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07/2025-01924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民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10-14 | |
公文时效: |
关于对盟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056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5-10-14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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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晓艳委员:
您提出的第0056号《关于推进社区食堂建设,解决“舌尖上的烦恼”的提案》收悉,现就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基本情况
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增进老年人福祉、支持居家社区养老的关键民生工程。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以“普惠性、多样化”为发展路径,严格遵循“政府统筹、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实现“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
4月18日下午,我局组织政协提案人及协办单位代表召开专题座谈交流会。与会人员围绕“推进为老助餐服务”等核心议题踊跃发言、建言献策。我局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为切入点,全力推动民政服务从“保基本”向“高品质”转型,既切实回应了政协委员对养老事业的关切,更将民意诉求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二、办理结果清单
建议一:高度重视,加强引导。政府成立社区食堂建设工作指导小组,民政、财政、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为推进全盟社区食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1.本年度完成事项: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全盟老龄委全体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明确老龄委工作规则、老龄办工作细则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老龄工作机构的议事协调职能,推动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同时,将为老助餐服务纳入《阿拉善盟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切实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与获得感。(注:按照盟委、行署关于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规定,民政领域目前仅保留“阿拉善盟老龄工作委员会”一个议事协调机构,故暂无法单独成立社区食堂建设工作指导小组,相关工作已纳入老龄委统筹推进。)
2.本年度推动工作:制定印发《阿拉善盟“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阿拉善盟“十四五”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阿拉善盟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阿拉善盟支持养老服务和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具体措施》《关于规范为老助餐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明确老年助餐服务的发展思路、目标任务与管理规范,为推进社区食堂建设、完善助餐服务机制筑牢政策基础。
3.明年待落实事项:启动《阿拉善盟“十五五”老龄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将社区食堂建设、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完善作为重点内容,为“十五五”时期全盟养老服务发展与助餐服务提质,提供长效政策支撑。
建议二:政策扶持,规范建设。加大对社区食堂的政策补贴和政策倾斜力度,如对建设规范的、就餐人数多的、运营时间长的、评价口碑好的给予相应的奖励补贴。对于社区食堂经营所需的水、电、暖等执行居民价格的优惠政策。
1.本年度完成事项:今年以来,我盟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以及本级预算安排,在基本养老服务方面共投入1012万元,基本建立起旗区、苏木镇、嘎查村三级牧区养老服务网络,我盟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和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根据实际,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推动建设具备助餐服务的苏木镇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着力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目前,全盟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养老机构8家,总床位732张;在建养老院1处,设计床位380张;建成苏木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8家、嘎查村(社区)养老服务站26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个、农村牧区老年活动室69个,幸福餐厅26个,全盟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100%,农牧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71%。
2.本年度推动工作: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对第三方运营的养老服务中心(站),落实水、电、暖按居民价格收费的优惠政策;为每个幸福餐厅给予3—5万元建设资金补助,年内累计为全盟13个幸福餐厅发放建设运营补助65万元。同时,鼓励各旗区创新助餐模式,通过“养老机构+助餐服务”“社区设施+助餐服务”“机关食堂+助餐服务”“中央厨房+助餐服务”等多元化形式推进为老助餐。如,阿左旗南环街道幸福餐厅依托养老服务中心,推出“一老一小”关爱活动,除为7名高龄老年人提供每日助餐服务外,还为18名儿童提供“小饭桌”服务,实现“老有所养、幼有所依”;阿左旗王府街道幸福餐厅整合养老服务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西城佳苑小区资源,为失能、高龄、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上门助餐服务,全年累计服务8000余人次;阿左旗宗别立镇以集体经济补贴养老助餐,为辖区120余名老年人、残疾人发放实名饭卡,享受“午餐6元、晚餐4元”的优惠价格,为嘎查60岁以下人员提供“午餐12元、晚餐8元”的便民就餐服务;额济纳旗以“中央厨房+2处配餐点”模式,为全旗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特困户等家庭中的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服务,就餐标准为每人每餐12元(含三菜一汤一主食)。全旗60岁至89岁老人用餐每人每餐15元(含三菜一汤一主食),90岁以上老人可享受免费用餐。同时,旗内6个苏木镇依托职工餐厅挂牌成立老年餐厅,为农牧区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阿右旗和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主导“养老机构+助餐服务”,整合社区、企业、社会多方资源,建成集助餐、助行、助娱、助浴、助医为一体的养老服务中心,重点解决辖区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等老人“吃饭难、养老难”问题,建立起普惠共享、便捷暖心的服务模式。目前,全盟各助餐点已服务近7万人次,发放补助11.25万元。
3.明年待落实事项:建立助餐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物价上涨情况与运营成本变化,适时优化助餐补贴标准,保障社区食堂(幸福餐厅)可持续运营;同时,加强补贴资金全流程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议三:注重“增效”,放大社会效应。社区食堂兼顾经营性和便民性,面向全社会开放,为有就餐需求的居民提供便捷实惠的餐饮服务,通过政府财政支持与社会性经营相辅相成,助力社区食堂服务体系建设行稳致远。经营者一是要在品牌建设上下功夫,积极借鉴先进食品企业、食品经营场所的生产和管理经验,立足阿拉善盟的人文底蕴,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服务品牌。二是要在菜品研发上下功夫,细化餐品设置,推出主打菜、人气菜、特色菜;对接引进人才集中、没有餐食供应能力的企业或人才公寓;尝试提供客饭外卖等服务,拓展社区食堂服务功能。
1.本年度完成事项:指导现有助餐点结合阿拉善地域特色和老年人饮食需求,推出“适老套餐”“民族特色餐”等差异化菜品,每周更新菜单并公示营养成分,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同时。鼓励餐饮企业自主推出优惠政策,如南环街道满都拉社区与英伦时光餐厅合作,60岁以上老年人就餐可享半价(14元/人),60岁以下居民就餐28元/人;部分餐饮企业推出便民简餐,以平价策略吸引顾客,让老年人享受实惠。
2.本年度推动工作:投入65万元,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区域新建13个助餐点,覆盖高龄、独居、失能老人及困难群众,部分助餐点拓展服务范围,面向社区全体居民开放,为上班族、学生等群体提供便捷就餐服务,部分助餐点日均服务非老年群体达30人次以上。同时,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核心,在人口密集区域布局“幸福餐厅+助餐点”,构建半径1公里的配餐网络,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推动助餐服务从老龄专属迈向全龄共享,建立起普惠共享、全龄友好的助餐服务体系。
3.明年待落实事项:立足实际需求,以幸福餐厅为载体,推动助餐点嵌入多元养老功能,在非就餐时间开展日常娱乐、健康科普、文化交流等活动,将老年“餐桌”转化为“书桌”“茶桌”“棋牌桌”,既提升助餐点空间利用率,又满足老年群体休闲娱乐、社交互动需求。
建议四:多措监管,保证质量。构建从“前厅”到“后厨”的全供应链食品安全网,从“采购”到“配餐”,社区食堂统一接入监管平台,市场监管、环保、消防、应急等单位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与业务指导,严把安全责任关,建立覆盖食品生产、配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机制,及时消除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用餐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本年度完成事项:全盟各养老机构全部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和智慧监管“互联网+明厨亮灶”任务,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民政、住建、市监、消防等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行动,按照盟级15%、旗区100%的比例对养老机构开展联合检查,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2.本年度推动工作:盟、旗民政部门已开展安全生产检查88次,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问题259项,已整改255项。
3.明年待落实事项:不断健全多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职责分工,细化协作流程,确保信息共享畅通、监管行动高效协同,形成监管合力,为群众营造更加安全可靠的用餐和生活环境。
建议五:多元筹资,多方支持。探索“个人出一点、老板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主体合作模式,以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
1.本年度完成事项:鼓励苏木镇(街道)、嘎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利用现有资源打造助餐点,并根据各养老服务中心、站持续运营情况给予奖励性运营补贴。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供养老服务,并对符合条件的提供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及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政策。支持有条件的旗区出台老年人用餐补贴政策,如额济纳旗民政局将为老助餐服务纳入“为民办实事”清单,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2.本年度推动工作:对第三方运营的养老服务中心(站),持续落实水、电、暖居民价格优惠;为新建幸福餐厅发放3—5万元建设补助,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更好满足老年人用餐需求。
3.明年待落实事项: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中心(站)、幸福餐厅补助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补助力度;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合作运营、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助餐服务,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养老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承办科室: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
联系电话:0483-8770706,1760483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