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之窗】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
- 发布日期:2026-05-27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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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组织办理民政服务事项,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不知晓”“不熟悉”“不会办”等问题,特开辟“政务之窗”专栏,以图文结合等方式解读民政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法律依据、申办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情况等内容,提供清晰的办理指引。
一、事项名称及编码:
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000711004001)
二、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三、受理条件:
(一)被收养人条件:不满十八周岁,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送养人条件: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三)收养人条件:
1.无子女或者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四)特殊条件:
1.收养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2.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3.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可以不受以下限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4.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四、办事情形与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份数
填报须知
必要性
受理
标准
1
收养登记申请书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2
收养人户口簿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3
收养人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4
收养人婚姻状况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5
收养人身体健康检查报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原件
纸质
其他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6
收养人子女情况声明
原件
纸质和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7
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原件
纸质
其他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8
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原件
纸质
政府部门核发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9
寻亲公告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其他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10
送养人户口簿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11
送养人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12
送养人婚姻状况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13
送养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或公证书
原件
纸质
其他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14
送养人计划生育协议书
原件
纸质
其他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15
监护人实际承担监护责任证明
原件
纸质
其他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16
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原件
纸质
其他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17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
原件
纸质
其他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18
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复印件
纸质
其他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19
送养人有特殊困难声明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20
被收养人户口簿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21
被收养人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22
被收养人意愿书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23
被收养人出生证明(出生证、出生公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24
收养评估报告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其他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25
收养人和送养人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
原件
纸质
其他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26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2寸合影照2张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2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27
送养人2寸证件照各2张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2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五、办理流程图:

六、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七、是否收费:否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政务之窗】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 发布时间:2026-05-27 10:07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组织办理民政服务事项,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不知晓”“不熟悉”“不会办”等问题,特开辟“政务之窗”专栏,以图文结合等方式解读民政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法律依据、申办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情况等内容,提供清晰的办理指引。
一、事项名称及编码:
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000711004001)
二、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三、受理条件:
(一)被收养人条件:不满十八周岁,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送养人条件: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三)收养人条件:
1.无子女或者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四)特殊条件:
1.收养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2.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3.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可以不受以下限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4.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四、办事情形与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份数
填报须知
必要性
受理
标准
1
收养登记申请书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2
收养人户口簿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3
收养人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4
收养人婚姻状况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5
收养人身体健康检查报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原件
纸质
其他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6
收养人子女情况声明
原件
纸质和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7
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原件
纸质
其他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8
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原件
纸质
政府部门核发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9
寻亲公告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其他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10
送养人户口簿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11
送养人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12
送养人婚姻状况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13
送养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或公证书
原件
纸质
其他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14
送养人计划生育协议书
原件
纸质
其他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15
监护人实际承担监护责任证明
原件
纸质
其他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16
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原件
纸质
其他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17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
原件
纸质
其他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18
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复印件
纸质
其他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19
送养人有特殊困难声明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20
被收养人户口簿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21
被收养人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22
被收养人意愿书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23
被收养人出生证明(出生证、出生公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24
收养评估报告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其他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25
收养人和送养人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
原件
纸质
其他
1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26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2寸合影照2张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2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27
送养人2寸证件照各2张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2
-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五、办理流程图:

六、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七、是否收费: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