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12/2021-00041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1-01-07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0年下半年全盟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筑市场主体执业行为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1-01-08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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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住建局:
为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深入推进我盟整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领域乱象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严防发生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强化企业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推动我盟建筑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阿拉善盟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2020年下半年全盟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筑市场主体执业行为进行通报。
一、不良行为
(一)建设单位
1.约谈单位
阿拉善左旗教育体育局(阿拉善左旗蒙古族实验小学操场、主席台建设项目)不良行为计分24分,重点约谈,在全盟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2.通报批评单位、企业
(1)阿拉善左旗驼中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左旗驼中王小区〈住宅楼、公寓楼工程〉)不良行为计分16分,在全盟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2)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医院建设项目)不良行为计分13分,在全盟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3)阿拉善左旗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阿左旗腾格里住宅小区拆迁安置房人防工程)不良行为计分13分,在全盟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二)建筑施工企业
1.限制两年企业
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左旗蒙古族实验小学操场、主席台建设项目)不良行为计分38分,自2021年1月7日至2023年1月6日,两年内不允许在阿拉善盟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揽新的工程业务。
2.限制一年企业
中兴建设有限公司(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医院建设项目)不良行为计分24分,自2021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6日,一年内不允许在阿拉善盟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揽新的工程业务。
3.通报批评企业
(1)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放大学石油与化工学院阿拉善现代石油化工学院及〈实践〉中心工程)不良行为计分19分,在全盟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2)内蒙古志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阿左旗腾格里住宅小区拆迁安置房人防工程)不良行为计分15分,在全盟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3)陕西万衡建设有限公司(康和佳苑小区26#、27#住宅楼项目)不良行为计分13分,在全盟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4)宁夏中海东昇工程有限公司(天赋玫瑰园小区14#-19#住宅楼建设项目)不良行为计分13分,在全盟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5)甘肃金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右旗调峰热源厂项目)不良行为计分12分,在全盟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4.停业整顿企业
阿拉善盟嘉源市政园林有限公司(阿拉善左旗驼中王小区〈住宅楼、公寓楼工程〉)停业整顿,未经住建部门验收合格前不得承揽新的工程业务。
(三)监理企业
1.通报批评企业
(1)内蒙古锐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左旗蒙古族实验小学操场、主席台建设项目)不良行为计分18分,在全盟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2)内蒙古嘉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阿左旗腾格里住宅小区拆迁安置房人防工程)不良行为计分17分,在全盟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3)内蒙古宏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放大学石油与化工学院阿拉善现代石油化工学院及〈实践〉中心工程)不良行为计分15分,在全盟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4)宁夏五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天赋玫瑰园小区14#-19#住宅楼建设项目)不良行为计分14分,在全盟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5)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阿拉善右旗调峰热源厂项目)不良行为计分11分,在全盟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2.停业整顿企业:
(1)阿拉善盟巨泰监理有限公司(阿拉善左旗驼中王小区〈住宅楼、公寓楼工程〉)停业整顿,未经住建部门验收合格前不得承揽新的工程业务。
(2)内蒙古金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医院建设项目)停业整顿,未经住建部门验收合格前不得承揽新的工程业务。
(四)项目经理
1.限制一年项目经理:
苗德光(阿拉善盟嘉源市政园林有限公司),阿拉善左旗驼中王小区(住宅楼、公寓楼工程)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计分20分,自2021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6日,一年内不允许在阿拉善盟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揽新的工程业务。
2.通报批评项目经理:
(1)李宏观(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左旗蒙古族实验小学操场、主席台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计分14分,在全盟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2)王柯翔(中兴建设有限公司),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计分14分,在全盟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3)宋祯东(甘肃金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右旗调峰热源厂工程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计分12分,在全盟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五)项目总监
1.限制一年项目总监:
赵瑛(阿拉善盟巨泰监理有限公司),阿拉善左旗驼中王小区(住宅楼、公寓楼工程)项目总监,不良行为计分20分,自2021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6日,一年内不允许在阿拉善盟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新的建设任务。
2.通报批评项目总监:
(1)赵瑞启(内蒙古金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医院建设工程项目总监,不良行为计分13分,在全盟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2)韩小毛(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阿拉善右旗调峰热源厂工程项目总监,不良行为计分11分,在全盟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二、其他要求
各企业和个人诚信惩戒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文件下发之日前在建的、报名参加投标的继续建设、投标,文件下发之日后不允许在我盟参加新的招投标活动,不允许承揽新的工程业务。
请各旗(区)住建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诚信记录及相关法律法规,协同综合执法局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核查、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盟住建局。
各旗(区)住建局要采取“差别化”管理,对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及从业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规范其质量和安全行为,确保我盟建筑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