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21/2025-01684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08-11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盟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070号提案的答复(B类)
- 发布日期:2025-08-20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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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勒孟委员:
《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基本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反馈的相关问题和建议,成立了由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抽检等环节监管骨干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对提案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提案的核心内容和诉求,结合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已经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对于提案中提出的建议积极探讨具体的落实措施并实施,现将工作情况汇总如下:
阿拉善盟市场监管系统连续三年持续推进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问题专项治理,本年度印发《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方案为指引,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节点、规范执法流程,统筹推进全盟专项治理工作。
(一)食品生产环节。结合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指导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企业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要求,各食品生产主体按照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全面完善落实食品添加剂专柜专人专台账管理制度。监管部门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摸排检查,重点围绕食品添加剂日常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及使用单位为重点对象,全面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及使用环节监管,严查违法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行为。盟旗两级分别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全面提升监管人员能力水平,强化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素养,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广泛宣传和科普GB2760-2024修改内容、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带来的健康危害和法律后果,提高广大食品生产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主体204家次,发现隐患问题37个已指导完成整改。
(二)食品流通环节。以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以及便利店等为重点场所,重点针对面包、糕点等烘焙食品、罐头、食醋、果蔬汁、蒸馏酒、甜味剂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食品品类。严格审查食品经营户的进货查验记录与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保证食品来源清晰、可追溯。按照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对禁用食品添加剂及特定食品类别限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经营行为开展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经营主体开展“一对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新标准宣传,要求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截至目前,全盟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监督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59户次,目前尚未发现食品添加剂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餐饮环节。全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以及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社会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及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制度,督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职责,严把餐饮服务过程关键环节,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购进食品添加剂落实索证索票情况,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的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时精准称量,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并要求经营者必须定期送检食品添加剂专用计量器具、定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要做好食品添加剂使用信息公示工作,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使用量、用途、制作食品名称等公示在就餐区醒目位置。同时向餐饮服务单位宣传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并告知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带来的健康危害和法律后果,引导餐饮服务单位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行为,提醒餐饮服务单位禁止乱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禁止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截至目前,结合元旦、春节、春季开学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全盟共检查学校食堂54家次,检查社会餐饮368家次,现场指导规范11家次,引导53家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餐饮环节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及不使用非食用物质承诺书》。
(四)监督抽检环节。按照“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排查风险隐患作用,着力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结合我盟实际,制定《2025年全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全年抽检以餐饮食品、地方特色食品、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加大农兽药残留、果蔬保鲜剂滥用等的抽检力度,针对不同销售主体、不同品种、不同批次、组织开展“你点我检”,保障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食品安全。截至目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46批次,其中涉及食品添加剂检验项目的有193批次,覆盖糕点、调味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食品大类,检出3批次豆制品、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是山梨酸及其钾盐的超范围使用、亚硝酸盐的超剂量使用。对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已督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问题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并有效遏制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抽检监测作用,及时查处违法线索,严防严控严管食品安全风险,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落地,将检查与宣传深度结合,不断丰富培训形式、充实宣讲内容,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辐射带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办理结果清单
建议一:加强法规建设。完善食品添加剂相关的法规标准,明确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使用合理要求,确保监管有法可依。
本年度完成事项:本年度已统筹开展新规、标准的培训宣贯工作,并积极通过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反馈相关建议。
建议二: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管资源投入,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本年度完成事项:本年度统筹印发《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盟旗监管部门以方案为指引,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节点、规范执法流程,统筹推进全盟专项治理工作。
本年度推动工作:本年度在全盟范围内组织开展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5月至11月,目前专项整治正在推进中。
建议三: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促使其自觉遵守法规标准,保障食品安全。
本年度完成事项:本年度盟旗两级分别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全面提升监管人员能力水平,强化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素养,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广泛宣传和科普GB2760-2024修改内容、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带来的健康危害和法律后果,提高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建议四: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消费者和媒体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本年度完成事项: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宣传活动:通过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鼓励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积极发挥作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
承办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
联系电话:0483-8351932、18648337788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