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人才工作会议和国家、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推动实施“人才强盟”战略,根据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实施方案》,立足阿盟人才队伍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优先培养现有人才,努力留住本地人才,积极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用好用活各类人才,按照全盟“十二五”发展规划和“一带两区”战略布局的要求,紧紧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统筹推进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开创全盟人才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富民强盟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阿拉善盟人才培养引进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和引导阿盟籍硕士研究生回盟内就业,不断加大人才储备力度,留住和用好现有人才。结合人才发展实际,加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柔性引才力度,围绕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结合我盟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和培育新兴产业过程中对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学科建设、技术开发等方面的人才需求,从2011年开始,争取用5年时间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引进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2048名,培养各类人才6082名。
1、创新型科技人才开发目标(引进人才85名,培养人才155名)
引进创新型科技人才85名;依托开发区示范区建设、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盟级研发中心等科研基地,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155名。
2、优势特色产业创业人才开发目标(引进人才1387名,培养人才1898名)
引进园区招商引资和复合型管理人才10名,非公有制骨干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和技术研发人才15名;引进化工领域人才1115名,冶金领域人才30名,建材领域人才70名,能源资源领域人才74名,旅游事业人才28名,边贸经济人才20名,沙产业人才25名。
以人才培训、挂职锻炼、动态管理等方式培养懂市场、精业务、会招商的园区招商引资和复合型管理人才10名,非公有制骨干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和技术研发人才15名。启动实施“重大项目人才跟进计划”和“重点产业人才支持计划”,全面推进优势特色和重点产业人才培养工作,以牵头主持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到著名科研机构进行挂职锻炼、外出培训等方式培养化工领域人才1284名,冶金领域人才50名,建材领域人才100名,能源资源领域人才90名,旅游事业人才174名,边贸经济人才75名,沙产业人才100名。
3、基础性人才开发目标(引进人才576名,培养人才4029名)
引进副高以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50名;引进高技能人才300名;引进宣传思想文化人才75名;引进社会工作人才51名。
以选送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到国内外研修学习,遴选重点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等方式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750名;通过企业岗位培训、学校教育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培养高技能人才2000名;以实践锻炼、研讨交流、委托院校培养等方式培养宣传思想文化人才81名;以鼓励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等方式培养社会工作人才198名;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培养农牧区实用人才1000名。
4、人才载体平台建设目标
建成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1个,“科技企业孵化器”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技能人才培养基地1个,形成科学高效的工作运作机制和有利于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法规体系与人文环境。
三、子工程及任务分解
1、培养引进院士后备人选、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工程;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已实施的各类人才工程(包括“321人才工程”、“212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由盟人社局牵头负责)
2、创新型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实验室和研发中心等各类基地建设及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由盟科技局牵头负责)
3、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人才和复合型管理人才及非公有制骨干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研发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化工、冶金、建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和重大建设项目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由盟经信委牵头负责)
4、能源资源、边贸经济等优势特色产业和重大建设项目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由盟发改委牵头负责)
5、“中国秘境”旅游品牌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由盟旅游局牵头负责)
6、教育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由盟教体局牵头负责)
7、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由盟卫生局牵头负责)
8、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由盟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9、社会工作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由盟民政局牵头负责)
10、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工程,沙产业人才培养引进工程。(由盟农牧局牵头负责)
四、主要措施
1、建立高层次人才保障支撑体系。根据各旗(区)、各行业在实施“阿拉善英才”工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盟人社局会同盟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出台“阿拉善英才”工程人才吸引、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保障及经费投入使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2、建立专家评议制度。由“阿拉善英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旗(区)、行业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资格评审,对引进后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阿拉善英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有关部门依据专家评估意见,作出工作决策,提出指导意见。
3、建立人才目录发布制度。根据“阿拉善英才”工程总体要求,从2011年起,每年初由承担“阿拉善英才”工程子工程的相关部门在认真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基础上,提出年度人才需求详细信息和目录,报“阿拉善英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
4、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承担“阿拉善英才”工程子工程的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各子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并提出年度工作计划,报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旗(区)、行业系统要及时向“阿拉善英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和重要信息。涉及盟级的重要人才工程、人才项目、人才计划、人才资金以及各类人才表彰奖励等,要报请“阿拉善英才”工程领导小组审定或备案。“阿拉善英才”工程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有关具体工作措施。
五、组织领导
1、健全工作机构。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阿拉善英才”工程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全面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行业“阿拉善英才”工程。
2、强化目标考核。各旗(区)、各行业要把“阿拉善英才”工程组织实施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目标,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确保工程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3、加强督促检查。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对工程推进和完成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调查研究、会议通报、电话督查等形式对各地区、各行业实施“阿拉善英才”工程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督促落实。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办公厅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
201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