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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17/2020-01859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阿卫健医字〔2020〕109号 成文时间: 2020-04-24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14版)》和《内蒙古考区医师资格考试公告》要求,为做好阿盟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自治区将资格审核时间初步确定为5月13日—5月21日。请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盟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将考生全部材料按照自治区要求统一登记造册,并于5月9日前报送到盟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科。

二、报名提交材料

(一)报考助理医师资格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专学历考生: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期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 张。

2.大专学历考生: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期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 张。

3.师承及确有专长人员: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期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 张。

(二)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专学历考生: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3)材料:《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 张。

2.大专学历考生: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3)材料:《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 张。

3.师承及确有专长人员: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3)材料:《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 张。

4.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期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 张;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5)当年毕业研究生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入学登记表(原件、复印件),院校研究生院“临床研究生资格”证明,导师所在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导师签字确认)。

(三)留学生及台、港、澳、外籍考生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按照原国家卫生部《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取得中国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提供材料。

三、审核方式

全盟202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资格审核采用材料审核方式进行。

四、审核流程

1.通过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审核考生网报信息,与考生确认后修改考生错报信息。

2.全盟按照行政区划收取考生报名材料,盟直单位单独收取材料。收取材料时,经审核后,将材料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材料明细单(附件1)中的目录顺序进行整理排序,材料不全或有疑义的,及时通知考生补充修改。

3.各单位工作人员指导考生准确填写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材料明细单中个人信息内容,并在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上确认签字。

4.按照行政区划,分类别、级别建立考生花名册,盟直单位单独建立考生花名册(附件2 )

5.登录学信网,对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逐一进行学历查询,打印查询报告,查询人员在报告上确认签字。

6.各旗(区)、盟直各医疗单位将考生材料进行预审

7.预审核后打印合格考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并让考生签字确认。

8.考点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初审。

9.在《医师资格考试审核未通过人员名单》(附件3)中记录审核未通过人员信息,单独留存审核未通过考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备审核结束后对未通过考生数据进行核对查询。

10.考区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复审。

11.审核结束后,汇总审核未通过人员名单(一式两份,

考点、考区各留存一份),并进行公示,同时将《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未通过通知单》(附件4)送达考生。

12.通过考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审核数据,打印《审核情况汇总表》。

13.留存审核通过考生报名材料复印件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14.退还所有考生报名材料原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及未通过考生报名材料复印件。

五、缴费

2020年,内蒙古考区将实行网上缴费,且分阶段进行。其中,实践技能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5月27日至6月5日;医学综合考试网上缴费时间待自治区公布。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

六、考试时间安排

根据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整体工作安排,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延后一个月进行,即临床类别7月10日至23日、中医类别7月11日至19日、口腔类别7月11日至19日、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7月23日至29日、公共卫生类别7月11日至12日举行。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时间安排不变。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工作是医师资格准入的第一关,对于保证医师队伍质量和考试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各旗区、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确保审核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二)严格标准流程。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工作政策性强,各旗区、单位要熟练掌握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标准要求,规范审核流程,保证考生提交的材料质量。对于审核中模糊、不确定的问题,要及时与盟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联系,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三)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旗(区)、盟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请各单位通知考生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材料收集和初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由各旗区、各单位自行处理解决。。

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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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阿卫健医字〔2020〕109号 成文时间: 2020-04-24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14版)》和《内蒙古考区医师资格考试公告》要求,为做好阿盟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自治区将资格审核时间初步确定为5月13日—5月21日。请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盟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将考生全部材料按照自治区要求统一登记造册,并于5月9日前报送到盟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科。

二、报名提交材料

(一)报考助理医师资格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专学历考生: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期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 张。

2.大专学历考生: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期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 张。

3.师承及确有专长人员: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期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 张。

(二)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专学历考生: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3)材料:《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 张。

2.大专学历考生: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3)材料:《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 张。

3.师承及确有专长人员: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3)材料:《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 张。

4.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期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 张;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5)当年毕业研究生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入学登记表(原件、复印件),院校研究生院“临床研究生资格”证明,导师所在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导师签字确认)。

(三)留学生及台、港、澳、外籍考生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按照原国家卫生部《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取得中国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提供材料。

三、审核方式

全盟202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资格审核采用材料审核方式进行。

四、审核流程

1.通过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审核考生网报信息,与考生确认后修改考生错报信息。

2.全盟按照行政区划收取考生报名材料,盟直单位单独收取材料。收取材料时,经审核后,将材料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材料明细单(附件1)中的目录顺序进行整理排序,材料不全或有疑义的,及时通知考生补充修改。

3.各单位工作人员指导考生准确填写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材料明细单中个人信息内容,并在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上确认签字。

4.按照行政区划,分类别、级别建立考生花名册,盟直单位单独建立考生花名册(附件2 )

5.登录学信网,对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逐一进行学历查询,打印查询报告,查询人员在报告上确认签字。

6.各旗(区)、盟直各医疗单位将考生材料进行预审

7.预审核后打印合格考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并让考生签字确认。

8.考点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初审。

9.在《医师资格考试审核未通过人员名单》(附件3)中记录审核未通过人员信息,单独留存审核未通过考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备审核结束后对未通过考生数据进行核对查询。

10.考区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复审。

11.审核结束后,汇总审核未通过人员名单(一式两份,

考点、考区各留存一份),并进行公示,同时将《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未通过通知单》(附件4)送达考生。

12.通过考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审核数据,打印《审核情况汇总表》。

13.留存审核通过考生报名材料复印件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14.退还所有考生报名材料原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及未通过考生报名材料复印件。

五、缴费

2020年,内蒙古考区将实行网上缴费,且分阶段进行。其中,实践技能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5月27日至6月5日;医学综合考试网上缴费时间待自治区公布。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

六、考试时间安排

根据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整体工作安排,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延后一个月进行,即临床类别7月10日至23日、中医类别7月11日至19日、口腔类别7月11日至19日、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7月23日至29日、公共卫生类别7月11日至12日举行。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时间安排不变。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工作是医师资格准入的第一关,对于保证医师队伍质量和考试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各旗区、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确保审核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二)严格标准流程。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工作政策性强,各旗区、单位要熟练掌握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标准要求,规范审核流程,保证考生提交的材料质量。对于审核中模糊、不确定的问题,要及时与盟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联系,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三)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旗(区)、盟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请各单位通知考生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材料收集和初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由各旗区、各单位自行处理解决。。

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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