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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03-02

    

    一、工作目标

依托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网络平台,全盟在三旗两区法律援助机构全部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案件受理、审查、指派,法律援助人员、经费情况电子管理,有效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加规范地履行指导、管理和监督职责。

    二、技术条件

各法律援助机构软硬件应达到以下要求:

1、有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并掌握法律援助业务知识的专(兼)职人员1名;

2、具备用于处理法律援助日常管理的计算机(内存≧512M,IE浏览器6.0以上)至少1台;

3、保障宽带网络接入(ADSL或光纤)及维持运转。

4、正版Windows操作系统、防病毒软件。

三、方法步骤

(一)开通运行阶段(1月-7月底)

各旗区法律援助机构按照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系统管理工作制度,全面开通“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法律援助业务、管理网上运行。

(二)检查验收阶段(8月-10月底)

盟司法局对各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项目包括: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领导机构情况;工作责任制建设及落实情况;硬件建设情况;操作人员配备及技能情况;“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情况;有关系统信息采集及发布情况;运用“系统”进行业务管理、监督情况;“系统”维护管理情况。

(三)整改提高阶段(11月-12月底)

各法律援助机构要针对检查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认真整改提高,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切实保障信息管理系统规范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是综合利用信息资源,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各旗、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然性,将其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一是要成立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信息化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安装、督导和运行工作。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任务,由盟法律援助中心具体实施,旗、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落实,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系统建设。三是建立考核机制。信息管理系统任务与年度目标考评相结合,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于每月月底对盟市、旗县(市区)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全面推行后将于拨付的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专款直接挂钩。

   (二)统一规范,加强建设,保障实施。各法律援助中心要坚持软件先行,积极推进硬件建设,推动政府财政把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和日常维护经费,纳入法律援助业务经费范围,为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选派责任心强、熟悉法律援助业务、精通计算机技术的人员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和维护,保障信息化建设人员、设备得到落实,全面推进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开展。

(三)健全机制,严格管理,狠抓落实。为保障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成后正常、稳定运行,各法律援助机构要高度重视信息管理的制度建设和规范工作,要克服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树立“百年大计”的意识,建设时重质量,使用时重维护。加强对信息管理系统的资源利用和功能完善,重视对法律援助信息的采集、输入和分析处理,促进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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