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5-01-27 11:56
-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83-8356610
电子邮箱:amgtzy@126.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左旗巴彦浩特镇和硕特路260号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302室
邮政编码:750306
一、总体情况
2024 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遵循中央、自治区以及盟委行署的重要决策部署,同时认真落实网络信息宣传管理的批示要求。在信息传播载体方面,充分依托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转载推送重点实时网络稿件,让公众能够第一时间获取关键信息,广泛宣传引导重大主题活动的开展动态,提升活动的知晓度与参与度。在信息公开重点内容上,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交付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 “两件大事”,将切实履行 “两统一” 核心职责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关键要点,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推动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开273条政府信息,其中,网站发布概况类信息1条,政务动态信息77条,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195条,设置维护专题专栏4项,政策解读信息发布5条,网站其它栏目信息发布数量65条。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发布信息426条。按时办理办结政协提案4件,并在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均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办结答复。其中予以公开5件,不掌握相关信息无法公开2件。本年度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制度》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对政务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力度。针对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所发布的公开内容,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核,从根源上杜绝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现象的滋生,确保每一条公开信息都经得起检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将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号 “阿拉善自然资源” 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渠道,全力推进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内容规范化建设。在 2024 年期间,我局的微信公众号,以及局门户网站首页、专项栏目等各个模块所承载的信息,均紧密依照政务公开要点,做到更新迅速、内容精准、资料完整,切实保障网络平台在信息传播、服务群众方面的关键作用得以充分彰显。
(五)监督保障
一是深入开展局政务新媒体问题自查自纠整改行动。本年度,我局全面贯彻 “三审三校” 制度与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扎实做好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的报送备案事宜,按规定有序开展了 5 次自查整改工作。经严格自查,2024 年所发布的全部内容,不存在任何表述瑕疵、不当言论,亦无网络平台泄密风险。对外发布信息聚焦于各类重大主题活动宣传、重点网络稿件推送、自然资源工作实时动态、规划计划公示、政策法规普及、政策解读阐释等领域,未曾出现与自然资源职能偏离的内容。二是通过规范操作流程、明晰责任归属,制定并印发《阿拉善盟自然资源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办法》以及《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网络舆情监测管理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发布与舆情监测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办理流程、工作要点以及保障措施等关键要素,为相关工作的稳健开展筑牢根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范畴过度聚焦于规范性文件,对于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细则、衍生影响以及与实际业务结合点挖掘不足,解读形式拘泥于文字表述,缺乏图文并茂、无法全方位满足公众对政策深度理解的需求。
二是在信息公开环节,时常出现叠词、错敏词等低级错误,反映出审核流程存在漏洞,审核标准执行不够严格,对细节把控的严谨态度有所欠缺。
三是工作人员整体在政府信息管理领域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日益提升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二)改进措施
一是吸纳业务骨干、法务专家与宣传能手,针对各类政策文件,从制定背景、核心要点、实践应用、群众关切等多维度进行剖析解读,并以图文解读等丰富形式呈现,激励工作人员创新解读方式,将政策解读的覆盖面拓展至所有关键决策与惠民举措。二是引入先进的文本纠错、敏感词筛查技术,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前置初筛;在此基础上,完善人工复审流程,明确各环节审核责任人,建立错敏词发现、反馈、整改、复查的全流程台账,确保审核无死角、质量有保障。邀请专业人士开展专题讲座,鼓励工作人员自主学习,以全方位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2025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国办、自治区、阿拉善盟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夯实公开基础,提高公开质量,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效,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组织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和业务交流,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素质和能力。二是进一步扩大政策解读范围,丰富解读形式,围绕重要政策举措和重点数据指标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解读。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规范,完善公开内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