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 盟本级
索引号 152900000000000/2022-00478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盟本级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2-02-21
公文时效: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按照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十四五”期间我盟水安全保障能力基本建成与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阿拉善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此《规划》。

二、规划的重点内容

1.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自治区“两个基地”、“两个屏障”、“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十六字治水方针,遵循“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工作总基调,坚持“三水共治”、“量水而行”,为阿拉善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2.发展目标指标

“十四五”期间,通过“推进重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引调水、防洪减灾等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建设与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与国家现代化进程相协调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优化配置、水旱灾害防御、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涉水事务监管四大体系。到2025年,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升,全盟用水总量控制在5.68亿立方米以内,2025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完成自治区下达指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全盟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全盟防洪抗旱减灾能力全面提升;水生态治理与保护得到全面加强,阿拉善盟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率继续保持100%,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87.83平方公里;涉水事务监管能力全面增强,阿拉善盟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详见附见:主要指标及测算说明)

3.总体布局

阿拉善盟“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以补短板、强监管、激活力作为主线,提出我盟水资源承载能力与供水安全保障、防洪安全保障、水生态安全保障和涉水事务管理的水安全保障四大版块,研究出一批“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水安全保障项目。供水安全保障包括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源地和引调水工程建设、灌区现代化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四个方面;防洪安全保障包括大江大河河道整治、蓄滞洪区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塘坝、水闸除险加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七个方面;水生态安全保障包括地下水保护、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三个方面;涉水事务管理包括信息化建设、涉水事务监管、改革创新三个方面。

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针对我盟主要环境特点及水利工程建设、流域综合治理开发造成的影响,识别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规划实施对全盟生态环境的恢复改善情况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针对可能引起的不利影响,提出相应的预防和减缓措施,以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5.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加强创新机制;三是明确责任分工,深化前期工作;四是落实财政投入,拓宽资金渠道;五是组织跟踪评价,保证建设任务;六是加大基础科学研究力度,提高项目人员综合素质;七是加大宣传引导,形成治水合力。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水务局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解读>盟本级
索引号 152900000000000/2022-00478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盟本级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2-02-21
公文时效: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按照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十四五”期间我盟水安全保障能力基本建成与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阿拉善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此《规划》。

二、规划的重点内容

1.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自治区“两个基地”、“两个屏障”、“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十六字治水方针,遵循“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工作总基调,坚持“三水共治”、“量水而行”,为阿拉善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2.发展目标指标

“十四五”期间,通过“推进重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引调水、防洪减灾等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建设与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与国家现代化进程相协调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优化配置、水旱灾害防御、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涉水事务监管四大体系。到2025年,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升,全盟用水总量控制在5.68亿立方米以内,2025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完成自治区下达指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全盟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全盟防洪抗旱减灾能力全面提升;水生态治理与保护得到全面加强,阿拉善盟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率继续保持100%,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87.83平方公里;涉水事务监管能力全面增强,阿拉善盟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详见附见:主要指标及测算说明)

3.总体布局

阿拉善盟“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以补短板、强监管、激活力作为主线,提出我盟水资源承载能力与供水安全保障、防洪安全保障、水生态安全保障和涉水事务管理的水安全保障四大版块,研究出一批“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水安全保障项目。供水安全保障包括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源地和引调水工程建设、灌区现代化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四个方面;防洪安全保障包括大江大河河道整治、蓄滞洪区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塘坝、水闸除险加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七个方面;水生态安全保障包括地下水保护、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三个方面;涉水事务管理包括信息化建设、涉水事务监管、改革创新三个方面。

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针对我盟主要环境特点及水利工程建设、流域综合治理开发造成的影响,识别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规划实施对全盟生态环境的恢复改善情况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针对可能引起的不利影响,提出相应的预防和减缓措施,以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5.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加强创新机制;三是明确责任分工,深化前期工作;四是落实财政投入,拓宽资金渠道;五是组织跟踪评价,保证建设任务;六是加大基础科学研究力度,提高项目人员综合素质;七是加大宣传引导,形成治水合力。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