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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案件时,有关使用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报案。不按规定时间报案的,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请如实填写我们提供的表单内容,在表单提交完成后记下报警案件编号,以便今后查看我们的反馈信息。 信息网络安全报警指南: 一、受理报警的地域范围:内蒙古阿拉善盟及涉及本地区的互联网违法犯罪案件。如您所报案件不属于我支队接警范围或您本人不便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请点击全国报警网站导航,选择所在地公安机关接警网站进行在线报警。 二、请点击查看报警须知,了解互联网违法犯罪案件的互联网违法犯罪案件的“报警范围”及“注意事项”。 三、您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报警: 1、网页报警:阿拉善盟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报警平台 2、邮箱报警:alsgajsj@163.com 3、QQ报 警:173302660 67688340 632176247 4、电话报警:0483-8337239 5、常规报警:请根据报案材料范本,写一份书面材料,到我支队报警。(准备一份报案材料,带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及相关材料到我部门作详细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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