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5-01-21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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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j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3-8342840,电子邮箱:amjsj@163.com,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东城区安德街北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8室,邮政编码:75030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盟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领域,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1)主动公开
2024年围绕住建领域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房地产资质审查、行政审批事项、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等各类政府信息308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85249次,门户网站总访问量167642次,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数量保持在正常水平。
(2)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布依申请公开流程图,规范工作流程,畅通申请渠道。全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均为网络申请,已在规定时限内妥善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一件一审”管理制度,保证信息的时效性、精准性。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共有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2个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围绕全盟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工作开展宣传。各平台能够及时公开住建领域各项政策制度、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内容。
(5)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狠抓职责任务落实。积极参加盟政数局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1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全面。二是住建领域的政策规范性文件解读不到位,表现在形式单一、解读内容不够生动。
改进措施:一是将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积极推进、协调各科室开展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深入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确保高质量完成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我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规范发布政策措施,按要求做好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及时清理并做好失效规范性文件标注。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公开新方式、新渠道。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平台互动功能,丰富公开内容。实现多元化公开方式,便于广大群众及时知晓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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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j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3-8342840,电子邮箱:amjsj@163.com,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东城区安德街北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8室,邮政编码:75030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盟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领域,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1)主动公开
2024年围绕住建领域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房地产资质审查、行政审批事项、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等各类政府信息308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85249次,门户网站总访问量167642次,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数量保持在正常水平。
(2)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布依申请公开流程图,规范工作流程,畅通申请渠道。全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均为网络申请,已在规定时限内妥善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一件一审”管理制度,保证信息的时效性、精准性。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共有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2个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围绕全盟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工作开展宣传。各平台能够及时公开住建领域各项政策制度、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内容。
(5)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狠抓职责任务落实。积极参加盟政数局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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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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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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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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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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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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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1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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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全面。二是住建领域的政策规范性文件解读不到位,表现在形式单一、解读内容不够生动。
改进措施:一是将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积极推进、协调各科室开展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深入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确保高质量完成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我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规范发布政策措施,按要求做好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及时清理并做好失效规范性文件标注。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公开新方式、新渠道。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平台互动功能,丰富公开内容。实现多元化公开方式,便于广大群众及时知晓政府信息。