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90001176345XJ/2026-00571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时间: |
2026-04-08 |
| 公文时效: |
|
关于公开征集涉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及强制消费问题线索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6-04-08 14:57
- 浏览次数:
-
为依法严厉打击旅游行业内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旅游行业中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问题相关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导游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或者借用、冒用他人导游证开展导游服务的;
(二)导游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减少游览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三)导游以恐吓、威胁、辱骂、刁难等方式逼迫游客消费,或与购物场所、景区等经营者串通,通过虚假宣传、设置消费陷阱等手段诱导游客消费并获取回扣的;
(四)旅行社纵容、指使导游实施强制消费、变更行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或未与游客签订规范旅游合同、虚假宣传旅游服务内容的;
(五)旅游购物场所与导游相互勾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标商品价格,欺诈游客消费的;
(六)导游向游客索要小费、兜售商品,或者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安排他人提供导游服务的;
(七)其他涉及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举报原则及方式
检举、揭发、提供相关违法违规线索,需明确具体举报对象、违法违规事实,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举报人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得伪造证据材料。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我局将严格保密其个人信息,依法保护其人身财产安全,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鼓励广大群众、游客及旅游行业从业者积极举报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或直接到相关部门现场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人可选择实名或匿名举报,为便于线索查证和奖励发放,鼓励以实名方式举报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三、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483-12345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0483-8334565
来信来访地址:阿拉善盟传媒中心1819室 邮编:750306
邮箱:alsmwhlygdj@163.com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6年4月8日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文旅广电局 市场与执法监督管理科
| 索引号 |
1115290001176345XJ/2026-00571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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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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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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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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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涉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及强制消费问题线索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26-04-08 14:57
- 来源:阿拉善盟文旅广电局 市场与执法监督管理科
为依法严厉打击旅游行业内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旅游行业中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问题相关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导游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或者借用、冒用他人导游证开展导游服务的;
(二)导游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减少游览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三)导游以恐吓、威胁、辱骂、刁难等方式逼迫游客消费,或与购物场所、景区等经营者串通,通过虚假宣传、设置消费陷阱等手段诱导游客消费并获取回扣的;
(四)旅行社纵容、指使导游实施强制消费、变更行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或未与游客签订规范旅游合同、虚假宣传旅游服务内容的;
(五)旅游购物场所与导游相互勾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标商品价格,欺诈游客消费的;
(六)导游向游客索要小费、兜售商品,或者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安排他人提供导游服务的;
(七)其他涉及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举报原则及方式
检举、揭发、提供相关违法违规线索,需明确具体举报对象、违法违规事实,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举报人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得伪造证据材料。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我局将严格保密其个人信息,依法保护其人身财产安全,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鼓励广大群众、游客及旅游行业从业者积极举报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或直接到相关部门现场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人可选择实名或匿名举报,为便于线索查证和奖励发放,鼓励以实名方式举报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三、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483-12345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0483-8334565
来信来访地址:阿拉善盟传媒中心1819室 邮编:750306
邮箱:alsmwhlygdj@163.com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