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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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拉善盟财政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年—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9-04-02
 

   

    一、建设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实施党风廉政责任制。到2012年,财政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基本建成,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党风政风明显改进,并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财政工作大局之中,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为财政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以领导干部为教育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党章,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民主生活会主题,局党组把反腐倡廉理论和有关政策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党组书记讲一次廉政党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财政文化创建活动,促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

(二)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1、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坚持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实行各级领导“一岗双责”制度。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完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

切实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2、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促进政务公开

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规程和管理办法,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和项目调整,制定科学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修订和完善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法和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专家库”、“项目库”和“项目评估论证制”。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财政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和公开渠道,促进政务公开。

3、健全干部人事制度

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干部考察、任前公示、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选拔任用机制;完善任职回避、辞职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年度考核制度;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奖惩、监督等方面的制度。

4、健全机关内部管理

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检查的相关操作规程,加大监督检查的覆盖面,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控制机制,逐步实现对财政业务工作全程监督;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步伐,积极推进电子政务。

(三)、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1、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主要工作:继续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扩大其覆盖面,建立人员定额与实物费用定额相结合的定额标准体系。探索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继续深化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推进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试点。完善预算资金分配的决策机制,提高预算管理决策的科学化程度。研究建立中长期预算编制制度,促进预算管理和阿盟中长期规划的有机结合。逐步向社会公众公开预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主是工作: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在以人均财力为主计算转移支付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标准财政供养人员和人均最低支出标准核定办法,加大对社会事业支出的比重;按照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与中央“三奖一补”政策相衔接,进一步健全激励性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地区间社会事业和谐发展。

2、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2010年,基本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2011年,所有财政性资金都在比较完善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规范运行,所有预算单位都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有效监督控制预算资金运行,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

建立公务卡制度,研究公务卡支出的监控问题,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力争2010年在全盟范围内实行公务卡制度。

3、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

将政府非税收入分步纳入财政预算并实行科学分类预算管理,最终彻底消除预算外资金。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专项收入、彩票收益和其他收入,纳入财政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中确定的收缴模式管理;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适时调整或改进执收单位的收缴方式。

4、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完善政府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遏制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逐步将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加大推进专项拨款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逐步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做到应采尽采;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规范化文件文本。

5、稳步推进规范津贴补贴工作

做好对各地区、各部门暂时保留的改革性补贴的清理和确认审核工作;参与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收入水平决定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和有效激励机制;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方案。

6、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

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的规范化、制度化和货币化,制定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的各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加强公务车管理,严格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严格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完善公务用车统一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等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严格公务接待范围,合理制定接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强会议费管理,进一步完善会议分类管理和综合定额制度,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

7、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研究制定实施《阿拉善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阿拉善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阿拉善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办法》。形成产权清晰、配置科学、处置规范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新模式。着力研究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和实物费用定额体系;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资产有偿使用情况,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管理;严格审批资产出售、置换等重要资产处置事项,加强财政统一处置管理。

8、加强财政监督

加强预算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主要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资产的监管;加强对财政支出资金的监督检查,重点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三农”、教育、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矿产资源有偿利用、公共基础设施、基层政权建设等公共服务领域和弱势群体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财政预算内基建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切实整顿和规范会计市场秩序。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条例》,开展对涉及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干部推荐任免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严格执行议事程序和议事纪律;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权的监督,不断提高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力性转移以及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强对财政审批权、行政许可权的监督。

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案件、以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通过查办案件,加强警示教育,提高拒腐能力。

局党组要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财政事业发展、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党组成员和分管领导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研究和落实。

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局反腐倡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定期听取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的汇报,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及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科室、各所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分解任务,为建设廉洁财政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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