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程序及文件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内科发新字[2002]35号文件要求,申报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需首先到企业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登记(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内企业由综经局管理、三旗由科技局管理),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预报表》,持填写好的《内蒙古自治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预报表》到阿盟科技局工业与高新技术科进行初审。二、初审合格后,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报材料目录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预报表(经营情况以上年度财务报表为依据)3、企业情况介绍(内容要求附后)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注意填报数据要与预报表及企业情况介绍相一致)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6、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7、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证明或租赁合同书)8、高新技术产品有关证件(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产品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意见等。特殊行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农药、化肥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产品、电力设备入网证;公共安全、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等。)9、验资证明10、上年度、本年度1-本月财务报表及年度审计报告…11、上年度企业科技投入明细表与原始发票单据复印件(明细表和发票单据复印件要对应)12、企业章程13、企业技术、财务、劳动人事等管理制度14、环保证明复印件…15、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科研开发人员的花名册、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三、上述材料齐全后,送交阿盟科技局工业与高新技术科再次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阿盟科技局加盖公章报送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由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四、评审合格后,由科技厅领导审定批复、发证挂牌。
批复、发证挂牌。
阿盟科技局工业与高新技术科联系电话:8356262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 2:企业情况介绍 附件 3:内蒙古自治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预报表 附件 4:内蒙古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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