计划,扶持重 点群体就业,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2022-2025年,高校毕 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4800人以上,农村牧区劳动力转 移就业12000人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500人、就业困难 人员就业1400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开展就业 重点群体职业培训5200人,开展创业服务3000人次,开展各 类重点群体专场招聘服务活动不少于20场,力争有劳动能力和 就业创业意愿的重点群体100%享受到就业创业服务。在全盟形 成“14+X”行动计划和“2+N”专项招聘的公共就业服务经纬线,打造“匠心就业”活动品牌,织密就业民生保障网,助力推动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
二、 重点服务对象
重点服务对象群体,包括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含防止 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农牧民工、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 残疾人、妇女、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符合就业创业政策补贴条件的对象群体。
三、 工作任务
全面实施“十四项行动计划”,建立健全覆盖就业创业全 过程的帮扶机制,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使重点群体都能得到相应就业政策和服务帮扶,兜牢重点群体底线,稳定就业局势。
(一)实施信息实名服务夯实行动计划。 开展重点群体实 名登记,落实实名制就业服务。以旗区为单位,依托基层公共 就业服务平台,推动基层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事项进驻嘎查村和 社区服务站办理,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每年 要全面开展1次重点群体未就业人员信息摸排工作,采取发短 信、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方式,掌握其就业失业状况、就业 创业意愿、技能水平、培训需求等情况,通过“四位一体”就 业服务云平台等信息网络建立就业岗位和培训需求数据库,实 行动态管理。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开展1次就 业创业政策宣介,提供1次职业指导,推荐至少3个针对性就 业岗位;对有技能提升需求的,推介至少3个培训课程或项目;对符合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条件的,主动协助申请相关政策。
(二)实施“七进七送”服务提升行动计划.。面向辖区内 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农牧民工、脱贫 人口、残疾人、妇女、退役军人、灵活就业人员等劳动者以及 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持续开展大中城市联合招聘专场活动、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周等系列招聘,融合“送岗位、送培训、送政策、送法律、送资金、送服务、送温暖” “进企业、进社 区、进学校、进军营、进工地、进农牧区、进零工市场”等活 动,推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用工指导、 权益维护、走访慰问等服务覆盖全体劳动者。充分运用各类线上就业服务平台开展信息采集、就业对接、培训对接、跟踪服务,依托“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全新打造的“视频招聘 直播间”、职业指导师在线解读等新功能,融合劳动用工合同 模板,通过数据共享,促成就业供需、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对 接、实现跟踪服务,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线上线下精准的 就业服务。把“流动招聘会”开到嘎查村(社区),确保企业招聘岗位信息实现基层全覆盖。
(三)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拓展行动计划。 深化高校毕业 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实施2022届普通高校毕 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完善市场化就业政策措施,实施中小 微企业毕业生就业支持计划。全面落实国家百万青年见习计划、 青年就业启航工程,扩大见习规模,拓展见习岗位,选树一批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充分挖掘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岗位,稳定国有企业招聘规模。拓展基层社区岗位,做好“三支一扶” “社 区民生”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实施,努力创造更多适合毕业生的 优质岗位。突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扎实做好实 名制信息登记和服务,对困难毕业生实施专项帮扶。开展毕业 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组织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百日千万网 络招聘等活动。提升面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的推送质量,聚 焦高校毕业生就业特点和就业需求,重点推送知识型、技术型、 管理型等岗位,集中开展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和人岗匹配、重点 采取小型化、专业化、行业化专场招聘形式,促进供需有效对 接。健全就业见习宣传推介、岗位募集、服务对接工作流程,支持有见习需求的毕业生积极参与、增加实践经验。
(四)实施农牧民转移就业促进行动计划。 通过用人单位 吸纳一批、扶持创业带动一批、劳务输出转移一批、就地就近 安置一批、多渠道灵活就业一批等“五个一批”渠道,稳定和 扩大农牧民转移就业。完善劳务协作体系,深化拓展京蒙劳务 协作成果,建立与周边省区市劳务对接关系,形成盟内外协同 发展的劳务协作格局。积极培育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带动就业能 力强的劳务品牌,到2023年, “一县一品牌”目标要求有效落实,每个旗区至少有1个以上地域鲜明、行业领先、技能突出 的领军劳务品牌,到2025年底,力争培育打造1-2个自治区 级劳务品牌。组织开展好“春风行动” “春暖农民工”两个专项活动,为农村牧区劳动力提供高效便捷就业服务,为农牧民工返岗复工提供安全有序的保障服务。
(五)实施妇女巾帼就业助力行动计划。 鼓励支持妇女创 新创业,重点面向女大学生、下岗失业女职工、女性农牧民工、 农村牧区低收入妇女等群体,通过提供就业政策咨询、专项招 聘服务、专项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创业项目体验等就业 创业服务,让更多女性实现高质量就业。积极拓展城乡基层以 及新职业、新业态等就业渠道,促进女性充分就业。加大帮扶 力度,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实现就业。深化“创业创新巾 帼行动”,鼓励妇女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女性劳动者。逐步提高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妇女比例。支持脱贫妇女稳定增加收入。
(六)实施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行动计划。 进一步加大 就业援助力度,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指定专人负 责,制定援助计划,强化援助服务。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 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 50 号)规定,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公益性岗位正常退出机 制。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可通 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大龄就业困难 人员、重度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人员的,可在 政策期满后再一次安置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有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七)实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行动计划。 以脱贫人口及防 返贫监测对象为帮扶重点,实施“三个一批”行动,通过“点 对点、 一站式”帮扶转移就业一批、扶贫龙头企业和帮扶车间 就地就近就业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提供个性化就 业帮扶。着力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对企业确需裁员的, 提前介入,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留用脱贫人口。严格落实《内 蒙古自治区村级就业帮扶协管员管理办法》(内乡振发〔2022〕 10 号),利用乡村公益性岗位在符合要求的嘎查村安排1名就 业帮扶协管员,专门从事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由旗区就业 服务部门负责业务培训、日常管理,确保嘎查村脱贫人口务工就业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八)实施失业人员跟踪帮扶行动计划。 加强失业登记数 据应用,筛查失业的劳动者信息,高度关注疫情影响失业并有 求职要求的劳动者,要精准掌握年龄、学历、技能、身体状况、 培训意愿、就业需求等要素,建立专门台账进行管理,并积极 通过大数据应用等渠道扩大台账管理对象范围,力争实现应帮 尽帮人员全覆盖。要及时向登记失业人员提供服务清单和政策 清单,分级分类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 创业开业指导等服务。落实定期联系制度,每月开展1次跟踪 调查,了解登记失业人员情况,做好持续帮扶工作。为符合条 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为未参保、纳入低保的生活困难人员协调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九)实施残疾人就业纾困解难行动计划。 结合残疾人实 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开展政策宣讲、上门送岗、专 场招聘等服务活动,帮扶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 现就业。加快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推动各级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落实超比例安排残疾人 就业奖励制度,鼓励各类企业结合行业特点积极开发适合残疾 人就业的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各旗区要落实公益性岗位按 照10%的比例足额安置就业困难残疾人进行兜底就业。要积极 落实各项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多措并举支持残疾人创业,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就业。
(十)实施退役军人就业提振行动计划。 落实退役军人就 业创业扶持政策,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退役军人安置相 关工作,切实抓好退役军人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促进退 役军人多渠道就业创业。面向旗区驻地部队即将退役、有就业 创业意愿和就业服务需求的退役军人和部队随军家属,依托公 共招聘信息平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网站等,发布用工和求职 信息,通过提供特色服务及举办专项活动的方式,积极搭建就业对接平台,促进退役军人和部队随军家属就业。
(十一)实施灵活就业多渠道扩容行动计划。 完善灵活就 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将零工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定 期开展灵活就业人员服务活动,依托零工市场和公共招聘网,加强灵活用工信息发布和引导,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服务,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鼓励和引导以 个人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进 行灵活就业登记,定期对登记信息核查跟踪服务。大力开展职 业技能培训,拓宽适合灵活就业人员的培训形式和内容,支持 灵活就业新业态发展,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扎实落实灵活 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精准认定补助对象,为符合条件人员及时发放补贴,强化就业兜底保障。
(十二)实施重点群体创业供给行动计划。 深入实施“创 业内蒙古行动”计划,支持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返乡农牧 民工、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和妇女进入创业园(创 业孵化基地)创业。通过举办创业论坛、创业讲座、创业大赛、 创业训练营等形式,引导重点群体转变观念,增强创业意识。 对有创业培训需求的,为其提供创业培训。针对创业过程中缺 少经验的重点群体,进行“一对一 ”创业辅导。发挥创业带动 辐射作用,为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提供创业担保贷款、 一次性 创业补贴等政策。推行多样化、精细化和个性化的创业服务,增强创业服务效能,提升创业服务供给量。
(十三)实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行动计划。 常态化开展企 业用工服务保障活动,定期调查发布企业急需紧缺工种(目录), 健全“招、育、留”全链条用工保障体系,有效解决规模性缺 工问题。加强与辖区内用工企业协调联动,加强劳务协作,加强与行业部门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广泛征集就业岗位,健全岗位供给清单和供需对接清单。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 组织开展行业轮动、企业轮换的动态专场招聘,做到举办地点覆盖城乡、深入社区。
(十四)实施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扩面行动计划。 坚持多层 次、全方位、广覆盖,以支持重点群体就业、惠企稳岗、职业 培训、鼓励创业等政策措施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 手段和方式,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本着简明易懂、方便群众 原则,形成政策清单、流程清单、服务清单、机构清单“四项 清单”,通过“ 一网”(官方网站)、 “一号”(微信公众号)、 “一窗”(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公开发布,印制清单手册 向企业、群众免费提供。在夯实常规宣传的基础上,转变工作 理念和方式,推动政策落实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锁定政策受惠群体,精准定向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效果,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就业创业政策“家喻户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区要将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 行动计划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细化行动方案,明确重点任务, 并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活动,推出一批 突出本地特色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要明确责任主体,增强工作主动性,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二)创新工作方式。 各旗区要注重活动内容的丰富性、活动方式的有效性和活动主体的针对性,坚决杜绝“走过场”、“走形式”。要积极对接工会、团委、妇联、残联、乡村振兴、 退役军人、财政、教育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助力重点群体 就业。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X+N”的多形式自选活动,形成活动矩阵,做到月月有活动、时时有服务。
(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旗区要及时总结行动计划中的经 验做法和主要成效,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和薄弱环节, 推动就业创业服务工作难点、断点、堵点“破题”,持续促进 重点群体就业。对工作开展得力、成效显著的旗区通报表扬, 推广经验;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旗区与予以通报批评,在年终人社工考核时作为扣减分因素。
(四)强化政策保障。 对就业创业的重点群体和吸纳安置 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要积极落实各项政策,充分发挥资金使 用效率和效益,确保普惠性政策第一时间享受、竞争性政策优先享受,把政策补贴用到实处,让政策红利有效释放。
(五)按时报送情况。 各旗区要对照行动计划要求,逐项 总结实施进展情况,填写《阿拉善盟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行动实 施情况统计表》,每季度后7日前报送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年底前要形成包括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 意见建议等内容的行动总结报告,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下载:阿署人社发【2022】48号--关于印发《阿拉善盟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阿拉善盟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行动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