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推动阿拉善盟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提质增效,规范个人信息处理行为,充分依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力量,按照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北疆净网·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现征集我盟属地违法违规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线索,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630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主要消费场景

在全盟范围内,针对自动售卖、扫码点餐、出行乘车、入场停车、智能门锁、看病就医、小区物业、商超支付、酒店住宿、房屋租赁、教育、培训等线下生活消费场景开展征集违法违规收集滥用个人信息行为线索。

(二)互联网应用程序

聚焦我盟属地互联网应用程序,征集以下八大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一是没有隐私政策,或者隐私政策中无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规则,或者没有通过明显方式提示用户阅读隐私政策等手机使用规则的;

二是没有逐一列出,或者通过其他方法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的;

三是未经用户同意,默认用户同意、强制收集个人信息,或者诱导用户提供个人信息的;

四是违反必要原则,超范围收集、频繁索取个人信息的,或者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拒绝提供业务功能的;

五是未经用户同意,也未做匿名化处理,即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致使用户频繁收到定向推送广告营销信息的;

六是未提供删除、更改个人信息功能,或者未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的;

七是对用户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不到位、存在泄露风险的;

八是利用互联网各种渠道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

  三、征集方式

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发现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违法违规问题,可将线索通过以下渠道反应:

(一)联系电话:0483-8350125

(二)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市监局大楼三楼东307办公室;

(三)网络平台:进入网信阿拉善公众账号,点击左下角网络举报,进入阿拉善盟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上滑在录入信息界面第一项选择信息类型中,选择其他类型信息,在第二项请输入举报链接中填入违法违规收集滥用个人信息,随后将必填项依次录入后提交。

  四、征集须知

(一)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可通过来电、来信、平台举报等方式进行实名或者匿名提供线索。实名提供线索的应提供本人联系方式,我办对提供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二)提供的线索应真实客观,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应对证据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侮辱、诽谤他人,不得诬告陷害。

(三)对在该项征集线索活动中,工作敷衍、问题突出、逾期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采取约谈运营者、公开曝光等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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